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前我國的金融機構的體系架構是什麼
目前,中國金融業已經走出國有銀行一家獨大的壟斷局面,進入多元化架構。金融體系內現存四個容層次:第一、金融監督管理層,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簡稱人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又稱一行三會。第二、國家政策性銀行,包括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第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商業銀行,其中包括(1)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包括工行、農行、中行、建行,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及交易額佔到國內金融業務的60%以上;(2)其他商業銀行。包括10家全國性商業銀行、112家地方性銀行、以及機構數量最大的信用合作體制—農村信用社;(3)外資金融機構。從加入WTO起,目前已有180多家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我國。第四、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在銀監會監管下的郵政儲蓄、信託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
『貳』 我國現行的金融體系有哪些
【中國現行的金融體系】
按中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主要區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不辦理具體存貸款業務;中國銀行則承擔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相同的職責。
2、金融監管機構。中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擔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出來的銀行業的監管職能等,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信託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對證券、期貨業實施監督管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1998年11月設立,負責全國商業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按照中國現有法律和有關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保留部分金融監管職能。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發起並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中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中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指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中間業務為主的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恆豐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及農村信用社。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這里所說的證券主要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存托憑證等有價憑證,通過證券這種載體形式進行直接融資可以達到投資和融資的有機結合,也可以有效節約融資費用。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叄』 我國的金融體系是什麼
從我國的具體情況出發,我國的金融體制在融資方式上實行的是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為次,實行主辦銀行制度(銀行與企業雙方簽訂協議,金融體系主辦銀行要按照信貸原則解決企業大部分合理的資金需要,同時對企業重大財務活動進行監督),企業所需資金主要靠銀行貸款.發展前景是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並重。
金融體系狀況是資本市場不發達,金融體系證券市場剛起步規模小,功能初步顯現,金融體系從起應積極發展資本市場,金融體系擴大和規范證券市場,金融體系創造市場和社會督導公司的環境和條件。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肆』 我國金融體制有哪些特點
我國的金融體制,從開始發展就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雖然經過了市場經濟建設的洗禮,也由原來的分業經營慢慢走向混業經營的道路,日益與國際金融接軌,但是現行條件下的不足還是會在金融開放這個問題帶來一些困擾。那麼我國的金融體制到底存在有什麼樣的不足呢?問題的多方面,多層次的。總體而言,「我國的金融機構以中央銀行為核心,以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分業經營,互相協作的格局。」(來自曹龍騏主編的《貨幣銀行學》第221頁)但細致劃分起來,又有以下幾個特點:
1).我國金融機構的專業化程度有待提高。如很多銀行開辟了一些具有人性化和人文關懷的服務,在強調混業經營的今天,風險意識加強,但是,我國的銀行憂患意識還應該更加強烈,隨著加入WTO保護期的尾期將至,外資銀行的激烈沖擊也將來臨。以專業的服務和專業的精神,去調整內部的運作機制是需要認真對待的,這在其他金融行業也是應該注意的。
2).我國金融的創新機制和監督機制需要加強。無論從保險業還是資本市場來說,維護創新機能的正常運轉是具有決定性作用的,我國當前的銀行業,證券交易都遠沒有走向成熟,在這樣的條件下,就會出現所謂的「暗箱操作」和「行業潛規則」,這就會造成國有資本的嚴重流失,除了需要完善立法和改革當前機制漏洞外,真正要做的是引入市場機制
3).我國金融的結構逐步走向合理,各種資本交易手段日益完善,這是好的一方面,也是國家進行外資引進的良好配合。隨著像黃金等各種邊緣市場的逐步解禁,我國的金融市場將會更加繁榮。這裡面存在的問題就是,在一系列開放中,我們的立法能不能及時跟上。
『伍』 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 中央銀行 還是 商業銀行 主體啊 不是核心
商業銀行是主體,中央銀行是核心
『陸』 概述我國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
中國大陸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特點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回理委員答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條件下實行分業監管,具體構成是:各類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用合作機構;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
『柒』 我國目前採用的金融監管體制是什麼
我國金融監管機構由中國人民銀行(PBC)、國家外匯管理總局(SAFE)、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CBRC)、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CS-RC)、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CIRC)五家機構組成,通過這五家機構,形成國家級別的一行一局三會的金融監管管理格局。這五大機構通過各項政策法規的發布和執行,起到監督和管理的作用。而作為金融監管機構,其最重要的職責是監督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以及使銀行等金融機構能按照監管要求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金融監管機構針對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機構運作和市場退出三個方面實施監管。
『捌』 中國的金融體系具體有哪些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主要區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不辦理具體存貸款業務;中國銀行則承擔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相同的職責。
2、金融監管機構:
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主要承擔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出來的銀行業的監管職能等,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信託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證券、期貨業實施監督管理。
3、國家外匯管理局:
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
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
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發起並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
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
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7、銀行業金融機構:
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指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中間業務為主的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
信用合作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及農村信用社。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8、證券機構:
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這里所說的證券主要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存托憑證等有價憑證,通過證券這種載體形式進行直接融資可以達到投資和融資的有機結合,也可以有效節約融資費用。
9、保險機構:
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8)我國金融機構實行的是什麼體質擴展閱讀:
金融體系具有以下六大基本功能:
①清算和支付功能,即金融體系提供了便利商品、勞務和資產交易的清算支付手段;
②融通資金和股權細化功能,即金融體系通過提供各種機制,匯聚資金並導向大規模的無法分割的投資項目;
③為在時空上實現經濟資源轉移提供渠道,即金融體系提供了促使經濟資源跨時間、地域和產業轉移的方法和機制;
④風險管理功能,即金融體系提供了應付不測和控制風險的手段及途徑;
⑤信息提供功能,即金融體系通過提供價格信號,幫助協調不同經濟部門的非集中化決策;
⑥解決激勵問題,即金融體系解決了在金融交易雙方擁有不對稱信息及委託代理行為中的激勵問題。
1、清算和支付功能
在經濟貨幣化日益加深的情況下,建立一個有效的、適應性強的交易和支付系統乃基本需要。可靠的交易和支付系統應是金融系統的基礎設施,缺乏這一系統,高昂的交易成本必然與經濟低效率相伴。一個有效的支付系統對於社會交易是一種必要的條件。
交換系統的發達,可以降低社會交易成本,可以促進社會專業化的發展,這是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必要條件,可以大大提高生產效率和技術進步。所以說,現代支付系統與現代經濟增長是相伴而生的。
2、融資功能
金融體系的融通資金功能包含兩層含義。—、動員儲蓄和提供流動性手段。金融市場和銀行中介可以有效地動員全社會的儲蓄資源或改進金融資源的配置。
這就使初始投入的有效技術得以迅速地轉化為生產力。在促進更有效地利用投資機會的同時,金融中介也可以向社會儲蓄者提供相對高的回報。
金融中介動員儲蓄的最主要的優勢在於,一是它可以分散個別投資項目的風險;
二是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相對較高的回報(相對於耐用消費品等實物資產)。金融系統動員儲蓄可以為分散的社會資源提供一種聚集功能,從而發揮資源的規模效應。
金融系統提供的流動性服務,有效地解決了長期投資的資本來源問題,為長期項目投資和企業股權融資提供了可能,同時為技術進步和風險投資創造出資金供給的渠道。
3、股權細化功能
將無法分割的大型投資項目劃分為小額股份,以便中小投資者能夠參與這些大型項目進行的投資。通過股權細化功能,金融體系實現了對經理的監視和對公司的控制。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公司組織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就是股權高度分散化和公司經營職業化。
這樣的組織安排最大的困難在於非對稱信息的存在,使投資者難以對資本運用進行有效的監督。金融系統的功能在於提供一種新的機制,就是通過外部放款人的作用對公司進行嚴格的監督,從而使內部投資人的利益得以保護。
4、資源配置功能
為投資籌集充足的資源是經濟起飛的必要條件。但投資效率即資源的配置效率對增長同樣重要。對投資的配置有其自身的困難,即生產率風險,項目回報的信息不完全,對經營者實際能力的不可知等。這些內在的困難要求建立一個金融中介機構。
在現代不確定的社會,單個的投資者是很難對公司、對經理、對市場條件進行評估的。
金融系統的優勢在於為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並且提供一種與投資者共擔風險的機制,使社會資本的投資配置更有效率。中介性金融機構提供的投資服務可以表現在,一是分散風險;二是流動性風險管理;三是進行項目評估。
5、風險管理功能
金融體系的風險管理功能要求金融體系為中長期資本投資的不確定性即風險進行交易和定價,形成風險共擔的機制。
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金融系統和金融機構的作用就是對風險進行交易、分散和轉移。如果社會風險不能找到一種交易、轉移和抵補的機制,社會經濟的運行不可能順利進行。
6、激勵功能
在經濟運行中激勵問題之所以存在,不僅是因為相互交往的經濟個體的目標或利益不一致,而且是因為各經濟個體的目標或利益的實現受到其他個體行為或其所掌握的信息的影響。
即影響某經濟個體的利益的因素並不全部在該主體的控制之下,比如現代企業中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就產生了激勵問題。解決激勵問題的方法很多,具體方法要受到經濟體制和經濟環境的影響。金融體系所提供的解決激勵問題的方法是股票或者股票期權。
通過讓企業的管理者以及員工持有股票或者股票期權,企業的效益也會影響管理者以及員工的利益,從而使管理者和員工盡力提高企業的績效,他們的行為不再與所有者的利益相悖,這樣就解決了委託代理問題。
7、信息提供功能
金融體系的信息提供功能意味著在金融市場上,不僅投資者可以獲取各種投資品種的價格以及影響這些價格的因素的信息,而且籌資者也能獲取不同的融資方式的成本的信息,管理部門能夠獲取金融交易是否在正常進行、各種規則是否得到遵守的信息,從而使金融體系的不同參與者都能做出各自的決策。
『玖』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9)我國金融機構實行的是什麼體質擴展閱讀
產生和發展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銀行,它起源於古代的銀錢業和貨幣兌換業,貨幣兌換業規則是現代銀行業的先驅。古代銀錢業及貨幣兌換交易大多發生在寺廟周圍,及在中世紀西歐數月依次的定期集市上。從商人陣營中逐漸分離出來的貨幣兌換商,最初只為各國的朝拜者和國際貿易兌換貨幣,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持續擴大和發展,為避免自己保管貨幣和長途攜帶貨幣的不便和風險,部分異地貿易商和國際貿易商便將貨幣交由擁有良好保管設施的貨幣兌換商保管,並委託後者辦理異地支付、結算業務。
現代意義上的銀行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當時,地中海沿岸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較快,貿易也異常活躍,處於地中海中心的義大利成為當時世界的貿易和金融中心,產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此後,隨著世界商業貿易、金融中心逐步北移至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銀行業擴展至西北歐其他國家。
社會的日趨細密,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及其引致的多元金融需求,促成了其他金融機構的產生和發展。各類專業銀行,如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逐步出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典當行等專業化金融機構,也漸次出現並在各自領域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