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盜竊罪立案標准
盜竊罪立案標准有哪些法律規定
公安部關於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於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並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人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准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餘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後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個人詐騙和搶奪公私財物的案件,參照上述立案標准執行。
盜竊罪量刑標准
實際上在我們的認知中往往竊取是一種通過平和方式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第三人佔有的過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認為是盜竊。要成立盜竊,需要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需要根據各地的經濟不同而定同時"多次盜竊"太絕對化,需要綜合多方面的因素認定。
6、數額標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1次會議、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為依法懲治盜竊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⑵ 盜竊多少金額可以立案,盜竊罪處罰規定,盜竊罪處罰規定是怎麼樣的
凡是盜竊金額達到500元到2000元以上都屬於數額較大。構成盜竊罪。 盜竊罪處罰 規定: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所謂amp;q ot;數額較大amp;q ot;,根據《解釋》是指個人 盜竊公私財物 價值人民幣5百元至2千元以上。 2、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所謂數額巨大。 3、犯本罪, 情節特別嚴重 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是指 數額特別巨大 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4、犯本罪,具有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或者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廣東省 盜竊罪數額 2200元的處罰規定: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後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盜竊 增值稅專用發票 或者可以用於 騙取出口退稅 、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較大的起點為25份。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1款規定,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亦應依本幅度量刑即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判處罰金,根據《解釋》第7條規定,應當在1千元以上盜竊數額的2倍以下判處罰金;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罰分子,應當在1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⑶ 盜竊案立案標准
法律分析:盜竊罪立案標准如下: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應當立案;撬門破窗人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都應當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⑷ 盜竊罪立案標准
一、最新盜竊罪立案標准: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如下:
⑴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⑵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⑶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該地區的執行標准。
二、最新盜竊罪量刑標准:
2、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所謂數額巨大,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千元至2萬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巨大的起點為250份。
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罰分子,應當在1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其他嚴重情節,是指除數額巨大以外的其他嚴重情節。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
(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盜竊金融機構的;
(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4)累犯;
(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⑸ 盜竊立案標准
一、盜竊立案標準是什麼
1、犯盜竊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所謂數額巨大,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千元至2萬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巨大的起點為250份。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罰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罰分子,應當在1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其他嚴重情節,是指除數額巨大以外的其他嚴重情節。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
(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盜竊金融機構的;
(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4)累犯;
(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⑹ 現在盜竊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盜竊立案的標准為:1、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後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2、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