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助學貸款審批要多久
助學貸款審核時間在7到15天左右。生源地貸款審批是由當地的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的,審批主要內容包括借款學生的身份信息、入學信息及家庭狀況等。審核流程是,首先由學校負責對申請人進鏈雀行資格審查,審查符合條件後,提交給銀行,銀行對學生的貸款申請進行最終審批,審批通過可直接發放貸款至銀行卡。
一、助學貸款的審批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借款人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身份證。借款人的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申請助學的貸款的,提供其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書面貸款申請同意書。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未成年人進行申請,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3.借款人家庭經濟困難。有關部門為借款人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誠實守信,品質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
5.借款人擁有一定的學習能力,能夠保證正常畢業。學生申請助學貸款的時間一般在新學年開學後,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二、生源地助學貸款具體申請及審批流程如下:
1、提交貸款申請:有借款需求的學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完成注冊並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貸款申請;
2、上傳申貸資料:已通過預申請的學生,列印《申請表》並簽字後,按系統提示上傳申貸材料;
3、簽訂貸款合同: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攜帶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或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未通過預申請的學生還需要攜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原件, 前往市縣資助中心簽訂貸款合同。
4、錄入電子回執:借款學生持《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並請高校資助中心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5、貸款發放:國開行會對借款學生的貸款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發放貸款至助學貸款賬戶,賬戶內資金優先支付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剩棚攔早余資金學生可以提取到貸款賬戶綁定的銀行卡內,用於個人生活開支。
三、借款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資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2、個人有效居留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證及復印件或錄取通知書及復印件;
4、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法律依據:
《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操作實施細則》
第四條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二)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證件及學籍證明;
(三)符合衡隱貸款人要求的學習與品行標准,無不良信用行為;
(四)所在學校與中國銀行簽訂銀校合作協議;
(五)經所在學校推薦,且至少有一名見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國家助學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八年,貸款學生本科畢業後繼續攻讀研究生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在讀期間貸款期限相應延長,貸款本息在研究生或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後四年內還清。具體期限根據借款人就讀情況確定,是否展期由貸款人與借款人商定。
B. 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要多久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等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貸款,優先用於支付學子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以用於彌補日常生活費。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助學貸款一般是每年的7—9月份申請,當年的11月份發放。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審批需要兩個階段,首次貸款時,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需要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辦理,學生資管部門會進行貸前審查,審查通過後會與借款人簽訂合同,並發放《受理證明》,學生攜帶《受理證明》到高校報道,由學校學生資管部門於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經國家開發銀行審核無誤後,予以發放貸款。一般在7~15天左右。
生源地助學貸款具體申請及審批流程如下:
【1】 提交貸款申請:有借款需求的學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完成注冊並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貸款申請;
【2】 上傳申貸資料:已通過預申請灶滲的學生,列印《申請表》並簽字後,按系統提示上傳申貸材料;
【3】 簽訂貸款合同: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攜帶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或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未通過預申請的學生還需要攜隱槐脊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原件, 前往市縣資助中心簽訂貸款合同。
【4】 錄入電子回執:借款學生持《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並請高校資助中心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5】 貸款發放:國開行會對借款學生的貸款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發放貸款至助學貸款賬戶,賬戶內資金優先支付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剩餘資金學生可以提取到貸款賬戶綁定的銀行卡內,用於個人生活開支。
法律依據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第9條:各學校要指定專門機構統一管理本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負責對申請貸款的學生進行資格初審;按期向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報送全校年度貸款申請報告;根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核準的貸款申請額度,將經初審的學生貸款申請報送經辦銀行;與經辦銀行簽定國家助明宴學貸款管理協議;協助經辦銀行組織貸款的發放和回收,並負責協助經辦銀行催收貸款;及時統計並向上級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和有關經辦銀行提供學生的變動(包括學生就業、升學、轉校、退學等)情況和國家助學貸款的實際發放情況;辦理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交辦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