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充分認識金融機構穩健評估的意義
金融穩定評估指標體系既然是金融穩定工作的雷達,那麼編制金融穩定評估指標體系對宏觀調控也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另一類是金融機構內部指標,它主要是從微觀層面反映金融機構財務狀況的一些指標。...
Ⅱ 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部門對每一營業機構的風險評估多長時間至
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部門對每一營業機構的風險評估每年至少一次。按照《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指引》規定,內部審計部門的審計頻率和程度應對每一營業機構的風險評估每年至少一次,對每一營業機構的審計每兩年至少一次。
Ⅲ 金融部門評估規劃的評估方法
金融穩健指標分析、壓力測試以及國際標准與准則評估是FSAP的主要評估方法。
金融穩健指標是IMF為監測金融機構和市場的穩健程度,以及金融機構客戶的穩健程度而編制的一系列指標,用來分析和評價金融體系的實力和脆弱性。通過分析FSIs,可以評估金融部門面對沖擊時的脆弱程度,分析金融部門在受到沖擊後可能對宏觀經濟層面造成的影響。金融穩健指標包括核心指標和鼓勵指標兩類。核心指標只涵蓋銀行業,借鑒了「駱駝評級(CAMEL)」的框架,包括資本充足性、資產質量、盈利能力、流動性和對市場風險的敏感性五個方面共12項具體指標。鼓勵指標包括存款機構、其他金融機構、非金融公司部門、市場流動性、住戶部門和房地產市場等方面共27項具體指標。
壓力測試旨在分析宏觀經濟變數的變動對金融體系穩健性可能產生的影響,評估因宏觀經濟金融聯系而產生的風險和脆弱性。壓力測試可用於單個機構和整個金融體系,風險因素主要包括利率、匯率、信貸、流動性以及資產價格等,研究方法包括敏感性分析(sensitivity analysis)、情景分析(scenario analysis)和傳染性分析(contagion analysis)等。
國際標准與准則評估旨在從宏觀經濟政策的穩健性和透明度、審慎監管對金融機構穩健運行的影響、金融基礎設施(包括公司治理、會計和審計標准等)的有效性等方面評估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其評估結果體現為《標准與准則遵守情況報告》(Reports on Observance of Standards and Codes,ROSCs)。FSB確認了12項國際標准與准則,FSAP評估下的標准與准則評估涵蓋其中的9項,它們是《貨幣與金融政策透明度良好行為准則》、《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重要支付系統核心原則》、《反洗錢與打擊恐怖主義融資40+9條建議》、《證券監管目標與原則》、《保險監管核心原則和方法》、《公司治理原則》、《國際會計標准》、《國際審計標准》。
Ⅳ 法人金融機構洗錢風險自評估包括什麼
法人金融機構洗錢自評估包括固有風險評估、控制措施有效性評估、和剩餘風險評估。
以下是行業內自評估相關工作成效:
1、組織工作扎實有序
大多數的金融機構(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組建了專業的評估小組,通過自評估工作的開展,進一步加強反洗錢治理架構,明確、夯實各道防線的洗錢風險管理職責。
4、評估結果有效利用
評估發現的各類問題得到機構高級管理層的普遍關注,並相應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或優化方案,雖然個別由新規帶來的思維轉變與機制變革推進較慢,但自評估還是極大程度上幫助金融機構提高了「自我識別風險、自我緩釋風險、自我控制風險」的能力,進一步提升防控洗錢風險管理水平。
5、評估成果賦能管理
金融機構通過全面梳理業務產品、渠道、客群等分類,形成適用於洗錢風險管理的各項工具,在精準化評估洗錢風險的同時,反哺業務條線管理與其他風險管理工作。
Ⅳ 法人金融機構洗錢風險自評估不包括什麼
外部環境評估。法人金融機構洗錢風險自評估不包括外部環境評估。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一般是指相對於國家獨資或國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機構之外的規模小、門類多、彼此獨立的多種中小型金融機構,它包括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中小信託公司、中小金融租賃公司等。
Ⅵ 金融機構從哪個管理角度進行風險評估
金融機構應評估行業、身份與洗錢、職務犯罪等的關聯性,合理預測某些行業客戶的經濟狀況、金融交易需求,酌情考慮某些職業技能被不法分子用於洗錢的可能性。
金融機構可從以下角度進行評估:
1 .公認具有較高風險的行業(職業)。
2 .與特定洗錢風險的關聯度。
3 .行業現金密集程度。
Ⅶ 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對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評估時評估人員應不得少於幾人
不得少於2人。
相關介紹: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要求被評估機構提供必要的資料數據,也可以現場採集滿足評估需要的必要信息。在開展現場評估時,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反洗錢工作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出示《反洗錢監管通知書》及合法證件。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約見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針對重要問題進行警示談話,或者要求其就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7)金融機構評估擴展閱讀
評估工作以金融機構自評估為基礎。金融機構應當按年度進行自評估,並於次年1月15日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報送自評估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日常監督管理、投訴處理以及金融機構自評估等情況進行非現場評估,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評估。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建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例庫制度,按照預防為先、教育為主的原則向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進行風險提示。
Ⅷ 金融機構在進行洗錢風險評估應遵循什麼原則
全面性原則
金融機構在進行洗錢風險評估時應遵循風險相當原則、全面性原則、同一性原則、動態管理原則、自主管理原則、保密原則,這六個原則。指導金融機構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以下統稱洗錢)風險,合理確定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以下統稱反洗錢)工作有效性。
具體的基本原則內容如下:
(一)風險相當原則。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科學配置反洗錢資源,在洗錢風險較高的領域採取強化的反洗錢措施,在洗錢風險較低的領域採取簡化的反洗錢措施。
(二)全面性原則。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機構應全面評估客戶及地域、業務、行業(職業)等方面的風險狀況,科學合理地為每一名客戶確定風險等級。
(三)同一性原則。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流程,賦予同一客戶在本金融機構唯一的風險等級,但同一客戶可以被同一集團內的不同金融機構賦予不同的風險等級。
(四)動態管理原則。金融機構應根據客戶風險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其風險等級及所對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則。金融機構經評估論證後認定,自行確定的風險評估標准或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效果不低於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即可決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但應書面記錄評估論證的方法、過程及結論。
(六)保密原則。金融機構不得向客戶或其他與反洗錢工作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客戶風險等級信息。
Ⅸ 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法律分析: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科學配置反洗錢資源,在洗錢風險較高的領域採取強化的反洗錢措施,在洗錢風險較低的領域採取簡化的反洗錢措施。)全面性原則。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機構應全面評估客戶及地域、業務、行業(職業)等方面的風險狀況,科學合理地為每一名客戶確定風險等級。同一性原則。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流程,賦予同一客戶在本金融機構唯一的風險等級,但同一客戶可以被同一集團內的不同金融機構賦予不同的風險等級。動態管理原則。金融機構應根據客戶風險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其風險等級及所對應的風險控制措施。自主管理原則。金融機構經評估論證後認定,自行確定的風險評估標准或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效果不低於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即可決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但應書面記錄評估論證的方法、過程及結論。
(六)保密原則。金融機構不得向客戶或其他與反洗錢工作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客戶風險等級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第一百九十一條朱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產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Ⅹ 金融機構應根據反洗錢風險評估需要,信息來源有哪些
1 .金復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制時,客戶向金融機構披露的信息;
2 .金融機構客戶經理或櫃面人員工作記錄;
3 .金融機構保存的交易記錄;
4 .金融機構委託其他金融機構或中介機構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工作所獲信息。
5 .金融機構利用商業資料庫查詢信息;
6 .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等公共信息平台搜索信息。
金融機構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應遵循勤勉盡責的原則,依據所掌握的事實材料,對部分難以直接取得或取得成本過高的風險要素信息進行合理評估。為統一風險評估尺度,金融機構應當事先確定本機構可預估信息列表及其預估原則,並定期審查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