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的企業從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情況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條件
(1)貸款利息與各種費用
外國商業銀行貸款的借款成本由支付的利息與有關費用構成。利率可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目前商業銀行貸款普遍採用浮動利率,其利率通常由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和加息率組成。拆放利率隨資本市場供求情況而上下浮動,各大國際金融中心有著各自的拆放利率,並且相互影響。加息率是在拆放利率之外,依據貸款期限的長短、資金數額與供求關系的變化情況,以及借款者資信的高低所附加的利率,一般為0.375%—0.5%(有時超過此數)。固定利率一般由借出國的國內優惠利率和加息率組成。費用是指除支付利息外,借款者還應支付與借款有關的其他費用,主要有承擔費、管理費、代鯉費、雜費等。
由於國際市場上利率上下波動而造成借貸雙方的損失叫做利率風險。採用浮動利率可以使債權人在利率劇烈波動時,免受利率風險,但對債務人要承擔較大的風險。一般來講借款人在利率上升時,應採用固定利率計息,在利率下降時應採用浮動利率計息。
外國銀行貸款除收取利息外,往往還收取承擔費,一般按0.125%—0.25%的年率計算。在簽定借款協議前,都要規定承擔期,在承擔期中一般又分為兩部分,前一段為不收承擔費時期,後一段為計收承擔費期。
銀團貸款除收承擔費外,還收取如下費用:
A.管理費。在銀團貸款中,由牽頭銀行向借款人收取的一種費用,費率一般是貸款金額的0.25%—0.5%之間。
B.代理費。由於牽頭銀行在整個貸款期內,需要與借款人、參與行聯系,在聯系過程中需要借款人支付的電報、電傳費及辦公費等,叫代理費。代理費的收取標准不一,計算方法是按年計算。在貸款期內每年由借款人支付一筆固定金額給牽頭銀行。目前,國際上最高的代理費是1 年5—6 萬美元。
C.雜費。指某銀行作為牽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進行聯系、談判,直至簽訂貸款協議前所發生的費用。這種費用包括牽頭銀行為貸款協議的達成而發生的旅費、律師費等。一般的支付方法是牽頭銀行提出帳單,由借款人一次支付。雜費的收取標准不一,高的可達10 萬美元。
(2)貸款期限與償還方式
貸款期限是指貸款協議生效3 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為止的整個時期。中長期貸款通常都規定寬限期(只付利息,不還本金的期限)。短期貸款有隔夜、7 天、1 個月、3 個月、半年、1 年等幾種。中長期貸款的期限和寬限期可由借貸雙方商定。
利息一般是半年或3 個月支付一次。本金的償還是在寬限期後根據協議,半年或1 年支付一次。每年的支付額可參考下列公式計算:
每年支付額=(LIBOR+加息率)×在使用的貸款額+規定的還本額+承擔費率×未用貸款+利息稅+代理費
還款方式有以下三種:
A.到期一次還款。在簽定貸款協議後,對貸款分次支付,期滿時一次歸還本金。
B.分次還款。在寬限期後開始還本,每半年還等額本金並付息一次,寬限期內只付息不還本。
C.無寬限期自支用貸款日起,逐年歸還。
對借款人來說,在上述三種償還方式中,以到期一次償還最為有利,因為實際期限與名義期限相一致,佔用的時間較長。有寬限期的尚可接受,沒有寬限期最為不利。
我國對國際銀行貸款的管理辦法
一、對短期國際銀行貸款的管理辦法
我國對短期的國際銀行貸款採取余額管理的辦法,即由國家主管部門向經批準的金融機構下達短期國際銀行貸款的年度余額,由金融機構據此調整本單位的債務水平和資金運用。
二、對中長期國際銀行貸款的管理辦法
對於中長期國際銀行貸款的宏觀管理,採取指標控制的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1.規模控制。國家通過兩類計劃對中長期國際銀行貸款實行規模控制:一類是中長期國際銀行貸款計劃,它與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十年規劃相銜接,確定全國計劃期內借用國際銀行貸款的總規模和分地區、分部門規模以及主要建設項目。另一類是年度借用國外貸款計劃,它主要確定全國年度借用國外貸款的總規模,並下達正式簽約生效的大中型項目當年支付的國外貸款數額。
2.項目的審批管理。各地方計劃委員會和部門計劃管理部門將本地區、本部門准備使用國外貸款的項目初審後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送審的文件應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利用外資方案,其內容必須包括借用國際銀行貸款的具體形式、數額,國內配套資金落實安排情況,貸款的主要用途,項目經濟效益初步測算及外匯平衡情況,貸款的償還方式和償還責任(還款人和擔保人)。
各地方計委和部門及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對借用國際銀行貸款的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並逐步實行項目後評價制度,從而為後續同類項目提供經驗。
3.對外貸款的「窗口管理」。籌措國際銀行貸款需要經過國家指定的或者經批準的國內金融機構進行。未經批準的企業成金融機構不得從境外取得貸款,擅自籌措國外貸款,國家將不允許對外償付本息。
4.外債的統計、監測、監督制度。借用各類國際銀行貸款的單位在貸款簽約後,必須及時到國家主管部門進行外債登記。每次償付貸款本息前,借款人應提前向主管部門報送貸款償還計劃,並在主管部門同意後,及時對外償還應付的本息。
需要說明的是,我國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也將要實行外債余額管理,具體管理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正在制定之中。
我國借用國際銀行貸款的程序
一、取得利用貸款項目的批復
國內項目要借用國際銀行貸款,首先要根據項目的規模取得國家或者地方、部門計劃管理部門的批准,在批復中明確項目建設的部分資金來源為國際銀行貸款。
二、取得國際銀行貸款指標
各地方、部門計劃管理部門將准備使用國際銀行貸款的項目初審後,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如果符合國際銀行貸款的條件,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將同意該項目使用一定數量的國際銀行貸款,即取得國際銀行貸款指標。
三、委託金融機構對外籌資
目前,國內籌措國際銀行貸款主要通過中國銀行、中國交通銀行、投資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以及經國家批準的省市級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等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對外籌措。
四、金融條件核准
國家為避免各籌資窗口在市場、時機和條件等方面發生沖突,在籌資窗口籌措國際銀行貸款前,由國家主管部門對其貸款的金融條件,即貸款期和利息、籌資市場、籌資方式等進行審核和協調。籌資窗口在國家主管部門正式批准貸款條件後,才能與國際銀行簽訂借款協議
❷ 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國際商業貸款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特製訂本辦法。第二條國際商業貸款系指境內機構向中國境外的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企業、個人和在中國境內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及其他外資、合資金融機構籌借,並以外國貨幣承擔的契約性償還義務的貸款。包括:一般的外匯商業貸款、買方信貸、三來一補項下的外匯貸款、國際金融租賃項下的外匯貸款及其他形式的外匯貸款。
對外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境內機構僅限於:
一、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經營境借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二、經批準的工貿企業或企業集團。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國際商業貸款的審批機關。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具體負責對國際商業貸款的審批、監督和管理。第二章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第四條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系指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國際商業貸款。第五條境內機構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必須列入國家利用外資計劃。第六條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應用於引進先進技術設備,提高創匯能力,並符合國家利用外資政策。第七條境內機構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未經批准,對外簽訂的貸款協議不能生效,外匯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外債登記,銀行不得為其開立外匯帳戶,借款本息不準匯出。第八條全國性金融機構驛外借款,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區域性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金融機構對外借款,由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審核,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但全國性、區域性銀行分行須經其總行授權,方可按此程序報批。第九條境內機構申請對外借款,需向外匯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證明和材料;
一、對外借款納入國家利用外資計劃的證明文件;
二、借款項目立項批准文件,包括借款用途、配套人民幣資金落實情況;
三、貸款條件意向書,包括債權人名稱。貸款金額及貨幣種類、利率及其他費用、期限及寬限期、提前還款意向及其他金融條件;
四、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計劃,外匯擔保情況;
五、對外借款機構近期的外匯或人民幣資產、負債表或其他財務報表;
六、銀行分行對外借款需提供其總行授權的有關文件;
七、三來一補項下的外匯貸款,需提供經貿部門關於三來一補的批准文件;
八、外匯管理部門認為需提供的其它有關材料。第十條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一般不能用於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不能進入外匯調劑市場。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外匯調劑市場,須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第三章短期國際商業貸款第十一條短期國際商業貸款系指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國家商業借款。第十二條外匯管理部門對短期國際商業貸款實行余額管理。第十三條全國性金融機構提出短期國際商業貸款余額控制額度(簡稱短期額度)申請,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定下達。銀行分行可以向其總行申請短期額度,對外借用短期國際商業貸款,由其總行核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由分行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負責監督管理。第十四條區域性銀行和各省市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向所在地一級外匯管理分局申請短期額度,省一級外匯管理分局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定下達的短期額度內,進行審批。第十五條國營企業及企業集團為籌集出口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直接對外借用一次性短期國際商業貸款,須逐筆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方能對外談判和簽約。未經批准,不得直接對外借款。第十六條短期額度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按年度進行調整。金融機構的短期國際商業貸款月平均余額不得超過所核定的短期額度。第十七條短期國際商業貸款只能用於出口所需的流動資金。不得用於長期項目投資、固定資產貸款和其他不正當用途。第四章附則第十八條境內機構簽訂國際商業貸款協議後,須根據《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第十九條境內機構借入的國際商業貸款應調入境內,未經外匯管理部門批准,不得將貸款存放境外或在境外直接支付。第二十條償還國際商業貸款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下列外匯可用於償還國際商業貸款本息:
一、利用國際商業貸款新增加的產品出口收匯和非貿易創匯項目新增加的外匯收入;
二、利用國際商業貸款用於新開發項目的外匯收入;
三、留成外匯和自有外匯;
四、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其他外匯。
❸ 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分類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是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國際開發協會(IDA)、國際金融公司(IFC)、亞洲開發銀行(ADB)、聯合國農業發展基金會和其他國際性、地區性金融組織提供的貸款。世界銀行(世行)貸款主要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IDA)信貸,其目的是通過長期貸款的支持和政策性建議幫助會員國家提高勞動生產力,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主要是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有息的中長期貸款,利率採用浮動制,利率水平與國際金融市場利率水平比較接近,貸款期限通常為20年,一般稱為「硬貸款」。國際開發協會主要是向最貧窮的低收入會員國提供無息的長期開發信貸,貸款期限在35-50年,一般稱為「軟貸款」。世行從2000財政年度起不再向中國發放軟貸款。
亞洲開發銀行(亞行)貸款是亞行對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發展中國家提供的長期性開發資金。目的是為了鼓勵各國政府和私人資本向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投資,對本地區國家提供長期貸款和技術援助,促進本地區國家的經濟合作和發展。
亞行貸款分為普通貸款和特種貸款。普通貸款(Ordinary Operation)主要用於幫助成員國提高其經濟發展水平,浮動利率,貸款期限為15-25年,普通貸款也稱之為硬貸款。特種貸款(Special Operation)主要是為貧困成員國提供的優惠貸款。這種貸款不收取利息,貸款期限為40年,也稱為軟貸款。我國未使用過亞行的特種貸款。
❹ 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以下簡稱國外貸款)投資項目管理,提高國外貸款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和國家有關外債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借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等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及與貸款混合使用的贈款、聯合融資等投資項目的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境內企業、機構、團體均可申請借用國外貸款。第四條國外貸款屬於國家主權外債,按照政府投資資金進行管理。國外貸款主要用於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章國外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第五條國外貸款備選項目規劃是項目對外開展工作的依據。借用國外貸款的項目必須納入國外貸款備選項目規劃。
未納入國外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和項目用款單位不得向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等國外貸款機構正式提出貸款申請。第六條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外債管理及國外貸款使用原則和要求,編制國外貸款備選項目規劃,並據此制定、下達年度項目簽約計劃。
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和日本政府日元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提出,商國務院財政部門後報國務院批准。第七條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和中央管理企業向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申報納入國外貸款規劃的備選項目。
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由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資金、承擔貸款償還責任或提供貸款擔保的,應當同時出具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及有關部門意見。第八條申報納入國外貸款規劃的備選項目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簡要情況;
(二)項目建設必要性;
(三)擬申請借用國外貸款的類別或國別;
(四)貸款金額及用途;
(五)貸款償還責任。第九條已納入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日本政府日元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如需調整貸款來源或撤銷貸款的,應當將調整內容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程序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
納入其他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如需調整貸款來源的,應當將調整內容在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審批階段一並報批。第十條原批准使用其他資金的項目,擬申請轉用國外貸款;或已批准使用國外貸款的項目,擬申請轉用其他資金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程序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第十一條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參與項目的有關對外工作,指導和督促國外貸款規劃及年度項目簽約計劃的落實。第十二條納入國外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應當區別不同情況履行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
(一)由中央統借統還的項目,按照中央政府直接投資項目進行管理,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或審核後報國務院審批。
(二)由省級政府負責償還或提供還款擔保的項目,按照省級政府直接投資項目進行管理,其項目審批許可權,按國務院及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除應當報國務院及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審批的項目外,其他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均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審批,審批許可權不得下放。
(三)由項目用款單位自行償還且不需政府擔保的項目,參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規定辦理:凡《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所列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報告分別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核准,或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審核後報國務院核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之外的項目,報項目所在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備案。第三章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第十三條項目納入國外貸款備選項目規劃並完成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後,項目用款單位須向所在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提出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初審後,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審批。
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和中央管理企業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直接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審批。第十四條由國務院及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審批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當包括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內容,不再單獨審批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❺ 國際金融市場上的融資方式
(一)直接融資 1.國際債券融資 國際債券即發行國外債券,是指一國政府及其所屬機構、企業、私人公司、銀行或國際金融機構等在國際債券市場上以外國貨幣面值發行的債券。國際債券主要分為歐洲債券和外國債券兩種。
2.國際股票融資 國際股票即境外發行股票,是指企業通過直接或間接途徑向國際投資者發行股票並在國內外交易所上市。
3.海外投資基金融資 海外投資基金融資的作用在於使社會閑散的資金聚合起來,並在一定較長的期間維系在一起,這對融資者來說相當有益。此外,穩健經營是投資基金的一般投資策略,因而投資基金對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也相當有益。
4.外國直接投資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中出現了兩個引人注目的現象:其一、國際直接投資超越了國際貿易成為國際經濟聯系中更主要的載體;其二、國際直接投資超過了國際銀行間貸款成為發展中國家外資結構中更重要的構成形式。
(二)間接融資 1.外國政府貸款 外國政府貸款是由貸款國用國家預算資金直接與借款國發生的信貸關系,其多數為政府間的雙邊援助貸款,少數為多邊援助貸款,它是國家資本輸出的一種形式。
國際工程項目融資是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它是依靠項目自身的未來現金流量為擔保條件而進行的融資。項目融資具有下列幾個特點:
1、至少有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資金提供方三方參與。
2、資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項目自身,而非法融資與其有本質不同。項目融資是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即如果將來項目無力償還借貸資金,債權人只能獲得項目本身的收入與資產,而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資產卻無權染指。 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主要區別在於,按照傳統的融資方式,貸款人把資金貸給借款人,然後由借款人把借來的資金投資於興建的某個項目,償還債款的義務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所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程度等,而不是他所經營的項目的成敗,因為借款人尚有其它資產可供還債之用。但按照項目融資的方式,工程項目的主辦人或主辦單位一般都專門為該項目的籌資而成立一家新的項目公司由貸款人把資金直接貸給工程項目公司,而不是貸給項目的主辦人,在這種情況下,償還貸款的義務是由該工程項目公司來承擔,而不是由承辦人來承擔,貸款人的貸款將從該工程項目建設投入營運後所取得的收益中得到償還,因此,貸款人所看重的是該工程項目的經濟性,可能性以及其所得的收益,項目的成敗對貸款人能否收回其貸款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而項目成敗的關鍵是項目公司在投資項目的分析論證中要有準確完備的信息來源和渠道,要對市場進行周密的細致的調研分析和有效的組織實施能力,要全面了解和熟識投資項目的建設程序,要有預見項目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應採取的相應對策,這些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工作,在國際上一些大型的投資項目,通常都由一家專業的財務顧問公司擔任其項目的財務顧問,財務顧問公司作為資本市場中介於籌資者與投資者之間的中介機構憑借其對市場的了解以及專門的財務分析人才優勢,可以為項目制定嚴格的,科學的,技術的財務計劃以及形成最小的資本結構,並在資產的規劃和投入過程中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
❻ 國際信用有哪些具體形式
國際信用,是指是各國相互之間提供的信用是指一個國家的政府、銀行及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對別國的政府、銀行及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的信用。具體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1.出口信貸。出口信貸是指出口國銀行向本國出口商提供信貸擔保,或直接向外國進口商或其銀行提供的貸款。出口信貸一般與出口貿易相結合,是出口國政府為了加強本國的出口競爭力,支持本國的出口貿易,以信貸擔保和政府補貼的方式提供的貸款。
2.政府貸款。政府貸款是指一國政府運用財政資金向另一國政府提供的貸款,一般表現為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的長期優惠貸款,具有友好援助性質,利率較低,期限較長,通常與出口信貸搭配使用。
3.國際商業銀行信貸。國際商業銀行信貸是以國際商業銀行為主體提供的國際信用形式,授信主體可以是一家商業銀行,也可以是由一家或幾家大銀行牽頭,聯合多家銀行組成的銀團,針對外國借款人提供貸款。
4.國際金融機構貸款。這是一種由國際金融機構為授信主體,向其會員國提供貸款的國際信用形式。這種貸款期限較長,而且條件優惠,但是貸款項目和用途一般由國際金融機構事先確定,貸款申請條件也比較嚴格。世界上的國際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及其附屬機構(國際金融公司和國際開發協會),以及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等。
5.國際商業信用。國際商業信用是指不同國家的企業之間相互提供的信用。通常發生在國家之間的商業活動中,憑借信用來進口或者出口商品,主要有國際租賃、補償貿易、延期付款等方式。
❼ 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以下簡稱貸款)以及贈款的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財政部負責貸款、贈款的管理工作,是政府外債的統一管理部門。第四條貸款、贈款的使用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體現公共財政職能,促進經濟社會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第五條貸款的籌借、使用、償還應當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實現債務可持續性和良性循環,有效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第六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貸款,是指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
(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是指財政部經國務院批准代表國家向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歐洲投資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統一籌借並形成政府外債的貸款,以及與上述貸款搭配使用的聯合融資;
(三)外國政府貸款,是指財政部經國務院批准代表國家向外國政府、北歐投資銀行等統一籌借並形成政府外債的貸款,國務院批準的參照外國政府貸款管理的其他國外貸款,以及與上述貸款搭配使用的聯合融資;
(四)贈款,是指財政部或者財政部經國務院批准代表國家作為受贈方接受的、不以與貸款搭配使用為前提條件的國際贈款。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第七條財政部對貸款、贈款實行統一管理,履行下列工作職責:
(一)研究確定貸款、贈款的管理原則,制定基本規章制度;
(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擬定貸款規劃;
(三)統籌開展貸款、贈款的對外工作,與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等進行磋商談判並簽訂法律文件;
(四)負責貸款、贈款的轉貸、轉贈、資金使用、償還、統計、監測等;
(五)對貸款、贈款活動進行政策指導、協調與監督。第八條地方財政部門是本級政府貸款的債權、債務代表和貸款、贈款歸口管理機構,統一負責本地區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管理。第九條財政部直接轉貸、轉贈給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項目,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確定中央項目執行機構,由其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第十條財政部直接轉貸、轉贈給地方政府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聯合項目,需要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或者協調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確定中央項目協調機構,由其統一負責項目的指導、組織與協調工作。第十一條地方政府承擔債務的貸款項目或者接受贈款的項目,地方政府應當確定地方項目執行機構,由其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第十二條中央項目執行機構、中央項目協調機構和地方項目執行機構,在業務上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有關經費開支計劃應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或者備案。第三章貸款籌借第十三條貸款的籌借工作包括貸款申請、評審與評估、對外磋商與談判、貸款法律文件簽署與生效、轉貸關系確定以及還款責任落實等。第十四條擬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地方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代表本級政府向財政部提交貸款申請書。
擬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其他機構應當向財政部提交貸款申請書。凡債務由地方承擔的,還應當附送省級財政部門出具的還款承諾函。
貸款申請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貸款的目的和必要性;
(二)貸款項目主要內容;
(三)貸款資金及配套資金來源;
(四)轉貸及債務償還安排。第十五條財政部應當對貸款申請書進行審查,並根據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以及貸款方的要求等決定是否將貸款申請列入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規劃。第十六條省級財政部門對已列入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規劃的有關項目應當組織評審,並向財政部提交評審意見書。財政部根據評審意見書決定是否安排對外磋商談判。評審事項主要包括:
(一)省級政府的債務負擔和財政承受能力;
(二)貸款項目的財務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項目單位的財務狀況和配套資金的落實情況;
(四)轉貸安排、還款責任和還款資金來源等。
❽ 什麼是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
國際銀行貸款是指借款人為支持某一項目,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向外國銀行借入資金。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集團)、亞洲開發銀行、聯合國農業發展基金會和其他國際性、地區性金融組織提供的貸款。你所說的國家金融組織貸款則指一個國家內的銀行貸款。比如在我國公司或家庭向工行。農行申請的貸款。 政府貸款(Government Loan) 指一國政府利用自己的財政資金向另一國政府提供的優惠貸款.貸款期限長,利率低,帶有經濟援助的性質.政府貸款由我國對外經濟貿易部負責.政府貸款是以雙邊國家政府的名義提供和接受的貸款。
❾ 申請國際金融公司的貸款需政府擔保
不需政府擔保。根據查詢相關信息顯示國際金融公司的貸款對象是較貧窮國家的私營企業,不需要政府擔保。國際金融公司主要向低收入國家的生產性企業提供無需政府擔保的貸款。
❿ 國際貸款是什麼意思啊
國際貸款,原名international loan,是指國際間的資金借貸,即由一國、數國或國際金融機構向第三國政府、銀行或企業提供資金融通。國際間借貸資本轉移的一種重要形式。
國際貸款推動了生產的國際化,同時為調節各國國際收支、促進國際貿易和建設項目的發展以及資源的開拓提供了金融便利。此外,國際貸款也是不少國家穩定本國貨幣匯率的手段和資金來源。但從國際市場上借用資金須支付一定的利息或受一定條件的限制和約束,因此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剝削和控制,特別是70年代後期以來,許多發展中國家由於負債過重,為了償還外債,不得不實行緊縮政策,造成經濟增長減緩、失業人數增加、通貨膨脹加劇、對外貿易不振、外匯儲備短缺、市場供應緊張,甚至政局不穩的局面,進而延緩國際貿易和世界經濟的發展。
國際商業貸款:指境內機構向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企業、個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以及在中國境內的外資金融機構籌借的,以外國貨幣承擔契約性償還義務的款項。出口信貸、國際融資租賃、以外匯方式償還的補償貿易、境外機構和個人外匯存款(不包括在經批准經營離岸業務銀行中的外匯存款)、項目融資,90天以上的貿易項下融資以及其它形式的外匯貸款視同國際商業貸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