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創新的內容及方式都有哪些
1、金融工具創新
金融工具創新指金融業能為各種信用形式的演變和擴展而適時地創造新的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如支付方式、期限性、安全性、流動性、利率、收益等方面具有新特徵的有價證券、匯票、金融期貨等交易對象。
2、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指金融業通過金融工具創新而積極擴展金融業務范圍,創造新的金融市場。歐洲證券市場源於20世紀70年代初期美國的證券公司首先在倫敦的歐洲債券市場,然後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進行國際證券交易,其他國家紛紛仿效。
3、金融制度創新
金融制度創新是指在金融組織或金融機構方面所進行的制度性變革。它既指各國金融當局調整金融政策、放鬆金融管制所導致的金融創新活動,如建立新的組織機構、實行新的管理方法來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也包括金融組織在金融機構制度方面所做的改革。
4、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產品的核心是滿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銀行服務。金融產品的形式是客戶所要求的產品種類、特色、方式、質量和信譽,使客戶方便、安全、盈利。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金融創新的大部分屬於金融產品的創新。
金融創新(英語:financial innovation),是變更現有的金融體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獲取現有的金融體制和金融工具所無法取得的潛在利潤,它是一個為盈利動機推動、緩慢進行、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確立,金融發展將主要依靠社會經濟機體的內部力量——金融創新來推動。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各種新型理財品種的推出,深圳中小企業板塊的建立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
❷ 小額貸款公司如何創新金融服務產品
其一,擔保和抵押的方式更加靈活多樣。在擔保方面,一些銀行借鑒「再保險」的理念,推出了小微企業機構再擔保業務產品,長三角地區一些銀行採用道義擔保貸款的形式。在抵押物方面,相當數量的信貸機構都在嘗試將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地面作物收益權等各類物業權益均納入綜合授信范圍,也有一些銀行根據客戶不同發展階段進行分層金融支持,大力拓展擔保抵質押方式和途徑,股權、存單、貴金屬等均可作為抵押物。
其二,信用貸款的佔比明顯提高。據悉,近幾年看中市場空白的互聯網金融和影子銀行大量地給不滿足銀行貸款條件的小微和三農客戶實施信用貸款,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銀行機構信用貸款的發展,小額信貸中的信用貸款所佔的市場份額在上升。
其三,藉助政府力量撬動科技和文化信貸杠桿。科技企業和文化企業普遍具有輕資產、高成長性、高投入等特點,銀行積極引入資產評估機構和法律機構,充分挖掘企業信用價值、無形資產價值等。
其四,銀行貸款與資本市場聯姻。具體表現為兩點,一是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或資質良好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滿足一定條件下,銀行即可給予客戶一定額度的個人股權質押貸款;二是對已獲得PE/VC機構的投資資金或投資意向的客戶給予信用貸款。
其五,互聯網與小額信貸加速融合。銀行業領先的在線提款申請、融資、放款、還款等全流程電子化操作方式,方便快捷。
其六,保險進入小額貸款。通過引入保險公司、為企業提供履約保證保險作為有效增信手段,重點解決了小微企業無法提供有效抵質押擔保的問題。
《報告》指出,在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今天,多數創業主體的金融需求實際上均為小額貸款需求。同時,大多數創業主體缺乏現代商業銀行所要求的法律意義上較為規范的抵押品,因此滿足含創業群體在內的微型信貸需求,對社會經濟發展、居民收入穩定與增長、社會就業以及社會穩定等,均有重要意義~
❸ 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各金融機構推出了哪些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
金融機構在服務小微企業、農戶、貧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時,往往面臨客戶分散、資信水平不高、信息規范化標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質押物等問題。針對小微企業、農戶、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等普惠金融重點領域「短、小、頻、急」的金融需求,金融機構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打造專屬產品服務體系。
一是運用新型信息技術手段,拓展銀行服務渠道。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服務渠道發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賬戶數已達32.8億戶,主要電子交易筆數替代率平均達到79.6%,其中,手機銀行交易筆數佔主要電子交易筆數的31.8%。
二是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線上信貸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涌現出一批依託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的創新普惠金融產品。前海微眾銀行、浙江網商銀行創新大數據模型風控模式,精耕個人小額消費貸款、電商貸款等細分領域。建設銀行探索全流程線上融資模式「小微快貸」,2017年新增客戶超過14萬,當年放款1466億元。互聯網保險迅速發展,2017年互聯網保險簽單124.91億件,較上年增長102.60%。
三是開展續貸業務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貸款到期資金周轉難題,提高貸款資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均已開展續貸業務,泉州銀行創新續貸產品「無間貸」,截至2017年末累計為客戶節約融資成本2.5億元。
四是發展供應鏈金融,與核心企業合作對供應鏈上下游的小微企業進行批量授信、批量開發。農業銀行「數據網貸」通過「核心企業推薦+歷史數據分析」,向核心企業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戶提供全流程線上化的供應鏈融資服務。
五是完善貸款審批流程,探索運用零售業務管理技術,優化小微企業貸款審批政策和流程,壓縮獲得信貸時間。中國銀行「信貸工廠」模式將授信流程從200多個步驟減少至23個,審批時間從2-3個月縮短為5-7個工作日,最快當天即可完成審批。
六是豐富抵質押品類型。在農村地區開展了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開展林權抵押貸款,開展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抵質押貸款,緩解「缺擔保」難題。
七是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明確「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的政策要點,幫助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生產、增收脫貧。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扶貧小額信貸余額2496.96億元。
八是服務科創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科技企業特點,探索建立有別於傳統信貸業務的科技金融組織架構、管理機制、業務流程、風控手段以及保障體系。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已設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等645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科創企業貸款余額分別為1.7萬億元和0.6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外部投貸聯動項下科創企業貸款余額225.6億元。
九是創新農業保險產品,豐富價格保險、指數保險、制種保險的種類。2017年共開發出農業保險產品1714個,涉及215類農產品。價格保險標的擴大到4大類72個品種,指數保險已備案19個省(區、市)57款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制種保險開辦省份達29個。
十是創新農產品期貨期權產品,降低農業價格風險。已上市23個農產品期貨品種和2個農產品期權品種,覆蓋糧、棉、糖、林木、禽蛋、鮮果等主要農產品領域。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膠、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個品種,試點項目達到79個,試點區域包括黑龍江、新疆、雲南等多個省(區、市)、覆蓋近40個貧困縣,各期貨交易所支持資金總額達到1.23億元。
本答案由 關數e 海關數據科技服務平台 整理自銀保監會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
❹ 金融產品創新有哪些方法
1.借鑒產業政策,做好風險防範:目前,不同政策部門和不同專家、學者對金融產品創新的監管思路和發展問題上有不同的意見。其中,一種觀點認為,在發展新的金融產品時,必須要先建立規則,充分借鑒國際經驗。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實踐中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國際范圍內的經驗和教訓並不相同,不同國家之間存在顯著差異。另外,在缺乏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規則往往需要花費很長時間,甚至規則始終不得出台,建好的規則的可操作性和健全性也有待進一步觀察。從方法論上看,一切必須先建規則才能實踐,有悖於人類通過實踐提高認識的客觀規律。因此,在現階段的金融產品創新過程中,可以更多地借鑒產業政策的有關做法,通過設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的方法加以規范和解決。對於那些國際范圍內較為成熟的產品,具有較強風險控制能力的金融機構在開展創新業務時可採取負面清單的做法,也就是說「未經法律明確禁止的業務品種,均可以開發」。而對於那些不是十分成熟、有可能帶來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產品,則採取正面清單的方式加以規范。
2.細分市場,尋找利基點:利基市場是指被競爭對手所忽視而又能帶來利潤的細分市場。在做好大眾化產品的開發和營銷的同時,區分細分市場,尋找特殊小群體客戶的需求,已成為開拓新產品的一條有效途徑。尤其是在個人金融市場的產品創新中,客戶在區域、年齡、職業、教育、收入等方面存在差異,因此會產生不同的需求。如國內一些銀行按客戶群體不同的年齡段開發了「學生投資理財計劃」「婚禮儲蓄」等。
3.金融機構之間互相合作:互相合作開發新產品的趨勢在國外已遍及各類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與證券公司、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信託銀行與證券公司、國內銀行與國外銀行之間都可以開發出組合式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方式。
4.明確金融產品的定位:在金融創新產品的過程中,要合理明確金融產品的定位,主要區分面向機構投資者和面向個人的產品。鑒於機構投資者一般擁有機構優勢,有較強的分析判斷和抗風險能力,因此面向機構投資者的產品在許可證上更為寬松,面向個人的金融產品在准入方面應更為謹慎,在信息披露和監管方面應更為嚴格。其中,針對高端客戶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普遍服務的金融創新產品應有所區別。此外,對於一些包括衍生品在內的定價策略和風險控制更為復雜,面向復雜的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產品也需要在監管上加以區別對待。
5.滿足客戶需求,實現「利益最大化」:金融產品創新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從客戶的需求和利益出發,使產品盡可能滿足客戶「利益最大化」的投資目標,在方便客戶、使客戶滿意的同時,為自身帶來良好效益。
❺ 金融服務手段有哪些方面的創新
金融服務手段的創新是指在現代信息社會,金融業的電子化得到了充分發展,經營從內產品的無形化發展到服務場容所的無形化。只要藉助現代信息工具,金融產品和服務就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傳遞到客戶手中。電話銀行、網上銀行、自助銀行、ATM網路、POS網路等分銷渠道的產生,使客戶享受到更全面的金融服務。科技手段的廣泛運用成為金融服務創新的一項重要內容,如各家銀行在產品的電子化、多功能化方面都投入較多的精力和財力,爭相以科技領先的形象吸引公眾,以先進的科技水平全方位地服務於客戶。
❻ 金融創新產品的介紹
金融創新產品是指在金融創新的大環境下衍生的產品。
❼ 如何進行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技術工具創新和組織體系創新
:回答定製關鍵詞的問題
❽ 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①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 ②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內擴大有效擔保品范圍。③探容索發展基於訂單與保單的金融工具,提高農村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分散農業信貸風險。④在銀行間市場探索發行涉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拓寬涉農小企業的融資渠道。⑤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方式,提高涉農金融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對符合條件的縣級分支機構合理擴大信貸管理許可權,優化審貸程序,簡化審批手續。推廣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務和農貸信貸員包村服務。
❾ 金融創新產品的創新的著力點
一般認為,金融創新是將金融領域內部的各種不同要素進行重新組合的創造性變革所創造和引進的新事物。主要包括金融制度創新、金融機構創新、金融市場創新、金融產品創新、金融監管創新。這幾種創新是一個整體,對完善提高金融體系的綜合效能缺一不可。這作為一個國家的整體金融改革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對於具體一家商業銀行而言,完全應該而且也可能避開屬於宏觀管理、高層決策范疇的創新問題,從自身具體特點的實際出發,抓住商業銀行自己可以掌控的金融創新切入點,將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則必然會事倍功半。我們認為,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著力點在於金融產品創新。其理由是:
1.金融制度創新不是商業銀行創新的范圍。一個國家的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國家經濟的穩定,而經濟的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金融的穩定,這是不言而喻的。金融制度創新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股份化改造和法人治理結構問題,二是混業經營問題,三是用工制度和分配製度問題。這些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涉及面廣、影響力大、後果嚴重。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只要正確理解,認真貫徹落實就行了。
2.金融機構創新也不是商業銀行應該過分關心的范圍。金融機構創新,主要是指多種所有制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以及外資銀行的進入問題。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各種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不發展、如何發展以及發展到什麼程度和規模等問題,這些同樣是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中央銀行高層的決策問題。這些競爭對無憂論文 手應該引起商業銀行的關注,但還輪不到商業銀行來操心它們具體的創新事宜。而跨國銀行的進入,在加入WTO的條款早已明確,商業銀行需要關心的是如何抓緊五年保護期,練好內功適應競爭的問題。
3.金融監管是人民銀行的職責,商業銀行是接受監管的對象,金融監管創新顯然不是商業銀行的任務。
4.金融市場創新不是某一家商業銀行能夠造就的。金融市場作為金融產品交易的場所,它必須依賴於眾多金融機構的參與和監管機關的管理。在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完善中,依賴於所有商業銀行的積極參與,活躍交易,某一家銀行的突出表現也可以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獨木不是林,一家商業銀行可以做成「金融百貨公司」,但畢竟不是金融市場。當然商業銀行也應該有所作為,開發創新自己的金融產品積極參與金融市場的交易。這里說的是,金融市場的創新是眾多銀行合力所致,不是某一家商業銀行可以完成的。
5.金融產品創新是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著力點。如前所述,商業銀行要進行利潤空間的擴張,提高收益率,可以用為客戶提供特殊的個性化服務的方法獲得。客戶願意出高價格購買的當然是商業銀行的功能性服務,而提供這些功能性服務的就是銀行的產品。因此,銀行金融產品的特殊功能,是銀行獲取競爭優勢和高額利潤的源泉。
商業銀行是通過金融產品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所以對金融產品的創新屬於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業務范圍,銀行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和市場的發展,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自主地進行產品的開發和創新,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與客戶商量量身定製金融產品。
相對於金融體制等創新而言,金融產品創新無論從創新難度、涉及面、影響力都較小,也不需要其他銀行齊頭並進,各個銀行可以獨立進行。並且,金融產品創新與商業銀行的其他改革和創新的聯系較弱,可以不受其他諸多方面改革滯後的影響而率先進行。因此,金融產品創新是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先導和著力點。
6.金融產品創新有巨大的空間。國際金融界的產品是上萬種,而我國商業銀行的金融產品不過百來種,進行借鑒性創新大有作為,充分挖掘這巨大的空間能夠滿足我國商業銀行一段時間的創新需要。而且借鑒型創新可以利用後發優勢規律,既可少走彎路,又可在借鑒中學習模仿創新提高。隨著金融市場的創新和發展,在基礎和條件成熟時,大力發展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原創型創新也是必不可少的。
❿ 什麼是金融產品的創新
近幾復十年來,世界金融業的發展制突飛猛進,其速度遠遠超出以往任何一個時代。新的金融工具不斷產生,金融市場不斷細化,非銀行金融機構獲得了極大的發展,新興的國際金融市場也不斷涌現。
1921年,著名經濟學家J.A.Schumpeter在其所著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首次提出了「創新」一詞。他認為,創新就是企業家將生產條件和生產要素進行新的組合,進而「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的過程。這種「新組合」內容非常寬泛,既可以組合新產品、新工具、新技術、新方法,也可以組合出新的管理制度、新的組織形式、新的市場運作方式;在這種「新組合」的方法上,既可以有開創式的首創性「新組合」,也可以有借鑒吸納式的引進性「新組合」。
既然創新是企業家對生產要素的一種新的組合,那麼我們就可以這樣理解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是銀行家對金融業內部各種要素的新組合或將新的事物、新的觀念、新的方法等引入金融業。當然,與一般企業的創新相比,金融創新更多的是金融產品生產程序或業務操作中的程序創新、經營觀念創新、管理手段創新、制度創新和組織結構創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