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章程、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准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實性、自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徵。公司章程與《公司法》一樣,共同肩負調整公司活動的責任。作為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准則,公司章程對公司的成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
關於內部管理制度,以下舉一例以作參考,風險控制也可以算在其中,兩者不必分開來:
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規范公司運作,維護公司權益,促進公司健康、持續發展,特製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一、機構設置與職能
本公司設立總經理,下設三個部門,業務部、財務部和行政部。
(一)總經理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履行職責。
(二)業務部職能與直接責任
部門職能:負責公司日常的業務管理工作;公司業務經營計劃、業務管理具體制度的擬訂和實施;進行市場、客戶的信息搜集、整理。
直接責任:
1、負責對當物進行鑒定、評估、保管,支付當金;
2、負責制定《評估標准》;
3、負責開發新業務及制定相關管理制度;
4、負責與典當業務所涉及的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工作;
5、負責公司的業務技能培訓;
6、負責公司業務資料的管理工作。
(三)財務部職能與直接責任
部門職能:負責公司日常的財務管理工作及典當業務的事後監督工作。
直接責任: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的編寫、完善和執行;
2、負責編制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3、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定期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4、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分析公司的經營情況及財務狀況,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5、負責公司與工商、財政、稅收、銀行等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6、負責公司所有資金的籌集、調度、控制、使用;
7、定期對公司的存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進行清查盤點,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8、負責公司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的保管,會計憑證的編制、審核與保管,會計賬冊的登記、處理與保管;
9、負責對公司典當業務的事後監督工作;
10、負責辦理公司的各項納稅事宜;
11、負責編制統計表,並報送相關主管部門。
(四)行政部職能與直接責任
部門職能:負責公司日常辦公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定公司考勤制度、車輛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公司信息管理系統。
直接責任:
1、負責對辦公場所管理;
2、負責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管理;
3、負責制定安全制度,管理安全防範設施;
4、負責制定考勤制度、車輛管理等制度;
5、負責與公安部門的協調工作;
6、負責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
7、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庫房管理
(一)庫房管理工作由專人負責,工作人員應忠於職守,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
(二)倉庫保持整潔,物品擺放穩妥、有序,活當、絕當物品分架(櫃、箱)存放,標簽拴掛、粘貼牢固,簽章清楚,內容齊全,字跡工整。
(三)物品出入庫須雙人在場,入庫、出庫手續當場辦理,齊全、規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先出(入)庫後補辦手續。
(四)庫房實行雙人管理,兩把庫匙雙線分管。堅持雙人開庫閉庫制度,作業時同進同出,互相監督、互相配合。下班時警報器要布防,並確認上鎖。
(六)庫內絕對禁煙、禁明火,禁止使用照明燈具和報警器以外的任何用電設施。庫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與業務無關的物品。
(七)庫存物品設專簿逐次序時登記,妥善保管出入庫票據,按期進行票物核對、帳物核對、帳票核對,月末與財務和業務部門共同點庫對帳。
(八)物品入庫出庫應嚴格把關,不出紕漏。質押品入庫時,認真查點核對,做到有單有物。入庫後,應按順序放入,不得隨意散放,不得出借、拆看。質押品取贖時,嚴格核對當票與質押品袋上所填內容是否相符,手續是否齊全。
三、重要空白票據管理
(一)典當行重要空白憑證主要有當票、續當憑證、銀行支票(轉帳支票、現金支票)以及抵押、質押物的憑證。
(二)重要空白憑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保管登記簿,如實登記入庫、領用、使用情況。
(三)領用重要空白憑證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及時登記,並記載起訖號碼。領用人要在登記簿上簽收。
(四)經辦人員簽發重要空白憑證時,應進行銷號控制。填錯的重要空白憑證,加蓋"作廢"戳記後作有關科目傳票的附件。
(五)重要空白憑證要定期進行帳實核對。
(六)重要空白憑證發生損毀、丟失、被盜的,專管員或經辦人員要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並按有關規定處理。未及時上報的,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報表編制與報送管理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月度報表和年度報表,按要求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及所在地設區的市(地)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
(二)按照公司規定要求,定期報送經營情況明細表。
五、員工行為規范管理
(一)全體員工要牢固樹立熱情為客戶服務,認真對客戶負責的思想和"服務促業務,服務出效益"的觀念。加強學習,努力創建一支素質高、業務精,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文明禮貌的員工隊伍,塑造優秀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聲譽。
(二)服務用語規范:在辦理業務過程中要語言文雅、禮貌,在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話,在辦公和營業場所須保持安靜、和諧,不可大聲說話,高聲喧嘩。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客戶吵架,謾罵。
(三)服務質量規范:客戶臨櫃時,員工應微笑迎接,主動招呼"您好"。當遇到客戶咨詢,應主動招呼,並詳細給予說明,做到多問不煩不燥。遇到客戶對工作提出建議或批評時,應虛心誠懇且站立服務。認真負責,按章操作,熟悉業務,杜絕差錯,正確收付現金,計算利息,保證錢幣、當物真實,為客戶保密。
(四)勞動紀律規范:員工要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須辦理請假手續,不得擅自代班代崗。未經經理批准,禁止帶領無關人員進人營業櫃台內。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服裝潔凈得體。
六、安全保衛管理
(一)根據公司的要求,按規定的保安項目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周密細致地為公司安全服務。
(二)根據有關規章制度,做好防盜、防爆等工作。
(三)嚴格執行驗證制度,防止未經許可的外來人員進入辦公區。
(四)在開展業務時如發現可疑物品、可疑人員或者公安機關通報協查的人員或贓物,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遵紀守法,堅守崗位,認真做好上崗執勤{ 屋檐人家}、守夜、護衛、巡邏、檢查等工作,預防發生治安案件。
(六)保障公私生命財產安全,如有異常及時處理或報告上級。
(七)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
(八)按照公司有關現金提送規定,採取措施,保證押送的安全。
(九)重大和突發性事件,及時向領導報告、請示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維持秩序,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工作。
(十)公安人員到公司執行公務,應當予以協助。
❷ 違反反洗錢規定的金融機構中國銀行可以採取的措施
違反反洗錢規定的金融機構中國銀行可以採取的措施是:責令限期改正;罰款;監管談話。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與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談話,要求其就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實施現場檢查,必要時將檢查情況通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發現可疑交易活動需要調查核實的,可以向金融機構調查可疑交易活動涉及的客戶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❸ 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切實做好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內容
第一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相應職責。總行和各級分支機構應當確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
第二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制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
第三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
第四章: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銀監會有關監管規定,熟悉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情況,掌握本機構有關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對待金融消費者。
第五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建設,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
第六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投訴電話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的,在客戶服務熱線中應有明顯清晰的提示。
第七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
第八章: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第九章:投訴處理應當高效快速。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應當以簡訊、郵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第十章:對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轉辦的投訴事項,應當嚴格按照轉辦要求處理,並及時向交辦機構報告處理結果。
第十一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客戶投訴源頭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戶投訴、咨詢的熱點問題,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從運營機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體制機制方面予以重點改進,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章: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各分支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管理,將投訴處理工作納入經營績效考評和內控評價體系,及時研究解決投訴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的有效性。
第十三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發揮法律合規部門在客戶投訴處理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確保依法合規經營,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員工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
第十五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大規模投訴,或者投訴事項重大,涉及眾多金融消費者利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應當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第十八章: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各級分支機構應當做好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析工作,並每半年形成報告,於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於2012年7月20日前將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此後如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有變動,變動情況應在半年報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有變動,應及時將變動情況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第十七章: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敦促其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推進工作。
第十八章:對於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監管建議,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採取預防或糾正措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第十九章:對於一定時期內,信訪投訴數量較高、處理不當或拖延問題較突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全轄予以通報,並可作為准入和監管評級的參考依據。
❹ 商業銀行重大事項報告的意義與作用
改善當前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信息了解不全面的現象。
商業銀行重大事項報告的意義與作用從銀行業擴展至證券業、保險業,擴大信息覆蓋面,消除信息不對稱現象,改善當前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信息了解不全面的現象。
商業銀行(Commercial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❺ 大額存單在重大事項中要填報嗎
大額存單在重大事項中需要填報。
大額存單在重大事項名下有中國銀行大額存單,又進行了幹部提升,按照制度的要求是需要進行登記的。
大額存單:
大額存單(Certificates of deposit,CD),是指由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面向個人、非金融企業、機關團體等發行的一種大額存款憑證。與一般存單不同的是,大額存單在到期之前可以轉讓,期限不低於7天,投資門檻高,金額為整數。我國大額存單於2015年6月15日正式推出,以人民幣計價。作為一般性存款,大額存單比同期限定期存款有更高的利率,大多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40%,少部分銀行上浮45%,而定期存款一般最高上浮在30%左右。
大額存單的推出,有利於有序擴大負債產品市場化定價范圍,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機制;也有利於進一步鍛煉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培育企業、個人等零售市場參與者的市場化定價理念,為繼續推進存款利率市場化進行有益探索並積累寶貴經驗。同時,通過規范化、市場化的大額存單逐步替代理財等高利率負債產品,對於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也具有積極意義。鑒於此,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於2015年6月15日推出大額存單產品,並制定了《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
拓展資料:
大額存單注意要點:
1.大額存單的金額必須得是整數,個人投資者起點金額不得低於20萬元,機構投資者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000萬元;
2.大額存單的期限不能低於7天;
3.大額存單的利率要高於同期限定期存款,因為大額存單大多會在銀行存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40%到45%左右,而定期存款一般最高也只上浮30%左右。
4.不同銀行發行的大額存單,利率都是有所不同的,而且小銀行的大額存單利率普遍都要高於大銀行的大額存單利率;
5.大額存單可以提前部分支取或提前全部支取,而提前支取是掛檔計息,掛檔利息通常以存入當日的銀行掛牌利率為准;
6.大額存單可以進行轉讓,但轉讓范圍僅限於非金融機構投資人。
❻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行為,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金融債券,是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法人,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金融債券的發行進行監督管理。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任何金融機構不得擅自發行金融債券。第四條金融債券的發行應遵循公平、公正、誠信、自律的原則,金融債券發行人(以下簡稱「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並提示投資風險。第五條金融債券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第二章申請與核准第六條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按年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金融債券發行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後方可發行。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發行申請應包括發行數量、期限安排、發行方式等內容,如需調整,應及時報中國人民銀行核准。
本辦法所稱政策性銀行,是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第七條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
(二)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
(三)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四)貸款損失准備計提充足;
(五)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
(六)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七)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根據商業銀行的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可以豁免前款所規定的個別條件。第八條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
(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
(三)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
(四)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第九條其它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的條件另行規定。第十條金融機構(不包括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下列文件(申請材料格式見附1):
(一)金融債券發行申請報告;
(二)發行人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規定的權力機構的書面同意文件;
(三)監管機構同意金融債券發行的文件;
(四)發行人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
(五)募集說明書(格式要求見附2);
(六)發行公告或發行章程(格式要求見附3、4);
(七)承銷協議;
(八)發行人關於本期債券償債計劃及保障措施的專項報告;
(九)信用評級機構出具的金融債券信用評級報告及有關持續跟蹤評級安排的說明;
(十)發行人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一)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採用擔保方式發行金融債券的,還應提供擔保協議及擔保人資信情況說明。
如有必要,中國人民銀行可商請其監管機構出具相關監管意見。第十一條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下列文件:
(一)金融債券發行申請報告;
(二)發行人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
(三)金融債券發行辦法;
(四)承銷協議;
(五)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第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核准金融債券發行申請的期限,適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第三章發行第十三條金融債券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或定向發行。第十四條金融債券的發行可以採取一次足額發行或限額內分期發行的方式。發行人分期發行金融債券的,應在募集說明書中說明每期發行安排。發行人(不包括政策性銀行)應在每期金融債券發行前5個工作日將第十條(五)、(六)、(八)、(九)項要求文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披露有關信息。
政策性銀行應在每期金融債券發行前5個工作日將第十一條(二)、(三)、(四)項要求文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披露有關信息。第十五條金融債券的發行應由具有債券評級能力的信用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金融債券發行後信用評級機構應每年對該金融債券進行跟蹤信用評級。如發生影響該金融債券信用評級的重大事項,信用評級機構應及時調整該金融債券的信用評級,並向投資者公布。
❼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經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一條為了預防洗錢活動,規范反洗錢監督管理行為和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適用本規定對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的規定。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中國人民銀行在履行反洗錢職責過程中,應當與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和司法機關相互配合。第四條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務院授權代表中國政府開展反洗錢國際合作。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反洗錢機構建立合作機制,實施跨境反洗錢監督管理。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一)制定或者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二)負責人民幣和外幣反洗錢的資金監測;(三)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情況;(四)在職責范圍內調查可疑交易活動;(五)向偵查機關報告涉嫌洗錢犯罪的交易活動;(六)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與境外反洗錢機構交換與反洗錢有關的信息和資料;(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一)接收並分析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二)建立國家反洗錢資料庫,妥善保存金融機構提交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信息;(三)按照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分析結果;(四)要求金融機構及時補正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五)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與境外有關機構交換信息、資料;(六)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七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獲得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對外提供。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第八條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制定反洗錢內部操作規程和控制措施,對工作人員進行反洗錢培訓,增強反洗錢工作能力。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第九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和實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一)對要求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辦理規定金額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業務的客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客戶身份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予以更新;(二)按照規定了解客戶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有效識別交易的受益人;(三)在辦理業務中發現異常跡象或者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四)保證與其有代理關系或者類似業務關系的境外金融機構進行有效的客戶身份識別,並可從該境外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客戶身份信息。前款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第十條金融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能夠反映每筆交易的數據信息、業務憑證、賬簿等相關資料。前款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第十一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前款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制定。第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導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制定本行業的反洗錢工作指引。第十三條金融機構在履行反洗錢義務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第十四條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協助、配合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打擊洗錢活動。金融機構的境外分支機構應當遵循駐在國家或者地區反洗錢方面的法律規定,協助配合駐在國家或者地區反洗錢機構的工作。第十五條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國人民銀行調查可疑交易活動等有關反洗錢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客戶和其他人員提供。第十六條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提交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受法律保護。第十七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報送反洗錢統計報表、信息資料以及稽核審計報告中與反洗錢工作有關的內容。第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採取下列措施進行反洗錢現場檢查:(一)進入金融機構進行檢查;(二)詢問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檢查事項作出說明;(三)查閱、復制金融機構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對可能被轉移、銷毀、隱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四)檢查金融機構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業務數據的系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實施現場檢查前,應填寫現場檢查立項審批表,列明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時間安排等內容,經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負責人批准後實施。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出示執法證和檢查通知書;檢查人員少於2人或者未出示執法證和檢查通知書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檢查。現場檢查後,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應當製作現場檢查意見書,加蓋公章,送達被檢查機構。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內容包括檢查情況、檢查評價、改進意見與措施。第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與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談話,要求其就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第二十條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實施現場檢查,必要時將檢查情況通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一條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發現可疑交易活動需要調查核實的,可以向金融機構調查可疑交易活動涉及的客戶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前款所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上海總部、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第二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可以詢問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說明情況;查閱、復制被調查的金融機構客戶的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藏、篡改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可以封存。調查可疑交易活動時,調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出示執法證和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出具的調查通知書。查閱、復制、封存被調查的金融機構客戶的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負責人批准。調查人員違反規定程序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調查。詢問應當製作詢問筆錄。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要求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調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調查人員封存文件、資料,應當會同在場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調查人員和在場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金融機構,一份附卷備查。第二十三條經調查仍不能排除洗錢嫌疑的,應當立即向有管轄權的偵查機關報案。對客戶要求將調查所涉及的賬戶資金轉往境外的,金融機構應當立即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報告。經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批准,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採取臨時凍結措施,並以書面形式通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予以執行。偵查機關接到報案後,認為需要繼續凍結的,金融機構在接到偵查機關繼續凍結的通知後,應當予以配合。偵查機關認為不需要繼續凍結的,中國人民銀行在接到偵查機關不需要繼續凍結的通知後,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金融機構解除臨時凍結。臨時凍結不得超過48小時。金融機構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採取臨時凍結措施後48小時內,未接到偵查機關繼續凍結通知的,應當立即解除臨時凍結。第二十四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從事反洗錢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違反規定進行檢查、調查或者採取臨時凍結措施的;(二)泄露因反洗錢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三)違反規定對有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行政處罰的;(四)其他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第二十五條金融機構違反本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罰;區別不同情形,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下列措施:(一)責令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二)取消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三)責令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發現金融機構違反本規定的,應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該分支機構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或者提出建議。第二十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和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同時廢止。
❽ 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對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評估時評估人員應不得少於幾人
不得少於2人。
相關介紹: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要求被評估機構提供必要的資料數據,也可以現場採集滿足評估需要的必要信息。在開展現場評估時,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反洗錢工作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出示《反洗錢監管通知書》及合法證件。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約見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針對重要問題進行警示談話,或者要求其就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8)月度金融機構重大事項統計表擴展閱讀
評估工作以金融機構自評估為基礎。金融機構應當按年度進行自評估,並於次年1月15日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報送自評估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日常監督管理、投訴處理以及金融機構自評估等情況進行非現場評估,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評估。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建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例庫制度,按照預防為先、教育為主的原則向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進行風險提示。
❾ 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數據哪裡可以查到。 急需啊,要月度數據。
金融機構的貸款余額只有上市公司的金融機構才能找到。例如:寧波銀行主頁,或者各大股票上的公開披露信息都會有,只不過不是最新的罷了。
❿ 金融機構重大事項報告工作第一責任主體是誰
金融機構第一負責人。根據查詢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得知,金融機構重大事項報告工作第一責任主體是金融機構第一負責人。金融機構制定單位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中體現,制度應當明確重大事項報告的負責部門,並實行專人負責制。切實履行人民銀行維護區域金融穩定職責,不斷提升人民銀行金融服務與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