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人民銀行電子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國人民銀行電子化資金的管理,保證電子化資金專款專用和及時到位,加快電子化建設項目的進度,提高電子化建設的效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國人民銀行電子化資金的來源包括:
(一)財政部批准從中國人民銀行信貸基金列支的專項資金;
(二)中國人民銀行預算管理中「專項支出」列支的「電子設備購置費」。
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立項的電子化建設項目的資金,從信貸基金和電子設備購置費中專項撥款,作為專項資金進行管理;對零星業務的微機購置和更新的資金,實行核定電子設備購置費專項指標管理。第三條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和使用要求:
(一)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的電子化建設項目的各項設備、基本建設;
(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組織的軟體開發支出。
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財務規定,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本著既保證項目建設的合理需要、又節約使用資金、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在批準的項目內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電子化項目建設中的正常業務支出、管理費開支納入用款單位的預算支出。第四條專項資金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支付與科技司對中國人民銀行電子化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審查批准及年度計劃的下達;
(二)會計司負責中國人民銀行電子化建設專項資金的撥付,參與計劃和資金預算的審批,並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
(三)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受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委託,向用款單位撥付專項資金。第二章電子化項目計劃的申報與審批第五條支付與科技司根據國家批準的中國人民銀行電子化建設五年規劃,確定年度建設目標,制定電子化建設年度計劃要點和資金投入計劃,商會計司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後,由主管行長審定,報總行黨組批准。
年度電子化資金投入計劃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年底預算報財政部批准落實資金後,組織實施。
在年度預算批復前,對急需安排的項目資金,經行領導批准,可部分先行實施。第六條用款單位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下達的年度計劃要點和本單位電子化建設的實際需要,向支付與科技司上報電子化建設項目計劃、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按照資金的用途、性質列出項目的資金預算。第七條支付與科技司根據已經確定的年度資金投入計劃和用款單位上報的項目計劃、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專項資金的總盤子內綜合平衡,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可行性論證後,提出審查意見,編制年度項目計劃和資金分配計劃,與會計司協商一致後,執行領導批准下達執行。
確定的項目應體現保證重點、保證急需、保證效益的原則。第八條實行專項指標管理的零星業務用微機的購置和更新所需的資金,由各分行科技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業務需要,向會計部門提出微機購置和更新計劃,由會計部門納入該分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上報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司。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司根據財政部批準的預算進行綜合平衡,並與支付與科技司協商一致後,核定各分行的電子設備購置費指標,在核批分行年度預算時一並下達,由各分行科技部門商會計部門組織實施。第三章專項資金的撥付第九條支付與科技司根據批準的年度計劃和用款單位項目進展情況,編制專項資金分批撥付計劃,送會計司審核後,按此向會計司、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發出「分批撥付電子化專項資金通知單」。分批撥付通知單一式三聯:一聯支付與科技司存查,一聯交會計司憑以向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撥付專項資金,一聯交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查收資金。第十條會計司在收到撥付通知單後3日內按通知單所列金額將專項資金從信貸基金和專項支出中劃出,撥入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的專用帳戶,款項撥付後應及時通知支付與科技司和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第十一條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應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電子化專項資金專用帳戶,此帳戶只限於辦理支付與科技司撥付通知單內的專項撥款,不得轉移和挪作他用。第十二條用款單位待項目批准後,上報項目總體設計方案,包括技術需求和業務需求,經支付與科技司組織業務技術專家審查後,批准實施。支付與科技司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填制「電子化項目撥款通知單」,通知撥付項目資金。撥款通知單一式四聯,一聯支付與科技司存查,一聯交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憑以對用款單位撥款,一聯交會計司監督撥款,一聯寄用款單位憑以核對收款。
B. 人民銀行附屬單位有哪些
人民銀行附屬單位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中國金融出版社;
金融時報社
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
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
中國金幣總公司;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
中國人民銀行黨校;
中國金融培訓中心;
中國錢幣博物館。
C.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的發展歷程
1957年人民銀行核算工廠(即金電公司的前身)在北京成立,業務即從事全國手工聯行對帳工作。
1970年3月核算工廠遷至大三線四川省旺蒼縣。
1975年3月遷回北京。
1984年人民銀行銀發(84)63號文,核算工廠改為人民銀行電子計算中心。
1987年,伴隨著政府機構的改革,人民銀行決定成立企業化機構,以貸款的方式解決銀行電子化建設資金緊缺的問題。
1988年8月,經中央領導及有關部委批准,人民銀行銀發(1988)248號文決定成立中國金融電腦公司。公司系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正局級企業單位,主要任務是從事人民銀行電子化項目的規劃、建設、管理、協調工作。
1990年6月8日人民銀行銀辦發(1990)19號文批准中國金融電腦公司正式更名為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原電子計算中心成建制並入金電公司。公司成立後,全國人民銀行系統電子化建設從無到有,迅速發展壯大,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1991年後,總行決定把政府職能、業務系統運行、項目建設分開,成立了科技司。
1992年清算總中心從金電公司分離出去。金電公司主要承擔人民銀行電子化項目建設與實施、電子化資金管理及人行全國手工聯行對帳與監督工作。
1996年經總行黨組決定,銀「三定」辦(1996)3號文批復,金電公司改為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人民銀行電子化項目建設、軟體開發、技術培訓和金融標准化建設、金融展的組織等工作。
2005年12月,根據總行《關於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 中國金幣總公司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總體方案》要求,金電公司開始實施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向現代企業轉變。
D. 請問「中國人民銀行金融電子化公司」是垃圾公司嗎 PS。不是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哦,那個是人民銀行下屬的
應該不是什麼正當公司,人民銀行對於各金融機構的計算機和軟體都沒有要求,只要能達到要求,所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電子化公司,應該是打著幌子忽悠人的。
E.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怎麼樣啊
國企啊,中國人民銀行直屬單位。應該很不錯的。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China Financial Computerization Corp.)是經國務院批准、於1988年成立、在國內最先從事金融系統信息化建設的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企業。秉承立足人行、服務金融、面向社會的宗旨,履行人民銀行軟體開發中心職責,堅持為金融信息化建設服務的使命,經過20多年的開拓建設,發展成為集軟體開發、
、項目集成、數據中心運營及災備外包、網路建設、信息安全、技術支持、科技培訓、標准化、科技交流與金融信息化宣傳等服務於一體,技術實力雄厚、信譽度高、管理規范、服務完備的國家金融信息化建設龍頭企業。
F.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電子化設備裝備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 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民銀行)電子化設備的裝備及管理工作是金融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定《中國人民銀行電子化設備裝備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設備裝備管理辦法》)的目的,是對人民銀行電子化設備裝備與管理提出總體要求,指導人民銀行電子化設備裝備向科學化、系列化和標准化方向發展,確保電子化系統順利集成,使電子化系統整體效益得到充分發揮。第二條 人民銀行支付科技司負責有關電子化裝備政策和管理辦法的制定,負責電子化設備選型和關鍵設備選購的審批工作,負責對電子化設備裝備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第三條 電子化設備包括計算機軟體(系統軟體、資料庫管理系統、通信網路軟體、工具軟體等)、計算機硬體設備、通信網路設備、計算機外部設備、計算機機房場地設備等。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人民銀行各級機構以及人民銀行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第五條 電子化設備裝備工作應符合人民銀行科技發展總體規劃和技術路線,要以金融計算機網路系統、人民銀行業務處理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為中心,要以統一規劃、統一標准、統一政策、統一管理為原則。第六條 電子化設備裝備與選型應採用成熟技術並能適應未來信息技術的發展趨勢。第七條 人民銀行支付科技司定期(每年)組織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以下簡稱金電公司)、清算總中心等有關單位進行電子化設備選型範圍的評審工作。第八條 電子化設備選購應選擇技術成熟先進、質量穩定、價格優惠並符合標准化要求的產品;選擇具有較強技術力量,生產能力和服務水平良好的供應商。要貫徹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引進競爭機制,使供應商在相互平等的基礎上公開競爭。第九條 應用系統設備裝備工作要按系統建設進程分階段進行,避免由於設備配置超前或盲目引進而導致設備閑置的情況發生;要統一網路、計算機系統平台,使電子化設備得到充分共享;對於通用的或業務系統覆蓋范圍大的電子化設備原則上以總行或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城市中心支行為單位集中采購。第十條 電子化系統的關鍵設備由總行統一組織選型,包括:總行統一組織開發的重要應用系統所含電子化設備;小型機以上的計算機系統,計算機網路及通信系統、安全保密系統及設備;項目總金額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電子化系統及設備;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電子化設備。
關鍵設備的采購工作由人民銀行統一組織,也可根據具體情況授權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執行。
人民銀行統一采購或授權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城市中心支行采購工作由支付科技司組織。清算總中心負責金融衛星通信網有關設備的技術和商務談判,與供貨商簽訂合同;金融信息管理中心負責總行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設備的技術和商務談判,與供貨商簽訂合同;其他由金電公司負責設備的技術和商務談判,會同相關方按項目與供貨商簽訂合同。支付科技司對談判結果進行審批,300萬元以上的項目合同報主管行領導審批。第十一條 非關鍵設備由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和有關部門在人民銀行確定的設備選型範圍內依據各自掌握的產品和廠商情況自行采購。第十二條 電子化設備采購方式要參照《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財預字〔1999〕139號)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在設備采購工作中,要建立必要的制約機制,有關人員要廉潔奉公,嚴禁以權謀私。對借采購設備之便損公肥私者,一旦查出,對當事人要嚴厲查處,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要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第十四條 按照《關於金融電子化建設項目立項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科發〔1998〕116號)要求,符合具備減免進口環節稅條件的項目和關鍵設備,必須到支付科技司辦理進口減免稅手續。金電公司、清算總中心、金融信息管理中心對所管轄的設備采購辦理具體申請免稅手續,分支行設備采購統一由金電公司辦理具體申請免稅手續。第十五條 凡需辦理機電設備進口登記或轉報手續的,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機電設備進口辦公室辦理(設在支付科技司科技管理處),受委託代理人民銀行電子化設備進口工作的進出口公司須經支付科技司審批後方可合作。第十六條 最終用戶要對購入設備進行嚴格驗收,與供貨商辦理正式驗收手續。對於關鍵設備的驗收報告要分別交人民銀行和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備案。
G.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的公司概況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 目前主要職責是承擔人民銀行軟體開發、系統集成、網路建設與運行維護、測試、技術培訓、技術支持、信息安全、標准化服務以及組織金融技術暨設備展覽、出版發行《金融電子化》雜志、數據備份中心,開展信息化交流和有關宣傳。秉承立足人行、服務金融、面向社會的宗旨,經過20年的開拓建設,發展成為集軟體開發、系統測試、系統集成、數據中心運營及備份、網路建設、信息安全、技術支持、科技培訓、標准化、科技信息交流與金融信息化宣傳等服務於一體,技術實力雄厚、信譽度高、管理規范、服務完備的國家金融系統信息化龍頭企業。以銀行軟體開發、金融系統測評、災難數據中心、中國國際金融展、金融電子化雜志社等多個主營服務平台為依託,服務領域遍及人民銀行、銀監會、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和財政稅務等各個領域。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內設18個部門。現有人員400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263人。多人具備IBM、MICROSOFT、HP、CISCO等專業認證資格。
H. 人民銀行有研發中心嗎
有的。中國人民銀行軟體開發中心(金電技術開發中心)於1992年成立,是直屬於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專門從事人民銀行系統信息化建設的高新技術企業。內設市場部、總體部、系統集成部、開發四個部、網路安全部、測試中心、培訓中心、技術支持中心。擁有一支近300人、具有信息化建設豐富經驗、具有競爭進取意識和過硬技術業務水平、可承擔大型及多種信息化建設任務的科技隊伍。是人民銀行系統信息化建設的主力軍。
I. 中國金融化電子公司 怎麼樣到底是私企還是國企
屬於國有企業,但是經過了一系列的改制。
這個公司效益一般,遠遠不如人行其他的直屬企業,所以除了面向人行內部的一些開發以外,還展開了很多面向商業銀行的服務業務,說得好聽一點,就是人民銀行對外服務的窗口。其實歸根結底還是效益問題。公司保留著很多國企的風格,很多規章制度不夠人性化,公司員工上下班坐班車都要交200塊錢的費用。有的部門連出差補貼制度都因人而異。
這個公司我呆過一段時間,待遇一般,金融IT領域公司里屬於中等偏下的,畢竟他本身效益就不好,公司里甚至有1000/月的程序員,廉價勞動力偏多,至於工作內容看你的部門和項目了,有些需要出差,有些可能要加班。而且內部存在體制不同的問題,比如公司的領導層都是人民銀行的編制,底層的員工都是金電公司的編制,待遇差別很大!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幫助,如果滿意的話就把懸賞給我吧~
J. 請問,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怎麼樣,待遇發展如何
1:季度獎金 2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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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終獎 根據級別 1。5W起吧
4:公積金等基數不高,但不是按最低走的,工作年限多,交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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