❶ 度小滿理財和度小滿金融哪個先成立的
好像理財比較早
❷ 銀行理財產品的運作步驟,從銀行募集客戶的資金開始,謝謝。
絕大多數銀行理財產品都是運用於投資,那也就是說首先需要一個人管理這筆資產。
一開始是有一個或者多個經理人以銀行的名義發起一個理財產品,這個理財產品可以是銀行的,也可以只是通過銀行渠道發起的。
而理財產品的吸引力那得看操盤手的實力,還有銀行的宣傳,對於銀行來說如果利潤高的話,宣傳力度肯定大些,除了在營業部宣傳,他們有個天然的優勢,就是龐大的客戶信息,他們會電話聯系這些人。同時他們還會把需要銷售的金額賣給或者包銷給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或者賣個一些基金機構。(這種方式銷售的資金佔大頭)
如果募集資金達到預期,那就是基金經理人的任務了,運用各種渠道投資。所謂的承諾收益率都是預期收益率,不確定,也可能虧損的
❸ 金融機構及理財產品方面的缺陷
中國金融監管框架的主要缺陷表現在:
(一)以機構監管為主
所謂機構監管,是指金融監管部門直接把相關金融機構列為監管對象所形成的監管框架。機構監管的長處在於,監管部門通過對相關金融機構業務活動的限制(或審批)能夠比較直接順暢地要求金融機構的各項經營行為符合監管部門的意圖和政策要求,因此,對貫徹行政要求比較便捷。
但機構監管很容易畫地為牢,由此,引致一系列問題發生:
其一,限制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范圍。在機構監管的條件下,所屬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基本由對應金融監管部門的職權來界定。例如, 各家商業銀行的業務限定在中國銀監會的監管職能范圍內,各家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限定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管職能范圍內,如此等等。這決定了,各家金融機構的分業經營實際上是由分業監管的行政機制劃定的。
其二,金融機構難以根據市場發展的要求展開綜合經營。 在經營范圍主要由監管部門職能界定的條件下,每家金融機構基本上只能按照監管部門批準的經營內容展開市場活動,一旦跨業經營就將處於違法或非法境地,不僅要及時糾正,而且要接受對應的處罰。因此,它們通常只能在已劃定的經營業務范圍內展開市場活動,很難綜合運用各種金融機制服務於實體企業的城鄉居民。
其三,難以有效監管各類金融活動。由於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並不覆蓋全部的金融活動,相當多不列入金融機構范疇的實體企業也在從事金融活動(在互聯網金融條件下尤其如此)。 由此,既使得金融監管難以覆蓋全部金融活動,也使得從事相同(或基本相同)業務的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平等地位。
(二)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相互掣肘
與實體經濟部門相比,各類金融機制、金融產品、金融業務之間存在著很強的替代性和互補性,幾乎每一項金融活動都受到其他相關金融機制的制約,但分業監管通過行政機制將這種金融機制和金融產品之間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約轉變成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行政關系,由此,引致了一系列不協調情形的發生:
其一,同一市場被分割為若干監管部門各自許可權的市場。 例如,公司債券本是一個統一的市場,《公司法》中也對此作了規定。但在中國,它形成了「五龍治水」的格局,即發改委負責企業債發行的審批,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企業的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審批,中國銀監會負責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各類債券審批,中國證監會負責證券公司、上市公司等的債券審批,中國保監會負責保險公司債券的審批。債券交易市場也分割為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
其二,各監管部門分別尋找各種理由為自己所轄的金融機構拓展業務空間,這加劇了各監管部門間的行政性摩擦和掣肘。 例如,證券投資基金的性質界定,在發達國家中為信託型和公司型兩種,但在中國,由於信託歸口由中國銀監會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歸口由中國證監會監管,為了監管審批的方便,選擇了將「信託型」改為「契約型」,這意味著證券投資基金運作可以不受《信託法》制約和信託監管
❹ 如何成立理財公司
條件一:發起人角色
具體可分作「個人或團隊創業」和「機構擴張」兩類。個人或團隊創業,是指合夥人團隊或創始人個人因各種主客觀原因,決定創立自己的財富管理公司。機構擴張,是指各類公司實體因組織戰略、競爭優勢或商業環境等內外部因素,決定擴張業務領域,開展財富管理業務。
在現實中,單一發起者依然是創辦主體的主要構成;但近期,越來越多的情形是個人創業者和機構擴張者通過合理的股權結構設計,形成長期契約,實現優勢互補。
條件二:資源稟賦
不論個人創業、還是機構擴張,都需要清晰描述自身發展路徑和資源稟賦。在中國目前,大致可又分作三類:客戶資源能力、資產管理能力和技術能力。
客戶資源能力,是指所掌握高凈值客戶資源的數量、質量和粘性,以及快速擴張高凈值客戶資源的能力。或者簡單說來,就是產品的募集能力。再細分下去,產品募集能力還需要按照所能募集產品的類型,分為單一產品募集能力和多元化產品募集能力;或者按照募集手段,分作機構渠道募集能力和直銷零售募集能力。資產管理能力,是指在資產數量、資產質量以及資產定價權方面的管理能力。或者簡單說來,就是產品的供應能力。
同樣地,也需要繼續分作單一資產管理能力和多元化資產管理能力兩類;或者按照管理資產的模式分為直接管理能力和間接管理能力兩類。所謂技術能力,是近些年來因Fintech/WealthTech領域的興起、沉澱,而新被行業所認知的一股勢力。
不少該領域玩家和創始團隊並非以往傳統財富端或資管端的資源背景和發展路徑,而是從P2P、社交網路、行業培訓、行業自媒體、區塊鏈/比特幣、智能投顧等偏技術領域出發,逐漸建立了自己在用戶流量、品牌、用戶社群、數據分析、投資演算法等技術和互聯網領域的差異化優勢,然後打算切入高端財富管理業務。
三類稟賦自然可以兼而有之。但更多的情況,是從某一個獨門絕技起步。在創辦之初就能同時形成其中任意兩個稟賦優勢者,並不多見。即使有,在兩個能力之間,也往往存在明顯差別。均衡實力很強的初創機構,少之又少,這也是創辦業務初期,就必須認真考慮頂層架構和資源組合配置的要義所在。當然,如果三者都不具備,先洗洗睡吧,准備好再來。
條件三:業務目的
前兩個維度的條件更多是客觀條件,而業務目的則是主觀選擇性條件;即:為什麼要開設財富管理業務。同樣,也可分作三個類型:以客戶為中心,搭建獨立財富管理業務——獨立業務;圍繞自身中心業務開展多元化經營,組建財富管理業務模塊——多元化業務;實體產業和資產管理業務的必要補充,豐富並充實產業鏈/資管鏈的資金來源——資金端業務。
所謂獨立業務,就是指一些由專業理財師團隊或專業個人創建的獨立理財工作室、小型財富管理公司、精品財富管理機構、或家族辦公室。
他們從客戶需求出發,為客戶定製解決方案,在市場上全面搜集和匹配產品及服務。所謂多元化業務,多指一些原來主營業務並非傳統狹義的財富管理生意(如銷售理財產品,或提供資產配置服務),而是圍繞高凈值和富裕人群的其他商業模式(如移民、高端房產開發或房產經紀、留學咨詢、高端社群服務、高端培訓等),為了增加收入來源、增強客戶粘性、提升客戶體驗而設立的財富管理業務。
資金端業務,是指因集團發展戰略及其相應的投資融資需求,而催生的資產管理業務,並繼續衍生了對相應財富管理業務的需求。後兩者都不是獨立業務,但區別資金端業務和多元化業務的簡單方式,就是分析其所募集產品的融資目的,是為自身集團戰略和產業、資管發展的資金需要,還是僅為賺取中間收入、多元化其收入來源為目標,其集團自身主營業務與產品融資沒有任何關聯。
同樣的道理,業務目的可以是單一而純粹的,也可以是交叉而綜合的,甚至可以在推動過程中逐漸調整和變化。但總體說來,目的明確,非常重要。因為目的性條件會直接影響公司頂層架構的設計、發展路徑的選擇、產品線的部署和團隊人才的搭建等各方各面。
文字來源:NewBanker博客
❺ 銀行理財產品的構成要素
銀行理財產品有以下構成要素。
1.發行者
也就是理財產品的賣家,一般就是開發理財產品的金融機構。投資人一般應該注意發行者的研發、投資管理的實力。實力雄厚的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更加可靠一些。另外,一些投資渠道是有資格限制的,小的金融機構可能沒有資格參與這些投資,這樣就對發行者造成了投資方向的限制,最終會影響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因此,實力雄厚的機構的信用更加可靠。
2.認購者
也就是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人。有些理財產品並不是面向所有公眾的,而是為有針對性的認購群體推出的。
3.期限
任何理財產品發行之時都會規定一個期限。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大部分期限都比較短,但是也有外資銀行推出了期限為5~6年的理財產品。所以投資人應該明確自己資金的充裕程度以及投資期內可能的流動性需求,以避免由此引起的不便。
當投資長期理財產品時,投資人還需要關注宏觀經濟趨勢,對利率等指標有一個大體的判斷,避免利率等波動造成損失或者資金流動性困難。
4.價格和收益
價格是金融產品的核心要素。籌資者出售金融產品的目的是為了得到相當於產品價格的收入,投資人的投資額正好等於其購入的金融產品的價格。
對理財產品而言,其價格就是相關的認購、管理等費用以及該筆投資的機會成本(可能是利息收益或其他投資收益)。
投資人投資於該產品的目的就是獲得等於或高於該價格的收益。
收益率表示的是該產品給投資人帶來的收入占投資額的百分比。它是在投資管理期結束之後,按照該產品的原定條款計算所得的收益率。
5.風險
在有效的金融市場上,風險和收益永遠是對等的,只有承擔了相應的風險才有可能獲得相應的收益。在實際運行中,金融市場並不是總有效或者說不是時刻有效的。
由於有信息不對稱等因素的存在,市場上就可能存在低風險高收益、高風險低收益的可能。所以投資人應該詳細了解理財產品的風險結構狀況,從而對其做出判斷和評估,看其是否與所得的收益相匹配。
6.流動性
流動性指的是資產的變現能力,它與收益率是一對矛盾,這也就是有些經濟學家將利息定義為「流動性的價格」的原因。
在同等條件下,流動性越好,收益率越低,所以投資人需在二者之間作出權衡。
7.理財產品中嵌套的其他權利
理財產品,尤其是一些結構性理財產品中,常常嵌入了期權等金融衍生品。例如:投資人可提前贖回條款,可提前贖回是一項權利(盡管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銀行的可提前終止的權力則是有利於銀行的條款。
所以,投資人選擇理財產品時應該充分發掘其中的信息,並充分利用這方面的權利。
❻ 網上認購理財產品銀行確認需多長時間
這要看是哪種理財產品。
1、如果認購的是基金,需要在營業時間內
周一到周五上午9點到下午3點之間,購買可以當時就確認,如果不在這個時間里,就要延遲確認。
2、其他的金融機構理財產品
一般上班時間就可以到金融機構辦理。
3、如果是網路理財
沒有時間限制,也不需要銀行確認。
❼ 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如何建立台賬謝謝
電子化系統能將沉澱於產品報備資料中的大量關鍵信息利用起來,可以進行橫向類別分析和縱向歷史分析,提高理財業務的分析能力,有助於更好地反映市場動態和變化趨勢。監管部門通過該系統對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進行實時監測和分析,在提高風險監管前瞻性的同時,通過規模、收益率、投資方向等全面的比較,幫助商業銀行更及時、透徹地了解理財市場發展態勢,並為銀行業消費者保護提供信息支持,規范發展銀行理財業務。
❽ 個人理財業務的簡介
個人理財業務,又稱財富管理業務,是目前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利潤的重要來源之一。國際上成熟的理財服務是指:銀行利用掌握的客戶信息與金融產品,分析客戶自身財務狀況,通過了解和發掘客戶需求,制定客戶財務管理目標和計劃,並幫助選擇金融產品以實現客戶理財目標的一系列服務過程。
個人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按照管理運作方式不同,商業銀行個人業務可以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其中,理財顧問服務是指銀行向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與規劃、投資建議個人投資產品推介等專業化服務。在理財顧問服務活動中,客戶根據商業銀行提供的理財顧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託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在綜合理財服務活動中,客戶授權銀行代表客戶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方向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分享與承擔。 1、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發展歷程及其動因
20世紀90年代末期,我國一些商業銀行開始嘗試向客戶提供專業化的投資顧問和個人外匯理財服務。2000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改革外幣利率管理體制,為外幣理財業務創造了政策通道,其後幾年外匯理財產品一直處於主導地位,但是總體規模不大,沒有形成競爭市場。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成為推動人民幣理財業務發展先鋒的直接原因是,在當時信貸投放高速增長的背景下,中小銀行定期儲蓄存款佔比較低,缺乏穩定的資金來源,而發行人民幣理財產品能夠增強其吸儲能力,緩解資金趨緊壓力。
立於不敗之地。
2、我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運作模式的演進
在人民幣理財產品的初創期,投資方向基本為銀行間國債、央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風險管理方面,與初期的外幣理財產品相比,人民幣理財產品則更為規范,客戶資金與銀行自有資金相互隔離。應該說,這一時期的理財產品與商業銀行熟悉、專注並具有傳統優勢的領域,依靠銀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產品銷售、資產配置、投資決策、清算分配等職能。
此後,由於銀行間債券市場利率的走低以及資本市場的走強,商業銀行紛紛探索新的理財產品運作模式。一是藉助信託平台進入股票市場、產業投資市場。銀行通過與信託公司合作,將理財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股票和實業投資。在此種投資路徑打通以後,理財產品形式上的創新層出不窮,比如新股申購、信託受益權轉讓以及由債券、股票、信託融資等產品組合而成的資產配置產品等。二是與外資金融機構合作推出結構性理財產品,實現覆蓋全球市場的投資管理。尤其是QDII的推出,打通了人民幣海外投資的通道,擴大了資源配置的半徑,理財市場上出現了大量與利率、匯率、股指掛鉤的產品。
反觀國內,自1996年中信實業銀行廣州分行在國內最早掛出「私人理財中心」的牌子至今,隨著國內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理財意識的不斷增強,個人理財市場規模持續擴大已成為不爭的現實。今年夏季,美林集團發布的全球財富報告顯示2003年中國內地百萬美元富翁約有23.6萬人,比上一年的21萬增長了12%,這些富豪所掌握的財富總額已經達到了9690億美元。若以人民幣計算,即將近24萬人成為了千萬級別的富翁。而根據波士頓咨詢公司(BCG)的最新研究報告,在2003年亞洲理財市場(不包括日本)6.4萬億美元的管理資產中有3.29萬億來自大中華區。而該報告更預測到2008年北京舉辦下界奧運會時,大中華區的財富增長率將達到27%,為4.2萬億美元,且中國大陸將超越香港和台灣成為理財市場成長趨勢中的領導力量。
而國內被廣泛引用的另一份調查結果則來自上海:該次抽樣調查表明,大多數上海市民認為未經專家指導的自發理財方案有很大風險;有87%的被訪問市民表示會接受銀行提出的理財建議,其中32%的市民最感興趣的是銀行的理財咨詢和理財方案設計;40%的人認為應增加代理客戶投資操作,提供專家服務,並希望能與銀行理財專家建立穩定和經常性的業務聯系。由以上調查結果可見,如何理好財,用好自己的錢,使之能夠不斷保值、增值,發揮更大的作用已經成為越來越多逐漸富裕起來的國人所共同關注的話題。
面對如此巨大的市場需求,時至今日,國內各家銀行拓展中高端個人理財業務的腳步一直未曾停滯。個人理財業務已經成為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中外銀行紛紛推出各自的個人理財品牌,並在個人高端客戶市場和金融產品創新上展開了異常激烈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