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善林金融倒閉了,那在善悉商務貸的款還要還嗎到期還款想還還不上,這樣算逾期嗎會影響個人徵信嗎
要還,到時候會有人打電話催收的。我也借了,不過我沒打算還,逾期了四個多月了。而且這個上徵信,我查了,反正我黑戶,無所謂
『貳』 我們在善林金融投資的錢已經報警三年了為什麼還不還回來
我18年跟善林公司的高管在張江看守所待一起,人家說了你們的錢要回去的可能性很小。600多個億啊
『叄』 善林金融周伯雲等人起訴意見書
7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對林山(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山金融公司」)、周伯雲等12人集資詐騙案進行宣判。
7月24日,已立案兩年的林山金融案終於迎來一審宣判。一審判決書顯示,上海一中院以集資詐騙罪,對林山財務公司罰款人民幣15億元;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周伯雲、田京生無期徒刑,並處罰金7000萬元、800萬元;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翟中起等10名被告人15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50萬元至50萬元。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審判決書中披露了林山財務公司一案的細節:經審理查明,2013年10月,周伯雲為謀取非法利益,設立並設立林山財務公司,實際控制「林山系」企業,先後在全國29個省市開設千餘家分公司,並逐步成立「廣群金融」、「善林寶」、「易寶貸(開心錢庄)」、「林山財富」 林山財務公司利用虛構債權、虛構借款人信息、虛假宣傳等方式,承諾4.5%至18%年化收益。 通過債權轉讓的名義,向62萬余名投資者非法集資共計736.87億元。
上述非法集資款已轉入林山財務公司和周伯雲實際控制的銀行賬戶。其中567.59億余元用於支付早期投資人本息,34.63億余元用於項目投資、收購公司股權及購買境外股票,35.39億余元用於林山資產線下及線上借貸,其餘用於支付公司運營費宴冊用、員工工資及傭金、公司關聯交易等。事發時,25萬余名受害者實際經濟損失共計217億元。
隨著一審宣判,林山金融案暫時告一段落。據七寶資料顯示,林山金融成立於2013年,注冊資本12億元,由周伯雲全資擁有。
林山金融案是在2018年4月犯下的。當時,上海浦東新區警方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金融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已於2018年4月9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已依法立案偵查。
2018年4月24日晚,警方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雲等8人今被批捕》號文中提到,林山財政通過推出各種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財產品,吸收公眾資金形成資金池晌租宏,供周伯雲等人隨意使用。為了讓林山金融看起來像個「大公司」,更是不惜花費巨額公款,大規模開設線下門店,給員工發高薪和提成,同時做足包裝和宣傳,在民眾中打造「大而不倒」的企業形象,以此騙取投資者的信任。經查,林山財務申報的投資項目無盈利能力,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償還前期投資人的到期本息。久而久之,資金缺口越來越大,最終導致倒閉。
2019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曾透露,「林山金融」一案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同時透露,自立案偵查以來,警方已追繳現金16億余元,查封凍結相關銀行賬戶、房產、汽車、股權等。
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4月9日,林山財富交易量1142.64萬筆,未償余額205095.15萬筆,參考收益率12.77%,投資人797人,借款人165人。據網貸之家統計,林山財富的貸款額度以0-20萬為主。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0月、11月、12月,該借款區間人數分別為175061人、238575人、129647人
2020年7月份,善林金融等12人集資詐騙一案一審宣判。法院依法對善林金融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億元(人民幣),到目前為止,善林金融兌付情況型仿如何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披露,受害投資者仍需要耐心等待。
『肆』 百億平台善林金融被查封,投資者該怎麼辦
對於被善林金融套住的投資者,我只想說一句話: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注意:上面所列的這些問題都可以從網上查到,如果投資者沒有對平台進行核實,或知道平台有問題還投資,能怪誰呢?
現在投資者怎麼辦?
善林金融這個平台有可能涉及龐氏騙局,也就是用新進的投資人的錢去還到期投資人的錢,如果平台出了問題,沒有新的投資人投資,一旦資金鏈斷裂,各種問題馬上會爆發。
至於善林金融到底是什麼問題,我們目前還不能下定論,但是可以肯定會出現擠兌潮。
那對於已經入網的投資人來說該怎麼辦呢?
第一、盡快把錢贖回,能贖回多少算多少;
第二、保存好證據,准備隨時起訴,投資者要保存好平台服務協議、交易記錄、電子借款合同、轉賬憑證、平台網站截圖、經營宣傳資料等證據材料,以便訴訟過程中法院查明事實、分清責任。
第三、報警備案,到當地派出所報警備案,說不定法院在處理的時候會優先償還有報警記錄的投資者。
最後,大家自求多福吧。
『伍』 我在善林金融貸款5萬已經還了一半,剩下的還不起了會怎樣
還是一定要還的,不然就會被起訴。
『陸』 我是出借善林金融的受害者、也不知道國家能知道善林金融是個騙局,百姓血汗錢能回來嗎求,回答
您好,請對警察放心。您第一時間一定要去報警,把自己的損失和遭遇都告訴警察,如果有證據最好都提供出來,因為這些都是能夠用來證明自己損失的。放心吧,血汗錢一定會回來的!!
『柒』 善林金融53人宣判結果
法律分析:主犯周伯雲(善林金融法人代表),因詐騙736億被判無期,主犯田景升(善林金融執行總裁),因集資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其中,周伯雲被處罰金7000萬元,田景升被處罰金800萬元,其餘10名被告人,同樣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罰款250萬元至50萬元不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