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監會怎麼規范銀行從業人員行為
銀監會擬進一步規范銀行從業人員行為,防內鬼堵漏洞。
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開展從業人員行為的定期評估、建立長期監測和不定期排查機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招聘中評估其與業務相關的行為,並將從業人員行為的評估結果作為薪酬和晉升的重要依據。同時,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不當行為的舉報制度,加大約束和監督。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指引首次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予以規范,有利於規范銀行業從業人員的行為、維護銀行業聲譽、保護消費者、促進銀行業安全穩健。
2. 銀監會關於員工行為管理"四禁止"的內容有哪些
四禁止的內容如下: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版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權》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的行為守則及其細則應要求全體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包括但不限於:
1、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
2、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
3、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4、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
(2)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對從業人員的行為擴展閱讀
其他銀行從業禁止的行為: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從業人員招聘和任職程序中評估其與業務相關的行為,重點考察是否有不當行為記錄。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利益相關人員,不得降低招聘錄用標准。
第二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明確晉升的基本條件,未達到相關行為要求的從業人員不得晉升。
第二十二條對於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不得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制裁。
第二十六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違反規定泄露從業人員處罰信息。
3. 對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承擔主體責任的是
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本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承擔主體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董(理)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聘用或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協議從事輔助性金融服務的其他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4. 銀行職業道德,指的銀行從業人員處理哪些關
銀行業制定的從業人員行為准則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規范銀行從業人員行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操守指引》共16條,針對銀行從業人員履職行為,重點對銀行從業人員愛崗敬業、遵章守紀、規范操作、優質服務、文明禮儀等明確了基本准則;對銀行從業人員杜絕利益沖突、內幕交易、抵制欺詐等明確了禁止性規定;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董(理)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職行為明確了限制性要求。還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辦法,並認真貫徹落實。第二類是規范銀監會工作人員履職行為的「會規會紀」,主要包括:銀監會工作人員守則、「約法三章」、「履職迴避」、現場檢查若干紀律、履職問責、履職承諾、違規違紀處罰等配套制度規定。
拓展資料:
1、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實施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特別是要把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認證標准相結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合同相結合、與本單位原有的規章制度相結合。
銀監會對監管人員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嚴」字當頭,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嚴肅懲處。通過巡視、執法監察、內部審計、履職問責、績效考核、行風評議等方式加強監督檢查,有效防止利益沖突,提高監管公信力。
2、為了解掌握銀行業從業人員和監管人員遵守行為准則的基本情況,及時總結工作,完善制度,鞏固提高,根據中央要求和有關部門統一部署,今年5月份,銀監會各派出機構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組織對本系統從業人員貫徹落實行為准則情況進行了自查,覆蓋面達到100%。在此基礎上,銀監會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組織檢查組按20%比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監會派出機構貫徹落實行為准則情況進行了抽查。從檢查情況看,銀監會各派出機構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貫徹落實行為准則高度重視,積極響應,措施有力,落實堅決,氛圍濃厚,效果明顯。通過行為准則的貫徹落實,銀行業從業人員的合規價值理念不斷強化,對行為准則的認同感不斷增強;銀行業行為准則的制度體系不斷健全,服務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不斷提高,銀行監管的整體效率不斷提升,銀行業的社會形象顯著提高,有效促進了銀行業更加穩健的發展。在這次百年不遇的國際金融危機中,我國銀行業成功地經受了這次考驗,不僅自身綜合實力、風險管理和抵補能力、國際地位得到比較快速上升,而且對我國整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在監管方面,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大力提升審慎監管有效性,全面推進風險監管和管理體制機制建設,有效促進銀行業均衡持續穩健發展,審慎穩妥推動銀行業金融創新,科學引領銀行業承擔社會責任,實現中國銀行業新的跨越,在國內外得到了普遍肯定。這是對近年來我國銀行業改革開放成果的肯定,對提升我國銀行業在國際上的地位和話語權具有重要意義。
5. 銀監會銀行從業人員8項規定
法律分析:自覺抵制並嚴禁參與非法集資、地下錢庄、洗錢、商業賄賂、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的機構發行的產品,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未經監管部門允許不得向社會或其他單位和個人泄露監管工作秘密信息等。
法律依據:《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 二是規范從業人員行為管理的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應以風險為本,應制定全行遵守的行為守則和針對各業務條線的行為細則,要求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並針對全體員工開展教育培訓。《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開展從業人員行為的定期評估、建立長期監測和不定期排查機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招聘中評估其與業務相關的行為,並將從業人員行為的評估結果作為薪酬和晉升的重要依據。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不當行為的舉報制度,加大約束和監督。
6. 銀監會關於銀行員工行為管理的制度
法律分析:銀監會關於銀行員工行為管理的制度規范從業人員行為管理的制度建設。首次從規范從業人員行為管理的角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系統性要求。銀監會稱,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數量不斷增加,與此同時,銀行業案件多與銀行從業人員內外勾結、違規操作相關,暴露出銀行對從業人員行為管理不足、部分從業人員行為缺乏有效約束等問題。
法律依據:《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維護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國家、股東、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7. 銀行職業道德,指的銀行從業人員處理哪些關系時所應遵循的行為准則
銀行職業道德是指在銀行職業活動中應遵循的、體現銀行職業特徵的、調整銀行職業關系的職業行為准則和規范,是銀行從業人員在進行銀行活動、處理銀行業務關系時所形成的職業規律、職業觀念和職業原則的行為規范的總和。
8. 銀監會對於員工行為管理四大禁止之一禁止員工個人賬戶與客戶發生資金往來具體是出自哪個文件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條規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的行為守則及其細則應要求全體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包括但不限於:
1、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
2、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
3、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4、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
(8)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對從業人員的行為擴展閱讀
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實施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特別是要把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認證標准相結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合同相結合、與本單位原有的規章制度相結合。
銀監會對監管人員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嚴」字當頭,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嚴肅懲處。通過巡視、執法監察、內部審計、履職問責、績效考核、行風評議等方式加強監督檢查,有效防止利益沖突,提高監管公信力。
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實施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特別是要把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認證標准相結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合同相結合、與本單位原有的規章制度相結合。
9. 銀行從業人員行為規范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從業人員應知法守法,維護國家利益和金融安全,履行法利義務,保守國家機
密和商業秘密,尊重創造,保護知識產權和專利。實事求是,客觀、真實反映
銀行業金融機構活動信息,拒絕作假。
從業人員應規范操作,認真執行上級指令。執行中如發現可能發生違章違紀行
為,或可能導致風險時,應立即向上級報告或超級報告。熟練掌握業務技能,
取得任職崗位應具備的資格。
從業人員應遵循公平競爭,恪守「客戶自願」原則。自覺抵制低價傾銷、貶低
同業、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手段。
從業人員應做到客戶至上,誠實守信,優質服務。執行首問負責制,熱情接待,
語言文明,舉止大方。尊重隱私,不因客戶性別、膚色、民族、身份等差異而
優待或歧視。
從業人員應熱心公益,奉獻愛心,公私分明,勤儉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