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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控股公司

發布時間:2022-09-23 23:52:56

A.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 在一些企業股權結構中,存在一種公司形式,它只是做為某些主體公司的控股股東而存在,其本身並沒有實際業務,這種控股股東為有限公司。以下分享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1

金融控股公司制優缺點

金融控股公司制也稱為持股公司制,金融控股是指由一個集團成立股權公司,金融再由該股權公司通過控制和收購兩家以上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股票所組成的現代商業銀行組織形式。從法律上講,這些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雖然是獨立的,金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但其業務和經營政策,屬於同一股權公司所控制。

金融控股公司有兩種類型,即非銀行控股公司和銀行性控股公司。前者是由大型的非金融企業來控制一些銀行的主要股份組織起來的;後者則是由一家大銀行或金融企業組成的控股公司,來收購或控制若干個中小銀行的股份。銀行控股公司制在美國最為流行,發展也最為迅速。

這是由於美國長期實行單一銀行制,導致商業銀行資金實力較弱、風險高、市場競爭力不強等弊端。它是規避政府對設立分支機構進行管理的結果。目前這種組織形式已成為美國及其他一些發達國家最有吸引力的銀行組織機構。到 2004年,在美國營業的將近 6 000 家銀行控股公司控制著美國銀行業資產總額的 90%以上,同時,有超過6 300 家商業銀行附屬於銀行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2

金融控股公司存在哪些風險?

1、金融控股公司由於佔有金融資源過大,其系統風險的危害比較大。

在金融控股公司中,無論將部門的風險分散化到怎樣的程度,即使系統內部不發生風險,但是由於系統外的風險,也會波及到系統內。在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銀行體系中,這種不能分散的風險可能導致系統風險。

這是因為,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銀行控制的金融資源占據著金融和經濟活動的絕大部分,可能使整體經濟暴露在風險之中;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銀行使銀行與產業之間建立更緊密的聯系,這樣就可能使震盪更容易傳播。

2、內幕交易和利益沖突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間進行關聯交易,使得集團內各子公司的經營狀況相互影響,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內幕交易和利益沖突的風險。

由於集團內子公司的利益相互影響,所以就可能出現子公司之間進行內幕交易、損害消費者利益的現象。

3、財務杠桿比率過高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財務杠桿比率,比如總公司以外來資本(如通過發債或借款)撥付給子公司的資本金,在總公司和子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都同時反映出來。

如果該子公司用該筆資金在集團內繼續投資,則該筆資本就被重復利用,這意味著資產重復計算,可能會使整個集團的財務杠桿比率過高,影響到集團的金融安全。 。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3

股權布局中控股公司的作用及利弊分析

1、集中股權提高對公司的控制,有利於出小錢辦大事

如上圖,股東1對主體公司只有38.5%的所有權,卻實現了對主體公司超過50%的控制權,如果直接投資到主體公司實現控制權,則需要出資高於38.5%,但是假如你有社會資源、有朋友願意加入到你公司來,則通過設計多層的控股關系,以控股公司的形式作為主體公司的股東,雖然你出資的比例變小,但仍然可以控制這家公司。

簡單的說,通過控股公司的設計,把一些股東分散到不同層次的控股公司裡面,就有利於實際控制人的決策,比如把創始股東放在一家控股公司,把一些朋友和個人投資者放在一家非控股公司,然後再組成一家控股公司來控制主體公司,通過三層控股關系的設計,每一層只控制51%股權,則你只要出13.3%的錢就可以完全控制這家公司。

2、有利於節稅和新業務開展

通過控股公司的設置,其從主體公司獲得的分紅收益不用再繳企業所得稅,這部分收益可以直接用於投資或消費,如自然人直接持股,其分紅收益必須先扣除個人所得稅方能用作其他用途。通過控股公司其不僅僅可以再投資到主體公司,也可以投入到其他產業,為多元化發展打下基礎。

如上圖左邊和右邊,在節稅和新業務投資方面的差異有哪些?如果採用左邊的股權布局,自然人M准備用公司A的1000萬未分配利潤投資成立公司B,在不考慮公司公積金的情況下,公司A先交25%企業所得稅250萬,再交20%個人所得稅150萬,最後能投到公司B的只有600萬。如果採用右邊的股權布局會如何?可以避免個人所得稅,最後投資到公司B的有750萬。

3、有利於資源的優化配置

比如公司擁有一項專利技術,此項技術可能在不同領域有多種應用或多種產品,在這個時候,你就需要一家控股公司,通過在不同領域與不同的投資者或行業人士合作,達到這項技術的普遍應用而產生最大可能的`效益。

4、簡化決策流程、提高決策效率

通常,一個實體公司如果有幾個股東,特別是股份比例都差不多的時候,往往很難協調,因為不同的股東都有自己的立場和利益訴求,股東越多,博奕關系越復雜,要意見統一相當困難,成立控股公司有利於股東之間的協調。

特別是對股份公司來說(擬IPO或已IPO),可以大大簡化決策流程,不用等到在股東大會上再進行決策。由於通過將自然人股東放在控股公司層面,在股份公司進行重大決策時,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層面通過法定程序將不同意見排除,便於股份公司重大決策的進行。

比如在改制重組、IPO等會議時,若是持有控股公司小股權的股東不同意,那麼在控股公司層面通過公司法對有限公司的決策許可權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終的決定,保證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繼續進行。而若是股份公司層面,在改制重組、IPO等重大事項中哪怕有一個小股東不同意簽字,在實際操作中也會導致該事項進展暫緩,解決完他們的訴求方能繼續。

5、便於對股權的管理

在控股公司層面股權調整較方便,也便於吸納資本。例如股權激勵,對管理層的股份進行調整,在主體公司尤其擬上市公司層面進行調整時,既需要考慮被調整對象是否同意,還要考慮調整的價格,且控股股東沒有優先購買權。若是放在控股公司那麼受到的約束就相對會少一些。

盡管採用控股公司結構對公司帶來一定好處,但也存在部分缺點,如股權轉讓的稅務增加;持股個人為了消費買賣股份自由度降低;分紅、買賣股份的收益必須通過控股公司分紅才能到實際控制人手中,時間變長;設立控股公司意味著需要增加管理成本等。因此,公司在設計股權布局時,應匹配公司戰略和業務發展模式靈活應對。

B. 我國國有控股金融機構有哪些

我國主要有四大國有控股金融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
金融機構(Money corporation)是指所從事資金融通部門的統稱。我

1、貨幣當局,也叫銀行,即如中國人民銀行。

2、非銀行的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保險公司和股份制保險公司,城市,農村,農村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郵政儲蓄,典當行等.

3、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銀行,財務公司,保險公司等.

C. 我國二十三家金融央企分別是

目前中國的中央金融企業為24家。

1、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太平保險集團公司、再保險(集團)公司

2、人民保險集團股份公司、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銀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團公司、光大(集團)總公司、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中央金融企業是指在國務院領導下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獨立履行職責,並監管的國有金融機構等獨立法人單位。

(3)國家金融控股公司擴展閱讀

1、國家開發銀行

(1)成立於1994年,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銀行。 2008年12月改制為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國務院明確國開行定位為開發性金融機構。

(2)國開行注冊資本4212.48億元,股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梧桐樹投資平台有限公司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股比例分別為36.54%、34.68%、27.19%、1.59%。

(3)國開行主要通過開展中長期信貸與投資等金融業務,為國民經濟重大中長期發展戰略服務。截至2015年末,資產規模12.3萬億元人民幣,不良貸款率連續43個季度低於1%,保持一流的市場業績。穆迪、標准普爾等專業評級機構,連續多年對國開行評級與中國主權評級保持一致。

(4)國開行是全球最大的開發性金融機構,中國最大的對外投融資合作銀行、中長期信貸銀行和債券銀行。2015年,在美國《財富》雜志世界企業500強中排名第87位。

(5)國開行在中國內地設有37家一級分行和3家二級分行,境外設有香港分行和開羅、莫斯科、里約熱內盧、加拉加斯、倫敦、萬象等6家代表處。全行員工近9000人。旗下擁有國開金融、國開證券、國銀租賃和中非基金等子公司。

2、中國進出口銀行

(1)成立於1994年,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府全資擁有的國家政策性銀行,其國際信用評級與國家主權評級一致。目前在國內設有9家營業性分支機構和5個代表處,在境外設有東南非代表處和巴黎代表處;與 140 家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

(2)中國進出口銀行是我國外經貿支持體系的重要力量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和對外承包工程及各類境外投資的政策性融資主渠道、外國政府貸款的主要轉貸行和中國政府援外優惠貸款的承貸行,為促進我國開放型經濟的發展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3)中國進出口銀行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外經貿政策、金融政策和外交政策,為擴大我國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推動有比較優勢的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資,促進對外關系發展和國際經貿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3、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1)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簡稱中國信保,英文Sinosure) 是我國唯一承辦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政策性保險公司,也是我國四家政策性金融機構之一。[3]於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運營,公司資本金約300億,資本來源為出口信用保險風險基金,由國家財政預算安排。

(2)2011年5月14日,國務院批復了中信保改革實施總體方案和章程修訂草案,進一步明確了公司的政策性定位,大幅補充了公司資本金.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匯金公司)200億元人民幣注資已於2011年6月底到位。

(3)2011年11月,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批准,中信保領導班子列入中央管理。2012年3月17日,中信保升級副部級央企。

(4)中國信保的業務范圍包括: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海外投資保險業務;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國內信用保險業務;與出口信用保險相關的信用擔保業務和再保險業務;應收賬款管理、商賬追收等出口信用保險服務及信息咨詢業務;進口信用保險業務;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批準的其他業務。

(5)中國信保還向市場推出了具有多重服務功能的「信保通」電子商務平台和中小微企業投保平台,使廣大客戶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網上服務。

(6)公司成立以來,出口信用保險對我國外經貿的支持作用日益顯現。尤其在國際金融危機期間,出口信用保險充分發揮了穩定外需、促進出口成交的杠桿作用,幫助廣大外經貿企業破解了「有單不敢接」、「有單無力接」的難題,在「搶訂單、保市場」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7)截至2012年末,中國信保累計支持的國內外貿易和投資的規模約1萬億美元,為數萬家出口企業提供了出口信用保險服務,為數百個中長期項目提供了保險支持,包括高科技出口項目、大型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出口項目、大型對外工程承包項目等,累計向企業支付賠款43.4億美元。

(8)中國信保現有15個職能部門,營業機構包括總公司營業部、18個分公司和6個營業管理部,已形成覆蓋全國的服務網路,並在英國倫敦設有代表處。

(9)公司的經營宗旨是:「通過為對外貿易和對外投資合作提供保險等服務,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發展,重點支持貨物、技術和服務等出口,特別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機電產品等資本性貨物出口,促進經濟增長、就業與國際收支平衡」。

4、華融資產管理公司

(1)中國華融是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發起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前身為創立於1999年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

(2)公司總部設在北京,全國設有32家分支機構,旗下擁有華融湘江銀行、華融證券、華融信託、華融租賃、融德資產、華融渝富、華融期貨、華融置業、華融致遠投資、華融匯通資產10家子公司,服務網路遍及30個省、市、自治區,可以為客戶提供資產經營管理、銀行、證券、金融租賃、信託、投資、基金、期貨、置業等全牌照、多功能、一攬子綜合金融服務

(3)截至2011年底,公司總資產達2185億元,凈資本收益率達12.58%。公司注冊資本258.35億元,由財政部控股,持股比例為98.06%;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參股,持股比例為1.94%。在成立大會上,中國華融董事長賴小民表示,改制完成後,中國華融將穩步推進增資擴股,適時引進海內外優秀的戰略投資者,擇機完成IPO實現海內外整體公開上市 。

(4)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為創立於1999年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為支持國有銀行改革發展、國有企業減債脫困、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運行發揮了重要的「安全網」和「穩定器」作用。

(5)在圓滿完成國家賦予的政策性資產處置任務後,從2006年開始啟動商業化轉型。特別是2009年以來,經營業績連續三年實現翻番,進入了超常規、跨越式發展的新時期。截至2012年6月末,中國華融集團總資產為2463億元,集團所有者權益為344億元。

5、中國太平保險有限公司

(1)太平保險有限公司(簡稱「太平保險」)1929年11月20日始創於上海,由私營金城銀行獨資開設,資本為法幣100萬元。1933年,金城銀行邀集交通、大陸、中南、國華等銀行參股,並將資本增為法幣500萬元。之後通過收購豐盛、安平、中國天一等華商保險公司,開始集團化經營。1938年,太平保險撥款法幣100萬元,獨資設立太平人壽保險公司。

(2)太平保險除在上海設立總公司外,又在國內各大口岸廣設分支機構和代理處,最鼎盛時,太平保險在全國的代理網點總數達900餘處,還在香港和東南亞地區設立了多家分支機構,成為當時我國保險市場上一家實力雄厚的民族保險公司。

(3)1949年5月,上海解放。經上海市軍管會批准,太平保險於1949年6月20日恢復營業。50年代,國家對民族資本保險公司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經過1951年和1956年的兩輪改組,包括太平保險在內的28家華商私營財產保險公司合並重組為公私合營太平保險公司。

(4)根據國家的整體安排,從1956年起,國內保險市場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獨家經營,太平保險停辦國內業務,專營境外業務。太平保險從此移師海外,在港澳及東南亞地區開拓經營了整整45年。

(5)2001年12月20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保監會批准,太平保險全面恢復中國境內的財產保險業務,並對公司進行股權改造。

(6)改造後,太平保險的股東共有三家,分別為: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保險」,持股47.525%)、中保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中保國際」,香港上市公司,中國保險業首家上市公司,持股40.025%)及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簡稱「工銀亞洲」,中國工商銀行在港上市公司,持股12.45%)。公司注冊資本金10億元人民幣,總部設在深圳。

D. 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一、國外金融控股 公司設立 的主要方式。 在美日等國,金融控股公司在很長時間一直被禁止設立。20世紀末,金融控股公司在這些國家解禁之後,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障礙被解除了,但在市場准入、稅制以及設立手續上還有許多不便之處。於是在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方面為了減少這些不便及其帶來的設立成本,採取了許多不同於一般公司的設立方式。 1.股權交換設立方式。股權交換制度的法律定義是 控股公司以自己的股票或增發新股為代價,換取特定事業公司全體股東的全部股票,並使該特定事業公司成為自己完全 子公司 的一種股權交易制度。這種設立方式比較簡單,易於操作,設立成本也比較低,是一般控股公司設立的首選方式。 2.股權轉移設立方式。股權轉移是設立純粹控股公司的方法,特別適用於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股權轉移的法律定義如下 股權轉移是特定事業公司的全體股東在得到股東大會確認的前提下,把其全部股份以實物出資的形式轉移給控股公司。 該控股公司則以發行新股設立的方式,接受該特定事業公司為完全子公司的一種股權交易制度。 3.脫殼設立方式。該方式是在不能實現100%收購的情況下,收購企業通過被收購企業設立子公司,並把被收購企業的營業全部讓渡給該子公司後,再與被並購公司進行合並的一種迂迴式的合並方式。由於這種合並方式使被收購的公司像脫殼一樣被 吸收合並 ,所以被稱作「脫殼設立」方式。 二、中國金融控股公司設立的現實與選擇 盡管目前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和分業管理,我國法律也未明確金融控股公司的地位,但從20世紀80年代起,我國就存在現實中的金融控股公司。按其產生的原因,中國的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如中信公司與光大集團,另一類是為了法律規避而產生的,像幾大商業銀行正在組建的金融控股公司。依投資主體的不同中國的金融控股公司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以金融企業為控股公司,目口母公司是經營金融業務的實體,由其發起設立子公司,或通過參股實現對其他金融業務的滲透。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無疑也做不到這一點,只有『脫殼設立方式」在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實務中還有應用的餘地。目前我國幾大商業銀行組建金融控股公司也主要是通過在海外設立全資子公司或者設立合資公司進行運作。當然,我國其他的一些 股份制商業銀行,特別是上市銀行,以及其他一些投資主體在資源整合的方式上可以有較靈活的選擇。但對於我國將來組建金融控股公司最重要的主體——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來說,欲充分利用並購重組的力量至少需要解決以下兩個問題. 上文便是對 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條件 有哪些這個問題的簡單介紹,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金融控股公司設立的條件有哪些有了一定的了解。金融控股公司相對來說設立條件還是稍微嚴格一點的,所以想要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朋友最好還是成立自己的 律師 團隊或者聘請有專業資質有相關經驗的律所來處理。

E. 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法律分析: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工作,明確要求規範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加強金融控股公司統籌監管,加快補齊監管制度短板。《金控辦法》的發布實施,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金控辦法》遵循宏觀審慎管理理念,以並表為基礎,按照全面、持續、穿透的原則,對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准入並實施監管,規範金融控股公司的經營行為。《金控辦法》的實施,繼續堅持金融業總體分業經營為主的原則,從制度上隔離實業板塊與金融板塊,有利於金融控股公司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防範風險交叉傳染,有利於進一步促進經濟金融良性循環。
法律依據:《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金融控股公司行為,加強對非金融企業等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督管理,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設立,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辦法適用於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為境內非金融企業、自然人以及經認可的法人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機構跨業投資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團參照本辦法確定監管政策標准,具體規則另行制定。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包括以下類型:
(一)商業銀行(不含村鎮銀行)、金融租賃公司。
(二)信託公司。
(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四)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
(五)人身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六)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機構。

F. 請問一下金融控股公司是什麼意思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版,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權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第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第一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第二.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法律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G. 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範金融控股公司行為,加強對非金融企業等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督管理,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國發〔2020〕12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設立,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本辦法適用於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為境內非金融企業、自然人以及經認可的法人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機構跨業投資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團參照本辦法確定監管政策標准,具體規則另行制定。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包括以下類型:

(一)商業銀行(不含村鎮銀行)、金融租賃公司。

(二)信託公司。

(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四)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

(五)人身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六)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機構。

本辦法所稱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機構是指金融控股公司控股或實際控制的境內外金融機構。本辦法將控股或實際控制統稱為實質控制。金融控股集團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機構共同構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第三條投資方直接或間接取得被投資方過半數有表決權股份的,即對被投資方形成實質控制。計算表決權時應當綜合考慮投資方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可轉換工具、可執行認股權證、可執行期權等潛在表決權。

投資方未直接或間接取得被投資方過半數有表決權的股份,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同投資方對被投資方形成實質控制:

(一)投資方通過與其他投資方簽訂協議或其他安排,實質擁有被投資方過半數表決權。

(二)按照法律規定或協議約定,投資方具有實際支配被投資方公司行為的權力。

(三)投資方有權任免被投資方董事會或其他類似權力機構的過半數成員。

(四)投資方在被投資方董事會或其他類似權力機構具有過半數表決權。

(五)其他屬於實質控制的情形,包括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構成控制的情形。

兩個或兩個以上投資方均有資格單獨主導被投資方不同方面的決策、經營和管理等活動時,能夠主導對被投資方回報產生最重大影響的活動的一方,視為對被投資方形成實質控制。

投資方在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時,應當書面逐層說明其股權結構,直至最終的實際控制人、受益所有人,以及與其他股東的關聯關系或一致行動人關系。第四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監管,審查批准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按照金融監管職責分工對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機構實施監管。

財政部負責制定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

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跨部門聯合機制。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務院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金融機構的監管合作和信息共享。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與發展改革部門、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等加強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數據共享。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對金融控股集團的資本、行為及風險進行全面、持續、穿透監管,防範金融風險跨行業、跨市場傳遞。第二章設立和許可第六條非金融企業、自然人及經認可的法人實質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一)實質控制的金融機構中含商業銀行,金融機構的總資產規模不少於5000億元的,或金融機構總資產規模少於5000億元,但商業銀行以外其他類型的金融機構總資產規模不少於1000億元或受託管理資產的總規模不少於5000億元。

(二)實質控制的金融機構不含商業銀行,金融機構的總資產規模不少於1000億元或受託管理資產的總規模不少於5000億元。

(三)實質控制的金融機構總資產規模或受託管理資產的總規模未達到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准,但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宏觀審慎監管要求,認為需要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企業集團,如果企業集團內的金融資產占集團並表總資產的比重達到或超過85%的,可申請專門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由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機構共同構成金融控股集團;也可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同等條件,由企業集團母公司直接申請成為金融控股公司,企業集團整體被認定為金融控股集團,金融資產占集團並表總資產的比重應當持續達到或超過85%。

H. 我國有哪些金融控股公司

平安集團、中信控股、光大集團、中國銀河、中銀國際(中國銀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建行與摩根斯坦利合資組建)、工商東亞金融控股(工行與東亞銀行合作收購西敏證券在香港注冊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等等。

I.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J. 誰知道一些著名的國際金融控股公司有這些公司的資料嗎

摩根大通公司簡介
摩根大通的總部位於紐約,它為3000多萬名消費者以及企業、機構和政府客戶提供服務。該公司擁有7930億美元資產,業務遍及50多個國家,是投資銀行業務、金融服務、金融事務處理、投資管理、私人銀行業務和私募股權投資方面的領導者。

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Co)為全球歷史最長、規模最大的金融服務集團之一,由大通銀行、J.P.摩根公司及富林明集團在2000年完成合並。

*大通曼哈頓公司於1799年由為紐約市供水的曼哈頓公司成立,至1922年成為全國商業和工業貸款的領先者,並在六年之中成為全美最大的銀行。

*J.P.摩根公司早先作為一家英國的商人銀行由John Pierpont Morgan的父親在倫敦建立,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期,公司對包括美國鋼材、通用電器以及美國電話電報等一些知名企業最初的建立構造及融資起了重大作用。

*富林明集團是一家以倫敦為基地的全球性投資銀行集團,其亞洲業務均以怡富名義運作,而怡富證券則是於1970年由富林明及怡和公司共同在香港建立的該地區首家投資銀行集團。

合並後的摩根大通主要在兩大領域內運作:一是在摩根大通的名義下為企業、機構及富裕的個人提供全球金融批發業務;二是在美國以「大通銀行」的品牌為3千萬客戶提供零售銀行服務。其金融服務內容包括股票發行、並購咨詢、債券、私人銀行、資產管理、風險管理、私募、資金管理等。

摩根大通是全球盈利最佳的銀行之一,擁有超過7000億美元的資產,管理的資金超過6300億美元。公司在全球擁有772名銷售人員,覆蓋近 5000家機構投資者客戶;股票研究覆蓋5238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3175家亞洲公司。自1998年以來,由摩根大通擔任主承銷的股票在上市後股價走勢表現突出,一周後股價平均上漲17%,一個月內平均上漲27%,三個月內平均上漲37%。公司在全球擁有9萬多名員工,在各主要金融中心提供服務。摩根大通亞太總部位於香港,在亞太地區15個國家的23座城市,擁有8500名員工。摩根大通名列1993年以來亞洲股票和股票相關發行的第一名,自 1993年以來,公司為亞洲公司主承銷了88次股票交易,共募得超過150億美元的資金。

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團簡介
加拿大永明金融於1865年注冊成立。永明金融集團人壽保險公司,是當今世界最大的保險和資產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歷史悠久,成立於1871年,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團在金融服務領域一直處於領先地位。自1998年以來,永明人壽連續三年榮登美國《財富》雜志全球500強。加拿大永明在世界各地為個人和公司客戶提供廣泛的儲蓄、退休、養老金、人壽和健康等保險產品和服務,主要業務遍及加拿大、美國、英國和亞太地區,在世界二十多個重要市場設有辦事機構,積極開展業務。

加拿大永明金融是主要的國際金融服務機構,為個人及企業客戶提供各類理財及保障的產品和服務。現時與其合作夥伴在全球多個重要市場發展業務,當中包括加拿大、美國、英國、香港、菲律賓、日本、印尼、印度、中國及百慕達。至2005年12月31日,永明金融集團管理的總資產為3,870億加元(即約25,740億港元)。

永明金融公司於多倫多(TSX)、紐約(NYSE)及菲律賓(PSE)等地的聯合交易所上市,其交易代號為「SLF」。

永明金融在香港的顧問和分銷夥伴超過2,300人,客戶人數則約42萬。

加拿大永明金融是當今世界最大的保險和資產管理公司之一,在金融服務領域一直處於領先地位。中國光大集團是中央管理的固有重要骨幹企業。2003年兩強聯合成立了光大永明人壽公司。公司以誠信正直以客為尊追求卓越創造價值為公司訓導,堅持以人為本為原則,大力發展公司業務

日本瑞穗金融集團簡介
日本瑞穗金融集團是2000年9月29日由第一勸業銀行、富士銀行和日本興業銀行組成,於2003年1月成立,資本金1兆5409億日元,為世界金融集團之首。在三菱東京金融集團和UFJ金融集團(三菱UFJ金融集團)合並前曾是日本資產規模最大的金融集團。集團公司擁有1200名職工,在人員規模上也是日本金融控股公司中最大的。

該集團下轄4大金融機構,其中有瑞穗銀行、瑞穗法人銀行和瑞穗信託銀行等三家銀行,還有瑞穗證券公司。

瑞穗銀行主要是個人銀行業務,但由於日本已經可以混業經營,所以也代理個人投資信託、金融債和個人保險業務。瑞穗法人銀行則經營企業年金、法人業務和銀團貸款業務。瑞穗信託銀行過去只可以經營長期金融業務,現在也可以經營個人銀行業務和房地產業務,如土地信託、不動產買賣中介、不動產評估、住宅銷售服務等。

瑞穗證券公司除傳統證券業務外,還開拓新型業務,如下屬有日本投資環境研究所、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處理公司、能源服務公司等。

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簡介
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Zurich Financial Services,蘇黎世)創建於1872年,總部位於瑞士蘇黎世,是瑞士第一家跨國性的保險公司。

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是以保險為核心業務的金融服務機構,其全球網路的分支機構和辦事處遍布北美、歐洲、亞太、拉丁美洲和其它市場。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是財富雜志(Fortune)全球500強企業中排名前100位的企業。在2006年最新公布的榜單中排名第63位。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的財務實力建基於穩健及專注的業務發展策略,獲得標准普爾「A+」評級。

1998年蘇黎世集團與英美煙草金融服務公司合並,組成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並先後成功地合並了British American Financial Services(旗下包括有產險的Eagle Star、壽險的Allied Dunbar), 以及美國的Farmers等國際知名的金融服務機構,使本集團更加壯大,成為世界最著名十大金融保險集團之一。

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擁有下述知名品牌與公司:聯合鄧巴、鷹星集團、農夫保險集團、蘇黎士集團,特萊尼德等,總資產4240億美元,保費收入490億,客戶3500萬,雇員70000人。蘇黎世金融是一家居世界領先地位、獲國際公認從事金融保險服務的全球性集團,核心業務為非壽險、壽險、再保險和資產管理,業務遍及50多個國家和地區,由於具有全球化的實力和技術及對當地市場的了解,使該集團成為世界上屈指可數的幾家真正立足於全球的金融服務集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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