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公司有權利凍結銀行賬戶嗎
法律分析:公司無權凍結公民名下的銀行卡,但可以向法院申請凍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條 對單位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㈡ 銀行有權利凍結銀行卡嗎
有權利凍結。凍結銀行卡有幾種條件:
1、密碼輸入錯誤3次以上凍結銀行卡是銀行為了客戶銀行卡安全考慮,所實行的對沖機制。如果你的卡出現丟失,被盜的行為,不法分子不知道密碼,連續輸錯三次以上被凍結,避免客戶的財產損失。
2、銀行卡都是有使用日期限制的,銀行卡到期以後需要客服帶著證件去辦理新的銀行卡,則過期的銀行卡就會被凍結,不能使用。
3、客戶用卡不規范,不按規則出現任何觸犯法律比如洗錢,詐騙等違法行為司法機關,公安機關都會要求銀行凍結客戶銀行卡。
4、信用卡出現惡意套現的行為,多次逾期不還,頻繁大額取現,等各種違規操作,銀行會立即凍結信用卡。
(2)金融機構的賬戶可以凍結嗎擴展閱讀:
銀行卡是指經批准由商業銀行(含郵政金融機構) 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銀行卡減少了現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銀行業務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銀行卡自動結算系統的運用,使這個「無支票、無現金社會」的夢想成為現實。
2017年8月1日起,銀行卡年費管理費取消,暫停商業銀行部分基礎金融服務收費。
2020年8月15日,網路公司、百信銀行聯合中國銀聯推出國內首款數字銀行卡——網路閃付卡。
8月31日, 中國銀聯發布首款數字銀行卡「銀聯無界卡」。
一般情況下,銀行卡按是否給予持卡人授信額度分為信用卡和借記卡。此外銀行卡還可以
按信息載體不同分為磁條卡和晶元卡;
按發行主體是否在境內分為境內卡和境外卡;
按發行對象不同分為個人卡和單位卡;
按賬戶幣種不同分為人民幣卡、外幣卡和雙幣種卡。
申請信用卡和借記卡的過程是不一樣的。
申請信用卡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本或戶口本復印件)、居住地證明單位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證明等材料,向發卡機構申請,需要填寫申請表,其中填寫信息要求真實。
填寫好申請表之後,要到開戶行總行備案,由開戶行總行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後,大約經過20個工作日才能將卡下發到客戶手中。
信用卡僅限年滿十八周歲及以上客戶辦理,未成年人不得辦理信用卡。
申請借記卡相對簡單,只需要攜帶自己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到開戶行填寫申請表,當時就可以將卡發給申請人。
借記卡無年齡申請限制,未成年人亦可辦理。
未滿十六周歲的客戶辦理借記卡時,需由監護人持戶口本(若不在同一戶口本上則需提供相關證明)前往銀行網點櫃台辦理,被辦理人可不到場;
年滿十六周歲但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若已經參加工作,則可持工作證明、身份證前往銀行櫃台自行辦理借記卡,若未參加工作,則仍需監護人協助辦理,被辦理人可不到場;
年滿十八周歲及以上的辦理人可直接持身份證前往銀行網點櫃台或自助辦卡一體機處辦理借記卡,即辦即取。
根據國家規定,以未成年人身份辦理的借記卡不具有網上銀行的功能,不能綁定移動支付軟體。
㈢ 銀行有權凍結我公司賬戶資金嗎
有權利的,但應符合以下的要求:
根據《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的通知》: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或者解除凍結時,應當由兩名以上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公章的協助查詢財產或協助凍結/解除凍結財產法律文書,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現場辦理,但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情形除外。
無法現場辦理完畢的,可以由提出協助要求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指派至少一名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單位介紹信到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回反饋結果。
也就是說,銀行凍結企業或個人資金:1、須由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兩名以上辦案人員2、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公章的協助查詢財產或協助凍結/解除凍結財產法律文書
3、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現場辦理4、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情形除外。
以下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銀行(Bank),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銀行是金融機構之一,銀行按類型分為: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世界銀行,它們的職責各不相同。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國有政策性銀行:包括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等。投資銀行:包括高盛集團、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團、富國銀行、瑞銀集團、法國興業銀行等。世界銀行:用於資助國家克服窮困,各機構在減輕貧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發揮獨特的作用。
㈣ 什麼機構可以凍結銀行賬戶
法律分析:對個人儲蓄存款和單位存款實行凍結,必須要有法律依據。現行法律僅明確以下7個部門有權凍結個人和單位在銀行的存款: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海關、稅務機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㈤ 凍結公司賬戶需要什麼條件
如果是法人(前提是沒有簽署委託授權書)的話,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前往工商局申請即可。有公司或個人起訴公司並且提起訴訟保全,則法院不會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異議的,應在法定時間內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凍結賬戶後不能進行轉/存/取等各項活動。企業賬戶一旦被凍結,資金無法正常流通。款項只能進入,不能支出,這會嚴重影響企業的持續經營。欲要知其果,必先懂其因。正常來說,銀行是沒有權利擅自凍結企業賬戶的。凍結賬戶的機關只能是人民法院、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審計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等相關單位。因此企業銀行賬戶被凍結,很有可能是企業出現了一些特殊原因:
1.企業尚處在民事訴訟中,法院、檢察院等會依法裁定凍結企業銀行賬戶;
2.企業出現涉嫌犯罪的行為,例如洗錢等,這時政府或司法機關等會凍結企業賬戶;
以上兩種行為,都可能是企業賬戶凍結的原因。當然,少數情況也可能是相關機關出現失誤,或者企業與銀行出現財務糾紛等導致賬戶被凍結。
拓展資料:想要賬戶被解凍,只能由相關單位書面通知銀行才可以。所以只要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那麼賬戶會被持續凍結。
法律依據:《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的通知》第八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或者解除凍結時,應當由兩名以上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
㈥ 凍結賬戶需要什麼條件
如果是自己主動要凍結銀行卡可以撥打銀行客服電話進行掛失,不需要條件。如果是司法程序凍結則需要有關部門出具的財產凍結書才可以去銀行凍結。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協助查詢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查詢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的金額、幣種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權機關的行為。
協助凍結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凍結的要求,在一定時期內禁止單位或個人提取其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為。
協助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扣劃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資金劃撥到指定賬戶上的行為。
拓展資料:
按照法律規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執法機關可以要求銀行凍結賬戶。凍結最長期限6個月,逾期自動撤銷凍結。根本沒有什麼解凍期,只要執法機關要求的凍結期限一到或者接到解凍通知,銀行會立即解凍,不需要什麼時間。
銀行凍結資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檢察院等執法機關的法律文書。
銀行無權自行凍結客戶的賬戶二種是,原來要求凍結的執法機關將加蓋有縣級以上執法機關公章和負責人簽字的《解除凍結通知書》遞交銀行,銀行收到後會立即解凍。
1、可以申請訴前保全,然後在15天之內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直接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
2、財產保全需要提供擔保,根據《新民事訴訟法》的精神,現在常州范圍內保全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現金擔保,具體可以咨詢案件受理法院。
法條參考: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七條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㈦ 六類賬戶不能查封凍結
不存在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的六類賬戶不能凍結的規定,人民法院對於以下被執行人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和凍結。但部分企業賬戶不得查封凍結:
因存款或者賬戶的特殊性質不得凍結扣劃的。
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備付金不得凍結扣劃。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凍結、扣劃。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不得凍結、扣劃。
1、因存款或者賬戶的特殊性質不得凍結扣劃的;
2、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備付金不得凍結扣劃;
3、社會保險基金不得凍結、扣劃;
4、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不得凍結、扣劃;
5 、國庫庫款不得凍結、扣劃;
6、因資金的專屬性而一般不得凍結扣劃;
7、「工會經費集中戶」不得因企業欠債凍結扣劃;
8、信託財產非因法定原因不得凍結、扣劃
9、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非特定原因不得扣劃;
10、 證券投資基金財產非因自身債務不得凍結、扣劃;
11、 信用證開證保證金可凍結不得扣劃;
12、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可以凍結不得扣劃;
13、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備付金不得凍結扣劃;
14、信用卡賬戶不宜凍結、扣劃;
15、 法院已受理破產申請企業的存款不得凍結、扣劃。
銀行賬戶凍結解凍流程如下:
(1)因為輸錯密碼而導致的銀行卡凍結,用戶需要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銀行卡前往對應銀行的網點櫃台辦理解凍業務;
(2)因為司法原因而造成的銀行卡凍結,若是因為司法原因等特殊因素導致的銀行卡凍結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 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 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
(三) 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 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 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 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 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㈧ 中國銀監會有權利凍結銀行卡嗎
銀監會不會凍結銀行卡,但是會申請相關部門凍結,只有銀行卡所屬銀行才會凍結,或者法院要求凍結,查封財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查詢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拓展資料: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2003年3月,是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存款金融機構的部級直屬機構。(一)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規章制度和辦法;起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議。
(二)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范圍。
(三)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四)審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五)負責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報表的統一編制,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六)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提出存款金融機構應急風險處置的意見和建議。
(七)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
(八)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銀監會主要職責: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規章、制度和辦法;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范圍;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負責全國銀行數據報表的統一編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存款金融機構應急風險處置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