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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7大套利模式深度解析套利是金融機構的核心職能

發布時間:2022-11-15 06:34:23

⑴ 金融套利是什麼意思

關於金融套利,財大師曾有篇文章專門介紹過,我整合了一下,內容如下:

1、性質

金融套利是企業和投資者利用金融市場運行中存在的非均衡來獲利的行為,在現代金融經濟中,它的存在具有相當的普遍性 。

2、介紹

金融市場的非均衡有眾多的內容,與以相對應金融套利的形式也是多樣的,這些套利活動以價格套利為中心形成套利網路。從市場運行的角度看,金融市場由價格機制和金融制度兩部組成,與此相對應,價格套利與制度套利構成了金融套利的主體。在市場的運行中,非均衡是與違反一價定律相對應的,套利的過程就是套利者對違反一價定律機會的運用,同時市場恢復均衡的過程。

3、作用

套利活動是現代金融市場有效運作的必要條件,它提高了金融市場的定價效率和制度效率並由此促進了資源配置效率,增加了市場流動性,同時也促進金融一體化和自由化進程。但金融套利活動對金融市場的運行同樣存在負面影響,它的存在使得市場的波動性增加,對宏觀金融管理造成一定的直接沖擊,增加了金融系統潛在的風險,甚至會觸發金融危機。所以,一國的金融監管者在對待金融套利的問題上要充分地認識到其兩面性,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其正面作用來提高市場運行質量,另一方面則有必要對套利活動實施一定的監控。

⑵ 什麼是套利

套利就是交易者利用兩個市場之間的價格差異,通過低買高賣獲取利潤的一種交易活動。
【拓展資料】
投資組合中的金融工具可以是同種類的也可以是不同種類的。 在市場實踐中,套利一詞有著與定義不同的含義。實際中,套利意味著有風險的頭寸,它是一個也許會帶來損失,但是有更大的可能性會帶來收益的頭寸。
套利也叫價差交易,套利指的是在買入或賣出某種電子交易合約的同時,賣出或買入相關的另一種合約。套利交易是指利用相關市場或相關電子合同之間的價差變化,在相關市場或相關電子合同上進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望價差發生變化而獲利的交易行為。
套利亦稱套戥,通常指在某種實物資產或金融資產(在同一市場或不同市場)擁有兩個價格的情況下,以較低的價格買進,較高的價格賣出,從而獲取無風險收益。套利指從糾正市場價格或收益率的異常狀況中獲利的行動。異常狀況通常是指同一產品在不同市場的價格出現顯著差異,套利即低買高賣,導致價格回歸均衡水平的行為。套利通常涉及在某一市場或金融工具上建立頭寸,然後在另一市場或金融工具上建立與先前頭寸相抵消的頭寸。在價格回歸均衡水平後,所有頭寸即可結清以了結獲利。套利者指從事套利的個人或機構。
試圖利用不同市場或不同形式的同類或相似金融產品的價格差異牟利。交易者買進自認為是"便宜的"合約,同時賣出那些"高價的"合約,從兩合約價格間的變動關系中獲利。在進行套利時,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約之間的相互價格關系,而不是絕對價格水平。最理想的狀態是無風險套利。 以前套利是一些機警交易員採用的交易技巧,現在已經發展成為在復雜計算機程序的幫助下從不同市場上同一證券的微小價差中獲利的技術。

⑶ 套利是什麼意思,講的簡單一點

套利交易是買入一種期貨合約的同時賣出另一種不同的期貨合約的交易方式。這里的期貨合約既可以是同一期貨品種的不同交割月份。也可以是相互關聯的兩種不同商品的合約。還可以是不同期貨市場的同種商品合約。套利交易者同時在一種期貨合約上做多的同時在另一種期貨合約上做空。通過兩個合約間價差變動來獲利,與絕對價格水平關系不大。 期貨套利套利交易已經成為國際金融市場中的一種主要交易手段,由於其收益穩定,風險相對較小,國際上絕大多數大型基金均主要採用套利或部分套利的方式參與期貨或期權市場的交易。

股指期貨套利是指利用股指期貨市場存在的不合理價格,同時參與股指期貨與股票現貨市場交易,或者同時進行不同期限、不同(但相近)類別股票指數合約交易,以賺取差價的行為。股指期貨套利分為期現套利、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跨品種套利。

外匯市場上同樣可以進行套利交易。例如投資者可以從銀行等機構借入低利率貨幣(例如日元和瑞士法郎),然後在外匯市場中換成高利率貨幣(例如澳元、紐西蘭元以及英鎊等)資產。由於持有高息貨幣所收入的利息遠高於借入低息貨幣所付出的利息,如果這一差額同時也能彌補由於匯率波動可能發生的損失,就會有可觀利潤 外匯市場的套利交易。而一旦這種交易在外匯市場上盛行,並被大多數市場參與者所認同後,則低息貨幣會持續被市場拋空,高息貨幣被不斷買入,最終結果就是低息貨幣不斷貶值,而高息貨幣則持續升值。這使投資者不僅有利差收益,同時也有匯率上的收益。

⑷ 套利是什麼意思

你好,套利(
arbitrage):
,在金融學中的定義為:在兩個不同的市場中,以有利的價格同時買進或賣出同種或本質相同的證券的行為。投資組合中的金融工具可以是同種類的也可以是不同種類的。
在市場實踐中,套利一詞有著與定義不同的含義。實際中,套利意味著有風險的頭寸,它是一個也許會帶來損失,但是有更大的可能性會帶來收益的頭寸。

套利也叫價差交易,套利指的是在買入或賣出某種電子交易合約的同時,賣出或買入相關的另一種合約。套利交易是指利用相關市場或相關電子合同之間的價差變化,在相關市場或相關電子合同上進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望價差發生變化而獲利的交易行為。

套利,亦稱套戥,通常指在某種實物資產或金融資產(在同一市場或不同市場)擁有兩個價格的情況下,以較低的價格買進,較高的價格賣出,從而獲取無風險收益。套利指從糾正市場價格或收益率的異常狀況中獲利的行動。異常狀況通常是指同一產品在不同市場的價格出現顯著差異,套利即低買高賣,導致價格回歸均衡水平的行為。套利通常涉及在某一市場或金融工具上建立頭寸,然後在另一市場或金融工具上建立與先前頭寸相抵消的頭寸。在價格回歸均衡水平後,所有頭寸即可結清以了結獲利。套利者(arbitrageur)指從事套利的個人或機構。

試圖利用不同市場或不同形式的同類或相似金融產品的價格差異牟利。交易者買進自認為是"便宜的"合約,同時賣出那些"高價的"合約,從兩合約價格間的變動關系中獲利。在進行套利時,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約之間的相互價格關系,而不是絕對價格水平。最理想的狀態是無風險套利。
以前套利是一些機警交易員採用的交易技巧,現在已經發展成為在復雜計算機程序的幫助下從不同市場上同一證券的微小價差中獲利的技術。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⑸ 什麼叫做套利

廣義上的套利是資本市場上的一種獲利方式,含義比較廣,這里簡要討論一下期貨套利
其實了解期貨套的李最好方式就是去下載同花順期貨通,通過模擬盤來感受
期貨套利是指利用相關市場或相關合約之間的價差變動,在相關市場或相關合約上進行反向交易,以期在價差變動有利時獲利的交易行為。
期現套利策略有以下三種:
第一,當前的套利
當前套利是指現貨和期貨反向操作的套利模式,廣泛應用於利率期貨和股指期貨市場。套利者將在現貨市場買入或賣出現貨,根據相同的標的資產在期貨市場以相同的規模賣出或買入該資產的期貨合約,並在未來同一時間平倉。
實際上,因為買賣成份股需要很長時間,而且市場形勢會瞬間發生變化,所以大多數人在實踐中使用計算機程序自動交易。也就是說,一旦指數現貨和期貨之間的平價關系被打破,計算機將根據預先設計的程序進行套利交易。
第二,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通常在同一期貨品種不同期限的期貨之間進行。具體而言,是指買入或賣出一個短期金融期貨,賣出或買入另一個具有相同標的資產的長期金融期貨,並在短期金融期貨合約到期時或到期前同時對沖這兩個期貨的交易。
與當前套利相比,跨期套利的限制較少。跨期套利是在同一個市場進行的,而期貨市場沒有賣空限制,因此跨期套利是套利交易中廣泛使用的一種期現套利策略。跨期套利所依賴的指標是基差,當基於同一標的資產的不同期限的期貨合約的基差超過正常范圍時,可以通過跨期套利獲得無風險利潤。
第三,跨市場套利
跨市場套利主要在遠期外匯市場進行,廣泛應用於貨幣期貨。買賣一個交易所的金融期貨合約,買賣另一個交易所的相同數量、相同期限的同一金融期貨合約,並在未來同時套期保值的交易。

⑹ 套利交易的套利模式

在《量化投資—策略與技術》一書中(丁鵬著,電子工業出版社,2012/1),將套利交易模式總結為4大類型,分別為:股指期貨套利、商品期貨套利、統計和期權套利。 期權(Option)又稱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為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稱為賣方;買方即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期權的優點在於收益無限的同時風險損失有限,因此在很多時候,利用期權來取代期貨進行做空、套利交易,會比單純利用期貨套利具有更小的風險和更高的收益率

⑺ 金融學中,套利的優點是怎樣的

下套利( arbitrage): ,廣義的套利在金融工程的定義中是指可以通過金融工具的組合建立一種投資組合,建立該組合時不需要成本,而且將來可以產生非負的收益。投資組合中的金融工具可以是同種類的也可以是不同種類的。 在市場實踐中,套利一詞有著與定義不同的含義。實際中,套利意味著有風險的頭寸,它是一個也許會帶來損失,但是有更大的可能性會帶來收益的頭寸。

⑻ 監管套利的類型

在《監管套利:中國金融套利的主要模式》一文中(沈慶劼,人文雜志,2010,05:80-85) ,將「監管套利」分為了五種類型,分別是:從一個監管主體轉到另一個監管主體;從一個時間段轉移到另一個時間段;從一種市場主體身份轉為另一種市場主體身份;從一種業務形式轉換成另一種業務形式;從一種披露方式轉入另一種披露方式。 不同的監管主體一般具有不同的監管制度,監管主體的不同,既可能是一個國家與另一個國家,也可能是同一個國家中的一個部門與另一個部門,也可能是同一個國家中的一個省份與另一個省份。監管套利者通過將業務由一個監管主體的監管轉移到另一個監管主體的監管之下,則實現了從一種監管制度向另一種監管制度的轉化。典型案例如下:
1. 鮑富萊蒙王妃離婚案
利用轉移監管主體來達到監管逃離的目的這一模式,自1878年法國最高法院對鮑富萊蒙王妃離婚案(Bauffremont』sdivorcecase)作出判決後,開始被人們廣泛認知。在該案中,法國王子鮑富萊蒙的王妃原系比利時人,因與法國王子結婚而取得法國國籍,後因夫妻不合而別居。由於1884年以前的法國法禁止離婚,王妃為了達到與鮑富萊蒙王子離婚而與羅馬尼亞王子結婚的目的,隻身前往允許離婚的德國並歸化為德國人,於取得德國國籍的次日,其向德國法院提出與鮑富萊蒙王子離婚的訴訟請求並獲得離婚判決,隨後在德國柏林與比貝斯柯王子結婚,婚後她以德國人的身份回到法國。
2.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
在經濟領域,利用監管主體的轉移達到監管套利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我國為加快經濟發展,鼓勵國內外投資者投資及經營各種經濟業務,從1980年開始,先後開辦了一些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園以及西部大開發等,從稅收上予以優惠,其主要內容是降低稅率,減少納稅環節,給納稅人更多的好處,這在客觀上造成了國內不同地區的稅收差距,為納稅人利用這種差距進行稅收籌劃創造了條件。充分利用經濟特區的稅收優惠政策虛設常設機構進行稅收籌劃。常設機構是指企業進行全部或部分經營活動的一個場所。為了利用特區的各項優惠政策,名義上將企業設在特區,實際上其業務不在特區進行,這樣企業在非特區獲得的經營收入或業務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區的稅收優惠,特區境外的利潤所得就可以通過向企業總部轉移而減少納稅。
3.設立離岸公司(BVI)
BVI是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VirginIslands)的英文名稱縮寫。英屬維爾京群島自1984年引進國際商業公司法後,開始建立離岸金融中心,目前已成為世界最著名的離岸管轄區之一,已有29萬家公司在此注冊,因此,BVI也就成了離岸公司的代名詞。近年來,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如英屬維爾京群島(BVI)、開曼群島、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等(多數為島國)紛紛以法律手段揣摩並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管轄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國際商業公司。「離岸」的含義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管轄區,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地,其業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例如在巴哈馬群島注冊一家貿易公司,但其貿易業務的往來可以是在歐洲與美洲之間進行的。著名的離岸管轄區有許多是前英屬殖民地,如開曼群島,安圭拉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因此這些地區在很大基礎上保留了英國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離岸公司與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區別在稅收上。與通常使用的按營業額或利潤徵收稅款的做法不同,離岸管轄區政府只向離岸公司徵收年度管理費,除此之外,不再徵收任何稅款。除了有稅務優惠之外,幾乎所有的離岸管轄區均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享有保密權利,如股東不願意,可以不對外披露。另一優點是幾乎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如美國的大通銀行、香港的匯豐銀行、新加坡發展銀行、法國的東方匯理銀行等。「離岸」公司可以在銀行開立賬號,在財務運作上極其方便。一般這類「離岸」地區和國家與世界發達國家都有良好的貿易關系。因此,海外離岸公司是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和擁有高額資產的個人經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希望在國外上市的公司有許多是通過成立海外離岸公司實現其目的的。
4.企業境外上市
境外上市的方式包括:第一,境外間接上市。由於直接上市程序繁復,成本高、時間長,所以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了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選擇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到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股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買殼上市和造殼上市。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拿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第二,境外買殼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過購買一家境外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來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後注入自己的有關業務及資產,實現間接在境外上市的目的。第三,境外造殼上市。境外造殼上市是指公司在香港、百慕大、開曼群島等地注冊公司(或收購當地已經存續的公司),用以控股境內資產,而境內則成立相應的外商控股公司,並將相應比例的權益及利潤並入境外公司,以達到上市目的。在香港上市的主要有紅籌股公司和民營企業,前者是指在境外注冊成立並由境內政府機構控制的公司(國資背景),後者是指在境外注冊成立並由境內個人控制的公司。公司採取境外造殼上市,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為了規避政策監控,使境內企業得以金蟬脫殼,實現境外上市;二是利用避稅島政策,實現合理避稅。 不同的時間段,凈監管負擔也可能不一樣。這樣的差異可能是源於監管制度的動態變化,例如原有的監管漏洞被發現以後,監管主體改進監管制度;也可能是源於宏觀經濟的變化導致了在監管制度並未改變的情況下,凈監管負擔發生變化,例如在市場行情向好的時候,有更多的企業希望通過IPO上市,進而導致凈監管負擔增加;還可能是源於個體財務結構的時間差異,例如在當期指標已經完成以後,企業市場主體可能產生動機將業務推遲到下一考核期間。典型案例如下:
1.排隊融資
有些國家對資本市場融資實施審核制度,無論是股權融資還是債券融資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制度,即使在審核通過以後,上市融資仍需排隊,很多企業為了能在需要融資的時候不至於錯失良機,於是便早早加入排隊的大軍,這樣造成的結果是急需融資的企業A可能不能即時融資,而不太需要融資的企業B反而很容易得到了融資的機會,信息充分的條件下,企業A和企業B完全可以進行一筆交易,交換排隊次序,從而促進了雙方共贏。
2.累進課稅(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它要按照九級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越高,要納的稅也就越多。有效進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有種通用的技巧,例如:提高公共福利支出,間接增加職工收入可以採用非貨幣支付辦法,提高職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費為職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費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職工免費用餐;等等。企業替員工個人支付這些支出,企業可以把這些支出作為費用減少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在實際工資水平未下降的情況下,減少了應由個人負擔的稅款,可謂一舉兩得。利用工資分攤方法,特定行業(指採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以及財政部確定的其他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因此,這些行業的納稅人可以利用這項政策使其稅負合理化。其他行業納稅人遇到每月工資變化幅度較大的情況時,也就可以借鑒該項政策的做法。 出於種種目的,政府對於不同的市場主體往往不是一視同仁,而是採取不同的監管制度。從而導致不同身份的市場主體,即使從事完全相同的經濟活動,其凈監管負擔也可能並不相同。市場參與者可以通過轉化身份,從一種監管制度轉變到另一種監管制度。典型案例如下:
1.代持代發債券
各國政府一般會對在本國發行的證券扣稅,而對在國外發行的證券則不扣稅,本國證券利用這種稅收差異的思路是在國外發行證券,但是證券通過互換協議,具有和國內發行的證券同樣的支付。例如,澳大利亞政府對所有由澳大利亞企業發行的,以澳元為計價單位的證券征稅。而由國外企業發行的,仍是以澳元為計價單位的證券(歐洲澳元證券),則可以免稅。這使得外國公司與澳大利亞公司相比,在以澳元進行融資方面具有比較優勢。對於澳大利亞的公司,其可以尋找一家外國企業,用澳元進行融資,然後雙方進行一筆外匯互換。
各國政府有時會對外國企業購買的本國證券給予稅收抵免,而本國企業購買該種證券則獲得不了這種稅收抵免。這一政策和出口退稅由類似的政策含義。本國企業可以尋找外國企業首先購買這種證券,然後再通過互換交易,從而與外國公司一同分享這一稅收優惠政策。例如,CTE是義大利政府發行的歐元債券,義大利政府規定外國企業購買該種債券,可以獲得稅收抵免,而本國企業則不能享受這種優惠。大量外國企業和義大利銀行參與了相應的互換交易,外國企業購買CTE債券,通過互換,將債權的利息以及義大利政府賦予的稅收抵免權一同支付給義大利銀行,而義大利銀行則向其支付美元計價的利息。
與上述的投資限制相類似,有些投資機構希望隱蔽其投資行為,該原則也相當於給其投資行為設置了限制。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資主體,以及具有灰色收入來源的投資主體往往具有隱蔽其投資行為的動機。這一類投資者可以通過其他金融機構代持,以隱藏其身份。
2.利用關聯公司轉移定價
關聯公司主要是指具有直接或間接控制和被控制關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為共同獲得更多利潤而在購銷活動中以低於或高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進行交易。常用的方法為;關聯公司間的壓低定價,使企業應納的流轉稅變為利潤;商品交易採取抬高價格的策略轉移收入;採取無償借款或支付予付款的方式轉移利息負擔;勞務提供採取不計報酬或不合常規計酬的方法轉移收入;有形資產的轉讓或使用,採用不合常規的價格轉移利潤;無形資產的轉移和使用,採用不計報酬或不合常規的價格轉移收入。總之,關聯公司採用各種辦法控制轉讓定價以轉移利潤,就會造成贏利的企業不一定贏利,虧損的企業不一定虧損的情況。
3.利用不同性質的公司之間所得稅法的差異進行稅收籌劃
由於我國的所得稅法是按不同企業的性質分別制定的,這就使等量的所得因企業性質不同而負擔的稅額不等。公司通過聯營、租賃、合資、承包等形式,改變納稅人的經濟性質,最終就可以達到少交所得稅的目的。
4.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又稱「後門上市」或「逆向收購」,是指非上市公司購買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來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後注入自己有關業務及資產,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一般而言,買殼上市是民營企業的較佳選擇。由於受所有制因素困擾,無法直接上市。首先是買殼,即收購或受讓股權。收購股權有兩種方式,一是收購未上市流通的國有股或法人股,這種收購方式的成本較低,但是困難較大。要同時得到股權的原持有人和主管部門的同意。場外收購或稱非流通股協議轉讓是我國買殼上市行為的主要方式。另一種方式是在二級市場上直接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這種方式在西方流行,但是由於中國的特殊國情,只適合於流通股占總股本比例較高的公司或者「三無公司」。二級市場的收購成本太高,除非有一套詳細的炒作計劃,能從二級市場上取得足夠的投資收益,來抵消收購成本。其次是換殼,即資產置換。將殼公司原有的不良資產剝離出來,賣給關聯公司,再將優質資產注入到殼公司,提高殼公司的業績,從而達到配股資格,實現融資目的。最後是價款支付。目前有六種方式,包括現金支付、資產置換支付、債權支付方式、混合支付方式、零成本收購、股權支付方式。前三種是主要支付方式。但是現金支付對於買殼公司實在是一筆較大的負擔,很難一下子拿出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現金。所以目前傾向於採用資產置換支付和債權支付方式或者加上少量現金的混合支付方式。 監管的首要目的就是對於不同的業務活動,鼓勵一部分,限制一部分,鼓勵的是具有正外部效應的業務,限制的是具有負外部效應的業務。於是,對於不同的業務形式,就產生了不同的監管制度。然而,由於契約不完全性的存在,監管主體並不能按照業務實質精確劃分出不同的業務形式。這給市場主體留出了套利的空間,市場主體可以在不改變業務實質的情況下,改變業務的形式,進而從一種監管制度轉變為另一種監管制度。典型案例如下:
1.稅收套利
美國稅法允許零息票債券的發行人以等額償還利息的方式計算稅金,與此同時,在日本和歐洲一些國家,政府將零息票債券的利息收入作為資本利得,而不征稅。這些規定為稅收套利創造了巨大的機會,使得在上世紀80年代,零息票債券成為了最重要的融資工具。融資人由於財務結構不同,所需要的融資模式或許並不是零息票債券,但是其可以使用零息票債券先進行融資,然後通過利息互換,改變債務結構,以適應其自身需求。對於不同形式的收入與支出,政府往往採取不同的稅收標准,基於這樣的制度差異性,使用期權復制目標證券也是一種常用的稅收套利手段。例如,在美國,為了避免被徵收資本利得稅,投資人使用了股票互換,在稅務總署發現以後,其又開始轉向了更復雜的,用期權組合策略來復制股票頭寸的交易。
2.會計要求轉換
會計准則對於不同類型的損失的確認具有不同的規定,市場主體出於各種原因,有時希望推遲對於損失的確認時間。通過監管套利,對於本質相同的交易,有時從原有的會計要求轉換到其他的會計要求之下。例如,對於銀行的不良貸款,如果銀行進行剝離和銷售,則必須立刻確認損失。一種替代性的模式是建立一個特殊目的載體(SPV),將貸款注入SPV,同時銀行承擔SPV的追索權,SPV出售證券化的資產,為銀行獲得了流動性,其經濟效果等同於直接剝離不良貸款,但是由於按照各國現行的標准,這種模式並不被算作銷售,所以損失不會被立刻確認。
3.日本對外幣債券的資本管制
以日本投資者對外匯管制的監管套利為例,在1984-1985年,日本法律規定,日本投資者購買的以外幣計價的證券的價值不能超過其資產組合的10%,但是當時的日本投資者普遍希望持有更多的類似證券。日本法律關於10%的規定,並不適用於本國公司發行的以外幣計價的證券。日本的銀行開始大規模發行以外幣計價的證券,並使用貨幣互換對沖匯率風險。市場需求非常火爆,以至於該種債券的收益率低於了相應貨幣的主權債券的收益率。同時,日本法律將雙幣種債券(alcurrencybound)歸為了本幣債券,雙幣種債券以日元支付利息,以美元支付本金。投資者通過購買雙幣種債券,同樣實現了購買外幣計價債券的目的。
4.國外公司通過咨詢公司控股中國國內公司
在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商務部2007年修訂後的《外商投資行業指導目錄》中,明確列示了限制外商投資和禁止外商投資的行業目錄。例如,名優白酒生產、出版物印刷、電網建設和運營、期貨公司等行業被列為限制外商投資行業,要求必須由中方控股。再如,稀土開采、郵政、圖書出版、新聞網站、互聯網文化經營等行業被列為禁止外商投資行業。《外商投資行業指導目錄》反映了中國政府有選擇地利用外資的原則,體現了政府的行業政策。新聞網站一直被中國政府列為禁止外商投資行業,然而中國的三大新聞門戶網站——新浪、搜狐和網易,卻全部實現了海外上市。中國著名的網路游戲運營商,例如盛大、網易和巨人,也都實現了海外上市。這些公司是如何在私募股權基金的協助下規避中國政府行業管制的呢?事實上,這些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nternetserviceprovider,ISP)都異曲同工地採用了一種海外上市模式,我們簡稱為「盛大模式」。
5.中國企業間接海外上市
境內ISP運營商A公司是一個純內資企業,試圖實現海外私募和上市。然而,ISP行業是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行業,直接採用紅籌模式是行不通的。因此,A公司在境外私募股權基金建議下,採用了本行業內企業海外上市的通行模式。首先由A公司實際控制人在境外離岸平台注冊一家殼公司C,由C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一家外商獨資企業(whollyownedforeignenterprise,WOFE)B。B公司和A公司將簽訂一份結構性合同,一方面B公司向A公司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咨詢和培訓等服務,另一方面,作為回報,A公司定期將90%的收入和利潤輸送給B公司。由於境外殼公司C通過100%控股的WOFE公司B,控制了內資企業A公司90%的收入和利潤,C公司就可以此為基礎,向境外私募股權基金進行私募。私募完成後,由C公司到海外資本市場實施IPO。通過上述融資結構,受到政府嚴格管制的內資企業A就間接實現了海外上市。可以看出,盛大模式巧妙地規避了中國政府對於禁止外商投資於ISP行業的規定。無論是海外上市公司C,還是境內外商獨資企業B,都與內資企業A沒有任何股權關系,因此就沒有違反禁止外商投資於ISP行業的規定。這種結構的最大玄機在於A公司和B公司之間簽署的結構性協議,正是這份協議確保了A公司向沒有任何股權關系的B公司輸送收入和利潤。不過海外投資者可能存在如下疑慮:一旦C公司在海外IPO成功募集資金之後,如果A公司單方面不履行結構性合同,那麼將對C公司股票造成毀滅性打擊。為了解除投資者的疑慮,在上述模式中,B公司通常會要求A公司實際控制人將所持有的A公司股份抵押給獨立第三方(可能是作為B公司國內代理人的內資信託公司),作為A公司履行結構性合同的擔保。一旦A公司拒絕履行合同,B公司就可以行使抵押權,通過內資身份的第三方會間接獲得A公司的控股權。
6.帶贖回權的股權投資(名股實債)
境外私募股權基金在投資於中國國內目標企業時,時常遇到以下情況:第一,目標企業具有很高的成長性,它們不願意接受過多的股權投資,因為這意味著喪失更多的剩餘索取權,因此它們往往要求基金在提供股權融資的同時提供配套的債權融資;第二,某些目標企業甚至不願意接受任何股權投資,而是要求基金提供100%的貸款;第三,某些目標企業規模較小,在較長時間內不能達到上市規模,也很難獲得銀行信貸,但是企業具有很高的成長性,願意以高利率獲得貸款。在上述情況中。雖然提供貸款的行為偏離了基金的投資方向,但是很高的貸款回報率也讓基金欲罷不能。中國政府對非金融企業之間相互提供貸款的行為,存在非常嚴格的管制,尤其是對貸款利率的管制,要求企業之間的貸款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人民幣貸款利率特定的百分比。這就對境外私募股權基金對中國目標企業的高息貸款造成了障礙。而基金和企業則採用股權回購方式(假股權真債權)的方法來規避政府對企業間貸款的管制。 監管制度作為一種不完全契約,不能窮盡所有的或然狀態,諸多監管形式需基於企業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方式本身往往存在多種選擇,例如會計准則允許企業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以及存貨計價方法,巴塞爾協議允許銀行選擇相應的風險度量模型,這也為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套利提高了制度空間。與其他監管套利形式不同,信息披露方式轉換並不涉及任何真實的交易策略的轉換。典型案例如下:
1.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費的大小會直接影響企業當期損益,進而影響企業所得稅負的輕重。按有關規定,在某些行業允許採用加速折舊方法,如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雖然固定資產在整個使用期內,採用加速折舊法與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企業所得稅總的金額相等,但與採用平均年限法相比較,加速折舊法滯後了企業納稅期,得到了遞延納稅的好處。
2.選擇存貨計價方法
會計核算結轉每期銷售成本的數額受存貨計價方法的影響,進而影響企業當期的稅負。例如,材料採取實際成本計價的情況下,在物價上漲的環境中,如果選擇後進先出法計算本期材料的耗用成本,企業當期可以少繳所得稅;反之,在物價下跌時,則應選擇先進先出法計算本期材料的耗用成本;假如物價比較平穩,就應該選擇加權平均法。值得注意的是,不管選擇哪種計價方法,所選擇的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如需變更,應在下一納稅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推遲虧損計提
時間性差異是指企業一定時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的差額,其發生是由於某些收入和支出項目計人納稅所得的時間與計入稅前會計利潤的時間不一致所產生的。時間性差異發生於某一時間,但在以後的一期或若干期內可以轉回,即時間性差異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減少直至最終消失。時間性差異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會計利潤和計稅所得二者之間確認時間不同,即某些支出或收入計入利潤總額與計入計稅所得額的時間不同,造成企業在最近幾期里多計或少計了支出或收入,在後幾期里又少計或多計了支出或收入,但當時間消失後,最終多計或少計的支出或收入額與少計或多計的支出或收入額剛好相等,不多不少,差異消失。時間性差異主要有折舊費差異,無形資產攤銷差異、遞延資產攤銷差異等。就是把本期由於時間性差異而產生的影響納稅金額,保留到這一差異發生相反變化的以後期間予以轉銷。遞延法的基本特點是:當稅率變更或開征新稅時,不調整由於稅率的變更或新稅的徵收對「遞延稅款」余額的影響;發生在本期的時間性差異影響的納稅金額,用現行稅率計算;以前各期發生的而在本期轉銷的各項時間性差異影響的納稅金額,按照原發生時的稅率計算和轉銷。

⑼ 套利是什麼意思能否舉個例子謝謝

套利 ,在金融學中的定義為:在兩個不同的市場中,以有利的價格同時買進並賣出或者賣出並買進同種或本質相同的證券的行為。投資組合中的金融工具可以是同種類的也可以是不同種類的。 在市場實踐中,套利一詞有著與定義不同的含義。實際中,套利意味著有風險的頭寸,它是一個也許會帶來損失,但是有更大的可能性會帶來收益的頭寸。

舉例:香港市場美圓對人民幣是1:8,倫敦市場是1:8.1,那麼比就可以在香港市場買入美圓,在倫敦市場再賣出,賺這0.1的價差,這個是一分鍾完成的,而且是無風險的,這就是套利。

套利

[ tào lì ]

基本解釋

1.在同一市場或不同市場上同時買進和賣出同一種或等量的證券、商品合同、保險單或外匯,旨在從差價中取利。

2.在一個市場上購進,而在另一個市場上空頭售出。

拓展資料

造句

1.套利者、可以通過受讓低價非流通股控制上市公司,在這之前購入低價的普通股,在重組公布時拋售套取利潤,或者在重組成功後通過再融資套取利潤。

2.電信已引進一套利用浮標狀超音波傳輸器的服務,可將傳輸器的一端連到手機,另一端連到釣線。

3.套利交易者借入低息貨幣,買入收益率較高的幣種。

4.第五部分結合實例對股票指數期貨套利進行了實務研究。

5.同時也表明深圳股市基本上符合套利定價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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