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捷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的監管部門是哪個部門
您好,您是否在捷信辦理業務,是否有什麼未解決的問題,可方便時私我,或是致電捷信均可。
❷ 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促進消費金融業的發展,規范經營消費金融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三條消費金融公司名稱中應標明「消費金融」字樣。未經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不得在機構名稱中使用「消費金融」字樣。第四條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消費金融公司及其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設立、變更與終止第五條申請設立的消費金融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出資人;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消費金融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
(五)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業務操作、風險管理等制度;
(六)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七)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第六條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資人應為境內外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且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5年以上消費金融領域的從業經驗;
(二)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不低於6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四)信譽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五)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六)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消費金融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並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風險管理制度;
(八)符合有關監管部門的監管要求;
(九)境外金融機構應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2年以上,或已設有分支機構,對中國的市場有充分的分析和研究,且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已經與銀監會建立良好的監督管理合作機制;
(十)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第七條消費金融公司的一般出資人除應具備本辦法第六條第(三)、(四)、(五)、(六)、(七)、(八)、(九)項規定的條件外,金融機構還應具備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的條件,非金融機構還應具備凈資產率不低於30%的條件。第八條消費金融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銀監會根據消費金融業務的發展情況及審慎監管的需要,可以調整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第九條消費金融公司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銀監會批准,可以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條件由銀監會另行制定。未經銀監會批准,消費金融公司不得在注冊地所在行政區域之外開展業務。第十條銀監會對消費金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核准制度。第十一條消費金融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報經銀監會批准:
(一)變更公司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股權或調整股權結構;
(四)變更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
(五)修改公司章程;
(六)變更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七)調整業務范圍;
(八)改變組織形式;
(九)合並或分立;
(十)銀監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第十二條消費金融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銀監會批准後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其他法定事由。
❸ 消費金融和網路金融都歸分行哪個部門
網路金融部,有的銀行歸電子銀行部,也有的銀行單獨成立金融子公司管理這些業務。
❹ 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2013)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促進消費金融業務發展,規范消費金融公司的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消費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向借款人發放的以消費(不包括購買房屋和汽車)為目的的貸款。第四條消費金融公司名稱中應當標明「消費金融」字樣。未經銀監會批准,任何機構不得在名稱中使用「消費金融」字樣。第五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消費金融公司及其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設立、變更與終止第六條申請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出資人;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消費金融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具備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管理信息系統;
(六)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七)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第七條消費金融公司的出資人應當為中國境內外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並分為主要出資人和一般出資人。主要出資人是指出資數額最多並且出資額不低於擬設消費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出資人,一般出資人是指除主要出資人以外的其他出資人。
前款所稱主要出資人須為境內外金融機構或主營業務為提供適合消費貸款業務產品的境內非金融企業。第八條金融機構作為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5年以上消費金融領域的從業經驗;
(二)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不低於6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四)信譽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五)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六)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消費金融公司股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並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風險管理制度;
(八)滿足住所地國家(地區)監管當局的審慎監管指標要求;
(九)境外金融機構應當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2年以上,或已設有分支機構,對中國市場有充分的分析和研究,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已經與銀監會建立良好的監督管理合作機制;
(十)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金融機構作為消費金融公司一般出資人,除應當具備第(三)、(四)、(五)、(六)、(七)、(八)、(九)項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的條件。第九條非金融企業作為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二)最近1年年末凈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四)信譽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五)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六)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消費金融公司股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並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非金融企業作為消費金融公司一般出資人,應當具備第(二)、(三)、(四)、(五)、(六)項規定的條件。第十條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可以在消費金融公司章程中約定,在消費金融公司出現支付困難時,給予流動性支持;當經營失敗導致損失侵蝕資本時,及時補足資本金。
❺ 中國對消費金融監管在哪些方面
2021年7月15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發布消息稱,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隨著《辦法》的實施,消保工作將內嵌到銀行保險機構的經營管理中,對監管評價結果為三級及以下的機構採取通報、限期整改等一系列監管措施。
近年來,銀保監會高度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章立制推進消保體制機制建設,通過現場檢查、投訴督查、行政處罰集中整治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通過教育宣傳、風險提示和案例通報提升消費者金融素養。2020年,銀保監會督促銀行保險機構清退、賠付消費者177億元。
但是當前金融交易數字化、金融產品結構化、市場主體多元化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更大挑戰。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集中在校園貸、信用卡、理財、保險等業務中,涉及虛假宣傳、誤導銷售、捆綁搭售、霸王條款等。此外,還存在持牌機構與互聯網平台合作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各種亂象,比如暴力催收、息費定價過高、向未成年人放貸、泄露客戶信息等。上述新問題要求建立監管評價體系,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將消保工作內嵌到經營管理中。
此次銀保監會出台的《辦法》面向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向消費者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銀行保險機構,主要包括商業銀行、理財公司、信託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保險公司等。
一、與互聯網平台等合作需加強消保管理
為更好地督促機構落實主體責任,《辦法》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向消費者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銀行保險機構納入評價范圍,主要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理財公司、信託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
此外,《辦法》還針對互聯網平台消保亂象,以及金融產品過於復雜、多層嵌套等問題,設置合作機構管理、消保審查等指標,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對互聯網平台等第三方合作機構消保管理。該負責人表示,通過這種方式強化消保審查,風控關口前移,防止產品「帶病」上市。
二、監管評價要素由6項構成
《辦法》共6章35條,包括總則、評價要素和等級、職責分工和操作流程、評價結果及運用、組織保障和工作要求、附則。其中,評價要素包括「體制建設」「機制與運行」「操作與服務」「教育宣傳」「糾紛化解」5項基本要素和「監督檢查」1項調減要素。5項基本要素總權重為100%。
其中,體制建設主要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相關公司治理和組織架構建設等情況,權重為10%;機制與運行主要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建設和運行情況,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信息披露、個人信息保護、內部培訓、內部考核、內部審計等,權重為25%;操作與服務主要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日常經營和服務中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要求的落實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營銷宣傳、適當性管理、銷售行為管控、合作機構管理、服務質量與收費等,權重為30%;教育宣傳主要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教育宣傳總體安排、集中教育宣傳活動、常態化消費者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等,權重為10%;糾紛化解主要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投訴管理、投訴數量以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落實情況,權重為25%;監督檢查,根據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現場檢查、舉報調查、投訴督查、復議訴訟情況以及日常輿情、重大負面事件和機構相關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調減,幅度不超過總權重的25%。
三、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
《辦法》為評價結果設置了四個等級:90分(含)以上為一級,代表銀行保險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在行業內處於領先水平;75分(含)至90分為二級,代表銀行保險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在行業內處於中等水平;60分(含)至75分為三級,代表銀行保險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在行業內處於偏下水平;60分以下為四級,代表銀行保險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在行業內處於落後水平。為增強評價結果精準度,二級和三級又細分為A、B、C三個等次。
上述負責人表示,《辦法》明確消保監管評價結果作為監管部門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政策、實施消保分類監管的重要基礎,以及配置監管資源和採取監管措施的重要依據。
對於評價發現的問題,督促機構及時整改,落實主體責任,有效回應人民群眾在銀行保險領域的訴求和困難。銀保監會將根據消保監管評價結果,對銀行保險機構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
根據《辦法》,對評價結果為三級的機構,視情形依法採取下發風險提示函、監管通報、責令限期整改、責令內部問責等方式,要求其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建設和執行,必要時公開披露其不當行為。
對評價結果為四級且整改措施不力的機構,可依法在開辦新業務、增設分支機構等方面採取相關監管措施。
據悉,銀保監會每年將對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實施消保監管評價,推動提升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
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可增強銀行保險機構消保工作針對性,督促機構對照監管要求檢視自身消保工作薄弱環節,發揮監管「指揮棒」作用,實現監管要求與消費者保護全覆蓋。
❻ 什麼是消費金融公司。
這個不是平台名字,只不過是第三方催債公司不敢用真名追債才這么寫的.。
消費金融有很多平台,比如京東白條、淘寶的花唄還,美團也推出了自己的消費金融,這樣的平台還有很多。消費金融的最大特點就是先購買,後到期再還款。
以京東白條為例,在京東上它會給你一定的額度,然後在京東上購物,就用白條支付。一般來說京東白條的這個結算時間是每個月的29號,你在29號之前,把白條還清。你可以看到自己當月在京東上所消費的額度,有利於自己調整下一個月的消費行為。在消費金融平台上購物要理性消費,不要超前消費。
【拓展資料】一、消費金融,即以消費為目的的信用貸款。一般指機構或企業為個人提供的、以日常消費(不包括住房和汽車消費貸款)為主要需求的小額貸款產品和金融服務。消費金融具有單筆授信額度小、服務方式靈活、貸款期限短(一般在1-12個月)等特點,流程簡便、申請材料要求簡單、到款迅速。消費金融的參與機構形成了以銀行系、產業系、互聯網電商系、P2P系為主體的市場格局。消費金融市場規模已由2010年1月的6798億元,攀升至2018年10月的84537億元,占境內貸款比重由1.7%上升至6.3%。消費金融
二、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效應對中國經濟產生影響,為了維持經濟增長勢頭,我國政府於2009年正式宣布啟動消費金融試點。2010年,我國首批4家消費金融公司獲批成立。2013年9月,銀監會宣布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城市范圍,試點城市已達16個,新增的城市主要兼顧東中西部地區,包括武漢、廣州等。2013年11月,銀監會發布《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允許民間資本介入、放開營業地域限制、增加吸收股東存款業務,推動了消費金融公司進一步擴容。2014年,修訂後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鼓勵更多具有消費金融優勢資源和分銷渠道的出資人參與試點。
三、2015年,監管部門將審批權下放到省級部門;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放開市場准入,將原在16個城市開展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至全國,鼓勵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國內外銀行業機構和互聯網企業發起設立行業公司。2016年,行業開放力度持續加強,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網路零售平台在小額消費領域開展合作。
四、2017年底,針對「現金貸」等行業亂象,強監管時代來臨。《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立即暫停批設網路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等政策出台,對消費金融行業的監管由點到面逐步從嚴,互聯網金融存在的潛在風險被不斷肅清,平台的「戾氣」逐漸被驅逐。
❼ 什麼是消費金融公司五大點讓你弄懂金融公司是做什麼的!
不少人對於消費金融還沒有明確的概念,通俗的來說,就是經過銀監會許可,發放牌照,可以經營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公司。相比小額貸款公司、銀行金融機構、信用卡來說,更為安全靠譜。今天用幾點簡單闡述下什麼是消費金融公司。❽ 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
一、正面回答
1、為促進消費金融業務發展,規范消費金融公司的經營行為;
2、本辦法所稱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准,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3、本辦法所稱消費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向借款人發放的以消費,不包括購買房屋和汽車,為目的的貸款;
4、消費金融公司名稱中應當標明消費金融字樣。未經銀監會批准,任何機構不得在名稱中使用消費金融字樣。
二、分析詳情
銀監會在全面總結消費金融公司試點運營經驗並充分徵求相關部門和機構意見的基礎上,著重針對主要出資人條件、業務范圍和經營規則等方面作出修改和調整,以體現和落實擴大試點的有關要求,同時解決目前試點公司業務發展和監管工作中反映出來的較為迫切的重點問題。
三、銀監會對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的修改有哪些?
1、增加主要出資人類型;
2、是降低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
3、強化風險責任意識;
4、取消營業地域限制;
5、增加吸收股東存款業務;
6、修改部分審慎監管要求。
❾ 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由什麼負責監管
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而網路借貸由銀監會負責監管,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
要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台、產品和服務創新,激發市場活力,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台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台、股權眾籌融資平台、網路金融產品銷售平台;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鼓勵從業機構積極開展產品、服務、技術和管理創新,提升從業機構核心競爭力。
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並要求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並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