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想問下注冊資金認繳和實繳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很簡單,認繳是你預期中可能會繳納的錢,實繳才是你真正繳納的錢。相關的合夥人權益,一般也是根據實繳的情況進行分配。
企業注冊資本認繳和實繳的區別在於兩者的企業注冊制度,《公司法》在 2013 年做了改革,以前的注冊資本是實繳登記制,現在是認繳登記制。
1、認繳制又叫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只登記公司所有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強制要求提交驗資報告,注冊公司時將認定的注冊資本設定一個期限分段繳清(關於出資的時間,讓股東在章程中約定,理論上寫 100 年也是可以的),不需要一開始就繳全。
2、實繳制是指公司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數額是多少,銀行的驗資賬戶上就必須存有這個數目的資金。就是說一開始就需要將注冊資本繳全,不可以缺繳。這個方式好處在於一開始就解決,今後不必承擔繳納資本,發生任何債務糾紛可以及時解決。不足之處就是對開始創業的資金有要求。
(1)金融機構注冊資本認繳與實繳擴展閱讀:
不用實繳了,對注冊資本的影響:
1、認繳不代表不繳,只是把時間延長至你的經營年限之內,到期之前必須實繳到位。
2、注冊資金是你承擔有限責任的標准,注冊資金是多少就要承擔多少有限責任。
3、有很多行業的特殊要求是要注冊錢就要資金到位驗資的。
4、注冊資金確實是衡量公司實力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標准。
5、如果不繳的話,企業會進入失信企業的黑名單。
認繳制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在初創時資金的問題,理論上對認繳制沒有時間限制,並且注冊資金和認繳時間是可變更,注冊資金和公司的實力沒有任何關系。
但是不要認為可以不繳納,該履行的責任還是要履行的,該交的錢還是要交的,即使不需要驗資,注冊資本也不應隨便填寫。因為在公司清算注銷時,應將注冊資金繳納完成,所以在填寫注冊資本的時候一定要量力而為。
❷ 企業注冊資本金認繳和實繳區別是什麼
1、繳納時限不同。實繳注冊資本在公司法中原規定是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認繳注冊資本在公司法中的規定是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時間繳足即可。2、法律沿革不同。3、繳納方式不同。實繳注冊資本的審驗方式是銀行的驗資賬戶上必須存有對應數目的資金。認繳注冊資本可以在企業登記時繳納,也可以根據股東的實際情況分段繳納至對應賬戶。4、反應的內容不同。注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注冊資本則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5、包含范圍不同。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6、變更方式不同。注冊資金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而注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減。
《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實行實繳的,注冊資本為股東或者發起人實繳的出資額或者實收股本總額。
❸ 注冊資本認繳和實繳區別
注冊資金實繳是指,要求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由股東按規定期限實繳到位,並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文件後,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而注冊資金認繳是指,登記機關只登記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總額,股東實際繳納的出資額由公司股東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中。省略了驗資這個步驟,公司注冊時無需直接繳納注冊資本這部分資金,更不需要墊資。只要在營業執照期限內,股東的出資額達到這部分資金,也就是說企業運營能夠產生出這部分資金流水就可以了。如果在營業執照期限內,股東沒有認繳夠注冊資金的話,也可以延期申請營業執照,繼續營業下去。❹ 注冊資本實繳和認繳的區別
注冊資本認繳和實繳區別:
1、注冊資本繳納不同
實繳要求注冊公司時公司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寫多少,那麼公司的驗資賬戶就必須有相應的數額,需要將注冊資本繳全,不可以缺繳。
認繳不要求一次性繳清注冊資本,只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繳納。
2、驗資證明不同
實繳,注冊公司時公司的驗資賬戶就必須有相應的數額,提供驗資報告。
認繳,注冊公司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
3、對公司影響不同
實繳,實繳佔用了公司的大部分資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影響了公司的發展及營運效率,提高了注冊公司的門檻。
認繳,減少了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准、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發展力,降低企業的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❺ 注冊資金認繳和實繳的區別有哪些呢
1、 公司注冊資金的多少實際上意味著該公司承擔責任的大小,比如說一個公司注冊資金是10萬元,這家公司若是因為經營不善或負債等原因而宣布破產的話,可能該公司的外債有上百萬,但是在選擇公司破產之後只用賠償10萬即可。
2、 企業注冊資金的多少和大小意味著該公司的擔保信用度,比如A公司跟B企業意向合作的是一個總金額大小為100萬人民幣的業務,那麼B企業會覺得A公司注冊資金才10萬而不會輕易去冒這個風險,因為要知道如果A公司如若申請破產的話,B企業是將會有很大的損失,因此,A公司會因為注冊資金較少的緣故錯失這筆業務,因此企業注冊資金多少要根據公司類型判斷。
3、 針對有項目招標的企業,企業注冊資金的高低對於能否取得招標投標的機會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4、如若是網商做天貓或者京東平台之類的,有些類目對注冊資本也是有要求的,沒達到標準是不允許入駐的。
二、公司注冊資金認繳和實繳的區別有哪些
1、性質不同
認繳制不用再驗資,股東對所認繳的資本負法律責任;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把資金凍結在開戶行,驗證資本金。
2、意義不同
認繳制方便了創業人員創業,先不用任何出資就可以注冊公司經營;實繳制必須出資驗資方可經營。
3、類型不同
認繳制的公司指一般的無重大風險類公司;實繳制公司涉及到財產安全類公司。
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的明確規定,目前仍有27類行業,暫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而是繼續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
三、公司變更注冊資金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股東出資信息(公司蓋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蓋章)。
4、股東會決議(列印、股東簽章)。
5、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列印,法定代表人簽字)。
6、驗資報告。
7、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限以股權出資)。
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限股份公司以募集方式增資)。
9、變更注冊資本的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復印件(公司蓋章)。
10、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報紙公告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證明(原件)。
11、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❻ 注冊資金認繳和實繳是什麼意思
認繳制又叫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只登記公司所有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強制要求提交驗資報告,注冊公司時將認定的注冊資本設定一個期限分段繳清(關於出資的時間,讓股東在章程中約定,理論上寫 100 年也是可以的),不需要一開始就繳全。這個制度改革對初期創業卻資金不足的人來說是很好的,一開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資金,只需要在期限內繳全就行。不足之處就是具有法律風險,一旦公司在此期限內發生債務糾紛或者依法解散清算,就需要將剩餘的資金全部繳清才行!實繳制是指公司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數額是多少,銀行的驗資賬戶上就必須存有這個數目的資金。就是說一開始就需要將注冊資本繳全,不可以缺繳。這個方式好處在於一開始就解決,今後不必承擔繳納資本,發生任何債務糾紛可以及時解決。不足之處就是對開始創業的資金有要求。比方說您認繳了200萬,但是只繳了50萬。這五十萬就是實繳。現在,注冊資本的實繳已經沒有期限承諾限制,「如果非要為這個承諾加上一個期限」,不要超過公司經營期限就可以;注冊資本也已經沒有認繳最低限額,意味著理論上「一元公司」可以存在,最高也沒有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❼ 注冊資金認繳和實繳的區別
認繳和實繳的區別在於兩者的企業注冊制度,認繳制又叫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只登記公司所有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強制要求提交驗資報告,注冊公司時將認定的注冊資本設定一個期限分段繳清,不需要一開始就繳全。實繳制是指公司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數額是多少,銀行的驗資賬戶上就必須存有這個數目的資金。就是說一開始就需要將注冊資本繳全,不可以缺繳。具體區別如下:
1、繳納時限不同。
實繳注冊資本在公司法中原規定是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認繳注冊資本在公司法中的規定是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時間繳足即可。
2、法律沿革不同。
實繳注冊資本是在2013年12月28日的《公司法》中有明確規定條款;認繳注冊資本的法律規定是在2013年12月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修改了公司法,將原有的實繳注冊資本修改為認繳注冊資本。
3、繳納方式不同。
實繳注冊資本的審驗方式是銀行的驗資賬戶上必須存有對應數目的資金。認繳注冊資本可以在企業登記時繳納,也可以根據股東的實際情況分段繳納至對應賬戶。
4、反應的內容不同。
注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注冊資本則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
5、包含范圍不同。
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
6、變更方式不同。
注冊資金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而注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減。
兩者在公司法中有明確的記載,所以在我們不知道兩者的意思的時候我們可以去參照公司法了解相關內內容,但是千萬別將兩者混為一談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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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注冊資本金認繳和實繳區別
法律分析:1.注冊資本繳納:實繳需要將注冊資本繳全。認繳不要求一次性繳清注冊資本。
2.驗資證明:實繳,注冊公司需提供驗資報告。認繳,注冊公司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
3.對公司影響:實繳佔用了公司的大部分資金,影響公司的發展及營運效率,提高門檻。認繳,減少了投資項目審批,有效提高公司的發展力,降低企業的成本。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❾ 實繳資本和認繳資本的區別
法律分析:實繳注冊資本和認繳資本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認繳制不用再驗資,股東對所認繳的資本負法律責任繳制必須出資驗資,把資金凍結在開戶行,驗證資本金。
2、意義不同,認繳制方便了創業人員創業,先不用任何出資就可以注冊公司經營繳制必須出資驗資方可經營。
3、類型不同,認繳制的公司指一般的無重大風險類公司繳制公司涉及到財產安全類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