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完善有效的內控控制制度能夠為金融機構提絕對得的保障正確嗎
不正確
只能做到合理保證。受內部系統的局限性、其他客觀條件限制。
B. 如何建立與完善我國金融法的體系
我國現行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缺乏有效金融監管的條件;二是多元化監管主體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與合作;三是證券業、保險業的監管資源與行業發展不匹配;四是金融監管缺乏科學的實務操作系統。建立有效金融監管體系的重點,一是建立與完善以監管當局、內控制度和行業自律為主要內容的金融監管組織體系;二是建立與完善以金融監管制度體系、金融監管信息系統、金融風險減震機制、金融風險預警系統、金融監管合作制度為主要內容的金融監管操作系統;三是培育以穩健的宏觀經濟環境、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礎設施、有效的市場約束、完善的系統性保護性機制和金融問題高效處理機制為主要內容的有效金融監管條件。 現階段,我國已建立了中央銀行、保監會、證監會分業監管的金融監管組織體系、法律體系以及相應的指標體系和監測體系。但從實際運行的效果看,還存在著諸多缺陷,一是缺乏有效金融監管的條件;二是多元化監管主體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與合作;三是證券業、保險業的監管資源(包括人力、物力和技術)與行業發展不匹配;四是金融監管缺乏完善的實務操作系統 。鑒於此,筆者認為,建立我國有效金融監管體系的著眼點應放在以下幾方面: 一、建立有效的金融監管組織體系 世界各國金融監管組織體系並沒有統一模式,關鍵是實現金融監管的便利性、協調性和有效性。考慮到目前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還將持續一定時期,因此,我國金融監管組織體系建設應重點突出三大系統的建立與完善。 (一)完善監管當局的監管控制系統。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管當局是由中央銀行、證監會、保監會共同構成的。從監管當局的結構狀況看,除中央銀行的監管資源基本與其監管對象的發展水平相適應外,證監會目前只在各省會城市及其他個別城市設立了派出機構,其監管資源狀況只能滿足於對證券機構的市場准入監管和持續營業機構的非現場監測,還無力顧及到對其監管對象經營合規性、風險性的檢查與評估。保監會在全國各地的派出機構更少,沒有設立保險監管機構的地區,其對保險業的監管工作主要委託當地人民銀行代理 ,由此造成對保險業的監管責權利脫節,監管質量與效率很低。對此,現階段完善監管當局監控系統的重點,一是增設證監會、保監會的機構和人員,使其能單獨完成或通過聘請中介機構共同完成對其監管對象的監管任務。二是建立中央銀行、證監會、保監會的分級聯系制度,加強信息交流與技術合作,實現對有關金融機構的業務並表監管。三是各監管當局的總、分支機構之間要明確監管職權,各分支機構要在授權范圍內,按統一標准行使監管職能。四是各級金融監管部門要建立完善的金融監管責任制,明確規定監管機構及其人員對監管對象存在的問題應查未查、應查出未查出、查出不報、不依法處罰、執法過錯等行為所負的責任,以促使監管機構及其人員提高素質,規范行為。五是各監管當局要實行本外幣業務、內外資機構、境內外機構、表內外業務的統一監管,擴大金融監管覆蓋面。 考慮到加入WTO後,為有效解決混業經營條件下對金融機構的並表監管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革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借鑒世界各國金融監管體制選擇的實踐,筆者認為,加入WTO後,我國金融監管體制可供選擇的改革模式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模式:保持現有金融監管的制度結構,對於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交叉,可通過加強不同監管主體之間的協調來解決並表監管問題。在實踐中還可以實行以一家監管機構為主的做法,來應付金融業務多樣化的監管需要。世界上不少國家目前選擇的是此類金融監管模式。 第二種模式:順應混業經營統一並表監管的需要,成立一家超級金融監管機構,從而獨自、全面、有效地對業務廣泛的金融機構的整體情況加以監控。這是現階段金融監管體制選擇的新趨勢。 第三種模式:打破現有的制度結構,在不成立統一的超級金融監管機構的情況下,按照金融監管的目標設立幾個監管部門,各部門從各自的目標出發有權審視各家金融機構,組成矩陣式的監管模式。目前,這種監管模式只是一種理論模型,尚未進入實踐階段。 從上述三種模式比較看,第一種缺陷越來越明顯。第二種模式雖然有利但對基礎設施的要求很高。第三種尚需實踐檢驗。因此,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改革應分兩步走。第一步:考慮到國內的信用評級和外部審計尚未達到一定的水平,金融監管的基礎設施等還跟不上,現階段仍應堅持分業監管的金融監管體制,重點是改善金融監管的基礎條件,加強金融監管機構的溝通與合作,以實現綜合監管。第二步:根據國際金融新趨勢,結合我國加入WTO後金融業混業經營對金融監管的新要求,我國的金融監管應逐步走向泥業經營、統一監管的金融監管體制。在向混業模式的過渡中,待條件成熟時,可將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職能與金融監管職能分離,將人民銀行的監管部門、證監會、保監會合並成一個統一的金融監管當局,負責對所有金融機構及其業務的監管,監管當局可按行政區劃設立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負責對轄內所有金融機構及其業務的監督管理。 二)完善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系統。從國際金融監管制度演變的過程看,金融監管大致經歷了行政手段控制為主、標准化指標控制為主、內部模型法控制為主、預先承諾控制為主等幾個階段。隨著金融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對金融機構內控機制要求也更加嚴密。現階段的重點為,一是合理設置內控機構。各金融機構都要建立與本系統業務發展相適應的內部審計部門或稽核部門,並具有相對獨立性、超脫性和權威性。可選擇在系統內部設立跨地區的監管分局、稽核中心或特派員辦事處,消除或減少被查單位對檢查部門及其人員的行為制約。二是充實改善內控設施。金融機構建立內控系統網路和相對集中的數據處理中心,一方面改善內部控制的非現場監測條件,運用系統網路觀測各經營機構的財務、資產等業務指標變化情況;另一方面能有效防止或減少基層行亂調帳、亂改賬等違規行為的發生。三是修改完善內控制度。內控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是一個動態過程,各金融機構都要適時根據其業務發展和環境變化不斷修改完善內控制度,以動態適應其業務發展與金融創新對風險控制的需要。 (三)建立金融同業自律控制系統。從世界各國金融同業自律制度建設的實踐看,同業公會(或協會)是適應金融業行業保護、行業協調與行業監管的需要,自發地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結合我國金融業發展的現狀,建議:一是在監管當局的鼓勵、指導以及社會輿論的倡導下,在自發、自願的基礎上建立金融業同業公會。可根據金融機構的不同類型、不同地區建立不同的金融業同業公會,並提倡在此基礎上形成全國金融業同業公會的聯系機制。二是賦予金融業同業公會具有行業保護、行業協調、行業監管、行業合作與交流等職能。 從世界各國金融監管操作系統的建設看,其構成要素大致包括金融監管制度、金融監管設施、金融監管手段、金融監管隊伍等內容。從我國的現狀看,其完善重點主要是以下幾方面: (一)完善金融監管制度體系。金融監管制度是金融機構行為規范的准則,是金融監管部門及其人員藉以判斷和約束被監管對象行為的依據和手段。因此,金融監管制度的適用性與完善程度,直接影響金融監管的效果。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我們雖然在金融機構市場准入、持續營業和市場退出各個環節都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但這些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效果並不理想。其原因,一是部分制度條款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制度落實缺乏必要的監督約束機制;三是有關制度的執行,缺乏配套政策。對此,考慮到加入WTO對金融監管提出的新要求,完善我國金融監管制度的重點應突出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金融監管制度。一是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標准化監管指標體系,逐步統一內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標准;二是適當提高資本充足標准,建立有效的金融機構資本金補充機制;三是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確各級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權利、責任和手段;四是要建立與金融機構資產分類相對應的呆壞賬准備金制度;五是建立對金融機構統一的資信評估制度;六是建立完備的市場風險控制制度。 (二)構建金融監管信息系統。我國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尚處於一種分割、低效、失真狀態。一是中央銀行、證監會、保監會的監管信息系統分割,不能實現監管信息共享;二是監管信息定時報送制度,使得金融監管信息的收集效率很低;三是金融機構報送數據存在人為調整,使得金融監管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監管部門不能及時發現是否出現了正常金融機構正在向有問題金融機構轉化,是否出現了有問題金融機構向危機金融機構轉化,是否出現了危機機構的風險向系統內擴散,從而降低了金融監管的質量和效率。針對這種情況,我們要加快金融監管信息系統的網路化建設,一是要加快各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監管信息的網路化建設,實現系統內部業務發展與監管信息同步反饋。二是加快監管當局的監管信息網路化建設,改善信息傳遞方式和速度,創造條件實現監管部門與監管對象業務系統的信息聯網,使金融機構的原始信息真實反映到監管部門,增強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確性,以動態觀察與分析監管對象經營活動的合規性和風險情況。三是加快監管當局之間的監管信息網路建設,以實現金融監管信息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建立金融風險減震機制。考慮到加入WTO後,隨著我國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逐步放開,會增加國際金融風險向國內傳導的途徑。對此,我們有必要建立緩和國際金融風險沖擊的減震機制。(1)保持適度的國際儲備標准。借鑒國外經驗,我國保持適度的國際儲備可依據下列參考標准:一是外匯儲備支持外貿進口的時間最低不能少於3個月的進口需求;二是外匯儲備與外債總額之比不能低於30%;三是外匯儲備與短期債務之比不能低於100%;四是外債與GDP之比不能超過50%;五是經常項目順差與GDP之比應控制在-5%-0%之間;六是外國直接投資加經常項目盈餘與GDP之比應控制在-2.5%-5%之間。(2)適度調整匯率制度。借鑒世界各國匯率制度選擇的成功經驗,加入WTO後,我國應適當調整,適當加大匯率的浮動幅度,適當放開結售匯限制,避免外匯過多地集中於中央銀行,迫使央行擴大基礎貨幣投放。隨著商業銀行、企業、居民持匯量的增加,要逐步培育與發展我國的金融衍生市場,為規避匯率波動風險創造條件。
C.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是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對所監督管理的金融機構提出的一種反洗錢的內部制度。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
1、根據2006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2、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其內容包括: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建立的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等反洗錢預防、監控制度。例如,金融機構辦理的單筆交易或者在規定期限內的累計交易超過規定金額或者發現可疑交易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報告。
3、中國保監會發布的《關於貫徹落實〈反洗錢法〉防範保險業洗錢風險的通知》規定,各公司應當依據《反洗錢法》及相關監管規定,根據公司業務特點和國際通行做法,積極著手研究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並於2007年4月30日前報中國保監會備案。
4、對於有分支機構的公司,通知要求總公司指導各級分支機構履行各項反洗錢義務,對於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分支機構應直接報送總公司並由總公司統一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
D.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如下:
1、各公司應當依據《反洗錢法》及相關監管規定,根據公司業務特點和國際通行做法,積極著手研究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並於2007年4月30日前報中國保監會備案。
2、對於有分支機構的公司,通知要求總公司指導各級分支機構履行各項反洗錢義務,對於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分支機構應直接報送總公司並由總公司統一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
3、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成為洗錢犯罪的中間媒介和主要渠道。完善我國金融機構洗錢內控制度必須:嚴肅銀行開戶審核制度;建設反洗錢信息系統;獨立反洗錢工作職能;加快培育反洗錢專業人才;建立內部反洗錢獎罰制度;健全反洗錢評估制度;編寫反洗錢評估手冊;完善內部會計記錄原則;提高對反洗錢的警惕性等。
E. 完善有效內控控制制度能夠為金融金融機構提供絕對的保障對嗎
不對
內部控制只能提供保證,不能完全控制風險. 因為隨著企業的進步,隨著人員的流動,隨著行業的競爭.內部控制都需要隨著變化.
F.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反洗錢內控制度必須結合業務、反洗錢內控制度必須能夠發現和識別可疑交易、反洗錢內控制度必須適合金融機構特點及實現動態管理。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是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對所監督管理的金融機構提出的一種反洗錢的內部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五條,
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新設金融機構或者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時,應當審查新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對於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申請,不予批准。
G. 如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是單位內部建立的使各項業務活動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措施、方法和規程。現代化企業管理的產物。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外部環境中,為了增強自身的競爭能力,需不斷改善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產品質量。
該制度包括的基本要素:
(1) 明確合理的職責分工制度。
(2) 嚴格的審批檢查制度。
(3) 健全的會計制度和企業管理制度。
(4) 嚴密的保管保衛制度。
(5) 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
(6) 勝任的工作人員。
由於內部控制制度的嚴密程度直接決定著被審單位提供的會計數據和其他經濟資料的可靠性,現代審計總是把被審單位現行的內部控制制度當作審查的起點和重點,通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調查、核實和評價確定審計工作的范圍、深度和側重點。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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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我要寫的論文題目是《論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誰給我一些這方面的資料或是範文啊
給你一篇,可以參考參考,希望採納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侯夢家( 湖北工業大學商貿學院 湖北 武漢 430079) [摘 要] 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是防範金融風險,保障銀行體系安全、穩健運行的關鍵。本文試圖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重要性以及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借鑒國外銀行內部控制的經驗教訓,完善內部控制機制,構建安全、高效的銀行內部控制制度體系。[關鍵詞] 商業銀行 內部控制 金融危機中國剛剛結束的上市公司年報和季報顯示,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一些中國金融機構都有很好的盈利,而歐美銀行缺大多面臨破產收購與虧損,如美國商業銀行2009年前4個月就有29家宣布破產。從這點看,中國經濟這次能幸運地與金融危機擦身而過,中國央行主導下的金融穩定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而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更是為銀行業規避風險提供了安全基礎。國有商業銀行作為我國金融業的主體構成部分,其防範風險的能力直接關繫到我國銀行體系運行的安全,因而國有商業銀行自身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則顯得更為重要。一、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在世界各國金融業競爭日趨激勵的今天,經濟全球化已是不可避免的趨勢。銀行的跨境業務不斷增長,並購活動不斷增多,多樣化和專業化趨勢日趨明顯,金融創新的步伐不斷推進,發生金融風險的可能性急劇增加,後果也更加嚴重,內部控制問題已經成為關繫到商業銀行穩定和發展的核心要素。商業銀行具有資金杠桿率高,信息不對稱性高,利益相關度高,失敗容忍度低的「三高一低」特徵,各國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監管都尤為重視,隨著中國銀行業對外開放程度的加深,商業銀行有必要建立和執行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防範降低內控風險,以應對來自內部和外部的剛性監管。沒有發展的內部控制,等於是慢性自殺;而沒有內部控制的發展,則發展越快損失越大。如果不能依法穩健經營並擁有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商業銀行勢必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喪失競爭力,甚至面臨存亡抉擇的境地。因此,只有建立和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並兼顧本國國情的內部控制制度,才能確保商業銀行經營和管理的安全運行,才能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和危機。二、商業銀行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及分析1、內控觀念存在偏差我國商業銀行在實際工作中沒有注意到把握內部控制的全面性,總是認為內控機制就是各種規章制度的匯總、裝訂等整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從而忽視了內控機制是一種業務運作過程中環環相扣、監督制約的動態機制。有些管理者認為內部控制只是稽核審計部門的職責,忽略了對其他管理部門的內部控制管理。這種認識偏差反映在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中,就必然對所發生的問題採取事後補救的辦法,從而完全違背內控機制的特點,導致金融風險隱患。此外,觀念上的偏差還表現在基層部分工作人員還未充分認識到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內涵,導致業務開拓與內控制度建設缺乏同步性,特別是新業務的開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風險隱患較大。認識上的不足導致內部控制措施難以落實、會計控制難以達到預期目標。2、外部競爭激烈導致經營風險增大隨著金融市場開放程度的不斷擴大,我國商業銀行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環境和更加復雜多樣的風險。有些基層商業銀行受利益驅動,重業務發展,輕內部控制,致使一些內控制度落實不到位。具體表現在:一方面,以擴大資產規模為戰略重點的商業銀行為獲取較高的資產收益和資產增長速度,壓低價格和放寬條件發放貸款,使銀行資金營運風險程度加大。另一方面,在激烈的金融競爭中,商業銀行為佔領並擴大市場份額,各種金融新產品和新業務在銀行資產負債表外迅速滋生,使得銀行在不知不覺中承擔了各種潛在風險。所有這些有利於金融發展的外部條件,都無法確保金融機構自覺地遵循金融發展的基本原則和客觀規律。3、內控機制尚不健全,內部控制流於形式一是內部控制制度缺乏牽制力。一些銀行內部控制制度在部門之間不能很好的構成相互關聯的整體,有的甚至是相互抵觸的。銀行內部各業務部門在具體行使監控職能時職責不明確,或齊抓共管,或相互推諉,不能形成協調和制約機制。二是制度建設滯後。金融電子化的發展,使銀行業務和辦理各項業務的手段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由於管理滯後和改革中的探索有一定過程,一些新業務還沒有制定出完善的操作程序和相應的制度,存在無章可循的空檔。另一方面,國內多數商業銀行在內部控制建設上更多著眼於完善和加強制度建設,內控制度設立過多、不考慮成本代價,對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合理性以及執行的效果往往缺乏有效的衡量、評價手段。三是缺乏賞罰有度的激勵約束機制。目前有的銀行不僅對違規違紀人員沒有明晰的處罰條款,更無相應的執行主體。致使有關人員的責任、權力、利益脫節,貸款風險無法得到控制。而獎金激勵方式極大地助長了管理層的道德風險,為追求高額獎金和紅利,管理層盲目創新業務,無視內部控制過程中對風險的控制,形成了利潤第一的經營價值觀,這決定了內部控制的失效。四是控制制度效率低下,流於形式。控制分為事前、事中、事後控制,當前商業銀行主要採取事中控制和事後控制,控制的種類和手段單一。部分制度不切合實際,執行流於形式或難以實施,只發文件不抓落實,遇到具體問題,以種種「理由」加以變通和迴避,甚至對某些規章制度視而不見,這是銀行經營風險增加、發案率增高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4、權力制約失衡,稽核監督職能弱化 一把手負責制的經營管理模式雖然有利於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但由於權力沒有受到約束,缺乏規范有效的監督機制,權責失衡,導致個別負責人越權行事、濫用職權、行賄受賄等不良現象發生,嚴重影響商業銀行的穩健發展。目前,各商業銀行都實行了系統領導的稽核管理體制或者總稽核負責制,但稽核部門作為同級行的內部機構,沒有獨立性,稽審職能和權威性沒有充分發揮,對領導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難以進行有效的監督。另外,有些監督檢查本身缺乏力度,檢查走過場,起不到應有的警戒作用,加之稽核監督的滯後性以及稽核手段落後,這些都影響了稽核監督功能的發揮,沒有起到查錯防漏、控制風險的作用。三、加強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建設的措施1、創造良好的內控環境,加強內部控制文化建設銀行的內部控制環境是一種氛圍和條件,影響員工控制意識和實施控制的自覺性,直接影響到內部控制的貫徹執行以及銀行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通過塑造良好的內控文化來影響員工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形成一種控制觀念溶入到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方面,使員工將自覺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把內控意識形成理念、變成開展一切工作的行為准則。最後,要在這個建設的過程中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盡量地覆蓋商業銀行各個環節,實現內部控制的全程化。2、建立全面的內部風險控制系統一是要嚴格授權審批制度。根據經營行的經營管理水平、風險控制能力、制度執行以及資產等狀況,實行差別化授權制並進行連續有效的監督。加強風險事中控制,在充分論證被授權單位在經營職責、業務范圍、質量效益、內控水平等的基礎上,對各經營單位實行差別化授權,改變目前單一的授權方式和被動大額授權的現象。二要嚴格高風險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信貸風險控制體系。西方商業銀行採取明確的信貸授權管理體制,主要體現為個人信用授權和非集權決策相結合。我國商業銀行也應借鑒其經驗,同時提高貸款五級分類的准確性,將貸款的增量管理和存量管理結合起來,將貸款的盈利考核和損失考核結合起來,逐步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提高內控管理水平。三是建立風險測量預警機制,實現風險的有效防範,將風險造成的損失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在業務開展之前,應先衡量業務風險程度:在業務開展過程中,也應對其風險狀況進行跟蹤監測,並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提出防範措施,規避和控制可能出現的風險損失。3、完善會計控制體系,明確職責分工從某種意義上講,會計部門是銀行內部的第一監控部門, 因此國外許多商業銀行都賦予會計主管或財務總監以特別的權力和地位。總結經驗,我們應對現有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流程進行全面的整合、梳理和優化,通過對會計業務流程中風險的系統排查,突出對業務風險點的防範,找出各環節的風險點,制訂出科學化、標准化、系統化的規章制度,設計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作業流程。明確內部會計控制的目標、重點控制環節和要求,使每個會計崗位的操作都有章可循。嚴格崗位分工,切實根據業務運作的實際要求,因事設崗,因崗定人,按照每一項業務至少必須有兩個崗位或兩人以上參與記錄、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確各崗位或員工在業務操作中的責權劃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質、許可權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嚴格崗位分離制度,加強風險的事前防範,在崗位之間形成嚴格的既相互分離又相互制約的機制。4、強化稽核監督 稽核監督是內控機制中不可缺少又無法替代的一個重要環節,商業銀行要確立稽核工作的權威性地位,盡快構造一個具有獨立性、超脫性和超前性的現代化稽核監督體系。要在商業銀行內部實行一整套銀行業務運作過程中環環相扣的、動態的監督機制,通過這些制約機制最大限度地防範控制風險的發生,變以補救為主的事後檢查為以預防為主的事前防範,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稽核人員要堅持原則、熟悉業務、辦事公道,井注重年齡、知識結構的合理配備;要盡可能地創造條件,採取各種形式加強監管人員的崗位培訓,增強監管人員業務檢查分析能力, 使之適應銀行業務不斷發展的現實需要,為有效提高稽核工作質量打好基礎。5、加強銀行電子化,建立電腦系統剛性控制銀行業務的日益現代化, 要求銀行內控手段更加有效率、更加安全可靠。因此,要加強電腦在內部管理上的應用,選用專業的電腦技術人員。完善電腦管理系統程序的運行,防範外部網路風險,使非法侵犯計算機的行為處於稽核的監控之中;通過開發系統控制軟體, 將各項業務內部控制的各環節,包括監督業務人員、電腦人員以及電腦系統檢測都編入計算機程序,由計算機操作系統進行剛性控制,避免人為越權使用計算機處理業務和各類風險隱患。同時銀行內部審計部門也應利用建立適用於新形勢的計算機審計網路,通過網路可隨時全面掌握商業銀行的經營動態和會計信息,實現事前的預防和事中的監控。[參考文獻][1]蘇國新:《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理論與事務前沿》,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03.[2]郭彩戀:《如何加強銀行內部控制的管理》財經界期刊, 2008,11.[3]車迎新:《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辦法實施指南》,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02.[4]郭金偉:《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分析》,現代經濟信息期刊,2008,07.
I.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制定應達到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
1、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當與業務相結合。
金融機構應將反洗錢工作要求嵌入業務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統,使反洗錢成為金融機構整體風險控制的有機組成部分,成為全體員工自覺維護自身機構信譽和防止本機構被洗錢犯罪分子利用的制度保證,從而避免或減少被動捲入洗錢活動而產生的法律風險、經濟損失以及對自身信譽的損害。
2、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當能夠發現和識別可疑交易。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應能夠保證本機構通過客戶身份識別等基本制度,有效地發現、識別和報告可疑交易,協助其他執法部門打擊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3、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當適合金融機構特點,實現動態管理。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與金融機構的經營規模、業務范圍和風險特點相適應,並具有根據自身業務發展變化和經營環境變化而不斷修正、完善和創新的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洗錢罪】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J. 反洗錢的內控制度要達到"雙全"要求,即覆蓋范圍和覆蓋人員全面,對嗎
反洗錢的內控制度要達到"雙全"要求,即覆蓋范圍和覆蓋人員全面,這是不對的。
1、反洗錢內控制度必須結合業務、反洗錢內控制度必須能夠發現和識別可疑交易、反洗錢內控制度必須適合金融機構特點及實現動態管理。
2、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是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對所監督管理的金融機構提出的一種反洗錢的內部制度。
3、根據2006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新設金融機構或者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時,應當審查新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對於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申請,不予批准。
(10)完善有效的內控控制制度能夠為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其內容包括,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建立的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等反洗錢預防、監控制度。
中國保監會發布的《關於貫徹落實〈反洗錢法〉防範保險業洗錢風險的通知》規定,各公司應當積極著手研究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