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經濟特區金融發展促進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促進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金融業發展,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特區內的國家機關和金融機構、專業服務機構、相關行業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第三條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應當把金融業作為戰略性支柱產業,以多層次資本市場為核心,以深港金融合作為紐帶,鞏固提升深圳金融中心城市地位,使深圳成為港深大都會國際金融中心有機組成部分,重點突出投融資、財富管理和金融創新功能。第四條促進金融業發展應當堅持改革創新、規劃統籌、機構人才集聚、深港合作和風險防範的原則,堅持科技與金融結合、實業與金融互動,在現代服務業中優先發展金融業的方針。第二章金融機構第五條市政府應當整合公共資源,建立金融機構發展壯大、引進集聚和創新的激勵機制,支持總部在深圳的金融機構加快發展,形成以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金融機構為核心,以中小型金融機構、專業服務機構和配套服務企業為基礎的金融市場主體格局。第六條市政府應當採取下列措施支持深圳資本市場改革發展:
(一)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構建由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等組成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二)支持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發展,探索發行市政債,推進資產證券化;
(三)利用深交所交易平台,整合、規範本市產權交易市場;
(四)統籌經營性國有資產資源、上市公司殼資源和優質企業資源;
(五)支持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和擔保體系;
(六)支持深交所在組織形式和交易管理制度等方面改制改革;
(七)推動深圳資本市場與境外資本市場合作,吸引境外企業、境外上市產品到深圳上市或再上市,為深港構建聯通境內外的統一資本市場創造條件。第七條市政府應當研究建立科學評價體系,對深圳金融機構的發展潛力和經營風險等進行評價,以此作為給予政策優惠的基礎。
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為金融機構提供優質高效的行政服務和社會公共服務。
支持總部在深圳的金融機構參與政府組織的債券發行、銀團貸款和國有資產重組。第八條市政府應當優化金融環境,採取富有吸引力和競爭力的支持措施,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在深圳開設總部和分支機構。
市政府應當制定階段性目標,形成銀行、證券、保險、基金和期貨等業務種類齊全的金融機構聚集區。
市政府對技術含量高的金融機構除給予現行相關金融優惠政策外,應當參照高新技術產業政策給予支持。第九條市政府應當對培育和創設新型金融機構給予支持、獎勵和保護。鼓勵培育和創設社區銀行、藝術品銀行、銀行信貸資產交易中心、養老金保險公司、責任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專屬的保險代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第十條深圳金融機構在境外開設分支機構的,市政府應當給予政策優惠和獎勵。第三章金融人才第十一條市政府應當建立金融人才隊伍建設長效機制,制定金融人才政策,加強金融從業人才和金融教育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工作,培育和引進金融家群體。第十二條鼓勵境內外金融專業人才來深圳發展,凡符合金融人才引進政策的,市政府給予相應的政策優惠。第十三條市政府應當依據金融業發展狀況和規劃,對金融人才需求進行專項調查,對關鍵緊缺人才由市人事部門與市政府金融發展服務部門制定有針對性的引進及在職培訓計劃。實行緊缺人才證書管理,對關鍵緊缺人才給予特殊政策優惠。第十四條市政府支持中央駐深圳金融監管機構(以下簡稱監管機構)、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在深圳設立金融研究、教育和培訓機構,引進境外金融專業培訓機構,培養金融專才和金融復合型人才。第十五條推動金融人才資格認證,引進國際通行的金融人才資格認證體系。支持金融從業人員參與國際通行的職業資格認證考試。第十六條推廣完善金融機構管理層期權持股等激勵制度,建立金融機構年金制度。第四章金融創新第十七條市政府應當支持監管機構及金融機構在金融管理體制、金融組織和運行機制等方面進行改革探索。
市政府應當完善金融創新獎評選機制和激勵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服務方式、管理制度以及金融技術。
Ⅱ 金融辦工作總結
金融辦工作總結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民銀行、銀監分局、市直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各金融機構的共同努力下,市金融辦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按照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創新工作思路,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各項工作均開創了新局面。被評為市直文明機關、全市商貿服務工作先進單位,有1人榮立二等功、1人榮獲全市商務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一、突出信貸投放,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資金支持。積極協調配合市人民銀行、銀監分局認真分析金融形勢,廣泛開展政銀企合作,努力增加信貸有效投放。一是加強工作調度,每季度召開一次金融形勢分析會,匯報情況,分析問題,研究對策,促進了工作開展。二是圍繞“轉方式、調結構”和“加快工業發展年”活動,會同市人民銀行分別在7個縣區和市直召開了9次政銀企合作洽談會,累計為697家企業落實貸款意向資金691億元。三是認真分析我市貸款利率偏高的原因,協調有關銀行機構適當下調貸款利率,讓利於企業和社會。四是支持市銀監分局開展小企業貸款和常林集團19.7億元銀團貸款推進工作,支持農行、農發行開展新農村建設貸款業務,認真落實市政府與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民生銀行總行等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為全市“兩型社會”建設、小企業發展和項目貸款提供了有力資金支持。20xx年,全市本外幣存款余額2123.6億元,較年初增加355.5億元,存款余額及新增分別居全省第7位和第6位;全市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1559.7億元,較年初增加298.9億元,貸款余額及新增均居全省第6位。
二、狠抓企業上市,直接融資工作實現了新突破。把加大企業上市融資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組織各類上市培訓推介活動,加強重點企業跟蹤服務,有力地推動了企業上市工作。一是積極抓好企業上市培育工作。5月初,對全市年凈利潤超過500萬元的重點骨幹企業和年凈利潤超過200萬元的科技創業型中小企業進行了調查統計,歸類劃分並篩選出了50個擬上市備選企業,為培育後備上市資源提供了基礎資料。二是努力營造良好上市環境。深入企業加強調研,充分了解企業在改制上市過程中的'政策需求,擬定了推動我市企業上市工作的政策規定;邀請省證監局黨委委員、局長助理趙洪軍做企業上市輔導報告,系統講解企業上市的重要意義、有關規定和具體要求,加深了企業對資本市場的認識;先後4次組織20多家企業參加了省金融辦組織的各類上市培訓活動,調動了企業上市的積極性。通過多種渠道,與中信萬通、國泰君安、中信建投、京緣投資、建銀投資、魯信高新投等知名證券公司、投資公司、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接洽交流,達成合作意向,為擬上市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積極爭取上級部門支持,由分管市長帶隊先後六次到省金融辦、省證監局和中國證監會匯報工作,進一步密切了同上級部門的關系。三是建立擬上市企業定期溝通匯報制度。加強工作調度,及時掌握企業上市進展情況,幫助企業協調解決上市進程中的困難和問題。金正大於9月8日在深圳中小板掛牌,募集資金15億元,這是1999年以來我市境內上市的第一家企業。魯興鈦業、龍崗旅遊分別在天津股權交易所和美國紐約納斯達克交易所掛牌交易。宏藝科技上市申報材料已上報到中國證監會創業板發行部,目前正在根據反饋意見補充有關材料,史丹利上市材料已經中國證監會受理。力士德機械正在進行上市輔導,立晨物流正在篩選新的上市項目籌備再次上市申報,興盛礦業、羅欣葯業正在籌備異地二次上市,雷華塑料、新港集團正積極籌備境外上市。
三、強化發展理念,金融機構引進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邁出較大步伐。牢固樹立金融產業化理念,不斷提高金融業自身發展的組織化程度,提升金融業在全市服務業發展中的支柱地位,增強金融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帶動作用。一是切實加大金融機構引進力度。經過各方面的積極努力,今年以來,浦發銀行臨 沂 分行、招商銀行臨 沂 分行及萊商銀行平邑支行開業運營,華夏銀行、興業銀行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工作已經省銀監分局批准籌建。同信證券、金鵬期貨臨 沂 營業部相繼開業運營。二是大力發展農村新型金融機構。村鎮銀行建設實現突破。12月29日河東區齊商村鎮銀行開業,這是我市設立的第一家村鎮銀行,也是2008年以來全省開業運營的第6家村鎮銀行;中國銀行總行和新加坡淡馬錫公司在 沂 水縣設立村鎮銀行擬於明年初開業,其他縣區村鎮銀行建設工作正在扎實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發展迅速。加大向上爭取力度,積極做好企業推選和材料上報審核工作,在省金融辦的關心支持下,全年新設立小額貸款公司11家,使全市小額貸款公司總數達到14家,居全省第3位;積極協調各銀行機構為小額貸款公司配套融資,加強業務監管,促進了小額貸款公司健康運營;20xx年開業的13家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金13.9億元,今年累計向社會發放貸款22.75億元,其中累計支持中小企業231家,個體工商戶296戶,“三農”業戶977戶,實現營業利潤945.2萬元,較好地發揮了小額貸款公司“小額、分散、及時”的優點,為“三農”和中小企業、個體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三是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展。支持臨商銀行戰略轉型提升,練好企業 “內功”,拓展發展空間。今年以來,寧波慈溪支行,郯城、臨沭、費縣、 沂 南支行及寧波北侖支行等相繼開業。按照臨 沂 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銀行化改革發展規劃要求,積極推動費縣農合行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四是加強金融調研工作。撰寫了《關於探索建立股權交易機構的匯報》、《關於全市金融支持商業地產發展情況》等有分量的調研報告,對服務領導決策、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堅持統籌兼顧,保險擔保證券期貨業得到較快發展。召開了臨 沂 市保險業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協會領導集體,全面加強協會自身建設,進一步提高了執行能力和服務水平;扎實開展了“讓消費者滿意行動”活動,市保險協會與各保險公司簽訂了“讓消費者滿意行動”承諾書,增強了保險機構的服務意識和社會責任;組織了市人大視察保險業活動,展示了我市保險工作成就,提高了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對保險工作的關注度;與市銀監分局、保險業協會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強銀保合作規范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通知》,對規范銀代市場發揮了積極作用;積極開展政策性涉農保險,小麥、玉米和能繁母豬入保工作進展順利,20xx年底,政策性涉農保險風險責任金額達到5.8億元。20xx年,全市各類保險機構54家(其中今年新開業4家),從業人員4.4萬人;全市各類保險機構全年累計實現保費收入76.3億元,同比增長38%,累計支付賠款和給付保險金預計15.3億元,為全市承擔各類風險責任金額逾7000億元。融資性擔保公司規范整頓工作扎實推進。按照省政府會議要求,專門召開了全市融資性擔保公司整頓會議,並按要求分批做好材料審核上報工作。目前已有市擔保公司、天誠、億盛、華瑞、鑫源、鼎力等6家公司通過了省金融辦重新確認,中聯、蘭田、莒南等公司材料已上報省金融辦等待審批。20xx年,全市開展業務的28家擔保機構擔保額達到76億元,比上年增加29.3億元,增長62.7%。證券業方面,全市證券公司營業部6家,新開戶數18326萬戶,全年累計交易額1536.2億元。期貨業方面,全市期貨公司營業部4家,全年交易283.8萬手,交易額1910.67億元,上交利稅76.08萬元。
五、加大工作力度,化解和處置不良貸款取得明顯成效。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將化解企業不良貸款當作一件大事來抓。一是推動成立了金融資產處置服務有限公司,為金融機構不良貸款處置提供評估、拍賣、核銷“一條龍”服務,當年處置不良貸款萬元。二是將涉及不良貸款數量較大、金融機構較多的企業列為重點,與法院、銀監部門協調配合,充分利用貸款核銷、資產重組等手段提高處置效果,加大對重點企業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建設銀行在平邑一中的債權問題已圓滿解決;雅美紡織、澳龍物流、羅湖房地產等重點企業不良貸款處置基本得到解決;歐亞達、中山漿紙、舜禾農工貿、正義紡織不良貸款處置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三是開拓思路,支持農信社通過利用土地、林權置換不良貸款等多種有效手段,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全年置換不良貸款24.89億元。20xx年,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余額70.4億元,較年初減少30.5億元;不良貸款佔比4.5%,較年初下降3.23個百分點。
六、狠抓政策推動,全市金融業發展良好氛圍進一步形成。以落實《中共臨 沂 市委臨 沂 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意見》(臨發〔2008〕28號)為總抓手,把優化生態環境、加強政府服務貫穿工作始終,積極協調各有關方面,推進信用環境、行政環境、司法環境、輿論環境等建設,營造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一是制定了《臨 沂 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量化考核辦法》,對各縣區金融運行狀況、社會信用環境、政策支持環境、司法支持環境、域外金融機構貸款、金融機構綜合評價六個方面實行量化評分、全面考核,督促引導各縣區加大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在全市上下進一步形成重視金融工作、加快金融發展的良好氛圍。二是制定了《臨 沂 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臨 沂 市金融穩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維護全市金融穩定、確保全市金融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制定了《關於金融支持臨 沂 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在河東區、平邑縣、 沂 水縣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意見》,在蘭山區和費縣開展了集體土地租賃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積極推動“三押一推”工作,動產抵押、股權質押、商標專用權質押和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四是扎實開展了“金融知識進萬家·走進臨 沂 ”大型展覽活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主要領導和各縣區、各部門、社會各界4萬多人參觀了展覽,普及了金融知識,推介了金融產品,樹立了金融形象,收到了良好效果。五是加大司法維護金融債權力度,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行為,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安全。與市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銀行、銀監分局等有關部門一起,積極開展打擊非法集資、非法金融活動,維護了全市金融穩定。六是加強與有關新聞媒體的合作,認真辦好人民網金融山東臨 沂 視窗欄目,為金融業發展創造了良好輿論氛圍。
七、加強自身建設,機關工作步入了規范化軌道。市金融辦作為年初新設立的政府工作部門,高度重視加強自身建設。一是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深入開展“五比”活動,比學習強素質、比團結凝力量、比作風樹形象、比干勁創佳績、比服務講奉獻,教育和引導全體幹部立足本職崗位,干一流工作,創一流佳績,在“五比”中“樹優質服務形象、當創先爭優先鋒”。二是建章立制。進一步建立健全了金融辦理論學習制度、廉政守則、黨組會議制度、財務收支管理工作規范等各項規章制度,促進了各項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實行分工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重點工作落實時間進度和要求,定期調度和聽取匯報,取得了明顯成效。三是加強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制定了《20xx年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分工意見》,對年度工作進行了明確分工,切實做到了任務明確,責任到人;開展了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制訂了《市金融辦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扎實開展風險點查找和風險等級確定等規定工作,並通過了市紀委派駐一組的檢查;認真做好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牽頭工作,召開了全市金融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座談會,促進了金融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四是充實人員。在組織、人事部門的支持下,公開考選了5名同志到市金融辦工作,進一步充實了人員,壯大了力量。五是切實抓好文明機關創建工作。按照創建要求,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不斷加強機關領導班子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廉政建設,促進了各項業務工作開展。被市機關工委授予市直文明機關稱號。同時,指導督促各縣區加強金融辦機構建設,目前有5個縣區單獨設立了金融辦,其他10個縣區金融辦為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或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
盡管全市金融業有了較快發展,但與先進市和發展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一是金融業總體規模偏小,發展水平偏低,主要體現在金融業佔GDP和服務業的比重較低,發展潛力大。二是由於中小企業多,重大項目少,既存在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也存在貸款缺乏大項目承載的問題。三是由於歷史遺留問題等,銀行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佔比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開展。從金融辦自身幹部隊伍看,金融業發展日新月異,新型業態和創新工具不斷出現,新知識層出不窮,對幹部素質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以上這些,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引起高度重視,認真加以解決。 ;
Ⅲ 加入WTO後,我國銀行業的「機會」是什麼
世紀之交的緊要關頭,中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漫漫征途上邁出了舉足輕重的一步。對銀行界來說,這意味著經過一段減讓階段後,大約2005年中國商業銀行市將完全向世界洞開。屆時外資銀行(經由中央銀行依照國民待遇審批)可以在我國經營任何銀行業務。這對尚處於幼稚期的中國銀行業來說,不啻是一個令人寢食難安的事實。如何策略地引導外資銀行進入我國金融市場,減弱「入世」沖擊,扶持本國銀行業,已是迫在眉睫的課題。
一、外資銀行在我國發展現狀的理性分析
二十世紀80年代我國引進外資金融機構以來,截止到1998年底,經國務院批準的可以設立營業性外資金融服務機構網點的城市已達24個。我國正式批准在華外資銀行已達172家。其中外國銀行分行153家、中外合資銀行7家、獨資銀行6家、外資、合資財務公司6家。除人民幣業務外,金融領域幾乎所有業務都已向外資金融機構開放。實際上,外資金融機構經營人民幣業務也在積極的試點之中。
由於我國金融服務領域所具有的廣闊市場,外資銀行本身所具有的完善的基礎管理水平及靈活的經營作風,特別是我國政府為外資銀行創造的良好的經營環境,使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處於十分有利的競爭地位。具體分析我國「內外有別」政策對外資銀行發展的影響如下:
(一)稅收和政策優惠為外資銀行的發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地。(1)稅收優惠。我國內地一般企業的所得稅率為33%,與國際通行水平相一致。我國國家專業銀行的所得稅率為55%,其他商業銀行為33%,而設於特區和沿海地區的外資銀行則享受15%—30%的優惠稅率,同時營業稅也大多獲得減免,稅收方面明顯低於中資銀行。不同的稅率使本地金融機構在擴大經營規模上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導致中外銀行競爭中的不平等。(2)業務優惠。雖然外資銀行目前尚不能經營某些業務,但與此同時,外資銀行卻可以合法經營另外一些本國銀行不能經營的業務。例如,國內金融機構一律不準在境內經營投資業務,而外資銀行則可從事外幣投資業務。(3)政策負擔上的差別也不容忽視。我們的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時至今日還要承擔相當一部分《商業銀行法》規定業務內容以外的所謂「社會責任」,已設立的一些政策性銀行並沒有將商業性銀行從社會義務上完全解脫出來。外資銀行對國家政策所承擔的義務遠弱於本地銀行,各地政府對外資銀行也極少提出政策性貸款要求,而本地銀行卻經常為此承受巨大壓力。此外,外資銀行也較少受到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約束。
(二)金融監管比較薄弱,放縱了外資銀行的違規行為。由於我國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各地為吸引外資,積極扶持外資銀行,而放鬆金融監管。這就導致了對外資銀行監管力度不足和不平等競爭的問題。外資銀行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不少違規行為。比較常見的有:(1)轉利潤現象嚴重。一些外資銀行往往以高利率向其總行借款,同時把在中國以低利率吸收的存款匯往總行,從而向國外轉利潤,致使我國稅收遭受重大損失。(2)超比例吸上存款。《上海外資金融機構、中外合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外資金融機構、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從中國境內吸收的存款不得超過該行在中國境內的總資產的40%」。但目前外資銀行超比例吸存款的現象相當嚴重。(3)營運資金不到位。少數外資銀行將營運資金存放於境外,或多次調撥,使營運資金不真實到位。更有一些外資銀行的流動資產達不到規定的比例。按規定,外資金融機構的流動資產占存款的比例不能低於25%,實際上有的還達不到10%。(4)提取呆賬儲備不合理。相當多外資銀行計提呆賬儲備不合理,有的不提,有的提取標准不按我國規定,而按其總行規定辦,有的則是在有壞賬發生或可能有壞賬發生時才提取,並按壞賬金額大小等額提取或近似等額提取,若無壞賬發生,則不予提取。(5)結算業務中違規經營。不少外資銀行在結算業務中採用不合理競爭手段,如私下降低手續費標准、邀請客戶出國等。在辦理匯出業務時缺少必要文件,甚至接受假憑證。(6)少繳、漏繳存款准備金。按照我國現行的外資金融服務機構的規定,外資銀行應按照一定的標准向中國銀行交納存款准備金,但一些外資銀行想盡辦法少繳、漏繳存款准備金。
上述現狀的形成,究其根源,主要是我國長期堅持「提供優惠政策與嚴格進入和限制業務范圍相結合」的對外資銀行的基本政策。具體地說,就是通過提供優惠政策來吸引外資銀行,通過嚴格限制業務范圍保護國內不發達的金融業。貫徹到實踐中,這種政策的弊端一方面加劇了競爭的不平等性,「自我」強化了對內資銀行的威脅,對中資銀行的業務經營和發展帶來了強烈的沖擊和影響,使中資銀行在競爭中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對外資銀行過多的業務限制則被對方指責為歧視政策,嚴重影響了我國在國際社會上的形象。這種政策已不能適應我國加入WTO的原則與要求。因此,改變原先的「優惠政策加業務限制」的做法,採取放寬業務范圍與嚴格監管相結合的辦法,以業務吸引外資,以嚴格監管來制約外資銀行的不利影響,扶持本國銀行業乃根本出路。
二、外資銀行是入我國金融市場的策略引導
為減弱「入世」對銀行業的沖擊,現階段我們應當充分利用WTO有關原則和條款,按照放寬業務范圍與嚴格監管相結合的策略,對本國銀行業實施適度保護政策。
(一)靈活運用WTO有關原則和條款
1.國民待遇原則的准確把握。在關貿總協定中,國民待遇原則是作為一項基本原則來予以規定的,而在《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中,國民待遇是作為一項具體承諾來予以規定的。根據WTO關於服務貿易的談判規則,各成員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有選擇、有秩序地開放某些服務部門或分支部門。換言之,作為一項義務,有關成員只在承諾開放並給予國民待遇的服務部門向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提供國民待遇;在那些只承諾開放而沒有提供國民待遇的領域,有關成員可以只依據最惠國待遇原則向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開放有關市場而不提供國民待遇;在沒有列入承諾表的部門,各成員就更無義務提供國民待遇了。
2.不對稱原則的具體適用。不對稱原則是《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基本原則之一。其內容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發展中國家「再多參五」,另一個是「逐步自由化」。所謂「更多參與」主要見於第4條,它要求通過協商,使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給予幫助,增強其國內服務業的能力,並提高其效率和競爭性,以便發展中國家能更多地參與世界服務貿易,而且應特殊考慮對最不發達國家給予幫助。所謂「逐步自由化」,主要見於第19條,它是指各個發展中國家成員在少開放一些部門、放寬較少類型的交易和逐步擴大市場准入等方面,應根據他們的發展情況給予適當的靈活性。據此,我國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可以根據我國的政策目標及銀行服務業務發展水平、區域分布狀況,擇優引進,優化布局,逐步進行,以便為中資銀行適度延長緩沖時間。
3.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靈活運用。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是關貿總協定的最核心的條款,雖然服務貿易總協定仍保持了這一原則,但許多締約方都堅持有條件的最惠國待遇,主張最惠國待遇應根據各國服務業的競爭能力來確定,或者以各受惠國的不同發展水平而在給予的待遇上有所區別。對於發達國家,還要求其在金融信息的傳遞、金融服務技術的出售及其在勞動密集型服務的進口方面,根據關貿總協定中有關差別待遇和特殊發展中國家狀況的規定,承擔更多的優惠義務。據此,我國一方面可以援引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原則取得跨國經濟的對等待遇,另一方面應積極以發展中國家的特殊情況,要求對方給予更多的優惠待遇。具體實踐中,我國在開放金融市場時,完全可以通過談判對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附加必要的限制條件,並有效利用限制措施,適當控制外資銀行來源國分布、總數及分支機構數量、控制比例等,防止外資銀行對國內金融市場的壟斷或控制,確保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銀行體系中的份額和地位。
4.保障條款和例外條款的合理使用。GATS第10條的保障條款規定,由於達成具體承諾後發生了未能預見的變化,以至某項服務的進口規模劇增,從而對國內相同的服務及其提供者造成嚴重損害或有此威脅時,東道國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中止已達成的承諾。第12條規定,當東道國國際收支嚴重失衡或對外金融領域內發生嚴重困難時,可以重新實施限制,包括交易支付和貨幣轉移的限制。第14條規定東道國出於維護公共秩序、公共道德、保護居民和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防止欺詐,保護個人隱私和賬戶秘密,保證國防安全等需要時可以採取相應的限制措施。最後,在附錄(四)中規定,東道國出於謹慎的原因,為了保證金融體系的完整和穩定,以及保護投資人、存款人、投保人的利益,可以有取必要的限制措施。這些條款,給我國提供了合理保護國內銀行業的機遇和條件。我們應該認真研究、區別情況,對國內金融業實施有效保護。
(二)實行放寬業務與嚴格監管策略的法律調整
在國內法規與國際規范的關繫上,我國已頒布施行的法規、規章中不少規定與國際公認的准則與規范不一致。例如我國有關外資機構經營人民幣必須遵守國內准備金、存貸款利率和資金拆借等規定,均是根據我國現階段的經濟和金融條件制定的,與國際通行的做法有很大的差距。為適應「入世」的需求,真正對外資銀行實行放寬業務五嚴格監管的策略,金融領域就要加快國內立法與國際立法潮流的接軌。
1.在市場准入的立法模式上,應採取「內外合一」的單軌制立法模式。在世界經濟一體化的推動下,廣大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的經濟立法,已由原來的「內外分立」的雙軌立法模式向現在「內外合一」的單軌制立法模式轉化,亦即實行涉外經濟立法與國內經濟立法的並軌。我國的涉外金融立法也可參考這一做法,例如在《商業銀行法》中增加「外資銀行機構」一章,從而在國內金融立法與涉外金融立法之間調整好相互關系。從目前的立法實踐來看,《商業銀行法》規定的設立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與《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件》對外資銀行、合資銀行的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明顯不協調,而「內外合一」的單軌制立法模式可以消除這種不協調,通過將後者最低注冊資本提高的辦法,使兩者統一起來。
2.在外資銀行進入管制方面,要通過制定嚴格的進入標准和審批條件來加以控制。在引進外資金融機構的組織形式上,我國目前引進的銀行類外資金融機構有3種形式,即外國銀行分行、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還有一種不能進行實際經營服務的代表處。從金融管理當局的角度看,外國資本參與最安全的形式是代表處,最危險的形式是分行,原因在於分行可以經營為東道國所允許的包括存、放款業務,信託業務在內的各種銀行業務,而且分行是外國法人,其業務被列在其總行的資產負債表中,受東道國金融管理機構的監督最少,無法加以控制。我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件》對分行與其他形式金融機構的設立條件不僅沒有嚴格的區分,而且實踐中偏重於分行這種形式。要糾天上這種偏向,使外資銀行的引進最有利於我國銀行業的發展,必須針對不同開業形式,在審批條件和程序上有所區別。例如,盡可能簡化對代表外的審批;允許設立外國銀行參股的合資銀行,但在法律上必須訂明外資參股的最高限額;對外國銀行在我國設立分行的條件,要堅持高標准,其要求比對其他形式外資金融機構的審批應更嚴格;對外資銀行實行許可的單獨審批制度,許可證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發放。
3.在業務管理方面,在開放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問題上,適當放寬業務管制,應該是一個有層次性和選擇性的漸進過程。首先,要求開辦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必須是業績顯著、信譽良好、而且在我國經營有一定時間、具有一定規模的外資銀行;其次,可選擇部分經濟特區的外資銀行開放經營人民幣業務。
Ⅳ 恆生電子未來發展前景
你仍然在觀察著券商板塊嗎?想要給你做個提醒,這個行業很受歡迎,程度超出券商行業,從資本市場改革和財富管理需求的爆發所獲得的豐厚回報遠遠超出券商,一直在背後為券商做後盾,它就是金融IT行業,接下來我們要對金融IT龍頭--恆生電子做分析。
這份金融IT行業龍頭股名單是我整理出來的,在分析恆生電子前分享給大家,還不快點看一看:建議收藏!金融IT行業龍頭股一欄表
一、 公司角度
公司介紹:公司是國內領先的金融科技產品與服務提供商,主要面向證券、期貨、公募、信託、保險、私募、銀行與產業、交易所以及新興行業等客戶提供一站式金融科技解決方案,說得更通俗點,平時投資者交易的行情軟體,多為恆生電子製作,市佔率在60%左右,在資本市場 IT 領域是占絕對優勢的軟體類龍頭企業。
說完了公司的一些情況,我們要進一步做深入分析,了解公司所具備的投資價值在什麼地方。
亮點一:絕對的領先,絕對的龍頭
金融科技行業對技術的需求本來就有較高的要求,比較下行業里的新競爭者,經過20多年的時間,公司有很多持續經營的經驗,這讓公司在行業里持續保持領先的地位。同時,在長期技術積累下,公司得到客戶的認可,例如公司在證券行業的核心交易系統、基金等買方行業的投資管理系統、銀行業的綜合理財系統等都受到客戶青睞,這使公司形成正向循環,技術優異--吸引大客戶--創造大收益--反哺技術--進一步吸引客戶..要塑造一個穩固的龍頭地位。
亮點二:更高的用戶粘性,更強的技術創新
金融機構跟普通行業相比,需求屬性是不一樣的,一款交易軟體里,內容是要包含多項的,除了日常看盤,還有交易、融資等巨額金錢往來,以此而言,十分需要極高的穩定、安全屬性。這使機構一經選擇,無法隨意更換系統,讓客戶和恆生之間的關系獲得深度綁定,給公司創造長期不斷的穩定收入。
可貴的是,恆生也沒有因為較高的用戶粘性而停止前行,公司在研發人員和研發費用這方面都保持著高於同行的投入水平,創新能力絕不停滯。
亮點三:引進來,走出去,買下來,打開國際市場
公司引進國外先進產品,把先進的技術學會了,並且超越它,緊跟著藉助公司已有的優勢產品對發展中國家的證券市場進行拓展,與此同時,在歐美市場上的行動也要開展,關於優質標的,尋找後並進行並購處理,既可以增強公司的實力,又能同時藉助標的公司得到一個進入新的海外市場的渠道。以此實現對海外龍頭的追趕,並加大公司盈利收入。
篇幅有規定,受恆生電子的深度報告和風險提示相關內容,都已經放到下方的研報里了,還不趕緊了解一下:【深度研報】恆生電子點評,建議收藏!
二、 行業角度
目前國內資本市場相對不成熟,然後在資本市場的持續改革時,也會催生出大量的IT投入,以實現證券交易系統的擴容、迭代與完善,這為行業帶來全新的增長。
另一方面,居民財富持續增長、"房住不炒"、打破銀行剛兌等因素都在或多或少地引領居民財富往資本市場轉移,並且這些因素可以讓財富管理獲得比以往更快的發展。與之相對應的是,持續增長的基金資產管理規模有效刺激IT運營投入需求,然後鼓動金融IT行業的持續發展。
三、總結
總的來說,恆生電子作為行業龍頭,又主動的去創新和擴大企業規模,在未來行業的快速發展下,公司的發展將竹子開花節節高,但是文章內容上難免存在滯後性,如果想更准確地知道恆生電子的未來行情,直接點擊鏈接,有專業的投顧幫你診股,看看恆生電子估值如何,究竟是高是低:【免費】測一測恆生電子現在是高估還是低估?
應答時間:2021-09-03,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Ⅳ 雲南保險金融產業園
建設「面向東南亞、南亞的區域性金融中心」系列文章之三
雲南金融產業發展與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
省金融辦主任劉光溪
經過三十多年發展,雲南省金融業成績顯著,有力支持了雲南省經濟社會發展,使雲南在我國區域性經濟合作、沿邊開放開發、對外經貿往來等經濟發展戰略中地位日益突出。2011年5月,《國務院關於支持雲南省加快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意見》明確提出把昆明市打造成為「面向東南亞、南亞的區域性金融中心」。
今年9月15日,本報有關「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系列文章之一,全面剖析了雲南跨境人民幣金融業務發展的基礎條件與前景,認為大力推進和創新跨境人民幣金融業務,不僅有利於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還將提升雲南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是建設「面向東南亞、南亞的區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突破口和著力點。9月29日,「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系列文章之二,對雲南小幣種外匯交易市場發展現實基礎與條件進行了分析,認為雲南小幣種外匯市場發展是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重要舉措,將進一步促進人民幣離岸基礎市場、人民幣衍生品市場發展,成為「區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內涵和支撐。
本文從雲南省金融業發展的現狀和水平,進一步分析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的可行性和相關措施。
一、雲南經濟金融發展奠定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初步基礎
雲南省資源豐富,區位優勢明顯。經過30多年改革開放,雲南對外開放口岸管理體系基本形成,交通等基礎設施相對完善,有色金屬、電力、煙草等支柱產業獲得較快發展。在「十一五」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雲南省「十二五規劃」提出把雲南建設成為國家重要的可再生清潔能源基地,生物產業發展基地,電、礦、化一體化資源精深加工的清潔載能產業基地,石化基地,外向型出口加工基地,戰略性資源及原材料接續地。
金融業作為雲南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柱,已經具備相應的規模。截止2011年9月,存貸款余額分別達到1.49萬億和1.17萬億元,成為西部省區中第三個進入存貸款萬億元俱樂部的省份;直接融資從2005年8億元增加到276億元;保費收入從2005年81億元增加到186億元。作為度量金融發展指標,2010年M2/GDP與信貸總量/GDP分別為1.85、1.47,分別比全國平均水平高0.05、0.19個百分點。同時,雲南金融資產開始呈現多元化分布,非銀行類金融資產增長迅速,直接融資比例逐年上升,保費收入快速增長,股權投資基金超常規發展,民生金融獲得突破性進步。
目前,雲南金融業基本上形成了多層次、多元化、開放型金融體系。截止2011年6月,雲南省境內擁有27家內資銀行業機構;4家外資銀行業機構;72家證券經營機構;13家期貨業經營機構;29家保險業經營機構;10家村鎮銀行;133家農村合作機構;320家小額貸款公司;15家股權投資基金;超過15家信託、資產管理以及財務公司等其它金融機構。
雲南省金融業的開發性功能逐漸完善,開放性特色日益突出,有力地支持了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經濟、林業經濟、縣域經濟、支柱產業、商品出口等方面的發展,在培育市場,推進市場制度建設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二、雲南全面對外開放為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提供了外部發展空間
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與東南亞、南亞之間一系列經貿合作組織先後成立,成為雙方交流與合作的平台。湄公河次區域合作、孟中印緬經濟合作、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泛滇池合作等組織是雙方共同努力推動的結果。雲南充分發揮地緣優勢,先後與周邊國家合作構建了雲南—老北、雲南—泰北合作工作組和雲南—越南北部五省市經濟協商會議等合作機制,大大拓展了雲南沿邊對外開放的空間,使雲南從國內對外開放的末梢轉變成為對外開放的前沿基地。
憑借獨特區位優勢,雲南成為中國參與東南亞、南亞各國經貿合作、金融合作的重要平台。雲南對外貿易與對外直接投資獲得迅速發展。2011年1-9月雲南省進出口外貿總額完成120.1億美元,僅比2010年全年低13.58億美元,同比增長19.2%,東盟已成為雲南省外貿比重最大和外貿增速最快的地區,占雲南省進出口總額37.2%,同比增長41%。
以國家開發銀行雲南分行為主的銀行,積極支持雲南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湄公河次區域五國成為雲南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市場主體,投資領域涉及農業、礦產、電力、冶金、交通等行業。截止2011年9月,我省境外投資企業已達330家,中方協議投資101.7億美元,對外實際投資累計達17.6億美元,實際投資在全國名列第9位。
中國與東盟各國日益密切的經貿、金融往來關系,全面提升了雲南金融業對外開放的空間。雲南金融業大力實施「引進來」和「走出去」戰略。恆豐銀行、恆生銀行、匯豐銀行、泰京銀行等外資金融機構已在雲南設立了分支機構,花旗銀行、東亞銀行等金融機構正在積極謀劃到雲南發展。2011年7月6日,雲南首家中外合資的惠理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同時,雲南境內六家商業與越南、寮國、泰國、緬甸、新加坡等國家9家商業銀行簽署了代理清算協議,形成了與毗鄰、非毗鄰國家點對點互為代理的結算模式。今年6月,富滇銀行在國內首先推出寮國基普兌人民幣的匯兌業務,雲南與周邊各國小幣種外匯交易市場建設獲得突破性進展。
三、雲南金融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為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撐
雲南經濟金融發展水平以及對外開放現狀已經具備了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的基礎和條件。201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昆明市建設區域性跨境人民幣金融服務中心,允許雲南金融業通過金融產品創新,為人民幣跨境結算提供服務,促進跨境金融業務發展。2011年5月,國務院正式發布《國務院關於支持雲南省加快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意見》,明確指出將增加雲南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數量,積極推進與周邊國家簽訂雙邊本幣結算協議,建立雙邊銀行間的支付清算機制,推進貿易投資使用人民幣,加快自由兌換進程,把昆明建成面向東南亞、南亞的區域性金融中心。
2011年4月,昆明金融產業園區建設正式啟動,並制定了工商、稅務、金融機構注冊資本補貼、土地規劃、用地指標、人才引進等方面14項優惠政策,使產業園區成為區域性跨境人民幣服務中心的平台和載體。2011年6月,雲南落實有關西部大開發實施意見,將大力發展金融市場,鼓勵推動金融創新,推進人民幣跨境金融業務發展,積極吸引金融機構落戶雲南。
四、雲南金融產業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提供了保障
雲南金融業經過多年發展,金融環境不斷優化,形成了符合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的口岸管理體系、稅收管理體系、外貿管理體系以及外事管理體系,增強了金融政策與相關政策相容性。其中金融規劃超前布局、金融政策不斷完善、金融協調成效顯著、金融合作卓有成效、金融信息平台建設有序推進,為金融業快速發展提供強有力保障。
1.金融規劃。雲南全面對外開放大大提升了金融業發展空間,雲南省政府、昆明市政府超前謀劃雲南金融業發展。2010年,昆明成為全國區域性跨境人民幣金融服務中心試點城市,在此基礎上,雲南著手昆明金融產業園區、金融交易園區建設,傾力打造金融橋頭堡。雲南「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了加快金融服務業發展,把金融業培育成為雲南支柱產業,並對金融組織體系、金融市場、金融環境以及金融對外開放提出新的發展目標。此外,雲南「十二五金融規劃」也即將出台。相關金融規劃優化金融資源的配置,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推動雲南新型工業化進程。
2.金融政策。有關金融業監管許可權主要在中央部門,但是隨著地方性質金融機構蓬勃發展,地方政府扶植、推動金融業發展並非無可作為。從雲南省情況看,近年來,雲南省政府出台了《關於加快推進直接融資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快推進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關於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快保險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意見》、《關於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的意見》等一系列地方性規章或者規范性文件。這些文件,對於完善金融發展法治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
3.金融協調。早在2004年,雲南省金融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已經成立。在隨後幾年裡,有關處置非法集資、企業直接融資、保險改革發展、保險資金運用、防控打擊資本市場內幕交易、省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聯席會議相繼成立。2010年,雲南成立跨境人民幣支付清算工作協調小組,由海關、稅務、外貿、外事、金融機構等部門組成,按照不同清算模式推進與周邊國家簽訂雙邊本幣結算協議,為人民幣與相關國家貨幣匯率定價機制提供條件,從而形成以人民幣為核心小幣種外匯交易中心。上述協調機制加強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以及境外金融機構之間溝通,形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為金融監管與風險防範提供了很好的預警機制與長效機制。
4.金融合作。雲南金融合作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雲南省政府與中央金融機構合作。在「十一五」期間,雙方簽訂金融合作協議意向金額達4742億元,到2011年6月底,已累計完成2711.55億元,有力支持了水利、公路、鐵路、機場、城市「兩污」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二是雲南省境內金融機構與地方政府簽訂專項合作與項目融資協議,主要涉及到雲南特色農業和產業化發展、新一輪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文化產業、「3+5」邊境經濟合作區、境外人民幣貸款等方面的內容。三是雲南與東盟各國跨境金融合作。通過金融論壇、雙方職能部門對口磋商機制、定期發布東盟各國經濟與金融相關的數據、跨境人民幣支付體系建設等方式,加強與東盟各國金融信息溝通與合作,防範國際金融風險,增強應對金融突發事件能力。
5.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雲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北京、上海、廣東等經濟發達省份相比較,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
2010年,雲南省提出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為全省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力爭用5年時間,初步建成覆蓋政府、企業、個人和金融機構的全省社會信用體系。目前,雲南省已經擁有約10萬戶企業的信用信息(包括部分企業的環境保護違法、公積金繳存、拖欠工資、質檢信息等),以及超過1000萬自然人的信用信息。截止2011年上半年,人民銀行累計完成了4戶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建設工作,其中3686戶企業獲得了信貸支持,涉及金額1003億元。建立農戶經濟檔案670.05萬戶,評定信用戶243.71萬戶、信用村2388個、信用鄉鎮49個。雲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序推進大大緩解信用缺失所造成的融資瓶頸,形成金融業發展所需要制度環境,在加強金融監管、控制不良資產、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
五、理清思路,大力推進雲南金融業發展,促進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
雲南省金融業現有體系、規模的發展水平為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奠定了核心基礎。橋頭堡戰略規劃使雲南金融業面臨史無前例的發展機遇。由於雲南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加速推進時期,雲南金融業發展需要與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相結合,發展低碳經濟、循環經濟以及綠色經濟;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構建和諧社會;與政府組織優勢相結合,優化金融創新與發展環境;與對外開放相結合,把雲南建設成為立足大西南、面向東南亞與南亞的區域性金融中心。
區域性金融中心作為雲南金融業發展的核心,它的建設需要以創新金融服務主體建設為基礎,以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為核心,以金融招商和金融創新為手段,以優化金融環境建設和加強金融風險防範為保障(見本文第四部分),實施金融人才戰略。
在金融服務主體方面,以金融產業園區為依託,積極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入住昆明;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組建適合於橋頭堡建設各種金融機構;大力發展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繼續鼓勵本地金融機構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強與東盟各國的金融合作。
在金融市場體系建設方面,不斷完善跨境人民幣資金結算市場;分步推進以人民幣為主的小幣種外匯交易市場;積極發展離岸人民幣基礎資產市場;穩妥推動人民幣衍生產品市場;大力發展金融要素市場;對傳統信貸市場進行整合與創新;積極發展保險市場。
在金融創新方面,實施金融倍增工程與金融產業創新兩大工程;通過信貸資產轉讓、總行直貸、融資租賃、信託融資、委託貸款、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融資方式,對傳統金融產品創新;在跨境金融、「三農」經濟、林業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實施金融組織體系、金融產品、金融市場以及金融監管方面的創新,提供特色金融服務。
在金融人才方面,制定實施金融人才規劃,引進高端金融人才,加強本地金融人才培養。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Ⅵ 為什麼金融機構要為實體經濟服務
金融機構要為實體經濟服務原因如下:
1、是加快產業結構升級,完善產業鏈條,推進產業集群發展。從資本的逐利性角度來講,只有產業鏈完善了,產業集群形成了,對資本才有吸引力,建議對清遠傳統優勢支柱企業,如陶瓷、水泥、有色再生金屬等,採取聚集優勢企業,完善產業鏈,做大產業規模的方式,提升競爭力,以不斷增強產業對資本的吸引力。
2、是加大對引進金融機構的政策引導,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於近年來新進金融機構,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加大政策引導,引導其將資金投入到促進清遠經濟轉型升級,產業結構調整的領域,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同時,政府相關部門要健全激勵約束機制,除鼓勵外來金融機構來清遠設立機構外,還要建立對應的約束機制,例如設定存貸比、小微企業貸款增速等年度考核指標,促進其加大對清遠經濟的支持力度,對於年度考核不達標的機構,限制其在清遠地區的後續設點。
3、是在「引進來」的同時,要積極鼓勵本土金融機構「走出去」,加大區域金融輻射,拓展資金。更多資訊來源炎黃財經。
Ⅶ 西安哪些金融重點單位赴滬搶人才
4月26日,2018「新絲路西引力」西安硬科技、金融和互聯網等重點行業急需緊缺人才專場招聘活動上海站啟動,西安攜37家重點單位赴滬誠邀賢才。遞交簡歷的學子和拋出橄欖枝的企業,成為初夏時節復旦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大西安的舞台足夠大,能夠容納大家施展才華;大西安的機遇足夠多,能夠助力大家實現夢想。」 李寧君向大家介紹了過去一年來西安的變化,抖音之城、音樂之城、書香之城讓西安成為網紅城市,落戶政策、工商服務、商業氛圍也成就了宜居宜業、宜商宜家的品質西安。
「 『留住人』 看的是一座城市的誠意,在這輪人才爭奪中,西安不僅主動出擊赴外『搶』人才,還花大力氣留住本地人才,即『內留外引』」。李寧君說,西安在人才引進、鼓勵創業、榮譽制度、安居保障、戶籍遷入等方面出台各類政策配套體系,「五星級」的服務為各類人才創業就業保駕護航,城市發展需要人才,大西安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渴求人才,希望更多高端人才選擇西安,創業西安,留在西安。
Ⅷ 中國已有12家銀行入選全球50強嗎
2018年7月,英國《銀行家》雜志公布了「2018年全球銀行1000強」榜單。其中,工行、建行、中行、農行位居榜單前四位;全球銀行1000強前50榜單中,12家中國地區的銀行入榜,在前50榜單中佔比24%。
「走出去」的同時,中國銀行業也在不斷「引進來」。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外資銀行在華營業性機構總數達到1013個,分布在70個城市。同期,外資銀行在國內資產總額3.24萬億元,比2001年增加10多倍,佔中國銀行業資產規模1.3%,外資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達到17.83%。
入新時期,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步伐明顯加快。2017年11月10日,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透露,中國將取消對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銀行業股權投資比例規則等。今年4月的亞洲博鰲論壇上,央行行長易綱宣布了12條金融業開放的措施。
從宏觀層面看,金融開放會表現出化壓力為動力的效果,目前中國金融業抗擊能力較之前好很多。不過,金融開放可能會對小型金融機構帶來一定影響。「小型金融機構可以尋求新的渠道,以銀行為例,可以瞄準小微企業、地區城市來化解一線城市的不利影響。」北大國發院副院長於淼傑此前向新京報記者表示。
Ⅸ 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的研究目的及意義
從積極的方面來看,擴大金融服務開放,引進競爭機制對提高市場效率、促進我國國內金融機構改進經營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缺乏充分競爭,作為市場主體的金融服務提供者就沒有足夠的壓力來提供最優質高效的服務。結果,使其可獲得最初壟斷利潤而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入世後將在一定時候取消設立外資銀行的地域限制,允許更多的外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這一承諾打破了對金融服務市場維持數量限製造成的金融服務部門效率低下的局面,使未來的市場競爭更為激烈。外資金融機構進入的積極意義還在於能夠帶來先進的金融產品和更好的金融服務。
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沖擊的首先是風險小、成本低、利潤高的國際結算等中間業務。其次是對中資金融機構擁用的客戶群會沖擊。銀行出售的是服務,服務質量是銀行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因素。外國商業銀行十分注重服務理念,塑造服務形象。一旦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市場,他們將以成熟的金融工具、良好的服務手段、優質的品牌、獨特的營銷方式來推銷他們的產品,搶占居民和企業的「購買」服務,這樣將有可能使國有銀行的客戶群迅速減少,大量優質客戶可能會轉入外資金融機構。
從部門來看,由於外資金融機構與我國金融機構相比,擁有更為豐富的經營經驗和我國機構所無法比擬的靈活性,實力也更為強大,如果全面進入我國市場,將會在競爭中搶占市場。從人才競爭看,中資金融機構將面臨優秀金融人才的競爭。加入世貿組織後,外資銀行將突破地域和數量限制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對國內管理專業人才的需求較旺盛。他們將以高薪、出國培訓、委以重任等優厚的條件來吸引我國金融機構的專業人才,而我們對一些高級管理人才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方面缺乏吸引力。在未來的人才競爭中,如果不能很好地完善培育、激勵機制,將會造成金融機構優秀人才的大量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