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作框架協議書
篇一:合作框架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並為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總則
1. 根據本協議約定,甲方撥用本公司若干業務員以業務掛靠的形式作為公司(以下統稱「乙方公司」)的外貿業務員,以乙方公司的名義對外從事外貿業務。
2. 乙方藉助甲方提供的清關物流方面的設施、渠道和資源完成本協議范圍內貿易業務的進出口清關、運輸等活動。
3. 本協議的簽署不代表雙方形成勞動關系,而只限於本協議范圍內的業務合作。
4. 雙方應當遵守相關的國際貿易、外匯、海關等方面法律法規和國際貿易規則,遵守本協議的約定。
權利與義務
1. 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
益的前提下,就外貿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夥伴關系,甲方為乙方提供業務資源、物流渠道資源、展會資源以及外貿人才資源,協助乙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2. 乙方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進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商按時、按質交貨,及時出具外貿所需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3. 甲方為乙方提供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業務提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甲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乙方實際的業務利潤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4. 乙方有義務保護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包括不得侵犯甲方及甲方公司其他業務人員的客戶信息等。
5. 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 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 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 續履行支付義務。
利潤分配機制
1. 本條所稱的利潤是指根據外貿業務收入總額扣除供貨貨款以及其他應當扣除的成本費用支出的余額。
2. 甲乙雙方同意並認可,按照乙方實際的業務利潤進行分配,具體分配比例和分配時間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
支付。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搜坦視世陸桐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准。
甲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乙方:
篇二:合作框架協議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並為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 權利與義務
1. 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夥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 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 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 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 體發布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 相互宣傳
1. 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 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悉豎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 甲乙雙方在有關INTERNET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 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 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夥伴進行合作。
2.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 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 雙方的合作關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免費。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篇三:合作框架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全面的INTERNET戰略夥伴關系,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展,並為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 權利與義務
1. 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夥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 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 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 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 體發布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 相互宣傳
1. 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 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 甲乙雙方在有關INTERNET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 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 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夥伴進行合作。
2.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 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 雙方的合作關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免費。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㈡ 尋求協議的格式!
一、協議書格式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敏或迅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
1 、標題:
雙方單位名稱事由,協議書三部分組成。
2 、正文:條款內容:
(1)協商目的
(2) 協商目的責任
(3)協議的時間和期限
(4)協商目的條款和酬金{價格明確總額大寫必須明確貨幣種類}
(5)履行條款期限
(6)違反條款的責任處理
3、落款{簽署}
4、簽署日期
二、協議書範本
轉讓協議書範本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 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准: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橋此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_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3]務(詳移交清冊)。
三、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_____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點交日期,並定於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立契約書人_____
甲方:_____ 保證人:_____
乙方:_____ 保證人:_____
賠償協議書範本
甲方:木磨組黃 輝
乙方:木磨組馬發昌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黃 輝 (甲方)與 馬發昌 (乙方)就 2012年11月13日晚一事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葯費、生活費等合計人民幣2000元整(兩千元整)。
二、付款時間及辦法(含有關條件):從甲方的工資中扣除兩千元並以工資的形式發放到乙方的工資中。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和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書範本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全面的INTERNET戰略夥伴關系,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展,並為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 權利與義務
1. 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夥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 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 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 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團睜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 體發布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 相互宣傳
1. 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 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簽協議)
3. 甲乙雙方在有關INTERNET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 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 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夥伴進行合作。
2.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面試網 www.mian4.net)
5. 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 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 雙方的合作關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免費。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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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合作框架協議書
甲方:**鐵路公司乙方:**物流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的特約物流公司,現就長期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__年。
二、貨物運輸范圍及價格
1、范圍及價格表
單位:元
序號 始開地 到達地 市場價 合作價 備注
1
2
3 其他地區 以當時市場價為准
2、價格
當市場價格下調時,乙方給予甲方的合作價也應相應的下調。乙方應承諾給甲方的合作價應低於同范圍的市場價。否則,一經發現,乙方應退還給甲方當次運費的差價。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宴鎮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承攬_______港口的貨物運輸業務,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時間,准確、快速地送達目的地。
2、甲方提供充足車皮,乙方有義務在運送期間保管好甲方的物品,如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3、甲方視乙方為唯喚談一的合作夥伴,並承諾其他運輸公司不參與_______港口的貨物運輸業務,一經發現,甲方將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4、甲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按時予以結算。其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
四、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為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或損害對方利益,違約方應承擔給另一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爭執,應協調解決,協商不成應通過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訴訟解決。
3、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若繼續合晌鏈粗作,甲方將在同等合作條件下優先選擇乙方。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5、本協議有不詳之處,雙方可續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該合作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代表(簽字): 公司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㈣ 如何理解金融法的基本原則
Dear sejin_bee:我推薦您參看下文: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講座講稿之十八
我國的金融法律制度(http://zgrdxw.peopledaily.com.cn/big5/paper8/5/class000800002/hwz149885.htm) 吳志攀
一、金融法的概念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總稱。金融關系包括金融監管關系與金融交易關系。所謂「金融監管關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機關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產品及金融交易的監督管理的關系。所謂「金融交易關系」,主要是指在貨幣市場、證券市場、保險市場和外匯市場等各種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之間,金融機構與大眾之間,大眾之間進行的各種金融交易的關系。
在金融法總稱下面,可以將有關金融監管與金融交易關系的法律分為銀行法、證券法、期貨法、票據法、保險法、外匯管理法等具體類別。金融信託屬於金融法的范疇,而普通的、一般性的信託,屬於民法范疇。
在我國沒有以「金融法」來命名的單獨的某個法律。涉及金融類的具體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業的名稱來命名。例如,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等。目前,我國已經頒布的金融法律與法規相當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國人大頒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國人民銀行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擔保法等。由國務院頒布的金融法規142部。由國務院各機構頒布的金融類規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類司法解釋39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8部。上述總計3721部。
上述的金融法律、法規等都是具體的規范,但是,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它們都直接調整金融關系。而其他法律,如民法等,可能也調整金融關系,但不是直接調整,而是間接調整。所以,在研究金融法律問題時,如果將它們綜合在一起,進行系統性研究,才符合金融本身系統化的特點。金融關系的特點,決定了金融法以下三個主要特點。
二、金融法的特點
(一)金融法的系統性
傳統的商業關系是「一對一」的關系,例如,消費者到一家商店買東西,他們之間是買賣關系。如果這家商店關門了,消費者就會到另一家商店去買東西。而且,當一家商店關門時,另一家商店的生意還可能更興旺。但是,銀行與存款人的關系就不同了。如果一家銀行倒閉了,可能會引起整個銀行業的不安。這就是金融界所稱「連鎖反應」。因為存款人對所有銀行的支付能力開始懷疑。於是,民眾對其他銀行開始擠提,結果許多銀行都可能倒閉。
金融法調整的關系不是「一對一」的關系,而是「一對多」和「多對一」的關系。由於金融業有「連鎖反應」的特點,所以,金融法對金融業有「牽一發動全身」的系統作用。例如,我國在制定與執行商業銀行法時,不僅考慮商業銀行法的問題,還要考慮與證券法的關系問題。過去,不允許銀行資金進入證券市場,證券市場會因資金來源不充足而萎縮。現在,允許銀行接受股票抵押貸款,股市資金來源比過去更充足,股市就會膨脹。再如,銀行存款利息提高時,證券市場交易量,通常會相應減少;反之,便會增加。在金融領域看來,銀行與證券市場就好像兩個互相連通的「水庫」,資金就像水庫中的「水」。當一個金融市場的壓力升高時,「水」就會從一個「水庫」流向另一個「水庫」。除了銀行與證券市場之外,其他各金融市場也像互相連在一起的「水庫」,資金之「水」可從銀行信貸市場流向證券市場;也可以從證券市場流向保險市場;可以從證券投資基金市場流向證券市場,也可以流向外匯市場或銀行儲蓄市場等。
明年,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將在更大程度上接軌。所以,國際金融之「水」與國內金融之「水」,將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流通。到那時,金融法的系統性不但在國內法中表現出來,而且,也會在國際金融法中表現出來,就像現在的美元加息,港股就會有不同程度的下跌一樣。
(二)金融法的宏觀調控性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交易與金融監管關系的法律,所以,比較其他商法和民法,具有更明顯的宏觀調控性。金融法對金融關系的四大要素進行規范,這四大要素是:市場准入、經營范圍、利率及匯率和資格審查。由於上述因素對國民經濟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所以,金融法對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比其他法律更加明顯。
金融法的宏觀調控性還表現在國際層面上。金融法本來具有國別性或地域性,不同國家的金融法存在許多不同。但是,由於金融全球化的發展趨勢,由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國際組織積極推行全球金融服務貿易與金融市場開放政策,以及金融自由化,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別是亞洲一些國家的金融法,也越來越多的受到金融全球化的影響,使得許多國家的金融法表現出更多的國際性。
金融法的宏觀調控性還涉及國際金融市場的問題,例如,國際金融系統安全、國際反洗錢行動的合作、國際金融服務貿易市場開放、國際金融結算、國際金融市場交易、國際融資活動、國際匯率協議與同盟、外資銀行分行所在東道國與其總行所在國政府間信息交換與合作、國際金融電子化與數字化聯網,都將金融法從國內的法律發展為國際合作性的法律。
(三)關注資金流通的效率性
人們常說「時間就是金錢」,「寸金難買寸光陰」。這兩句話都將時間與金錢聯系在一起,也反映出金融業中資金融通及效率的重要性。所以,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也要求特別關注資金融通效率,也就是特別關注金融關系中的時間因素。假如,如果我國某公司欠日本某公司,用美元計帳的債務,由於不同時間美元對日元的匯率不同,要付的錢就會相差很大。金融交易關系對時間特別敏感,所以,採用金融法調整金融關系時,也要特別關注資金流通的效率性。
三、金融法的主要內容
(一)金融監管法的主要內容
1、關於金融市場准入問題
政府金融主管部門規定設立金融機構的標准,也稱為金融市場的准入資格。由於金融市場風險較大,而且屬於系統性風險,各國政府對金融市場准入資格,都進行嚴格審查,都規定了較高的准入資格。
我國的金融市場准入資格,與國際平均水平相比又是比較高的。例如,設立商業銀行的條件有5項:有符合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有符合商業銀行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行長)、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其中,注冊資本要求的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相比之下,外國商業銀行注冊資本最低要求是我國規定的40%或者更低。
在我國,設立證券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審查批准,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設立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
在我國,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准,它的自有資金應該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在我國,設立保險公司需要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額為人民幣2億元。
如果將上述條件與其他非金融公司相比,其他公司設立條件要低得多。例如,在我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只需要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東參加,最低注冊資本,根據公司經營行業不同,分別為(咨詢、服務業)10萬元、(商業零售業)30萬元和(生產經營業)50萬元不等。還沒有超過100萬的要求,但是,金融機構最低限額也要5000萬或者1億元人民幣,可見兩類公司准入條件差別之大。
我國的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還有特殊規定:在我國設立外資銀行、合資銀行需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最低注冊資本額為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2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國銀行在我國設立分行時,也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該外國總行在提出申請前1年年末的總資產不得少於200億美元,同時,它要無償撥給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設在中國境內分行的營運資金。
除了上述注冊資本要求之外,准入審查還包括,審查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產權結構、經營計劃、經營制度、內部組織結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財務狀況與經營前景預測、審查申請人關聯公司情況以及業務並表情況。在批准設立金融機構後,還要審查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股權轉讓情況、重大投資與收購情況等。
不但我國金融主管機構嚴格審查准入資格,而且,歐洲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建立的國際銀行監管機構「巴塞爾協會」也在其《核心原則》(1997年9月)中,提出了相似的審查要求。
2、金融機構經營范圍問題
金融機構允許在什麼范圍內開展業務也是法律要規定的一個重要問題。如果規定的經營范圍越大,金融機構獲利的機會就越大,同時,風險也越大。反之,金融經營的范圍越窄,金融機構獲利的機會也越小,風險也相應減少。
國際金融領域,一直有「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兩種模式。歐洲大陸國家的金融機構,多採取混業經營模式。美國從1933年格拉斯‧迪格爾法案頒布後,採取分業經營模式。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的規定,我國採取分業經營的模式。
1986年,英國開始金融體制改革,將金融監管機構合並為一個機構,金融機構業務可以混業經營。
1996年日本效仿英國,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體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業經營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開始陸續施行。
1999年11月,美國柯林頓總統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將實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爾法廢除。新法案放棄了分業經營限制,允許金融業的混業經營。
我國目前還是採取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國家。例如,我國商業銀行經營范圍還限於傳統業務,而不允許經營證券投資與信託業務。我國對經營范圍的限制是非常嚴格的:「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的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同樣,證券公司的經營范圍也是按照分業經營來制定的。我國證券公司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前者的業務范圍比較寬,可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等。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不能做自營業務。為了防止其他資金流入證券市場,法律還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在具體實踐中,進行了一些證券市場資金渠道多元化探索,採取了放寬的政策。現在,政府允許保險資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間接進入股市,也允許銀行資金通過股票抵押方式,對證券公司提供融資。還允許包括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的資金,通過投資基金的方式,間接進行證券投資。
「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反映出金融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也反映出各國政府對金融風險的不同處理哲學:分業經營的哲學是避免風險,而混業經營的哲學是管理風險。如何對待風險,除了政府之外,還要依靠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監管人員的監管經驗,金融市場投資者的理性與成熟程度。分業經營對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監管人員經驗、投資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後者的要求條件似乎更高。
我國金融業將來是否能夠搞「混業經營」,要看條件是否具備?條件成熟時,再提出改革並不晚。
3、金融機構自律問題
金融資產大部分是以負債形式取得的,在債權意義上金融資產是屬於「別人的錢」;這個行業的風險非常大,而且屬於系統性的風險,一家金融機構出現問題後,容易引起連鎖反應,導致整個金融系統出現危機。所以,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是非常必要的。
自律機製表現為三個層次:第一是金融機構內部的自律機制;第二是金融同業之間的自律機制;第三是金融市場中的客戶對金融機構的監督機制。
我國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制定本行的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行的業務管理、現金管理和安全防範制度」。同時,「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本行對存款、貸款、結算、呆帳等各項情況的稽核、檢查制度。商業銀行對分支機構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稽核和檢查監督」。
我國證券業組成同業協會,它的職責包括:協助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教育和組織會員執行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會員應遵守的規則;監督、檢查會員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等。
我國商業銀行的同業協會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證券公司的同業協會、保險業的同業協會也已依法成立。
各種金融機構的同業協會在法律的基礎上,制定更為嚴格的行為守則,並對本行業的營業者的日常經營行為進行監管,以便維護在行業市場上的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
4、存款人和大眾投資者保護問題
在金融法律調整的金融交易關系中,法律更多地關注保護存款人或投資人的利益。這是金融法與普通合同法的不同。金融機構更多的是利用「別人的錢」在經營。如果經營失敗,而存款人或基金的投資人又沒有參與經營,讓存款人和基金的投資人再承擔責任,顯然是過重了。所以,金融法更多地保護存款人和基金投資人。具體表現在:
(1)商業銀行法設專章對存款人進行保護。保護的內容主要是:其一,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其二,拒絕法律授權以外對個人儲蓄存款查詢、凍結、扣劃;其三,拒絕法律和法規授權以外,對單位存款查詢、凍結、扣劃;其四,保證存款本金與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其五,為了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商業銀行還要向中國人民銀行交存存款准備金,留足備付金;其六,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確定存款利率,並且公告。
(2)證券法也對投資人的利益進行保護。主要內容分為兩類,其一,是對證券發行要求信息充分披露與政府主管部門核准及發行後的持續披露。其二,是規定禁止交易行為,保護證券市場上的公平交易。例如,禁止內幕交易行為,禁止通過單獨或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或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禁止與他人串通,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互相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互相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以自己為交易對像,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禁止國家工作人員、新聞媒體從業人員等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嚴重影響證券交易;禁止證券交易及中介結構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中做出虛假陳述或信息誤導;禁止證券公司及從業人員從事法律認定的各種欺詐客戶利益的行為等。(二)金融交易法的主要內容
金融市場發展,主要體現在金融交易發展上。金融交易關系從形式上看,屬於合同關系的一種。由於這種合同涉及的內容是金融交易,所以,金融法調整金融交易關系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四個方面:
1、對金融市場的宏觀調控
金融交易合同,無論是貸款合同,還是證券交易合同,從合同法的角度來看,都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是,從金融法的角度來看,金融交易合同不僅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而且,還是受到政府宏觀調控的合同。
我們可以舉目前正在流行的「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為例子(以下簡稱「個貸」),來說明政府宏觀調控的情況。從1998年開始,我國商業銀行開始舉辦「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到2000年底,全國商業銀行發放的城鎮居民住房貸款達3991億元人民幣,占今年新增貸款的40%。
上述表面看,「個貸」是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但是,這種借貸關系從產生、發展到最終結束,都將受到政府的宏觀調控。這種調控在金融法及有關法規中都有規定。
對「個貸」宏觀調控開始於1997年,首先是政府轉變觀念,城市居民住房從非商品化轉變為商品化。然後,政府金融主管機關批准商業銀行在個別城市,進行「個貸」業務試點。接著,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這項貸款業務,整個房地產市場與金融貸款市場開始被調理好轉。全國城市空置5000多萬平米房產,以及被房產占壓銀行大約幾千億元貸款資金,重新流動起來。又間接帶動了大約40多個相關行業發展,解決了一批城市下崗職工再就業,還為部分農村剩餘勞動力提供新的就業機會。從「個貸」例子中,可以看到政府宏觀調控對金融業和與金融有關的其他行業的影響之大。
2、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由於我國處於資金供不應求的情況,所以,在金融法制允許的范圍之外,不時會出現金融市場禁止的情況,例如,在銀行領域,出現的資金「體外循環」,「亂集資」,「高息攬存」,「資金地方保護主義」和「抵押執行難」,「暴力搶劫銀行現金」,「傷害銀行工作人員和保安人員」,「非法製造、販運假鈔假幣」,「非法設立假銀行」,「偽造銀行匯票和印鋻」,「製造假存單」,「偽造信用卡」,等等情況。在外匯管理領域,出現的「外匯黑市」;在證券市場出現的「非法設立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私下交易」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情況;在保險市場出現的「保險詐騙」等情況。所以,必須加強金融法制建設,降低與預防上述金融領域的違法犯罪現像。為此:一,在金融立法時,就要考慮針對該領域犯罪的解決方案;二,在金融市場各種交易中,事先進行規范性程序設計,採用規范程序與制度建設,輔助技術措施,預防違法與犯罪;三,對金融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金融法制教育,增強金融法制觀念與金融職業操守的自律。
3、建立金融信用機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以信用為基礎,信用依靠交易記錄來積累與評價。個人在金融支付與結算中的記錄,早在100多年前的美國與歐洲的金融市場上,就被業內管理系統作為信用記錄與評價的參考因素。在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建立完善的金融信用制度十分重要。這種信用關系需要金融法來建立,並加以維護。
4、規范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
在世界貿易組織(WTO)一攬子框架協議中,有服務貿易的一攬子協議(GATS)。服務貿易協議框架中,包括了金融服務貿易協議(FSA)。該協議已於1997年12月13日簽署,1999年1月1日生效。現有102個WTO成員國,作出了開放本國金融市場的承諾。
我國在加入WTO後,也面臨是否承諾接受金融服務貿易協議以及開放本國金融服務市場的時間問題。我國金融法律界要加緊研究有關法律文件,比較我國金融業發展情況,預先作好立法准備工作。
我們還面臨金融革命的另一挑戰,這就是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將對我國傳統金融業形成另一沖擊。在國際上,金融業電子化與信息化,正在改變著金融機構外在的形式和內在的內容。銀行營業門市數量正在減少,取而代之的是自動提款機(ATM),甚至是安裝在筆記本電腦中的網路銀行服務系統(ONLINE-BANKING)。
證券交易的網上運行,將股票交易大廳變成了新股上市的儀式場所,實際交易完全可採用「無場所化」運作。「將大戶室搬到家裡」和使用電話委託買賣證券,基本實現股票交易「無紙化」和「無場所化」。這種電子化與信息科技在金融市場中運用,將金融交易正在轉化成為金融信息數據處理。未來的金融機構將演變成為金融數據信息處理與服務公司。
諸如這些變化,必將產生新的法律問題,對我國現有的金融法提出難題。由於我國金融法立法中積累的經驗,主要是在「有紙化」和「有場化」金融交易與監管基礎上形成的。對於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還有待於實踐,它將給金融立法帶來什麼問題,現在還看不清,但是,金融法律界的研究人員應該從現在起,迅速開展研究,准備新的立法設計方案。
四、對人大常委會修訂與制定金融法的幾點建議
(一)加入WTO後,修訂現有金融法的建議
由於我國現有金融法律與法規的一些內容,與WTO規則不適應,急需修訂。為此,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明年適當的時間開始,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上述法律,同時修訂外匯管理條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銀行結算管理條例等。另外,還要抓緊制定中外合資投資基金管理條例等新法規,使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與WTO規則協調一致,同時,也使我國政府在談判過程中所做的承諾,在立法上得以實現。
(二)國家金融系統安全立法問題
1、金融法在「金融市場准入」、「經營范圍」、「利率及匯率」和「從業人員資格」等四個基本層面上進行規范。將金融安全行為規范依法確定在一定條件之上。
2、通過眾多法律與法規,將金融交易與金融監管的具體內容,落實到程序化和操作化層面。金融機構根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制定本行業和機構內部的操作規范與程序,將金融交易中的風險或不安全隱患,採用安全操作程序加以預防。
3、將違反金融法律規定,造成較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行為,認定為金融犯罪,依法追究行為人和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4、要加強現場的檢查與監督。我國金融市場的監督有四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的自律監督;二是,同業協會的行業監督;三是,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業務合規性檢查與監督、財務稽核、審計監督、財經紀律檢查、稅務監督等;四是,司法部門監督。我國的檢察院與公安部門對接到舉報的違法行為,要開展有關司法程序的調查。我國法院對於金融市場中不正當競爭行為或侵害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受理有關的訴訟案件。
5、金融從業人員入門的素質要高,入門後還要不斷進行素質培訓和學習,不斷提高業務與職業道德素質水平。
最後,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機制設計也要考慮到經濟發展與科技進步帶來的變化,參考國際其他國家金融機構管理機制設計的經驗,不斷改進與完善我們的管理機制的設計。達到管理機制設計的合理性與業務操作的安全性及效率性,同司法的公正性的結合。
(三)金融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問題
我國金融管理體制改革正在進行之中。我們還存在要解決的問題。例如,在金融機構管理體制與市場運作的關系中,依然帶有濃重的政府「政策導向」的色彩,使金融機構對「市場導向」不夠敏感。久而久之,金融機構會養成過度依賴政府,不依靠市場生存和發展的習慣。
政府對金融業的宏觀調控的效果比較明顯,調節手段也更為直接,這是必要的。但是,過度使用它,也會帶來負面影響,例如,政府承擔過重的金融市場風險。這種負面影響,在國內金融市場還沒有更多對外資金融機構開放的現階段還表現不明顯,但是,如果國內金融市場對外進一步開放時,其負面效果就會更加明顯的表現出來。
政府政策導向型的金融業另一種負面影響,是不利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定位。在法律上,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是公司,但是在實際操作上,它們更偏重於政府部門。例如,法律要求設立商業銀行要有章程,但是,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的三家,沒有公布與法律相適應的新章程,依然沿用老章程。關於是否設立董事會制度的問題,至今還沒有明確的說法。類似情況在其他金融法中也存在。這種情況如果長期存在,將使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法律形式與實際內容方面出現脫節,不利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激烈的金融市場競爭中發展。
(四)金融機構的自主權問題
在我國金融法的立法與執法過程中,都要保障金融機構在經營中的自主權。這個問題與金融機構自律問題是相輔相成的。
我國已經頒布的金融法律中,幾乎都規定了金融機構的自主權內容,依法享有企業法人的經營自主權。從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來看,也必須對其授予經營自主權。因為金融行業屬於高風險行業,既然要求金融機構自己承擔風險,就要給予金融機構經營上的自主權。使它們根據風險大小,選擇經營業務。如果金融機構選擇了某種業務,經營失敗而造成損失時,風險就要由他們自己承擔,政府不替它承擔。相反,金融機構經營什麼業務不是由他們選擇的,而是有其他外來的因素要求的,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就不應該由金融機構自己承擔風險。銀行承擔金融風險的性質的區別:如果是純商業性,或經營性風險,銀行自己承擔。如果是帶有政策性的風險,就不能完全讓銀行來承擔,而由政府間接承擔。當金融機構承擔經營性風險的時候,就要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
(五)金融資產市場化的新問題
我們還面臨著金融業發展市場化的挑戰。目前,我國金融機構的規模還比較小,人員數量較多,金融交易的效率同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還有差距。主要差距是我國金融資產的流動性不高,金融資產的市場化,特別是證券化程度不高。
我國金融領域的銀行抵押資產的證券化,股票抵押融資,保險資金部分證券化,商業票據的貼現與再貼現已經開始探索,「債轉股」的法律問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商業機構應收款證券化等也需要抓緊研究。再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上市,以及證券交易所自身掛牌上市等。上述新的金融業務的發展,速度快,觀念新,影響大。相比之下,立法研究與司法實踐滯後。
目前,這方面表現出來的問題是:政府一些金融體制改革新措施已經開始實施,而法律措施還沒有及時跟上。在司法實踐中,有時會出現政府金融改革措施與現行法律規定相沖突的情況。這些新的法律問題將來會越來越多,其中包括金融信用評價、審計師的責任、風險隔離機制、電子系統事故責任等問題。所以,建議立法機關要加強對金融法的系統研究,為已經出現和即
㈤ 南盟自由貿易區的框架協議
新世紀以來,南盟區域合作步伐加快。2004年1月,第12屆南盟峰會簽署了《南亞自由貿易區框架協議》,標志著南亞經濟一體化進程取得突破性進展。
南亞自由貿易區框架協定(SAFTA)共有25章,主要包括序言、宗旨與原則、實施機制、國民待遇、貿易自由化措施、例外清單、輔助措施、對最不發達國家的特別和差別待遇、機構設置、不適應和一般例外條款、保障措施、國際收支措施、原產地規則、爭端解決機制等內容。情況簡介如下: 根據SAFTA有關規定,SAFTA主要旨在通過在成員國間消除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准關稅壁壘以及其它相關措施促進南亞七國間的商品自由流動,即貿易自由化。其實施機制包括:貿易自由化項目;原產地規則;機構設置安排;協商與爭端解決程序;保障措施;其它一致同意的措施。其中,貿易自由化項目是主體。
1、貿易自由化項目
根據SAFTA有關規定,印度,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等非最不發達國家(非LDCs)必須在協定生效後7年內(即2006-2012年)將關稅削減至0-5%,孟加拉國,尼泊爾、不丹和馬爾地夫四個最不發達國家則應在SAFTA生效後10年內(即2006-2015年)將關稅削減至0-5%。印度等非最不發達國家應在協定生效後3年內將適應於LDCs國家商品的進口稅削減至0-5%。
具體來講,貿易自由化項目分二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SAFTA生效(即2006年1月1日)後2年內,印度,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等非LDCs國家必須將現行關稅率削減至20%,如果在SAFTA時實際稅率低於20%,則在該2年內每年應再削減10%;孟加拉國,尼泊爾,不丹和馬爾地夫四個LDCs國家則應在此期間將現行關稅率削減至30%,如果在SAFTA生效時實際稅率低於30%,則在該2年內每年應再削減5%。
第二階段:自SAFTA生效後第3年開始5年內(2008-2012年),非LDCs國家必須將關稅率由20%或以下削減至0-5%,但斯里蘭卡關稅削減期為6年,即到2013年;LDCs國家則應在SAFTA生效後第3年開始的8年內(2008-2015年),將關稅率由30%或以下削減至0-5%。
2、非關稅和准關稅壁壘通知義務
根據SAFTA有關規定,SAFTA締約國每年應向南盟秘書處通報其所有非關稅和准關稅壁壘措施,SAPTA專家委員會對其審議後將提出撤銷建議或採用最少量的限制方式來實施,以促進南盟區域內部貿易。除關貿總協定(GATT)許可者外,締約國應取消所有數量限制。 根據SAFTA有關規定,除上述貿易自由化措施外,各成員國還同意採取眾多貿易便利化「輔助措施」來支持和補充SAFTA,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1、協調標准,互相承認締約國檢驗機構的檢驗與認證;
2、簡化並協調海關清關程序;
3、協調海關HS編碼分類;
4、加強海關合作以解決海關入境地爭議;
5、簡化、協調進口許可和登記程序;
6、簡化進口融資的銀行程序;
7、為提高區域內部貿易效率,提供過境便利—特別是向處於內陸的締約國提供;
8、取消區域內部投資壁壘;
9、宏觀經濟磋商;
10、公平競爭規則與風險投資促進;
11、發展交通運輸和基礎設施;
12、在不造成簡搭指對GATT第18條和IMF有關條款的歧視情況下,對SAFTA項下產品的支付及其款項遣返,制定外匯管制(如果有的話)例外措施;
13、簡化商枝橡務簽證程序。 1、部長理事會。
根據SAFTA有關規定,SAFTA設立部長理事會,為SAFTA最高決策機構,負責SAFTA及相關決議、安排的管理與實施。部長理事會由締約國商務(貿易)部長組成,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由各締約國按國名的字母順序輪流擔任其主席。
2、專家委員會
為支持部長理事會,SAFTA設立一專家委員會,由締約國各派一名高級經濟官員組成。專家委員會的職責是:負責SAFTA的監控、評估,促進SAFTA的順利實施;擔任SAFTA「爭端解決機構」職責;承擔部長理事會交付的其它任務。專家委員會至少每6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各締約國按國名的字母順序輪流擔任會議主席。另外,專家委員會每6個月須向部長理事會提交一份報告。 根據SAFTA有關規定,所有締約國應向最不發達攔配締約國單獨提供特別和差別待遇,包括:
1、在實施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時應充分考慮最不發達締約國的情況,應給予其磋商機會;
2、在數量限制或其它貿易壁壘方面給予最不發達國家更大靈活性;
3、為加強最不發達締約國持續出口能力,SAFTA締約國還應考慮採取一些直接貿易措施,如承諾特定產品進口和供應的中長期合同、回購協議、國營貿易、政府和公共采購;
4、對最不發達締約國提出的提供技術協助和合作以幫助他們擴大與其它締約國之間的貿易、有效利用SAFTA潛在利益的要求,締約國應給予特別考慮。締約國將就此類技術協助的可能領域進行磋商並構成SAFTA的組成部分。
5、由於實施SAFTA「貿易自由化」項目,最不發達締約國可能面臨海關關稅損失。在制定出國內應對措施之前,締約國同意建立一個合適的機制對最不發達締約國的此種關稅損失進行補償。該機制及其規則應在「貿易自由化」項目實施之前建立起來。 SAFTA原產地規則將由締約國另行協商確定並作為SAFTA的組成部分
㈥ 金融合作協議範本5篇
隨著兩岸貿易量和台商赴大陸投資的飛速增長以及兩岸人員往來的日益頻繁,兩岸經貿關系的進一步發展越來越需要兩岸金融業的交流與合作。對於金融合作 協議書 你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金融合作協議書 範文 ,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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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合作協議書範本
★ 金融貸款居間服務合同
★ 合作經營合同協議範本
★ 金融行業勞動合同
金融合作協議範本1
甲方:
乙方:
為了推動中國互聯網事業,促進合作雙方的企業發展,更好地為廣大金融界互聯網用戶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版權所屬網站:-----------------------與乙方版權所屬網站,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夥伴,甲方以協議規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費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職業信息,乙方完善頻道建設,充分保證雙方的權益。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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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協議期限滿,雙方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相互免費。
第五條: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第六條:協議的終止。 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終止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如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條款范圍內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停電、政府行為等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雙方通過書而後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即告中止。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及其相關附件具有同等法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金融合作協議範本2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鑒於:
甲方系一家經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工商局核准注冊,主營業務為資產管理、項目投資、投資管理、投資咨詢,票據代理業務,貿易,互聯網金融產品等合法公司,秉承「誠信、共贏、聯合、創新」的理念,依託公司管理團隊擁有的豐富社會資源和專業投資優勢,開拓廣泛的投資渠道,構建社會資本與產業結合的直接高效投資平台。公司具有強大的專業資產管理和業務創新能力,與銀行、信託公司、租賃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合作密切,聯合發行與管理眾多金融產品。 乙方系一家地方金融辦公室,屬於地方金融職能部門,負責本地區金融法規及產品宣傳、引導、協調、執行等工作的政府金融機構。解決企業融資困難,幫助企業理順銀企對接合作,為企業投融資出謀劃策,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幫助企業及時掌握國家各項法規政策的地方金融監管職能部門,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長期深入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1、 甲乙雙方本著「加強合作、優勢互補、共同發展、雙贏互利」
2、甲乙雙方建立合作新模式,實現地方金融辦,金融機構平台,企業三方互通機制,乙方為甲方提供具有金融產品需求的企業,甲方在金融辦督導協調過程中給企業優質服務,甲方所服務的企業信息及時反饋給金融辦,同時企業也積極反饋甲方的服務信息,金融辦及時建立信息檔案綜合評價甲方服務水平,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保證服務質量,提高服務的水平。
3、甲方可以通過自身的P2P金融服務平台,金融機構與企業實現無縫對接,降低融資成本。積極推進本地區各項產業的大數據化,數據產業化進程,提高當地金融辦創新服務能力。
4、甲方服務內容包括紙質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過橋,信用證議付,P2P,眾籌股權,融資租賃,抵押貸款,股權投資,新三板,企業債,城投債,私募債,資管計劃等金融產品。
5、乙方向甲方推薦資信良好、履約能力較強的企業,甲方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金融政策以及內部信貸審批制度的規定,對乙方推薦的企業進行審查,並對審查合格的企業提供融資方案,積極對接金融機構,協助企業完成各項需求。
6、乙方在推薦企業時,應向甲方提供推薦企業的聯系方式、基本資料,並為銀企之間的合作努力進行牽線搭橋,盡量發現並提供更多的合作機會,乙方應盡可能及時地向甲方提供該企業經營
穩定性和成長性方面的動態信息。
7、為保證甲、乙雙方更穩定的合作關系,甲方每月及時將最新金融產品信息傳遞給乙方,包括服務企業融資信息,雙方在約定時間內召開聯席會制度,及時查找自身的優缺點,更好的服務企業。
8、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雙方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本協議一式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如有 其它 可以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合作協議範本3
甲方:000000銀行
乙方:000000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為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促進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就銀企雙方金融業務的合作進行了廣泛協商,同意並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承諾在合法合規經營的前提下,為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和促進雙方的共同發展,建立綜合金融業務合作關系。甲方將乙方列為重點服務的優質客戶,並在公司金融業務及個人金融業務方面提供綜合服務;乙方將甲方作為公司金融和個人金融業務的主辦銀行。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向乙方宣傳、介紹各項金融產品的功能和使用 方法 ,使乙方在熟悉、了解的基礎上自主運用甲方提供的各類金融產品。
(二)甲方為乙方量身訂作建築業項目經理個人貸款品種,可以給乙方項目經理個人不高於項目總額0%及乙方在甲方年日均存款0倍0的貸款授信總額0,但必須在符合甲方有關信貸管理制度,貸款手續合法、合規、還款來源充足可靠的前提下,方可給予辦理貸款,貸款資金必須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涉及保證貸款的,必須按規定由保證方交足保證金後,方可辦理貸款。貸款應符合監管部門關於單戶貸款比例及集團客戶貸款比例規定。因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對建築、房地產開發行業及貸款規模限制,甲方可隨時終止對乙方的授信業務。。
(三)甲方承諾在乙方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辦理信貸業務,並提供現金管理、票據貼現、資金結算等綜合的公司金融業務。
(四)甲方將乙方的股東、高管、員工及其配偶子女等關聯方作為優質個人客戶,配備專職的客戶經理,提供賬戶管理、銀行卡、電子銀行、個人貸款及個人理財建議等個人金融服務,並有效落實優惠、優先、優質的「三優」服務。
(五)甲方綜合考慮乙方公司及個人金融業務產生的綜合貢獻度大
小並根據甲方有關業務辦法規定來確定乙方貸款利率或相關業務的手續費率。對於辦理甲方代理的借款人意外傷害 保險 或建工險後,貸款按照基準利率上浮不低於0%執行,否則,按照基準利率上浮不低於0%執行。乙方要求的該公司股東高管人員辦理貸款時,利率可按照上述相應標准少上浮0%執行。
(六)乙方出資成立的擔保公司,即000有限公司與甲方合作(但要符合甲方規定的准入條件),專門為乙方的項目經理個人辦理貸款作擔保,但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或經甲方推薦的其他企業或個人貸款擔保除外。如甲乙雙方簽訂擔保業務合作協議,乙方須將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金全額先存入在甲方開設的存款賬戶,並作為監管賬戶,簽訂三方監管協議。
(七)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對乙方生產經營和貸款使用情況進行調查,有權收集甲方的股東、高管、員工及其配偶子女等關聯方的個人金融產品使用信息;有權根據甲乙雙方合作深度和效果,來決定對甲方的信貸政策。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辦理金融業務的綜合貢獻度,享受甲方給予的優惠貸款利率或相關業務的手續費率。
(二)乙方獲得貸款後,應優先通過在甲方的賬戶回籠資金,且通過甲方回籠的銷售貨款的佔比應不低於在乙方的融資比例。
(三)乙方在協議簽訂之日起0個月之內,將基本賬戶轉入甲方,保證其經營收入全部轉入該賬戶,保持年資金流量不低於0億元,並不低於全部回籠款0%,賬戶年月均存款余額不低於0萬元,年日均存款不低於0萬元。
(四)受甲方貸款支持的建設項目所涉及到的建築工程團體人身意外保險全部由甲方代理。
(五)積極配合甲方在多個業務領域深化銀企合作,在取得甲方貸款後1個月之內,委託甲方辦理代發工資業務(含年終獎金、分紅款代發業務)、企業網上銀行業務、財務轉賬POS等集團金融業務。乙方要積極鼓勵和協助股東、高管、員工及其配偶子女等關聯方在甲方及其分支機構辦理金農卡、儲蓄等個人金融業務。
(六)乙方應動員上下遊客戶通過甲方進行資金結算,並爭取賬戶多留資金。乙方向上下遊客戶開出的銀行承兌匯票在甲方直接辦理的貼現額應不低於其上下遊客戶開出的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總和的50%。
(七)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真實的財務數據,並積極協助甲方開展信貸調查和金融產品使用信息收集等工作,主動與甲方溝通信息,及時通報企業生產經營的重大調整計劃。
第四條 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作為指導雙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在每一項具體業務合作過程中,需簽署具體合作協議的,雙方權利義務以具體協議的約定為准,但其內容應與本協議規定的精神一致,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作為甲方簽批乙方申請授信時必須的附件材料。
(三)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並進一步修正和完善。
(四)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相關義務,或遇甲方上級政策調整,不能兌現部分優惠承諾時,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通知對方。
(五)如果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6個月之內,未將其基本賬戶轉入甲方,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0萬元。
(六)甲方可以在本協議生效後,與0000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但必須在乙方將基本賬戶轉入甲方之日起,方可辦理合作業務。
0000000000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第五條 附則
(一)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但在未續簽新協議之前仍按本協議執行。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金融合作協議範本4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融資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融資服務內容:
1.融資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融資用途: 。
3.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融資服務費:融資金額的_____%(每月)。
5.融資服務費支付方式為:
5.1.甲方在簽定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定金。
5.2.甲方從 年 月 日起每月 日前將當月的融資服務費全額匯到乙方指定的賬戶中,如甲方不能及時、全部支付當月融資服務費用,上述保證金將作為罰金一次性扣除,並按本合同「二、甲方權利義務」中的第4條執行。如甲方能夠按本合同條款及時、全部履行每月的融資費用,上述保證金在本合同完全履行結束時,乙方一次性退還甲方。
5.3.乙方指定賬戶為: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與本融資項目相關的證件、材料的全部原件(核對後返還)及蓋有甲方公章的復印件(備案),甲方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合法、完整、有效,否則,甲方自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全程配合乙方的工作並組織和協調項目相關人員,如因甲方的過失,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費用以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承擔本融資項目過程中各環節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評估費、登記抵押費、車旅費、餐費、住宿費)。
4.如果甲方逾期支付融資服務費,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10%付違約金給乙方。
5.甲方承諾並保證用自己名下的資產對本次融資做抵押。(詳見抵押物清單。)
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包含甲方的控股公司、機構以及其它與甲方有關聯的公司、機構)自願承諾:甲方通過乙方融資的資金,必須用於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如違約或違法使用融資資金,則自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融資期間為甲方的唯一融資服務人,甲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銀行、信用社、投資擔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人(不僅限於上述范圍)融資,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融資總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盡職盡責為甲方辦理該融資事宜,並保證在甲方提供及時、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融資材料並在相關部門辦理登記備案後 日內為甲方辦妥融資數額。
2.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融資服務費用。
3.乙方按照甲方的融資要求推薦投資合作商。
4.乙方協助甲方制訂相關項目計劃書。
5.乙方向金融機構遞交融資申請。
6.乙方協助甲方向金融機構辦理抵押手續。
四、爭議解決條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合同。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甲方履行完支付融資服務費等全部義務後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合作協議範本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融資人民幣_____萬元,現委託乙方提供融資居間服務,為甲方提供融資渠道,促成甲方與與出借人簽訂 借款合同 ,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
一、融資服務事項
1、乙方為甲方提供融資服務,促成甲方與若干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萬元,且借款期限為___的,視為乙方完成融資服務。
2、甲方同意,乙方或其股東或其他關聯機構或人員與上述出借人達成各種投融資協(包括但不限於股權融資、債券融資、可轉債融資等)並獲得融資的`,均視為甲方在乙方服務下融資成功。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
二、融資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為甲方提供融資服務,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____的融資服務費,共計__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的融資服務費收款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辦理委託事項所需相關資料、文件、憑證或者權屬證書,並保證上述文件的正式性、合法性、完整性。
2、在本協議的執行過程中,甲方須盡可能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通報投資接洽、談判及合作情況,特別是重要協議的簽署、投資款項的列為情況等。
4、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5、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融資服務費等。
四、乙方的義務
1、協議簽署後,盡乙方所能,協助甲方督促出借人資金到位。
2、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五、其他約定
1、乙方促成出借人與甲方達成延期還款約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形式。出借人單方面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證明同意延期的,視為乙方促成出借人與甲方達成延期還款約定。甲方應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
2、乙方應親自履行上述受託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上述委託事務轉委託他人辦理。甲方不得將上述委託事務在委託他人辦理。
3、一方違約,應按融資金額每日千分之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消失。
六、協議解除
1、因甲方原因解除協議,所收費用不退換,造成一方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
2、因乙方原因解除協議,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任命法院提起訴訟。
八、送達條款
1、一方名稱、聯系地址或聯系方式變更的,子變更之日起三日內,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以協議載明為准。
2、協議約定的聯系地址為各方確認的聯系地址,因故無法聯繫到一方的,另一方以EMS方式向一方聯系地址送達文件,郵件寄出之日起五日視為送達。
3、以仲裁或訴訟程序解決糾紛的,仲裁或訴訟文件送達試用本條第二款約定。
九、附則
1、本協議一式___份,各方各執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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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 _hmt = _hmt || []; (function() { var hm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hm.src = "https://hm..com/hm.js?";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㈦ 東盟知識產權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
《東盟知識產權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有:
(1)貨物貿易關稅的減讓。
(2)早期收獲減稅時間信兄表。滑凱襲
(3)逐步取消非關稅壁壘,簡化和協調關稅程序。
(4)實施有效的貿易便捷華措施,包括簡化海關程序和制定相互認證安排。
(5)逐步實現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自由化。
(6)對東盟新成員國給予特殊和差別待遇急靈活性。
(7)除了貨物貿易自由化外,中國與東盟合作還擴大到金融,旅遊,投資,農業,人力資源開發,中小企業,產業合作,知孫運識產權,環境保護,林業及其產品,能源及次區域開發等領域。締約方同意在下列5個優先領域加強合作:農業,信息及通信及通信技術,人力資源開發,投資和湄公河流域開發。
(8)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CAFTA)的標准以東盟自由貿易區(AFTA)為基礎,與WTO倡導的貿易自由化宗旨和目標相一致,在市場開放程度上比WTO更大一些。
㈧ TPP協定框架內容是TPP協定產生的原因是
TPP協定框架的主要內容就是《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系協定》,其核心議題包括:貿易協定、工業產品、農業、紡織、知識產權、技術性貿易壁壘、勞工和環境。其他議題也包含過去貿易協定沒有的一些跨領域問題,例如增強TPP國家市場的扮皮調節系統,以讓美國公司能夠在TPP市場更加無縫操作等;以及一些新的貿易問題,例如保證國有企業與私有企業的公平競爭,以及不能將美國公司置於競爭不利地位等。
TPP協定產生的主要原因是:
在全球經濟風雨飄搖、美國經濟困頓乏力以及全球增長重心「東移」的大背景下,力推TPP既反映了全球經濟貿易格局力量對比的變化,也凸顯了美國試圖以TPP為杠桿撬動「太平洋世紀」的雄心。
進入新世紀以來,全球經濟格局發生巨大變化,新興經濟體的快速崛起沖擊著以美國為首的全球力量架構。特別是近年來,亞太地區的重要性日益提高,成立了包括A PEC、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東盟、太平洋島國論壇等眾多經濟和貿易同盟,其人口總數、G D P總量均佔世界第一。其中,A PEC各經濟體的經濟總量和貿易量分別佔全球的43%和54%。
美芹早國和亞洲有著最為密切的貿易和資金往來。僅2007年,美國與太平洋彼岸的商品貿易額就達1萬億美元,四分之一的美國貿易來自東亞地區。然而近年來,中國經濟的強勁也使其他亞洲經濟體從西方需求轉而更多依賴對中國的出口。2009年,東亞第15次峰會首次明確將以「10+3」機製作為實現東亞共同體廳首差長期目標的主要載體。2010年,「中國-東盟」自貿區啟動,日、韓、印、新等國與東盟的FTA談判也基本完成。「10+3」區域內貿易已佔各國外貿的58%,高於北美自貿區近3個百分點,而美國卻置身於上述進程之外,有被邊緣化的危險。因此,重返亞太塑造以美國為中心的貿易格局,進而主導亞太經濟合作的未來,是美國戰略的新指向。美國在2006年提出亞太自由貿易區(FTA A P)構想,旨在進一步實現貿易自由化,而TPP就是美國實現FTA A P構想的核心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