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委託第三方合法嗎
銀行將信用卡催收業務外包並不違法,但是如果第三方催收公司有暴力的催收手段,那就是違法行為,銀行要承擔連帶責任。
目前銀行將信用卡催收工作外包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很多銀行因為人力有限,所以基本都會把信用卡催收業務委託給第三方公司,很多銀行都只設有貸後管理部門,並沒有專門的催收部門。目前除了交通銀行、中信銀行等少數銀行自己進行催收之外,很多銀行都是委託給別人。
目前我國沒有哪條法律條文規定銀行不能把信用卡催收業務外包
說到信用卡催收,估計很多人都會對銀行有意見,客戶是欠銀行自己的錢, 按理來說銀行應該是自己催收才對,銀行把催收業務委託給第三方是違法的。這其實都是大家對銀行的怨恨太深的主觀意見而已。
實際上,銀行將信用卡委託給第三方催收公司不違法,也不違規。
2009年,當時銀監會曾經發不過一個文件,叫做《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信用卡業務的通知》,這個通知十三條明確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實施催收外包行為。實施催收外包行為的銀行業務金融機構,應建立相應的業務管理制度,明確催收外包機構選用標准、業務培訓、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等,選用的催收外包機構應經由本機構境內總部高級管理層審核批准,並簽訂管理完善、職責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不得單純按欠款回收金額提成的方式支付傭金。
『貳』 請高手解答有關貸款服務外包業務
LZ你好,本人就在這行業工作,友情相助一下。貸款服務外包,屬於商業銀行服務外包中的一種。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商業銀行外包風險管理指引》第三條對「商業銀行服務外包」的定義:外包是指商業銀行將原本應由自身負責處理的某些實務委託給服務提供商進行處理的經營行為。服務提供商包括:獨立第三方,商業銀行或其所屬集團設立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的子公司、關聯公司或附屬機構。因此,包括貸款外包在內的銀行外包行為,在規章層面已經得到了中國銀監會的承認和支持。
從實例來看,以行業典型企業國內知名的江川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分類來看,在其接受銀行等金融機構委託,提供的全程貸款流程中、包括但不限於貸款營銷、調查、信用評級、評審、審查、擔保物評估、擔保登記、放款審查、台賬管理、貸後管理、催收清欠等貸款服務。
『叄』 銀行外包管理辦法
別說一線崗位,銀行很多內部的比如說檔案員、駕駛員、守押崗位都已經外包了。此外大堂、催收、法律、訴訟,甚至POS機具維護,甚至信貸收單都外包了。
為何這么做?
第一是節省成本。
外包,就是把這些相對不重要的崗位包給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派遣自己的雇員來代替銀行正式簽約員工工作。銀行按月結算給第三方,第三方再剔除管理費、稅金、五險一後支付給具體的外包崗位人員。
銀行簽約人員收入與福利肯定要比外包人員多一些,如此操作,銀行少支出部分又節省了管理成本。第三方公司也能從外包人員頭上多少搜刮些,雙贏啊😡
第二是迴避責任。
只要進行人員管理就有責任。這么一半人少了,銀行各級管理者的責任降低了。
出了任何問題,簡單將外包人員遣送回第三方公司就什麼事都省了。
第三是規避風險
銀行工作存在眾多潛在風險。而很多事不好給內部員工做,比如銀行催收,給員工做就得監督,是否內外勾結,沖銷費用,減免利息啊,真很麻煩。給外包第三方公司,按照既定規則執行,就結束了。
所以...
不過,當銀行也開始這么節省成本,讓外包人員面對客戶,估計外包人員心中也是憤怒的,同工不同酬,誰會創造性勞動?
損失的,嗯,其實還是銀行自己。
且看著吧。
『肆』 銀行委託第三方催款合法嗎
銀行委託第三方催款是合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實施催收外包行為。
M4+時段:超過M4時段的逾期賬戶稱為M4+,該情況的賬戶多為徹底無法聯繫到持卡人的,或者是存在偽冒卡及盜用卡的,或者持卡人死亡的,或者有還款能力而不願意還款的!此階段一部分是逾期金額過小,但當金額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滾疊,銀行會再次進行起訴。
(4)銀行業金融機構能夠進行外包的有擴展閱讀:
M1時段:
即在未還款的第二個賬單日到第二次賬單的最後繳款日之間,信用記錄會上傳中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極有可能影響如購房貸款或信用貸款之類的問題,同時會收取滯納金,如果是在第二個繳款日之前則只會收取到一次滯納金。
否則收取到二次,利息是當前欠款金額復利收取!該時段銀行一般會對金額較大客戶提醒式催收,也就是有信用卡中心的催收部門的催收員打電話提醒還款!也有的銀行在該時段不進行催收,目的是想多賺取滯納金和利息。
『伍』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防第三方合作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不得將什麼外包
嚴防第三方合作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內控管理,不得將【核心業務】外包。
『陸』 商業銀行業務外包的分類有哪些
商業銀行業務外包的分類根據商業銀行的外包業務不同,主要分為信息技術資源外包、運營流程業務外包和專業性服務外包等3種業務外包模式。
信息技術資源外包是指銀行聘用一個外部組織將新系統開發與技術支持、信息系統管理與維護、系統備份和災難恢復等對外承包給專業性的公司.使其為銀行提供更標準的信息技術服務的一種管理策略。信息技術資源外包來源於金融業務的信息化管理。以IT業為標志的新技術的興起,以及經濟全球化與金融自由化的發展,使得銀行業務對IT技術的依賴性日益加劇,迫使銀行不斷增加對IT系統的投入,耗費了銀行大量的人力資源、財力資源和時間成本。
運營流程業務外包是指將銀行某個業務的整個運行過程外包,目前主要包括人力資源外包、營銷外包、公司財務外包、網路定製外包等形式。在金融市場愈加國際化、現代化和社會化的今天,對於銀行而言,其業務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了資源的配置和工作效率。與傳統的商業銀行將所有業務集於一身相比。
專業性服務外包是指將銀行內部服務性的工作內容外包,通過外部服務商為自己提供專業化服務的外包模式,主要包括法律事務、稅務顧問、人民幣票據傳遞業務、本外幣現金取送業務、安全警備設施維護、銀行金庫監視系統服務等。隨著銀行提供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數量及其復雜程度的不斷加強,大多專業性服務都需要很高的專業設備和技能,以及大量的專業人才,而其創造的附加價值卻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