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發行債券的條件
一、正面回答
企業發行債券的條件有: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應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應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債券發行後,公司債券余額總金額不能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且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可分配利潤,至少不低於債券1年的利息;
3、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且經專門的資信評估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二、分析
企業發行債券是企業因資金不足,經相關部門批准,可以自行發售債券,也可以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代理發售債券,籌集所需資金。無論採用什麼方式,發行債券的企業均應設置應付債券科目,核算企業應支付的債券本息。
三、公司債券的發行流程如何?
1、作出決議或決定;
2、申請發行;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
4、公告募集辦法;
5、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
6、公司債券存根簿;
7、發行中不當行為的糾正。
⑵ 發行公司債券須符合哪些條件
債券發行條件是指債券發行者在以債券形式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有關因素,包括發行金額、票面金額、期限、償還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發行價格、發行費用、稅收效應以及有無擔保等項內容。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 有法律效力 。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 發行公司債券 ,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 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有限責任公司 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利率水平;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經資信評估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⑶ 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是什麼,公司債券發行條件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發行債券的條件比較嚴格,如下所示: 股份公司的凈資產不得低於3000萬元,公司的凈資產不得低於6000萬元。 這次發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利率水平;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經資信評估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⑷ 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是什麼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於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為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因此,公司債券是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債務憑證。
《證券法》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4)金融類公司債券發行條件擴展閱讀:
公司債券發行的程序
1、作出決議或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
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文件,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
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在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3)債券的利率;
(4)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5)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
(6)公司凈資產額;
(7)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8)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5、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6、公司債券存根簿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
(1)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務的編號;
(3)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的利率,債券的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債券的發行日期。
7、發行中不當行為的糾正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對已作出的審批公司債券發行的決定,發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予以撤銷;尚未發行的,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的公司應當向認購人退還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⑸ 確定債券發行資格有哪兩方面的要求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3、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等等。
一、發行債券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公司發行債券需要符合以下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等。
二、公司發行債券的方式是什麼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有三種,即面值發行,溢價發行,折價發行。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債券的票面利率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時,可按超過債券票面價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溢價發行。溢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可按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折價發行。折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少付利息而預先給投資者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與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價格發行,稱為面值發行。溢價或折價是發行債券企業在債券存續期內對利息費用的一種調整。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可以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發行人應當在12個月內完成首期發行,剩餘數量應當在24個月內發行完畢。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募集說明書自最後簽署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採用分期發行方式的,發行人應當在後續發行中及時披露更新後的債券募集說明書,並在每期發行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法律依據: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3、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努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⑹ 簡述公司發行債券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債券發行的主體,主要是公司制企業和國有企業。
企業發行債券的條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籌資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5、債券利息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其他條件。
(6)金融類公司債券發行條件擴展閱讀:
債權發行意義:
未來應提高非國有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債比重。從債券的投資方來說,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貨幣類機構投資人持有債券比重,為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等入市創造條件,採取多種方法豐富投資人結構。
2013年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擴大債券發行,逐步實現債券市場互通互融」。
擴大債券發行對我國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和降低金融體系的脆弱性是有重要意義的。擴大債券發行的同時,債券市場需要更加透明而且具備好的流動性,為更多參與主體進入債券市場創造條件。
2013年,中國債券市場由多部門監管,市場不統一的格局阻礙了金融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基本功能的實現。
債券市場互通互融是大勢所趨。債券市場互通互融會使得債券市場能夠充分反映資金市場的信息,資金的價格會通過交易價格實時反映出來。
面對一個分割的債券市場和混亂的利率期限結構,企業沒有辦法像面對統一的市場那樣去獲取融資成本的准確信息。低水平的債券市場無法與銀行進行充分競爭,這會使得企業的融資成本難以下降。
債券市場互通互融並且快速發展會給商業銀行帶來壓力,促使商業銀行提高其評估風險和定價的能力,對企業的信用進行更為精準的分析,提高其對不同企業的服務能力,並且有助於提升其國際競爭能力。
另外,擴大債券發行需要我國評級機構的進一步發展,債券產品的豐富更需要評級機構履行其職責,為廣大投資者提供真正有區分度、有足夠信息含量的研究報告和級別評價。
⑺ 企業發行債券時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企業在決定通過債券籌集資金後,接著就要考慮發行何種類型的債券以及發行債券的條件。債券發行的條件指債券發行者發行債券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有關因素,具體包括發行預、面值、期限、償還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發行價格、發行費用、有無擔保等,由於公司債券通常是以發行條件進行分類的,所以,確定發行條件的同時也就確定了所發行債券的種類。
發行條件
公司債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時期內(如10年或20年)為追加資本而發行的借款憑證。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3、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經資信評估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不得發行條件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3、違反規定,改變公開募集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4、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證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⑻ 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哪些條件
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
(二)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
(三)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四)貸款損失准備計提充足;
(五)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
(六)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七)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金融債券分類: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值的差額,則稱為貼現債券。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 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而實際年利率就是11.11%。
按照國外通常的做法,貼現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要征稅,並且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一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投資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間隨時去銀行兌付,並獲得規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債券等。
⑼ 企業發行債券的條件
1、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2、債券的利率不能比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高。
3、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額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6、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少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8、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要符合以上的條件外,還要符合證券法等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請核准。
9、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⑽ 公司債券發行條件是什麼需要注意些什麼
一、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49號)第7條: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4、公司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額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5、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6、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一期末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二、公司債券發行需要注意些什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 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3)違反《證券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債券所募集資金的用途。
(4)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