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臨港新片區引進國外人才等11條政策落地
9月20日上午,為落實國務院發布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精神,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將舉辦臨港新片區政策發布會暨金融機構簽約儀式,同時臨港新片區的11條政策正式實施,還與16家金融機構集中簽約,推動相關金融機構落戶新片區。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政策方面,發布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進一步推動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金融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著力建設一批重大總部型、功能型金融機構和金融平台,支持金融機構對照國際標准開展跨境金融服務,加強跨境資金的靈活使用,支持新片區企業建設資金管理中心,對特殊或創新業務進行個性化服務和研究定製化政策,打造全球高端金融資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
同時,針對在新片區新設立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功能性機構,給予落戶獎勵、經營貢獻獎勵、用地扶持、購房和租房扶持、人才獎勵等一攬子扶持政策,通過形成政策「組合拳」,加快招引優質金融機構和金融人才來新片區落戶發展。
支持引進高科技領域創新的外國人才、加大力度引進符合新片區產業發展方向的外國人才、給予科研創新領軍人才及團隊辦理工作許可「綠色通道」、賦予新片區「上海科技創新職業清單」推薦權、給予外國人工作許可和外國人才簽證加分項等11條政策。
下一步,臨港新片區將進一步聚焦金融創新。選擇符合國家戰略需要的重點金融領域,開展跨境金融、離岸金融、貿易金融等業務創新,推動跨境金融服務便利化。讓金融機構更好地了解享受新片區的金融扶持政策,提升企業獲得感,推動金融更好服務於實體經濟發展。
在布局新片區產業發展上,金融項目包括上海人工智慧產業投資基金落戶新片區,首期規模100億元;與建設銀行總行下屬子公司合作建立戰略新興科創基金,落戶新片區;建設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上海農商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等6家銀行設立新片區分行並陸續開展金融創新業務,一批金融科技公司、理財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明確落戶意向。
產業項目方面,將聚焦集成電路、人工智慧、生物醫葯、民用航空等「卡脖子」的關鍵領域持續引進高能級產業項目。一個月來累計接洽項目近200個,30多個項目落戶新片區,並在9月12日舉行了集中簽約儀式。
於同一日,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與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平安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上海證券交易所、興業證券、太平洋保險等16家金融機構開展集中簽約儀式,推動相關金融機構落戶新片區,開展金融創新業務,進一步加強對新片區的金融支持。
B. 國家招商引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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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阜新鼓勵招商引資若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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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台灣網 (2006年06月05日)
為進一步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改善並優化我市的投資環境,加大對外開放步伐,鼓勵內外商來我市投資,促進阜新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阜新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招商引資的范圍和形式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招商引資是指將阜新地區以外的資金、項目等引入我市行政區域內。具體包括:
(一)國外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法入和自然人依法在阜新投資興辦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
(二)阜新地區以外國內(不含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的法人和自然人依法在阜新投資興辦企業(以下簡稱內商投資企業)。
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可以採取多種形式、渠道招商引資。內、外商可以採取"三來一補"、BOT方式和參股、控股、嫁接、改造、租賃、聯合、兼並、收購、重組、增資等多種形式在我市范圍內投資興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發展需求的各類項目;投資形式可以資金、設備投入,也可以技術、品牌等無形資產方式投入。
二、市政府重點支持的項目
第二條 市政府重點,支持下列內、外商投資項目:
(一)高新技術產業項目;
(二)農業產業化開發項目;
(三)工業企業嫁接改造、安排下崗、待業人員較多的項目;
(四)資源深加工及綜合利用項目;
(五)環境保護以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六)旅遊資源開發及文化教育項目;
(七)出口創匯項目;
(八)其他鼓勵項目。
三、對內外商投資企業的鼓勵與資金扶持政策
第三條 對於以上所列新建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注冊資本在20萬美元以上,或者新建的內商投資企業外方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生產加工型項目,自資金到位、企業正常生產運營之日起,5年內除享受國家有關政策外,還可以享受政府科技、環保等資金扶持政策。資金扶持具體數額由本級財政核定,主要用於支持企業科技、環保投入。
第四條 對於卑新行政區域內的內、外商投資企業,外方通過企業獲得的利潤追加項目投資,其增資擴股部分,按照增資部分所佔比例計算享受資金扶持政策。
四、土地方面政策
第五條 對於市政府重點支持的項目使用國有土地,視不同情況,分別通過劃撥(符合國家劃撥用地目錄規定)、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方式使內外商投資者獲得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最長期限為50年。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用地,基準地價按最低標准價格收取。土地出讓金按最低價格收取,根據項目情況,市政府返還50%出讓金,用於企業發展生產。
房地產開發及商業用地項目不享受上述土地方面的政策。
第六條 對於通過徵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征地補償費比照省內其他城市、地區按最低標准執行。土地出讓金部分返還50%,用於企業發展生產。
第七條 對於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且不改變原有用途的,土地使用權租金收取10-20%;改變原有用途的,按新用途標准收取10-20%。
第八條 對於能帶動國有企業轉制、啟動"雙停"企業、帶動較多下崗職工再就業的項目,利用市內企業劃撥土地投資興辦生產加工型產品企業的,可將土地使用權直接出讓給新建企業,政府視項目情況按10%以下標准收取土地出讓金;其餘部分留給企業用於安置職工。
第九條 對我市經濟轉型推動作用強、對阜新市經濟發展牽動作用大的重點生產加工型大項目,外方投資在200萬美元、300萬美元、500萬美元或者域外投資2000萬元、3000萬元、4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所在地政府分別提供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的土地。土地出讓金可返還給企業,用於企業發展高新科技項目及進行環保基礎設施改造。
第十條 市政府鼓勵內、外商投資者在符合土地利用和水土保持總體規劃,不造成環境污染和破壞的前提下,開發"四荒"(荒山、荒溝、荒地、荒灘),用於發展種養殖業、農產品加工等項目。所用"四荒"屬於集體所有的,投資者
可與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商定使用形式及價格,使用期限最長可為50年;屬於國家所有的,可以來用出讓方式交投資者使用,出讓金可以按國家和省規定標準的1-10%收取。
五、對內外商投資企業其他方、面的扶持政策
第十一條 對新建內、外商投資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省繳納最低限度部分收取;薪建內、外商投資企業減半工商注冊登記費;市定許可權收費項目只收取工本(成本)費。
第十二條 對內、外商投資者整體或者部分收購國有、集體企業凈資產,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的,可按出售價格優惠20%;一次性付款看困難的可以分期付清,首次付款不能低於總價格的50%,其餘部分2年內付清。
第十三條 給內、外商投資者以特殊市民待遇。
(一)對外資項目投資額100萬美元或者域外投資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生產加工型項目的投資者,由市政府發給特殊待遇證書。本人乘座的車輛在本行政區域內免收過路(橋)費,在無嚴重違章情況下,不扣車、不扣證;
(二)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萬美元或者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生產加干型項目的域外投資者,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免費辦理進城落戶手續;其子女在基礎教育階段,可以在其投資區域內免費自主擇校。服兵役、就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三)對於投次資額500萬美元以上或者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生產加工型項目,對阜新經濟轉型及社會經濟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域外投資者,可以聘為市政府經濟顧問及榮譽職務。
六、獎勵招商引資中介人的政策
市政府按以下規定給中介人獎勵:
第十四條 對引進內二外商直接投資數額較大的中介人實行獎勵。對引進當年外商直接投資50萬美元以上或者內商投資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生產加工型項目,分別按引資額的重1%和0.5%。具體獎勵辦法由財政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由市、縣(區)同級受益財政部門負責獎勵的實施考核和兌現。
第十五條 對引進"三來一補"、產品出口、勞務輸出、對外工程承包項目者,在合同執行後,按雙方議定標准獎勵中介人。獎金由受益方支付。
七、強化招商引資的協調服務
第十六條 對內、外商投資企業實行"一站式"辦公和"保姆式"服務,實行聯合審批制度。
第十七條 為內、外商投資企業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和完備的基礎設施。市政府重點支持的項目投產後,企業所需流動資金貸款,各金融機構應當實行信貸傾斜,優先發放。在供電、供水、供暖、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方面優先保障。
第十八條 為內、外商投資者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內、外商投資企業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各有關部門實行服務承諾制度,自覺接受全社會特別是域外投資者的監督。市軟環境建設辦公室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組織內、外商投資企業對實行服務承諾制度部門的服務情況進行評議,凡大多數域外投資者公認服務不好的部門,予以新聞曝光。
第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於阜新市行政區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在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處理。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阜新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市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遼寧省沈陽市招商引資獎勵辦法優惠政策
1、為加大沈陽市招商引資工作力度,調動招商中介人的積極性,維護其正當利益,特製定本方法。
2、凡利用個人關系,為沈陽市吸引外商投資做出實際成效者,並被合資雙方或被獨資企業外商確立認為中介人的,均為本辦法獎勵對象。因工作關系聯系以上項目者,參照辦法酌情執行。
3、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商在我市直接投資興辦的合資、獨資企業。合作及補償貿易或融資引進外資的,參照本方法執行。
4、對中介人的獎勵是以實際調入資金為前提,具體獎勵金額如下:引進外資500萬美元以下(含500萬美元),按5‰-7‰予以獎勵;引進外資500萬美元以上,7‰-9‰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由中方受益單位支付。
5、以上獎金均為一次性獎勵。獎勵可發給現金,如本人同意,可獎等值商品。獎勵現金一律按人民幣支付(引進美元的,按當時比價摺合成人民幣)。
6、對中介人的獎勵,應在每調入一次資金的三十日內兌現,直到資金全部調入,分批兌現完畢。上述獎金由中方受益單位計入成本。
7、對引進外資興辦獨資企業的,獎金由稅收所在的區縣(市)政府在項目建成投產之日起三十日內即應支付。
8、對中介人是以外商投資企業法人名義為我市介紹項目的,除個人享受上以待遇外,還給中介法人(外商投資企業)以下優惠:在地方財政從新項目所得的增值稅中,沖抵中介企業應繳增值稅的10%,自沖抵年度起3-5年;在地方財政從新項目所得的營業稅中沖抵中介企業應繳營業稅的10%,自沖抵年度起3-5年。
9、獎金兌現的辦理程序:
(1)合資項目的中介人,經合資雙方確認後,合資合同中訂明:獨資項目的中介人,在章程中訂明。
(2)外商資金調入後,中介人憑此合同、章程,根據本辦法,向有關單位領取獎金,沈陽市外商投資協調服務辦公室負責協調落實。
(3)受益單位是引進外資的直接受益者,應積極主動承擔兌現獎勵的責任,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獎勵發到中介人。如查受益單位發生違約行為,中介人(含中介法人)有權向區縣(市)人民政府、沈陽市外商投資協調服務辦公室申請裁決,受益單位必須按裁定承擔行政或法律責任。
10、稅收獎勵的辦理程序:
(1)由招商局憑合同鑒證中介人是以外商投資企業名義介紹項目,並出示證明。
(2)稅務部門憑此證明沖抵稅收。
(3)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省、澳門同胞在沈陽投資的企業,均視為外商投資企業,其介紹的新項目也適用本辦法。
(4)本辦法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招商局負責解釋。
(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招商獎勵辦法《沈陽市招商獎勵規定》(沈陽市人民政府令1992年4號)即行廢止。
C. 有關蘇州市招商引資的所有政策
這是蘇州招商引資網http://www.jszsyz.com/sz/
關於促進我市招商引資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意見
為更加積極有效利用外資,加快推進我市新型工業化進程,促進服務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構築蘇州更高經濟發展平台,根據國家和省相繼出台的有關推進新型工業化和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政策意見。
一、農、林、牧、漁業
1.動、植物優良種子、種苗的繁育、推廣、營銷和產業化生產
2.名優農產品的種植和養殖
3.農產品精深加工
4.現代農業設施栽培
5.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保護和觀光農業
對新引進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業和項目,除享受開發區優惠的稅收政策外,在供地上優先考慮,並在贏利後形成的地方財力部分給予一定補貼。
二、製造業
(一)電子及通信設備製造業
1.軟體產品開發和生產,計算機輔助設計、輔助測試、輔助製造、輔助工程系統及其他計算機應用系統製造
2.集成電路的設計、封裝、測試,線寬0.35微米及以下大規模集成電路的製造
3.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攜帶型微型計算機、高檔伺服器製造,大容量光、磁碟驅動器及其部件開發與製造
4.移動通信系統手機、基站、交換設備、數字集群系統設備製造,移動通信專用晶元的產業化,手機設計和應用軟體開發,衛星通信系統設備製造,衛星導航定位接收設備及關鍵部件製造
5.光通信連接、交換與傳輸設備
6.新型平板顯示技術及上下游產品研發和製造,數字電視機、數字攝錄機、數字放聲設備製造,數字音視頻編解碼設備、數字廣播電視演播室設備,數字有線電視系統設備,數字音頻廣播接收發射設備製造
7.半導體發光材料、特種光纖及光電子器件研發與製造,光纖預制棒製造和新型電子元器件的生產
(二)現代生物技術與醫葯製造業
1.生物技術與產品的製造
2.新型化學合成葯、半合成葯的製造
3.新型制劑技術和產品的製造
4.新型葯用佐劑的開發和產業化
5.醫用生物材料及製品生產
(三)裝備製造業
1.三軸以上聯動數控機床、數控系統及伺服裝置製造
2.精密加工設備製造
3.數字化、智能化測量與自動控制設備製造
4.現代交通運輸配套設備製造
5.現代物流裝備製造
6.新型環保設備及資源綜合利用裝備製造
7.水生生態系統的環境保護技術、設備製造
8.數字化醫用器械與制葯設備製造
9.專用設備及生產加工成套設備製造
10.精密模具的開發、設計、製造
(四)新材料
1.有色金屬復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產
2.無機非金屬材料及製品生產
3.其他非金屬材料生產
4.新型復合材料生產
(五)汽車製造業
1.燃料電池、燃氣和太陽能等新能源汽車研製
2.汽車發動機研製
3.汽車電子裝置製造
4.汽車關鍵零部件製造
5.汽車輕量化關鍵材料技術
對新引進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業和項目,除享受開發區優惠的稅收政策外,在供地上優先考慮,並在贏利後形成的地方財力部分給予一定補貼。
三、服務業
(一)現代物流業
1.對新引進物流園區的重點第三方物流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
2.對物流園區內新引進的分撥、配送、采購、倉儲類物流企業和大型專業運輸企業、具有一定規模的多式聯運企業,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物流園區內新引進的物流重點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在限額內給予一定補貼。
以上新引進項目必須符合我市物流規劃的布局要求。
4.對從事物流技術和咨詢服務、物流信息服務企業,按規定減免所得稅。
5.對物流、研發、工業設計等生產服務業項目用地實行與工業項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6.對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行5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免徵期滿後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5年。
(二)旅遊業
1.對新引進的由相關職能部門認定的重點旅遊項目,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的大型專業旅遊公司,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按照規劃要求從事旅遊資源開發和整合的企業給予一定補貼。
(三)商貿服務業
1.對新引進的符合我市商業網點布局規劃要求的大型商業零售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符合我市商業發展規劃並達到一定門店數量的商業連鎖企業,給予一定補貼;對符合社區建設要求且門店達到一定數量的社區便利連鎖經營企業(專營店),給予一定獎勵。
3.對新辦的符合我市市場建設規劃要求的專業要素市場,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國際知名品牌總經銷(代理)商,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四)會展業
1.對新引進的大型專業會展公司、會展服務公司並從事會展服務業務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連續兩次以上在我市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全國影響力或地區影響力和規模的品牌展會的會展公司,給予一定補貼。
3.對在我市舉辦並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大型會議或文化節慶活動的承辦企業,給予一定獎勵。
(五)文化傳媒業
1.對新引進的新聞出版類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從事廣播影視製作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大型專業廣告公司,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原創設計工作室,對其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5.對新引進的動漫製作公司,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6.對新引進的文化傳媒類企業在引進後製作出的有影響力的相關作品給予一定獎勵。
7.允許各類人才以商標、品牌、技術、科研成果、個人聲譽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出資組建文化企業。
(六)信息服務與軟體業
1.對電子信息產業基地新引進的從事信息技術產業化投資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從事網路運營服務、網路增值服務和軟體開發服務企業,給予一定年限補貼。
3.對新引進的自主開發網路游戲軟體產品的企業,給予一定年限補貼。
(七)商務服務業
1.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對其在本市范圍內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大型融資租賃、經營租賃的企業,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4.對新引進的提供符合我市需求的相關專業技術培訓的培訓機構,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5.鼓勵重點商務樓進行資源整合,一定年限內給予樓宇業主補貼,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規定數額。
(八)金融保險業
1.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類金融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給予一次性補貼。
2.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類金融機構總部或地區總部對其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3.對新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的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投資於服務業的風險投資公司(基金)等機構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九)研發機構
1.對新引進的在我市范圍內設立,從事新產品及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轉讓其研究開發成果、形成生產能力,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的科研開發機構,除享受國家關於技術服務的政策外,另按其注冊資金給予一次性補助。
2.對新引進的國內外著名研發機構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十)總部經濟
1.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采購中心、營銷中心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2.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采購中心、營銷中心在本市范圍內自建、新購買或新租賃辦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內給予一定補貼。
(十一)人才引進
1.對服務業引進的優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對其在蘇州安家落戶給予費用資助。
2.對新引進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或國內大企業集團總部副總以上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對新引進的涉及現代物流、信息技術、軟體開發、會展、旅遊、金融、房地產、商貿等緊缺專業的高層人才分別按實際在蘇工作時間一定年限內給予補貼。
3.對服務業引進的碩士以上留學回國人員,帶高新技術成果項目來我市實施轉化或從事高新技術研發的科研人員,給予一定創業資金資助。留學人員回國參加工作的,與出國前的工齡可不間斷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留學人員回國創辦外商投資生產服務業企業,實行2年內免徵所得稅,免徵期滿後再減半徵收3年。
4.對現代服務業領域引進的優秀、緊缺人才,按其對地方財政所作貢獻給予補貼,並可優先向國家、省推薦申報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破格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5.為以上人才提供居住、子女就學等便利條件,並安排相應的專項住房基金和專項教育基金。
6.鼓勵服務業高層次人才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對服務業引進的優秀、緊缺高層次人才的再教育提供部分經費資助。
(十二)市場准入
1.各類資本均可進入國家沒有特殊規定的服務業領域進行投資。
2.凡是鼓勵外商資本進入的服務領域,其他類型投資者均可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各種方式進入。
3.在實施優惠政策的投資領域,其優惠政策對所有投資主體同樣適用。
(十三)其他
1.開發區配套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內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享受開發區工業企業相關的稅費優惠。
2.對承接國際服務業外包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實行2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免徵期滿後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3年。
3.對新引進並經認定的軟體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
4.對研發、設計、創意等科技服務企業可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應的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
四、附則
1.本政策的實施,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實行分級負擔。
2.符合政策要求的外資內資企業和項目,均可享受本政策。
3.關於服務業用地、用水、用氣、用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參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干政策》執行(蘇發〔2005〕17號)。
4.新引進的企業和項目如符合已實施的優惠政策要求的,可繼續享受原優惠政策。符合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扶持對象的要求,可由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提供補貼、貼息或獎勵。
5.享受本政策的企業經營期,參照執行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兩免三減半」政策有關經營期的規定。
D. 北京CPA人才引進政策
法律分析:北京明確指出要在人才引進、住房保障、醫療健康、教育培訓、子女入學等方面加強對金融高端人才的服務。在北京行政區內的金融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科技創新服務主體中承擔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一定倍數的人才可快速辦理重點人才引進手續。
法律依據:《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 第五條 加大科技創新人才及科技創新服務人才引進力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一)中國專利金獎」獲獎專利的發明人、獲得3項以上(含)發明專利的獨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獲得6項以上(含)發明專利的主要完成人,其專利在京落地轉化並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
(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總部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創新主體中承擔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一定倍數的(企業注冊在城六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為8倍,注冊在本市其他區域的為6倍);
(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金融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科技創新服務主體中承擔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一定倍數的(機構注冊在城六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為20倍,注冊在本市其他區域的為15倍);
(四)本市青年英才創新實踐基地入站人員,出站後被本設站單位聘用的。
E. 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最新的准入政策是什麼如何開辦農村金融機構(具體步驟),例如村級信貸機構
第二部分:了解最近出台的農村金融新政策
中國銀監會積極響應黨中央關於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決定,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於2006年12月發布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
F. 北京引進人才政策及條件
1.年紀上不超過45周歲除非特別有貢獻的才可以放寬到50周歲。另外要在引進單位連續工作兩年以上才行。並且沒有刑事犯罪記錄。一旦引進以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而且為了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北京特許引進人才如果沒有房屋,可以落戶單位集體戶口,單位沒有房屋可以落戶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
2.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可以加急辦理人才引進:(一)「海聚工程」的中國籍入選專家;(二)「萬人計劃」、「高創計劃」、中關村「高聚工程」的入選人;(三)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主要獲獎人,本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主要獲獎人。
3.人才工程類:要麼申請人本人是國內重大人才工程的入選人要麼由本單位兩名重大人才工程入選人推薦。
4.投資類:要麼是三年內自主投資五千萬的核心創始人,合夥人要麼三年人獲得融資7千萬的創始人、合夥人;或者由2名核心創始人、合夥人推薦的3年自主投資一個億或者獲得融資1.5個億的公司主要成員。而且還有一些特事特辦的規則:在北京設立的金融控股集團、持牌金融機構、基礎設施平台、組織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業務骨幹;在京設立備案的基金管理人和所管基金,實收基金3億元以上,3年內投資5億元以上的本市高精尖產業的創始人、合夥人或者高級管理人;在京設立備案的天使投資基金管理人和所管基金,實收基金1億元以上,3年內投資5千萬以上的本市高精尖產業的創始人、合夥人或者高級管理人,這其中任職要滿足三年以上。
5.知識產權:三項獨立發明或者六項第二作者身份的發明完成人。
6.收入:如果在本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總部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創新主體中承擔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倍的符合條件。在本市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金融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科技創新服務主體中承擔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15倍。本市青年英才創新實踐基地入站人員,出站後被本設站單位聘用的。
7.學歷:省、市社保局、職稱評審委員會發放認可的碩士以上學歷。
8.專業技術類:老師要在省級或地市級優質中小學任教10年以並且具有高級職稱;三級醫院10年以上從醫經驗也具有高級職稱的醫療衛生人員。本市急需的其他具有相應水平的教育和醫療衛生健康人才,以及其他類型事業單位所需的專業人才。國家「雙一流」大學(或學科)或國家級重點實驗室5年以上工作,且具有高級職稱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
人才引進落戶北京條件
1、擬引進的人才應無刑事犯罪記錄,提出引進時一般應在聘用單位工作滿2年。
2、引進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三城一區」引進的可放寬至50周歲,個人能力、業績和貢獻特別突出的可進一步放寬年齡限制。
3、引進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二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G. 政府招商引資政策
(一)財政鼓勵政策。切實落實國家、省、州出台的涉及招商引資的各項財政支持政策。縣財政每年安排不低於 1000 萬元的專項產業發展資金(產業扶持資金),對文化旅遊、新醫葯大健康、特色種養殖、農副產品深加工、特色輕工業企業在繳清當年度稅費後,可享受以下政策:
1.年納稅額在 10 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在稅收方面實行「兩免三減半」政策(即:前兩年以地方稅收留存部分為參數,等額予以獎勵,後三年減半獎勵)。
2.固定資產投資在 500 萬元(含)以上,投入運營一年以上,解決就業人員 10 人以上,且納稅在 10 萬元/年以上的企業,按審計結果數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 50 萬元。
3.主營業務收入當年達 500 萬元以上,解決就業人員 10 人以上,納稅在 10 萬元/年以上,且在縣域內有銀行貸款的企業,除政策性貼息外,剩餘部分由縣級財政予以貼息(最高年貼息不超過 100 萬元)。
(二)土地優惠政策。提高土地投資強度,促進集約節約用地。加強《國務院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 號)政策的落實,對工業用地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我縣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 70%執行。
(三)金融服務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招商引資企業的信貸支持,幫助企業落戶和發展。不斷完善融資擔保體系,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為招商引資企業提供有力的融資擔保服務。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和引導作用,通過財政引導基金和獎勵政策,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招商引資企業的資金支持。支持有條件的招商引資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融資,鼓勵其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債務融資工具,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四)人才支撐政策。堅定不移地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注重招才引智,注重考察企業(項目)的人才團隊、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實現引進一個企業(項目),帶來一個團隊,鞏固發展一個產業。支持省內外高新技術企業及海內外重要研發機構落戶雷山。堅決兌現人才政策待遇,為人才搭建成就事業的舞台,使我縣成為人才創業創新的新家園、新熱土。注重發揮鄉情親情紐帶橋梁作用,吸引雷山籍在外的企業回鄉創業。
(五)公共服務政策。加強引導各級各相關部門為外來投資者提供規范、優質的服務;結合實際給予外來投資者、企業家、管理人員、專業人才及其家屬在就學、就醫、就業、社會保障、戶口遷移、人才聘用、法律服務等方面的優惠待遇。
(六)一事一議政策。對地區發展具有戰略性、引領性作用以及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項目,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可在享受我縣相關投資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實行「一事一議」,在資金、配套服務等方面給予特殊政策支持。
法律依據:
《五個招商引資鼓勵政策》(一)財政鼓勵政策。切實落實國家、省、州出台的涉及招商引資的各項財政支持政策。縣財政每年安排不低於 1000 萬元的專項產業發展資金(產業扶持資金),對文化旅遊、新醫葯大健康、特色種養殖、農副產品深加工、特色輕工業企業在繳清當年度稅費後,可享受以下政策:
年納稅額在 10 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在稅收方面實行「兩免三減半」政策(即:前兩年以地方稅收留存部分為參數,等額予以獎勵,後三年減半獎勵)。
固定資產投資在 500 萬元(含)以上,投入運營一年以上,解決就業人員 10 人以上,且納稅在 10 萬元/年以上的企業,按審計結果數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 50 萬元。
主營業務收入當年達 500 萬元以上,解決就業人員 10 人以上,納稅在 10 萬元/年以上,且在縣域內有銀行貸款的企業,除政策性貼息外,剩餘部分由縣級財政予以貼息(最高年貼息不超過 100 萬元)。
(二)土地優惠政策。提高土地投資強度,促進集約節約用地。加強《國務院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 號)政策的落實,對工業用地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我縣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 70%執行。
(三)金融服務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招商引資企業的信貸支持,幫助企業落戶和發展。不斷完善融資擔保體系,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為招商引資企業提供有力的融資擔保服務。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和引導作用,通過財政引導基金和獎勵政策,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招商引資企業的資金支持。支持有條件的招商引資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融資,鼓勵其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債務融資工具,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四)人才支撐政策。堅定不移地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注重招才引智,注重考察企業(項目)的人才團隊、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實現引進一個企業(項目),帶來一個團隊,鞏固發展一個產業。支持省內外高新技術企業及海內外重要研發機構落戶雷山。堅決兌現人才政策待遇,為人才搭建成就事業的舞台,使我縣成為人才創業創新的新家園、新熱土。注重發揮鄉情親情紐帶橋梁作用,吸引雷山籍在外的企業家回鄉創業。
(五)公共服務政策。加強引導各級各相關部門為外來投資者提供規范、優質的服務;結合實際給予外來投資者、企業家、管理人員、專業人才及其家屬在就學、就醫、就業、社會保障、戶口遷移、人才聘用、法律服務等方面的優惠待遇。
(六)一事一議政策。對地區發展具有戰略性、引領性作用以及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項目,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可在享受我縣相關投資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實行「一事一議」,在資金、配套服務等方面給予特殊政策支持。
H. 銅川市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是什麼
客商投資興辦其他企業,可採取出讓或租賃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並一次性全額支付綜合地價的,可減收10%綜合地價;一次性繳納有困難的,經市政府批准可以分期繳納。
在新區投資的生產經營性項目,根據投資項目類別,給予綜合地價10%—20%的優惠。
客商投資興辦的企業享受國家和陝西省關於實施西部大開發和鼓勵外商投資、興辦高新技術企業、科技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新區享受省級技術開發區的一切優惠政策。
凡來我市投資的客商,由市招商局「一個窗口對外」,組織各有關部門對辦理審批手續和各項服務實行「一廳式辦公」。屬市級審批許可權的項目,3個工作日內為客商辦妥一切手續;屬市級以上審批許可權的項目,在3個工作日內報出有關文件和資料,並跟蹤辦理,直到上級批復。
對重大項目和我市鼓勵發展的項目,可根據投資者的意願,採取一事一議、靈活處理的辦法確定優 惠政策。
在我市投資的企業除享受本優惠政策外,同時享受國家、陝西省頒布的各項優惠政策。
對引進資金和項目的中介組織和中介人給予獎勵。引進項目按客商實際出資額的1-3%給予獎勵;引進資金按資金到位總額的0.5-8%給予獎勵。
市外人士為招商引資做出較大貢獻的,由市政府授予「榮譽市民」稱號。
I. 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一)土地使用權優惠。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開發的企業,其成片開發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灘)土地租金返還80%;投資農業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用地,可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外來投資企亞生產經營所需用水、電、通訊設施優先保證供應,水、電、通訊費按企業統一標准收取。
(三)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投資,購買自用住房,可視同直單位幹部職工享受經濟房同等待遇,並可優先供應經濟房,根據其投資數額可免費照顧其若干親屬遷入城或集鎮入戶,屬農業戶口的,可以辦理農轉非手續,對其子女入托入學等問題優先予以解決。
(四)引進的人才自帶新產品,高新技術合作項目並形成生產能力和效益者,三年內提取新增利潤10一20%獎勵本人。
(五)對牽線搭橋(以與受益單位簽訂委託書為准),促成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涇投資的單位和個人,開業經營後,按實際到位投資額的2%,由受益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
(六)實行「一站式」服務。行政服務中心負責統一集中辦理有關審批事項。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投資可委託方引進辦代為辦理,凡屬內審批的事項一律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五、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增強民間投資動力。落實和完善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政策,落實好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加強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監管。允許失業保險總費率為1.5%的地方將總費率階段性降至1%,落實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推動各地出台或完善戶口遷移政策和配套措施。深化輸配電價格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等,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制度,用好用足標准廠房、科技孵化器用地支持政策,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成本。科學合理確定車輛通行費標准,規范鐵路港口收費,開展物流領域收費專項檢查,著力解決「亂收費、亂罰款」等問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收費,降低貸款中間環節費用,嚴禁各種不規范收費和不合理的貸款附加條件。
J. 北部灣的招商引資新政策
法律分析:在北部灣經濟區投資項目必須有一名引資人引薦才能參與此辦法進行投資(此辦法只針對引進廣西區外的資金,本地人不能參與),投資人再親自為北部灣招商引資三名投資者,再三名投資者各自引進三名投資者,依此類推,即形成一個引資團隊;每位投資者固定投入資金為7至10萬元人民幣,即參與效益分紅,按月返利,最大回報效益用北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連友農在杭州市2009國際友好城市市長峰會上的講話「到了我們那裡,沒有不賺錢的,只是賺10倍還是幾十倍上百倍的問題。」但每位新參與投資的必須得事先書面委託一位引資者作為你的擔保人,才能參與。
法律依據:《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招商引資獎勵暫行辦法》 第一條 獎勵范圍
(一)從本市以外引進1000萬元人民幣(含1000萬元,美元或其它外幣的按當時匯率折算成人民幣計算)以上資金投資建設的新的項目。
(二)本市以外資金包括現金或以實物形態投入的生產設備。
(三)下列情況不屬於本辦法獎勵的范圍:
1、已在我市境內投資的外來投資者,用其投資所獲利潤再投資的項目;
2、外來投資者同時以引資者身份對其自身投資申領引資獎勵的項目;
3、國內外客商和友好人士直接對我市的投資和捐贈;
4、國家直接安排的基建及水利、交通、電力、通訊、城市基礎設施、倉庫、住宅等計劃內的資金和項目;
5、上級直接安排的其它計劃內的資金和項目;
6、從我市轄區內金融機構爭取的銀行信貸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