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控的簡介
金控,即金融控制股份公司的簡稱
控股公司是以控制其他公司的股份作為其主要業務的公司。根據控股關系形成一種母-子公司關系。母公司除控股子公司外,本身還有特定業務的控股公司稱事業型控股公司。本身沒有特定業務,專門以控股子公司為公司業務的控股公司稱作純粹型控股公司。
②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
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 在一些企業股權結構中,存在一種公司形式,它只是做為某些主體公司的控股股東而存在,其本身並沒有實際業務,這種控股股東為有限公司。以下分享金融控股公司的缺點。
金融控股公司制優缺點
金融控股公司制也稱為持股公司制,金融控股是指由一個集團成立股權公司,金融再由該股權公司通過控制和收購兩家以上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股票所組成的現代商業銀行組織形式。從法律上講,這些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雖然是獨立的,金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但其業務和經營政策,屬於同一股權公司所控制。
金融控股公司有兩種類型,即非銀行控股公司和銀行性控股公司。前者是由大型的非金融企業來控制一些銀行的主要股份組織起來的;後者則是由一家大銀行或金融企業組成的控股公司,來收購或控制若干個中小銀行的股份。銀行控股公司制在美國最為流行,發展也最為迅速。
這是由於美國長期實行單一銀行制,導致商業銀行資金實力較弱、風險高、市場競爭力不強等弊端。它是規避政府對設立分支機構進行管理的結果。目前這種組織形式已成為美國及其他一些發達國家最有吸引力的銀行組織機構。到 2004年,在美國營業的將近 6 000 家銀行控股公司控制著美國銀行業資產總額的 90%以上,同時,有超過6 300 家商業銀行附屬於銀行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存在哪些風險?
1、金融控股公司由於佔有金融資源過大,其系統風險的危害比較大。
在金融控股公司中,無論將部門的風險分散化到怎樣的程度,即使系統內部不發生風險,但是由於系統外的風險,也會波及到系統內。在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銀行體系中,這種不能分散的風險可能導致系統風險。
這是因為,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銀行控制的金融資源占據著金融和經濟活動的絕大部分,可能使整體經濟暴露在風險之中;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或全能銀行使銀行與產業之間建立更緊密的聯系,這樣就可能使震盪更容易傳播。
2、內幕交易和利益沖突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間進行關聯交易,使得集團內各子公司的經營狀況相互影響,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內幕交易和利益沖突的風險。
由於集團內子公司的利益相互影響,所以就可能出現子公司之間進行內幕交易、損害消費者利益的現象。
3、財務杠桿比率過高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高財務杠桿比率,比如總公司以外來資本(如通過發債或借款)撥付給子公司的資本金,在總公司和子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都同時反映出來。
如果該子公司用該筆資金在集團內繼續投資,則該筆資本就被重復利用,這意味著資產重復計算,可能會使整個集團的財務杠桿比率過高,影響到集團的金融安全。 。
股權布局中控股公司的作用及利弊分析
1、集中股權提高對公司的控制,有利於出小錢辦大事
如上圖,股東1對主體公司只有38.5%的所有權,卻實現了對主體公司超過50%的控制權,如果直接投資到主體公司實現控制權,則需要出資高於38.5%,但是假如你有社會資源、有朋友願意加入到你公司來,則通過設計多層的控股關系,以控股公司的形式作為主體公司的股東,雖然你出資的比例變小,但仍然可以控制這家公司。
簡單的說,通過控股公司的設計,把一些股東分散到不同層次的控股公司裡面,就有利於實際控制人的決策,比如把創始股東放在一家控股公司,把一些朋友和個人投資者放在一家非控股公司,然後再組成一家控股公司來控制主體公司,通過三層控股關系的設計,每一層只控制51%股權,則你只要出13.3%的錢就可以完全控制這家公司。
2、有利於節稅和新業務開展
通過控股公司的設置,其從主體公司獲得的分紅收益不用再繳企業所得稅,這部分收益可以直接用於投資或消費,如自然人直接持股,其分紅收益必須先扣除個人所得稅方能用作其他用途。通過控股公司其不僅僅可以再投資到主體公司,也可以投入到其他產業,為多元化發展打下基礎。
如上圖左邊和右邊,在節稅和新業務投資方面的差異有哪些?如果採用左邊的股權布局,自然人M准備用公司A的1000萬未分配利潤投資成立公司B,在不考慮公司公積金的情況下,公司A先交25%企業所得稅250萬,再交20%個人所得稅150萬,最後能投到公司B的只有600萬。如果採用右邊的股權布局會如何?可以避免個人所得稅,最後投資到公司B的有750萬。
3、有利於資源的優化配置
比如公司擁有一項專利技術,此項技術可能在不同領域有多種應用或多種產品,在這個時候,你就需要一家控股公司,通過在不同領域與不同的投資者或行業人士合作,達到這項技術的普遍應用而產生最大可能的`效益。
4、簡化決策流程、提高決策效率
通常,一個實體公司如果有幾個股東,特別是股份比例都差不多的時候,往往很難協調,因為不同的股東都有自己的立場和利益訴求,股東越多,博奕關系越復雜,要意見統一相當困難,成立控股公司有利於股東之間的協調。
特別是對股份公司來說(擬IPO或已IPO),可以大大簡化決策流程,不用等到在股東大會上再進行決策。由於通過將自然人股東放在控股公司層面,在股份公司進行重大決策時,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層面通過法定程序將不同意見排除,便於股份公司重大決策的進行。
比如在改制重組、IPO等會議時,若是持有控股公司小股權的股東不同意,那麼在控股公司層面通過公司法對有限公司的決策許可權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終的決定,保證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繼續進行。而若是股份公司層面,在改制重組、IPO等重大事項中哪怕有一個小股東不同意簽字,在實際操作中也會導致該事項進展暫緩,解決完他們的訴求方能繼續。
5、便於對股權的管理
在控股公司層面股權調整較方便,也便於吸納資本。例如股權激勵,對管理層的股份進行調整,在主體公司尤其擬上市公司層面進行調整時,既需要考慮被調整對象是否同意,還要考慮調整的價格,且控股股東沒有優先購買權。若是放在控股公司那麼受到的約束就相對會少一些。
盡管採用控股公司結構對公司帶來一定好處,但也存在部分缺點,如股權轉讓的稅務增加;持股個人為了消費買賣股份自由度降低;分紅、買賣股份的收益必須通過控股公司分紅才能到實際控制人手中,時間變長;設立控股公司意味著需要增加管理成本等。因此,公司在設計股權布局時,應匹配公司戰略和業務發展模式靈活應對。
③ 金控集團是干什麼的
金控集團主要從事金融業股權投資及管理、倉儲服務、非金融業股權投資及管理、投資管理咨詢、企業管理服務、金融信息與技術研究,所屬地區是湖北省,所屬行業是商務服務業,企業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
轉型
在金融分業監管體制下,設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證券、銀行、保險和其他金融資產的股權,是實現由分業經營向混業轉型的最佳模式。
以控股公司作為資本運作平台,通過兼並收購或設立新的子公司以開展其他金融業務,構建金融服務平台,建立全功能金融服務集團。
④ 什麼是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指的是擁有著不屬於同一類型的兩個及以上的金融機構的實際控制權,但本身只進行股權的投資管理業務,而不直接參與或從事商業性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一般只從事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業務和管理業務,禁止從事非金融類的業務。
1、系統性風險:金融控股公司所佔的金融類資源較大,導致其系統風險的危險過大。在公司內部的風險分散不足以保證安全,系統外的風險仍然會使其受到波及;
2、內幕交易: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個子公司互相進行的關聯交易,會使得彼此的經營狀況受到互相影響,從而使金融控股公司的內幕交易的風險增大,最終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3、財務杠桿過大:金融控股公司通過將外來資本撥款給子公司的資本,會使該筆資金同時反映在總公司和子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若子公司繼續重復利用該筆資金,會導致資產重復計算,使得財務杠桿率過高,影響公司的金融穩定與安全。
⑤ 請問一下金融控股公司是什麼意思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版,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權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第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第一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第二.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法律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⑥ 想了解一下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我國現有的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有哪些有沒有私營的,不是銀行,國企背景的!
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是混業經營的一種實現形式,金融控股公司不直接經營銀行、保險、證券或信託等業務,而是通過旗下的子公司經營這些業務,比如**集團。
當然也可以不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母公司通過不同的部門既做銀行也做證券業務,這些部門不同於上述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是為了適應我國目前的分業監管分業經營的模式;同時也有利於金融各業務的獨立運作,避免相互干擾。
金融控股(集團)公司一般都是混合型的金融集團(Mixed Financcial Conglomerates),即母公司除了從事一定范圍的金融業務之外,還通過控股從事其他非金融業務,如工業、商業、貿易、建築、運輸、不動產等,如英德兩國的金融集團等。
⑦ 金融控股型企業集團特別強調母公司的
金融控股型企業集團特別強調母公司的財務功能。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對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擁有實質控制權,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較快,但有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非金融企業投資形成的寬模金融控股公司盲目向金融業擴張,存在監管真空,風險不斷累積和暴露。金融控股公司是專門從事金融機構股權投資和管理的企業,不得從事非金融業務。
作為多元化經營的金融企業集團,金融控股公司的特點:
1、集團控股,聯合經營
集團控股是指存在一個控股公司作為集團的母體,控股公司既可能是一個單純的投資機構,也可能是以一項金融業務為載體的經營機構,前者如金融控股公司,後者如銀行控股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等。
2、法人分業,規避風險
法人分業是金融控股集團的第二個重要特性,指不同金融業務分別由不同法人經營。它的作用是防止不同金融業務風險的相互傳遞,並對內部交易起到遏製作用。
3、財務並表,各負盈虧
根據國際通行的會計准則,控股公司對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在會計核算時合並財務報表。合並報表的意義是防止各子公司資本金以及財務損益的重復計算,避免過高的財務杠桿。
另一方面,在控股公司構架下,各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控股公司對子公司的責任、子公司相互之間的責任,僅限於出資額,而不是由控股公司統負盈虧。
⑧ 我國有哪些金融控股公司
有交通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郵政集團、國開行、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平安集團、招商局。
興業銀行、上海國際集團、長城資管、信達資管、華融資管,東方資管等。
(8)金控非金融子公司擴展閱讀
參照國際通行定義,明確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非金融企業。這里有兩點需要注意:
(1)《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主要針對境內非金融企業、自然人等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金融控股公司,未包括金融機構跨業投資控股所形成的金融集團(會另行制定規則)。
(2)金融控股公司控制的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六大類;
第一,商業銀行(不含村鎮銀行)、金融租賃公司;
第二,信託公司;
第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第四,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
第五,壽險公司、財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以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第六,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機構。
請注意這里沒有將理財子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基金子公司等金融機構納入,主要是因為這些金融機構的股東大多被政策限定(如基金子公司100%被基金控股等)。
將金融控股公司納入監管范疇,明確金融控股公司名稱中應包含「金融控股」字樣。同時未取得金融控股公司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本辦法第六條所規定的金融控股公司業務,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團」等字樣。
⑨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為子公司的一種純粹型控股內公司。金融控股容公司中以銀行作為子公司的稱作銀行控股公司:這其中僅有一個銀行子公司的稱作單銀行控股公司,有多個銀行子公司的稱作多銀行控股公司;以證券公司作為子公司的稱作證券控股公司;以保險公司作為子公司的稱作保險控股公司;而同時擁有銀行、證券、保險兩種以上子公司的稱作金融服務控股公司。例如美國的花旗銀行集團、日本的瑞穗金融集團等。巴塞爾委員會在其發布的《對金融集團的監管》文件中,將金融集團定義為:主要從事金融業務,並且至少明顯地從事銀行、證券、保險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經營活動,受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業監管當局監管的一類企業集團。
⑩ 金控集團是干什麼的
金控集團,即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從事金融業投資和管理,開展與產業結構調整關聯的投資業務。_
______1、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對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擁有實質控制權,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較快,但有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非金融企業投資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盲目向金融業擴張,存在監管真空,風險不斷累積和暴露。
3、金融控股公司是專門從事金融機構股權投資和管理的企業,不得從事非金融業務;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業實現綜合經營的一種組織形式,也是一種追求資本投資最優化、資本利潤最大化的資本運作形式。在金控集團中,控股公司可視為集團公司,其它金融企業可視為成員企業。集團公司與成員企業間通過產權關系或管理關系相互聯系。各成員企業雖受集團公司的控制和影響,但要承擔獨立的民事責任。______
4、集團控股是指存在一個控股公司作為集團的母體,控股公司既可能是一個單純的投資機構,也可能是以一項金融業務為載體的經營機構,前者如金融控股公司,後者如銀行控股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等。
5、業務發展
金融控股公司產生與存在的動力就在於它的創新業務,即金融部門內部各要素的重新組合和衍生。在控股公司下,銀行、證券、保險等子公司獨立運作,業務發展空間更大、自由度更高,有利於各子公司在各自領域更充分地發展業務;在控股公司模式下,各種業務和產品間的交叉銷售更加市場化,透明度高,關聯交易的處理也更加規范明確,有利於更好地實現業務和產品的交叉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