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貸款利率一般是多少
企業貸款利率會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上浮動,具體的浮動比例每家銀行都是不一樣的。
在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商業貸款利率一年以內(含)利率為4.35%,一至五年(含)利率為4.75%,五年以上貸款利率為4.90%。
企業貸款時最好咨詢不同的銀行,然後挑選一家貸款利率比較低的,而且貸款額度適合企業的。
拓展資料:
貸款利率低可以讓企業支出比較少的利息,減輕企業在後期歸還貸款的負擔,這對企業發展是非常有利的。
企業貸款需要的資料比較多,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稅務證正、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股權結構;公司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完整的附註),近三個月的財務報表等。
企業辦理貸款一般需要企業准備好材料,然後向銀行提出申請,銀行收到材料以後會進行審核,只有審核通過了才能放款。銀行放款以後需要企業按時歸還貸款,否則會產生罰息且影響企業信用。
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內利息額與借貸資金額(本金)的比率。利率是決定企業資金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同時也是企業籌資、投資的決定性因素,對金融環境的研究必須注意利率現狀及其變動趨勢。
利率是指借款、存入或借入金額(稱為本金總額)中每個期間到期的利息金額與票面價值的比率。借出或借入金額的總利息取決於本金總額、利率、復利頻率、借出、存入或借入的時間長度。利率是借款人需向其所借金錢所支付的代價,亦是放款人延遲其消費,借給借款人所獲得的回報。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與本金的百分比計算。
一般來說,利率根據計量的期限標准不同,表示方法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
現代經濟中,利率作為資金的價格,不僅受到經濟社會中許多因素的制約,而且,利率的變動對整個經濟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現代經濟學家在研究利率的決定問題時,特別重視各種變數的關系以及整個經濟的平衡問題,利率決定理論也經歷了古典利率理論、凱恩斯利率理論、可貸資金利率理論、IS-LM利率分析以及當代動態的利率模型的演變、發展過程。
凱恩斯認為儲蓄和投資是兩個相互依賴的變數,而不是兩個獨立的變數。凱恩斯把利率看作是在他的理論中,貨幣供應由中央銀行控制,是沒有利率彈性的外生變數。此時貨幣需求就取決於人們心理上的"流動性偏好"。
而後產生的可貸資金利率理論是新古典學派的利率理論,是為修正凱恩斯的"流動性偏好"利率理論而提出的。在某種程度上,可貸資金利率理論實際上可看成古典利率理論和凱恩斯理論的一種綜合。
⑵ 商業銀行三個月短期貸款利率是多少
大部分銀行三個月短期貸款的利率都是在5到6之間,雖然商業銀行貸款的利率不是很高,但是比較難申請普通人,如果沒有抵押物的話,是法申請短期貸款
⑶ 企業貸款利率
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企業貸款利率具體如下:1年以內(包含1年)是4.35%;1-3年(包含3年)是4.75%;3-5年(含5年)是4.75%;5-30年(含30年)是4.90%。
實際的貸款利率還會有所浮動,具體請以實際交易為准。
拓展資料:
貸款利率,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利率。
主要分為三類: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
商業銀行對客戶的貸款利率;
同業拆借利率。
銀行貸款利息的確定因素有:
①銀行成本。任何經濟活動都要進行成本—收益比較。銀行成本有兩類: 借入成本—借入資金預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業務所耗費用。
②平均利潤率。利息是利潤的再分割,利息必須小於利潤率,平均利潤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
③借貸貨幣資金供求狀況。供大於求,貸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
另外,貸款利率還須考慮物價變動因素、有價證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
不過,有的學者認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應是資金的邊際收益率。
將約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業借入銀行貸款後的利潤增加額與借款量的比率同貸款利率間比較。只要前者不小於後者,企業就可能向銀行貸款。
利息計算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
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