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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的特點

發布時間:2022-12-10 19:20:47

1. 國家對金融外包服務的政策,以及外包服務現狀,導向。跟國外的對比情況

我國承接金融服務外包的策略

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並借鑒印度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的成功經驗,我國在承接金融服務外包方面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政府制定支持外包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印度的經驗表明,政府對外包產業發展的支持很重要。這一方面需要成立金融服務外包的行業管理機構和專項發展基金,以行業協調和互助的方式推動外包產業發展。另一方面,政府應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積極出台隱私信息保護等法規,增強國外客戶對安全的信心;改善服務模式和服務效率,盡早出台專門針對外包產業的優惠政策;採取減稅、免稅及減免房租等優惠措施降低企業運行成本。

(二)制定總體性外包承接戰略
金融服務外包的普及化為我國企業承接外包業務提供了廣泛的合作空間。我國企業承接金融服務外包的戰略要從暫時性、戰術性向長期性、戰略性轉變,根據新的形勢制定具有全局性、主動性特點的發展戰略,為企業的發展做好准備。另一方面,我國企業應改變自身的定位,從過去為金融機構提供服務的「加工廠」變為各大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夥伴,全面融入到各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去。

(三)發揮比較優勢,挖掘細分市場,逐漸擴大業務承接范圍
各國都有自己擅長的金融服務外包的承接范圍,限於人力、財力資源的制約,在發展服務外包時不可能同時全面推進。所以,我國應該根據本國國情,分行業有計劃地選擇重點行業拓展外包領域。國內企業應分析和發掘自己的比較優勢,結合我國的勞動力和成本優勢,要增強自主創新和研發的能力,打造自己的競爭優勢,爭取全球服務外包的核心業務的承接。國內企業承接的外包業務通常是特定金融功能的業務,如客戶服務、金融分析、客戶系統軟體開發等,而業務流程外包等較復雜的業務則並沒有引起太多的重視,因此,我國金融機構承接外包業務的發展空間還很大。這要求我國企業應利用自身的比較優勢積極參與外包市場,包括信用等級評估、市場調研、後勤保障、計算機業務及系統的維護維修、人力資源管理、企業形象建設等通常業務,還包括一些新興業務及復雜程度較高的業務流程外包。此外,要發揮文化、地理上的優勢,從向韓國和日本金融機構提供IT外包服務開始逐漸擴展服務領域。隨著我國金融人才素質的提高,特別是英文水平的提高,為擴大金融外包項目流入我國提供了有利的基礎,金融機構應在細分市場的基礎上,提供專精式外包服務。

(四)建立業務動態監管制度保障服務質量
我國承包企業應在參照《金融服務外包》指導原則的基礎上,制訂科學合理的外包承接流程,簽訂盡量縝密的相關承包合同,嚴格履行外包服務提供商的責任和義務,並採用接受發包單位的全面評估,以期最大限度降低承接外包服務的風險。我國承包企業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內部評估和審計制度,定期對承包業務的進展程度、質量控制和相關影響進行評價,以確保和完善業務承包的長期發展。同時,承包企業也應該制定全面的承包風險管理計劃,不但在承接外包業務時進行調查和評估,而且在合作過程中妥善處理承包業務以及與發包商的關系。整個合同期間,承包企業應監控承包業務的直接表現和潛在變化,確保業務的完成。這包括:承包企業能夠理解和達到金融機構的目標;承包業務的實施方案和進度計劃;業務進展和實施計劃之間的差異;業務進展是否嚴格履行承包合同條款;自身的財務狀況;外部環境變化造成的潛在變化。為此,在制定外包文件時需要注意服務外包的范圍、服務外包合同的規范性、服務商信用評級、服務外包中金融機構和服務商的權利和義務、服務外包出現糾紛時的處理程序等。

(五)建立業務風險管理體系和應急預案
我國的承包企業應遵循合法、風險控制、保護客戶合法權益、有效監管等原則,識別外包活動潛在的風險,借鑒國外金融服務外包監管的經驗,確立自己的符合金融服務外包監管原則的規范和制度。我國承包企業應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和突發事件制定應管理體系和應急預案,對於承包業務的各種意外情形,如遇到不可抗力無法完成承包事務、內部技術或者骨幹人員的變動等影響承包合同履行等,應設計必要的應急計劃。

(六)培養外包業務專門人才
適用的專門人才是承接金融服務外包的基本前提。這就需要我國高校了解企業對人才的需求,及時調整辦學方向和課程設置,培養具有較強針對性的專門人才。同時,行業主管機構或承包企業可以聯合高校進行職業資格認證和培訓,使大量具有相關專業背景的通用人才成為可以迅速進入工作崗位的專門人才。政府也應出台相關政策支持各類培訓機構對社會急需金融服務外包人才進行培訓,為金融服務外包業的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2. 目前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的現狀有哪些特點,趨勢

金融機構將業務外包已有多年歷史。例如自1970年以來,證券行業的金回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答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及存儲記錄等)外包。
二十世紀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外包交易的規模已相當可觀並涉及整個IT行業。
隨後,外包出現在人力資源等更多的戰略領域。同期出現了一種名為「業務處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種點到點(end-to-end)的商業鏈外包。在BPO中,金融機構與服務商的關系也由傳統的服務提供轉變為戰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個趨勢是 「離岸化」,即將業務外包到境外。許多跨國公司試圖通過建立離岸交易及服務中心來提高本機構整體的效率。金融機構除將業務外包給服務商外,也會把一些業務交由海外附屬機構來完成。

3. 金融服務外包的綜述

全球金融服務機構越來越多地將原先自行承擔的業務轉交外包服務商完成。監管當局進行的行業調研顯示,金融服務機構已將相當一部分的業務外包出去,外包的安排也日漸復雜。
金融服務機構通過外包,可以將風險管理及合規等職責轉交給不受監管且能進行離岸操作的服務商進行運作。
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服務機構如何能對所負責的業務及風險控制保持信心?如何能知道自己的業務是否遵循了監管要求?當監管當局質詢時,這些機構又怎樣能表明自己確實在按章辦事?
為回答上述問題並指導受監管的金融服務機構(受監管實體),聯合論壇成立了一個工作組為外包制訂高級指引原則。
本文對有關主要問題及風險做了詳細說明,並闡述了作為參考標準的高級原則。這些原則適用於銀行、保險及證券業。每個行業的國際委員會可根據這些原則制定更為詳細和有針對性的規定。 一個受監管實體的職能與業務可通過多種方式來執行,有關職能可拆分為產品製造、市場營銷、後台支持與分銷等。如果各種職能的實施地點不同,但仍由本實體內部的部門來負責,則此類情況就不屬於外包。該實體應在常規風險管理框架內防範有關風險。
當前更為復雜的外包安排不斷涌現。在每種安排中,無論服務商是否受到監管,但都要受到聯合論壇原則的約束。
各種行業及監管報告指出,外包涉及風險轉移及管理方面(多與跨境業務相關)的問題。各行業與監管當局認為,受監管實體越來越多地依賴外包業務,可能會影響到其管理風險及服從監管要求的能力。另外,監管當局還擔心:受監管實體採取適當措施管理風險及遵守監管要求的能力,可能因外包而難以有效向監管當局表明。
在外包業務引起的這些問題之一是對外包業務的過分依賴會嚴重影響到受監管實體的可持續性及其履行客戶責任的能力。
受監管實體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降低風險:制定全面與清晰的外包政策、建立有效風險監管流程、要求外包公司制定應急計劃、協商達成合理的外包合同、分析服務商的財務與基礎設施狀況。
監管當局能夠通過以下措施減少外包過程產生的問題:在評估單個公司時充分考慮業務外包情況、在分析系統風險時要考慮服務商的風險集中問題。
監管當局特別關心的一個問題是,受監管實體如何能保持強有力的公司治理。監管當局也擔憂業務外包會影響受監管實體履行監管義務。除非市場與監管當局的影響聯合起來形成有效的約束力量,否則隨著金融行業對外部服務商依賴程度的加深及IT技術的迅速發展,業務外包可能導致系統性問題。

4. 誰能解釋一下金融服務外包是什麼

目前,杭州明確了服務外包產業的地位和目標,其中一個就是打造國際知名的金融服務外包交付中心。

5. 如何防範金融服務外包所潛在的風險及相應措施

要防範金融服務外包過程中各種風險,我國須重視在岸服務外包市場開發,走有中國特色的「內外結合」發展道路。
要想更好地發展中國的金融服務外包需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建立並完善外包服務商的資格審查和信用評級制度,以及有效的外包監管制度。2.制定相關法律。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證外包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3.政府合理規劃和建設金融服務外包園區和城市。充分發揮政府前瞻性的長遠規劃,應將各大城市分開管理,給予差別的政策,以最大程度充分發揮各城市的優勢,避免各城市之間的盲目競爭。
我國金融服務外包風險防範      
(一)合理確定金融服務外包的業務范圍和服務商      (1)實行業務外包以前,金融機構應制定外包的具體政策和標准,主要包括對哪些業務適合外包做出評估。同時,應該全面考慮業務外包的程度問題、風險集中問題,以及將多項業務外包給同一個服務商時的風險問題。      (2)外包服務商的業務水平直接關繫到外包活動的成敗。在做出外包決策後,金融機構的管理層應聽取來自內部或外部的法律、財務專家、人力資源的意見,然後才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去尋找擅長該業務的所有高級公司,通過仔細的調查、分析和比較,選擇最合適的外包服務商。此外,也要考慮外包服務商的財務狀況。      (二)外包風險內部評估      在開始實施金融服務外包之後,為了確保及時將風險消滅在萌芽之中,或者在風險來臨之前獲得信號,把風險帶來的損失降低最小,必須在外包的過程中時刻對風險進行內部評估。      (1)派專人到外包服務商的公司任職,及時與外包服務商溝通在外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特派員作為一個中間人協調和處理在業務中可能出現的矛盾。這種方法相對比較可靠,但容易受到地域等因素的影響。      (2)縮短金融機構和外包服務商溝通的周期。由於外包業務的關系,外包服務商肯定要定期向金融機構匯報業務報表或有關業務的進展情況。盡量控制一個合理而有效的溝通周期以便於及早發現問題。     (三)完善金融外包監管制度      (1)金融監管當局應採取不同的監管程序。金融監管當局針對不同的業務和不同的外包服務商應採取不同的監管程序。對於明確規定可以外包的業務,只需要經過備案程序即可,而對於規定之外的業務,則應經過監管機構的審查與批准程序。對於不同的外包服務商,也應採取有差別的監管程序。      (2)金融監管當局應進行外包業務的持續監管和系統性風險監管。為了實現持續監管,可借鑒國際監管組織制定的監管原則,要求金融機構在外包合同中制定相關條款,確保監管當局隨時可獲得監管所需的資料。      (3)金融機構及外包服務商均應制訂應急計劃。金融機構應該盡力要求外包服務商制訂應急計劃,保證信息技術的安全性,以及發生意外情況時災難恢 烏骨雞苗雞苗0.2元/只 送全程飼料 養殖死傷全賠 廣告 一年養4批利潤40萬 每戶10000元補貼 45天死傷全賠 培訓養雞技術 查看詳情 > 紹興 雞苗批發 0.2元/只 訂1000隻送800隻 包銷成品 廣告 大型禽苗孵化基地 常年出售雞苗 品種齊全 免費防疫 訂滿1000隻免費上門建溫棚 送飼料 查看詳情 > 復能力。對業務外包的各種意外情形,外包商應設計必要的應急計劃。

6. 什麼是服務外包產業 其顯著的特點是什麼

1、服包產業是基於在經濟發展的帶動下,企業為了更好的發展,將其非核心的業務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優秀的專業化團隊來承接其業務。從而使專注核心業務,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對應變能力,進而催生一批以服務外包而快速發展的企業的產業。

2、服務外包產業是現代高端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術承載度高、附加值大、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吸納就業(特別是大學生就業)能力強、國際化水平高等特點。

7. 金融外包是什麼意思

簡單點說,就是金融企業將自己的應該自己完成的部分工作,外發給其他企業承擔。比如說,銀行需要ATM機,但是他自己不會生產和後續維護,這個工作就可以金融外包給專業的技術公司來生產和維護這些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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