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外客戶開來的信用證銀行一直收不到怎麼辦國外客戶已經將信用證副本發來,也發報文通知行查詢,沒有
1.首先是一般國外客戶開出信用證只有跨國銀行的連系體制才能接收,個別企業是無法收到。
2.把囯外客戶發來的信用證交給主要往來銀行去聯系,一般叫「追正本」。
3.即使發報文找通知行查詢也不能確定未來押匯是否順利。
4.所以只要是信用證當付款工具,必需事前向國外客戶指定往來銀行和國外網路為通知行及押匯行,否則既花費又有風險。
Ⅱ 中方某公司收到國外開來的不可撤銷信用證,由設在我國境內的某外資銀行通知並加保兌
我方應按規定交貨並向該保兌外資銀行交單,要求付款。因為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信用證一經保兌,保兌行與開證行同為第一性付款人,對受益人就要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未經受益人同意,該項保證不得撤銷,只要受益人在信用證的有效期內將符合L/C規定的單據遞交保兌行,保兌行必須議付、付款。
經過保兌的信用證,多了一家信譽好的銀行對受益人承擔在交單相符情況下的付款責任,即受益人向保兌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保兌行則先行對受益人付款。即保兌信用證多了一重收匯的保障。
外資企業審批流程圖
發改委項目立項—工商部門名稱預先核准—外經貿(商務)部門審批—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工商部門登記—外管部門外匯登記和外匯帳戶核准—國稅部門稅務登記—地稅部門稅務登記
1、發改委項目立項所需材料
各項目單位應提交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項目申請報告》一式5份,《項目申請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項目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②擬建項目情況;
③建設用地與相關規劃;
④資源利用與能耗分析;
⑤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⑥經濟和社會效果分析;
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
項目申報單位在向發展改革部門報送項目申請報告時,需附送以下文件:
①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②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
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
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辦理時限:發改部門應當在受理項目申請報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對項目申請報告是否核準的決定並向社會公布,或者向上級發改部門提出審查意見。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核准決定的,經本級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及時書面通知項目申報單位,說明延期理由。
發改部門委託咨詢評估、徵求公眾意見和組織專家評議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項目申報單位。
Ⅲ 國外開來信用證規定,最遲裝運日期為2003年7月31日,議付有效期為2003年8月15日,公司提供的提單日期
根據《UCP500》第43條規定:凡要求提交運輸單據的信用證,除規定一個交單到期日外,尚須規定一個裝運日期後按信用證條款規定必須交單的特定期限。如果未規定該期限,銀行將不予接受遲於裝運日期後21天提交的單據。但無論如何,交單不得遲於信用證的到期日。根據本案例的具體情況,簽發提單日期為2003年7月20日,受益人最晚不遲於2003年8月10日向議付行交單。
拓展資料:
信用證是指開證銀行應申請人(買方)的要求並按其指示向受益人開立的載有一定金額的、在一定的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信用證有以下三個特點:
1、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文件。信用證不依附於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2、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業務。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准。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3、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開證銀行對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責任。
按照信用證項下的匯票是否附有貨運單據,可分為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兩種。
1、跟單信用,是憑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付款的信用證。主要單據,如提單是代表貨物所有權或證明貨物已發運的憑證。國際貿易結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證,絕大多數是跟單信用證。
2、光票信用證,是憑不附單據的匯票付款的信用證。有的信用證要求匯票附有非貨運單據,如發票/墊款清單等,也屬於光票信用證。由於不附貨運單據,出口商可在貨物裝船取得提單以前,就開出匯票,請求銀行議付。因此,光票信用證實際上具有預先取得貨款的作用。但是有的出口商與進口商關系比較密切,先將貨運單據按信用證規定寄給進口商,方便進口商提貨,然後憑光票向進口商收款。
Ⅳ 收到國外開過來的信用證我要如何處理,啥是信用證,我是新手啊
如果你是內貿的會計,不懂外貿業務的話,是無法處理信用證的——讓你們的老闆找你們的外貿業務員處理——處理信用證業務需要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大學里開設有獨立的專業,因此,非外行能夠處置。
Ⅳ 對於國外開來的信用證
做不到的,超出合同規定的,建議一次性修改掉較好
Ⅵ 信用證問題,用國外公司收信用證,怎麼樣操作可以在國內銀行交單
當地的中國銀行可以接受信用證,但是你沒有進出口權,這是一件麻煩的事情來收集和結算外匯成人民幣。1. 個人每年只能結算相當於5萬美元的外匯。如果你有很多人,你可以考慮分批結算外匯。圖2。對外貿易公司結算,信託事項,考慮風險。圖3。他們的離岸賬戶接受外匯,也要先到個人結算點外匯。所以直接去信任的外貿公司,當你的受益人,接受從國外開出的信用證,並幫助你出口,製造賬單,支付賬單,收錢給你,最簡單,你只負責生產。但你要給他開賬單,退稅,他還要收你手續費。如果他是一個純粹的代理,然後他給你出口代理證書,你依靠這個退稅,當然,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的,不能退款。存款,沒問題,信用證裡面的口下降存款,收集上面的其餘的錢。真想操作,找到通行證,出口無憂。
Ⅶ 國外金融公司能開出信用證嗎
這取決於金融公司的定位。信用證應是由銀行開出的。金融公司,雖然具有一定的金融運作的功能和業務,大型金融公司的規模和實力,甚至大於一些小銀行。但是任何國家,都對銀行有著嚴格的定義和審批,只要不是銀行,那就不是信用證。但可以開出一些保函,具有一定的信譽度。
Ⅷ 國外銀行開到中國的信用證,是不是國內的每個銀行都可以看到的
當然不是每個銀行都能看到的。
如果證直接開到了農行,不可能蓋中行的章。請再問清楚你們財務。也許是客戶本來就指定中行為通知行。所以信用證開到了中行,再轉到農行。蓋上中行的章,你們是要付給他們通知費的。銀行不吃素。
不過你仍可通過農行交單。你最該去咨詢的,是你開戶行那位負責信用證業務的工作人員,就是你交單之後替你審單的那位。Good luck!
Ⅸ 審核國外開來的信用證時應注意什麼問題
無論是審核國外開來的信用證,還是國內業務的信用證,應注意的問題或關鍵點是:首先要審核開證行的信譽度,其次要審核信用證與合同的相關條款是否一致,其三要審核信用證條款中是否有受益人無法做到或無法滿足的相關條款,如果有這類條款,必須修改到受益人能夠做到為止,或者是直接刪除這類條款,以確保受益人能夠做到滿足信用證的相關規定,包括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
Ⅹ 審核國外開來的信用證時應注意什麼問題
回答這個問題,只要充分理解信用證的基本概念,並由此推廣開來,就能夠不解自答了——所謂信用證是開證行對受益人有條件的付款承諾的書面文件。
那麼,開證行的信譽是關鍵中的關鍵。換句話說就是,如果開證行的信譽不好,那麼,其承諾無法保障得到兌現,則風險就是根本性的、不可避免地。由此可知,審核信用證的首要審核點就是了解和確認開證行的信譽度如何。
其次,既然信用證是「有條件的付款承諾」,那麼這個條件就是主要關鍵點。換句話說就是,如果受益人不能夠按照信用證行事,提交的單據不符合信用證的規定,則開證行將不會兌現承諾,也就不會付款。所以,受益人在審核信用證的第二個要點就是審核信用證規定的那些「條件」,看是否能夠做到和滿足信用證的要求,提交符合信用證的單據——這是受益人能否順利獲得開證行兌現付款承諾的重點。因此,凡是受益人無法做到或無法掌控的單據,包括這些單據的簽署方是否能夠在受益人的正常可控范圍內——這些是審核信用證相關的單據條款的要點——不再列舉具體贅述每一個點。
如果有實際問題,可以有針對性的探討,畢竟不同的信用證的「條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