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服務業是否做不了貸款
相關行業。如果本身也是金融行業,一般也是不可以貸款的,機構會擔心有競爭的關系,所以很難獲得貸款。 以上是哪些行業不能申請貸款的相關內容,
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徐北直接指出: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明確了小貸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屬於金融監管部門批設的金融機構,不適用於民間
接近監管人士透露,一、禁止消費金融公司通過P2P網路借貸撮合等任何方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禁止消費金融公司通過簽訂三方協議等
第一從法律層面上認定7類金融公司不適用於4倍LPR的民間貸款利率上限;第二鼓勵持牌機構
針對一些銀行存在的不合理貸款條件與不合理收費現象,銀監會今日發布《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部署專項治理重點工作
機關的層級較低為由,否決企業的貸款申請;對於未依法辦理核准(備案)、規劃許可、環評審批、用地管理等各項手續的項目,金融機構不得違規發放貸款
2、相關行業。如果本身也是金融行業,一般也是不可以貸款的,機構會擔心有競爭的關系,所以很難
2. 小微企業標准2021認定標准
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准為: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適用范圍包括:農、林、牧、漁業,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15個行業門類以及社會工作行業大類。
目前我國小微企業存在成本高、稅負高;用工難、融資難等問題,對此我國政府相關部門不止一次召開相關的會議,專門研究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健康發展,並明確指出,小微企業是提供新增就業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業家創業成長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
《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出台,大大減輕了小微企業的經濟負擔,《通知》規定: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下,小微企業群體正在茁壯成長。但小微企業本身抗風險的能力還是遠不及哪些大型企業,如何能夠讓小微企業能夠健康茁壯地成長呢,除了國家政府相關資金政策之外,小微企業還要信息化解決方案支持,而這些最迫切的需求就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基本的管理規范。在國家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小微企業終於迎來資金發展的春天,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小微企業終究有一天會成為一家大型企業,為我國創收,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
3. 杭州人才認定標准
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分為5個層次,分別是: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市級領軍人才、高級人才(分別用A、B、C、D、E來指代)。
A類:國內外頂尖人才。主要包括:
1、諾貝爾獎獲得者。
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3、普利茲克獎獲得者。
4、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5、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6、國家「萬人計劃」傑出人才人選。
7、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頂尖人才。
B類:國家級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中國青年女科學家獎獲得者;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務院批準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教授;國家傑出青年基金項目完成人。
2、國家「萬人計劃」中除傑出人才之外的人選、國家「千人計劃」人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
3、國家級教學名師;國醫大師、國家級醫學會專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4、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前3名;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獲得者前3名。
5、省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獲得者;省特級專家。
6、梁思成獎獲得者。
7、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C類:省級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獎獲得者;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錢江學者」特聘教授;衛生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2、省「千人計劃」人選;省級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通過綜合考評的省「151」人才工程重點資助和第一層次培養人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
3、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優秀班主任;省功勛教師、省特級教師、省高校教學名師;奧林匹克競賽金牌獲得者指導教師;省級名中醫、省級醫學會專業委員會主任;省級建築大師。
4、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省級工藝美術大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錢江技能大獎獲得者;省首席技師。
5、中國500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職業經理人證書的總經理);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職業經理人證書的總經理)。世界500強金融企業中擔任中高級以上職務的各類金融專家;獲得國家級榮譽的在杭金融機構主要經營管理人才。
6、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得者前3名;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前3名。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二等獎獲得者前3名;魯班獎獲得者前3名。
7、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長江韜奮獎、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單項獎、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群星獎)、中國廣播影視大獎(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視劇「飛天獎」、中國廣播電視節目獎)獲得者。
8、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D類:市級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杭州市傑出人才獎獲得者;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杭州市科技創新特別貢獻獎和杭州市成績突出的科技工作者獲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2、市級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市全球引才「521」計劃人選;市錢江特聘專家計劃人選;通過綜合考評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市「131」人才工程重點資助和第一層次培養人選、浙江省衛生領軍人才培養對象。
3、省優秀班主任;全國中學生競賽金牌獲得者指導老師;全國省級醫學會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醫學會專業委員會主任。
4、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作為主要成員承擔過市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市級以上獎勵的專業技術人才。
5、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省級高技能人才創新工作室領銜人;省技術能手;市首席技師;曾獲奧運冠軍的教學骨幹、奧運冠軍的教練員。
6、杭州市大企業大集團主要經營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職業經理人證書的總經理)。全國金融行業前10強在杭法人主要經營管理人才;獲得省級榮譽的在杭金融機構主要經營管理人才。
7、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得者前3名;省級教學成果獎獲得者前3名;市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前3名。
8、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E類:高級人才。主要包括:
1、其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作為主要成員承擔過市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市級以上獎勵的專業技術人才。
2、通過綜合考評的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培養人選、杭州市青年文藝家發現計劃重點培養人選、中國傑出女裝設計師發現計劃重點培養人選、杭州青年設計師發現計劃(含工業設計、廣告設計、建築設計)重點培養人選。
3、省教壇新秀、省春蠶獎獲得者;市級工藝美術大師;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市級技術能手;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並作為主要成員承擔過市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市級以上獎勵的技能人才(含農村實用人才);曾獲世界冠軍的教學骨幹、世界冠軍的教練員;特級導游員、金牌導游員、金牌講解員、高級導游員。
4、具有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並作為主要成員承擔過市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市級以上獎勵的社會工作人才。
5、杭州市規模以上企業獲市級以上獎勵的經營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職業經理人證書的總經理)。持有注冊金融分析師、精算師、證券保薦人等證書的在杭金融機構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6、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過重要學術論文的博士。
7、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高級人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三條國家培養為社會主義服務的各種專業人才,擴大知識分子的隊伍,創造條件,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
4. 浙江省地方金融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區域金融穩定,促進地方金融健康發展,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地方金融組織從事金融業務、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工作)部門和其他部門實施地方金融監督管理以及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條例所稱地方金融組織,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相關金融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和其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農民專業合作社、民間融資服務企業,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授權省人民政府監督管理的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組織。
本條例所稱其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是指從事債權、知識產權、文化藝術品權益、金融資產權益等權益類交易以及大宗商品類交易的各類交易場所,不包括僅從事車輛、房地產等實物交易的交易場所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設立的公共資源交易場所。第三條地方金融工作應當遵循分類管理、穩妥審慎、防控風險、創新發展的原則。第四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體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統籌地方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落實屬地金融監督管理、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以及處置非法集資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並接受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
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應當就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強與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的協作與配合。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方金融工作的領導,加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能力建設,採取措施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推動金融產業發展,按照規定承擔屬地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第五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省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工作。
設區的市地方金融工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以下統稱地方金融工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金融風險防範與處置的具體工作,並依照本條例規定承擔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財政、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稅務等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普及金融法律、法規和金融風險防範知識,提高公眾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防範意識。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從業單位應當開展金融風險防範公益性宣傳,加強輿論監督。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公布統一受理方式,及時處理投訴舉報。第二章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第八條地方金融組織開展金融活動,應當遵守合法經營、誠實守信、控制風險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和其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授權省人民政府監督管理的其他地方金融組織從事相關金融業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金融監督管理規定,取得相應行政許可或者辦理備案。
民間融資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省有關規定向設區的市地方金融工作部門備案。第十條省、設區的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工作)部門應當建立地方金融組織信息公示制度,以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布並及時更新地方金融組織名單及其相關許可、備案信息。第十一條地方金融組織應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執行業務合規和風險管理制度,形成有效內部制衡和風險防控機制。
地方金融組織應當加強股權管理,規范股東持股行為,並按照規定將股權集中到符合條件的股權託管機構託管。股權託管的具體辦法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5. 金融委辦公室發布11條金融改革措施
5月27日下午,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消息稱,據國務院金融委統一部署,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金融委成員單位,在深入研究基礎上,按照「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原則,將於近期推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困難挑戰越大,越要深化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內生發展動力。
措施涉及信貸、銀行改革、融資擔保、創業板及新三板改革、票據融資機制、債券、信用評級等方面。
一、出台《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完善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激勵約束機制,從信貸投放、內部專業化體制機制建設、監管政策落實、產品及服務創新等方面進行評價,設置差別化評價指標,對商業銀行落實盡職免責要求,給予小微企業貸款差別定價,加強評價結果運用。
二、出台《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進一步推動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把補資本與優化公司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制定《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實施意見》,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強化正向激勵,統籌做好改革和風險化解工作。
三、出台《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行業績效評價指引》,推動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降低擔保費率,充分發揮風險分擔作用,幫助企業復工復產、渡過難關。
四、出台《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四部規章,發布《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八項主要規則,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建立健全對創業板企業的注冊制安排、持續監管、發行保薦等配套制度。
四、出台《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加快推進新三板改革,積極穩妥實施公開發行,選擇符合條件的企業作為精選層,允許公募基金投資,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明確轉板范圍、條件、程序等基本要求,充分發揮新三板市場承上啟下的作用,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機聯系。
五、出台《標准化票據管理辦法》,規范標准化票據融資機制,支持將票據作為基礎資產打包後在債券市場流通,支持資產管理產品投資標准化票據,發揮債券市場投資定價能力,減少監管套利,更好地服務中小企業和供應鏈融資。
六、發布《標准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落實資管新規要求,明確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認定范圍和認定條件,建立非標轉標的認定機制,並對存量「非非標」資產給予過渡期安排,穩步推進資管業務轉型發展,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八、發布《外國政府類機構和國際開發機構債券業務指引》,進一步完善熊貓債信息披露要求,細化熊貓債發行規則,鼓勵有真實人民幣資金需求的發行人發債,穩步推動熊貓債市場發展。
九、推動信用評級行業進一步對內對外開放,允許符合條件的國際評級機構和民營評級機構在我國開展債券信用評級業務,鼓勵境內評級機構積極拓寬國際業務。
十、引導注冊會計師行業規范有序發展,督導會計師事務所完善質量控制體系,制定調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管理、切實提高審計質量的實施方案,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管理格局。出台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取消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質審批。
十一、出台《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意見》,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按照過罰相當原則,明確對金融機構違法行為的按次處罰和違法所得認定標准,從嚴追究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責任,對違法責任人員依法嚴格追究個人責任,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違法者形成有效震懾,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6. 中小微企業認定標准
中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是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准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在中型和小型企業的基礎上,增加了微型企業標准。如工業企業,微型企業為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年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其他行業大多是10人以下為微型企業。標準的這一細分,不僅有利於對中小企業的分類統計管理,也有利於使我國標準的類型更加完善,與世界主要國家對微型企業標准界定大體一致。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五條 國務院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建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全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協調機制,明確相應的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第十條 國家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應當遵循政策性導向和市場化運作原則,主要用於引導和帶動社會資金支持初創期中小企業,促進創業創新。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設立和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十六條 國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開發和提供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在其業務經營范圍內,採取多種形式,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7. 銀行類金融機構是一般納稅人嗎
銀行類金融機構達到一般納稅人條件的,屬於一般納稅人。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四條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准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對提出申請並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二)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
(7)浙江金融服務業認定細則擴展閱讀: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八條 納稅人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納稅人應當在申報期結束後40日(工作日,下同)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二)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並由主管稅務機關製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三)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20日內製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納稅人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後1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表》,經認定機關批准後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批准完畢,並由主管稅務機關製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8. 首個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哪個
杭州。杭州市是我國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金融業在整個浙江省的規劃中,佔有很大的比重,金融服務對杭州以及整個浙江來說,都有著重要的經濟地位。最近幾年,金融對城市發展以及經濟建設越來越明顯,杭州一直在努力推進各種金融小鎮的規劃和建設,發展互聯網金融,以及其他金融服務。
杭州。杭州市是我國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金融業在整個浙江省的規劃中,佔有很大的比重,金融服務對杭州以及整個浙江來說,都有著重要的經濟地位。最近幾年,金融對城市發展以及經濟建設越來越明顯,杭州一直在努力推進各種金融小鎮的規劃和建設,發展互聯網金融,以及其他金融服務。
杭州自秦朝設縣治以來已有2200多年的歷史,曾是吳越國和南宋的都城。因風景秀麗,素有「人間天堂」的美譽。杭州得益於京杭運河和通商口岸的便利,以及自身發達的絲綢和糧食產業,歷史上曾是重要的商業集散中心。後來依託滬杭鐵路等鐵路線路的通車以及上海在進出口貿易方面的帶動,輕工業發展迅速。新世紀以來,隨著阿里巴巴等高科技企業的帶動,互聯網經濟成為杭州新的經濟增長點。
9. 浙江省個體工商戶稅收徵收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徵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在本省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徵收管理。第三條個體工商戶必須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辦理稅務登記,進行納稅申報,繳納稅款。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
各級稅務機關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個體工商戶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在個體工商戶較多的城鎮,稅務機關可設置專門負責個體工商戶稅收徵收管理的機構。
各級公安、工商、物價、金融、鐵路、交通、民航、郵電等有關部門應支持和協助稅務機關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第五條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必須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忠於職守,不得濫用職權多征或少征稅款。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的行為。稅務機關應為檢舉人保密,檢舉經查證屬實的,按規定對檢舉人給予獎勵。第二章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第七條個體工商戶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稅務登記證》。第八條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更的,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因歇業等情況,終止納稅義務的,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並按規定結清稅款,繳銷發票和有關證件。
個體工商戶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並按規定結清稅款,繳銷發票和有關證件。第九條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變更登記,或依法吊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後,應告知同級稅務機關;在辦理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手續前,應要求其提供稅務機關的注銷稅務登記證明。第十條個體工商戶必須將《稅務登記證》置放在營業場所內明顯位置,亮證經營,並按規定辦理驗證手續。
嚴禁轉借、塗改、買賣或偽造《稅務登記證》。第十一條個體工商戶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如實報送納稅申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申報納稅。第十二條個體工商戶臨時出縣(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持所在地稅務機關的《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個體工商戶出縣(市)從事經營活動超過三個月的,應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和申報納稅。第三章帳簿、憑證管理第十三條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規模較大的,應建立總帳和明細帳;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應建立簡易進銷日記帳;少數個體工商戶建帳確有困難,要求不設置帳簿的,須經稅務機關核准。
個體工商戶啟用帳簿,應向稅務機關辦理登記、驗印手續。
個體工商戶在規定期限內,應完整保存帳冊、憑證等納稅資料。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領購、使用和保管發票。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外,個體工商戶不得將發票帶到本縣(市)以外填開使用,也不得將省外的發票帶到本省填開使用。
個體工商戶在購進商品、委託加工或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付出款項時,應向收款方取得統一發票或稅務機關許可的其他合法憑證;在經營業務取得收入時,應如實開具統一發票;向消費者個人零售小額商品,消費者要求開具發票的,不得拒開。第十五條個體工商戶帳證健全,能夠自行正確核算進項、銷項稅額的,或委託中介機構代理後,能夠正確核算進項、銷項稅額的,按國家規定許可權經稅務機關批准,可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
稅務機關對個體工商戶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嚴格審核、管理,防止失控。
個體工商戶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使用、保管增值稅專用發票。嚴禁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第四章稅款徵收第十六條個體工商戶應按照下列規定繳納稅款:
(一)從事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應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從事生產、委託加工、進口消費品或銷售首飾,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消費稅的,必須繳納消費稅。
(三)從事交通運輸業、建築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等和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應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營業稅。
(四)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利潤,應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的其他各稅。
10. 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哪裡
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杭州。
杭州市是我國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內的城市,杭州金融企業容實力在全國范圍內來說,還算是比較好的。金融業在整個浙江省的規劃中,都是佔有很大的比重的,金融服務對杭州以及整個浙江來說,都有著重要的經濟地位。最近幾年,金融對城市發展以及經濟建設越來越明顯,杭州一直在努力推進各種金融小鎮的規劃和建設,發展互聯網金融,以及其他金融服務。
(10)浙江金融服務業認定細則擴展閱讀:
金融服務國家標準是支撐供給側改革、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技術規范,新標準的發布及實施將提高金融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
支持欠發達地區、低收入群體、小微經濟實體等獲得必要、及時的基本金融產品和服務,助力「發展普惠金融」,並努力實現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信息的有效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