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國政策性銀行有哪些
中國政策性銀行包括中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
(1)農副產業收購貸款擴展閱讀: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國家創立,以貫徹國家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政策性銀行不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貫徹、配合國家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內,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工具。
第一, 從經營宗旨上看,政策性銀行不以營利為目標,而以貫徹執行國家的社會經濟政策為己任。
其主要功能是為國家重點建設和按照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扶持的行業及區域的發展提供資金融通。一般包括支持農業開發貸款,農副產品收購貸款,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貸款,進出口貿易貸款等。
但是不以營利為目標並不意味著政策性銀行都不盈利,或是都無視效益性,而僅僅是以經營的目標角度來講,不追求盈利或利潤最大化。
第二, 從業務范圍上看,政策性銀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眾存款,主要資金來源是政府提供的資本金、各種借入資金和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籌措的資金,其資金運用多為長期貸款和資本貸款。
政策性銀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轉賬使用,貸款一般為專款專用,不會直接轉化為儲蓄存款和定期存款。
所以,不會像商業銀行那樣具備存款和信用創造職能。政策性銀行有自己特定的服務領域,不與商業銀行產生競爭。
它一般服務於那些對國民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且投資規模大、周期長、經濟效益低、資金回收慢的項目領域,如農業開發、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進出口貿易、中小企業、經濟技術開發等領域。
第三,從融資原則上看,政策性銀行有其特殊的融資原則。在融資條件或資格上,要求其融資對象必須是從其他金融機構不易得到所需的融通資金的條件下,才有從政策性銀行獲得資金的資格,且提供的全部是中長期信貸資金,貸款利率明顯低於商業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有的甚至低於籌資成本,但要求按期還本付息。
第四,從信用創造能力看,政策性銀行一般不參與信用的創造過程,資金的派生能力較弱。因為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不是吸收存款,而往往是由政府提供,而且政策性銀行的貸款主要是專款專用,正常情況下不會增加貨幣供給。
② 四大政策性銀行是哪些
1994年,中國組建了三家政策性銀行,即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拓展資料
政策性銀行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從資本金性質看,政策性銀行一般由政府財政撥款出資或政府參股設立,由政府控股,與政府保持著密切關系。
第二,從經營宗旨上看,政策性銀行不以營利為目標,而以貫徹執行國家的社會經濟政策為己任。其主要功能是為國家重點建設和按照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扶持的行業及區域的發展提供資金融通。
一般包括支持農業開發貸款,農副產品收購貸款,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貸款,進出口貿易貸款等。但是不以營利為目標並不意味著政策性銀行都不盈利,或是都無視效益性,而僅僅是以經營的目標角度來講,不追求盈利或利潤最大化。
第三,從業務范圍上看,政策性銀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眾存款,主要資金來源是政府提供的資本金、各種借入資金和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籌措的資金,其資金運用多為長期貸款和資本貸款。
政策性銀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轉賬使用,貸款一般為專款專用,不會直接轉化為儲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所以,不會像商業銀行那樣具備存款和信用創造職能。政策性銀行有自己特定的服務領域,不與商業銀行產生競爭。
它一般服務於那些對國民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且投資規模大、周期長、經濟效益低、資金回收慢的項目領域,如農業開發、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進出口貿易、中小企業、經濟技術開發等領域。
第四,從融資原則上看,政策性銀行有其特殊的融資原則。在融資條件或資格上,要求其融資對象必須是從其他金融機構不易得到所需的融通資金的條件下,才有從政策性銀行獲得資金的資格,且提供的全部是中長期信貸資金,貸款利率明顯低於商業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有的甚至低於籌資成本,但要求按期還本付息。
第五,從信用創造能力看,政策性銀行一般不參與信用的創造過程,資金的派生能力較弱。因為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不是吸收存款,而往往是由政府提供,而且政策性銀行的貸款主要是專款專用,正常情況下不會增加貨幣供給。
③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現有那些貸款項目
1,只要是企業,農林牧副漁~~和農業有關的都可以貸款,但額度要在500萬元以上,貸款方式多是抵押或專業擔保公司擔保。
2,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中國唯一的一家農業政策性銀行,1994年11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4年4月19日發出的《關於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通知》(國發199425號)掛牌成立。主要職責是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業務是:
(一)辦理糧食、棉花、油料收購、儲備、調銷貸款。
(二)辦理肉類、食糖、煙葉、羊毛、化肥等專項儲備貸款。
(三)辦理糧食、棉花、油料加工企業和農、林、牧、副、漁業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
(四)辦理糧食、棉花、油料種子貸款。
(五)辦理糧食倉儲設施及棉花企業技術設備改造貸款。
(六)辦理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
(七)辦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村路網、電網、水網(包括飲水工程)、信息網(郵政、電信)建設,農村能源和環境設施建設。
(八)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 (九)辦理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環節。
(十)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
(十一)辦理業務范圍內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及協議存款、同業存款等業務。
(十二)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結算。
(十三)發行金融債券。
(十四)資金交易業務。
(十五)辦理代理保險、代理資金結算、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
(十六)辦理糧棉油政策性貸款企業進出口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與國際業務相配套的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同業外匯拆借、代客外匯買賣和結匯、售匯業務。
(十七)辦理經國務院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十八)辦理投資業務。
④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有哪些業務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目前的主要業務是:①辦理由國務院確定的糧食、油料、棉花收購、儲備、調銷貸款。②辦理肉類、食糖、煙葉、羊毛等國家專項儲備貸款。③辦理中央財政對上述主要農產品補貼資金的撥付,為中央和省級政府共同建立的糧食風險基金開立專戶並辦理撥付。④辦理糧食企業簡易建倉貸款。⑤辦理業務范圍內開戶企事業單位的存款。⑥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的結算。⑦發行金融債券。⑧辦理糧棉油政策性貸款企業進出口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與國際業務相配套的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同業外匯拆借、代客外匯買賣和結匯、售匯業務。⑨辦理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業務。
⑤ 我國農業金融體制主要由哪三大塊構成
農業金融制度有四種基本類型:以合作金融機構為主體的農業金融制度(合作金融型)、以商業銀行等商業性金融機構為主體的農業金融制度(商業金融型)、以國家銀行和國家農業銀行為主體的農業金融制度(國家集中型)、以合作金融、商業金融和國家政策性金融等多種性質的金融機構為主體的農業金融制度(復合信用型)。 在這里說是農業金融,但一般都是提農村金融。 農村金融制度是指有關農村資金融通系統的一套制度安排或規則體系。它包括構成這一制度的基本要素(個人、機構與市場);各類金融組織在這一制度中的地位、作用、職能、行為規范以及相互關系;整個農村社會資金的運行機理,以及確保農村資金良性運行的金融監管機制安排等等. 構成中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主體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三大金融機構。 作為主要面向中國農業、農村和農民的金融機構,它們共同形成了一種政策金融、商業金融與合作金融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格局。政府對農業的資金供給和信貸支持政策,主要是通過這三個金融機構實施的。 中國農業銀行是中國最大的涉農商業銀行,農業、農村和農民的信貸業務一直是農業銀行的業務重點。農業銀行涉農貸款,包括專項農業(扶貧、農業綜合開發及糧棉油附營)貸款、常規農業(農林水牧漁及農產品加工)貸款、鄉鎮企業貸款、農村供銷社貸款、農副產品收購貸款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貸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主要承擔辦理國家規定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資金來源除國家財政核撥注冊資本金外,主要靠向中央銀行借款,並發行一定數量的金融債券籌措信貸資金。農業發展銀行承擔政策性收購資金供應與管理工作,90%以上的貸款是糧棉油等國家重要農副產品的收購、儲備、調銷等流動資金貸款,負責糧棉油收購資金的供應和管理,實現收購資金的封閉運行。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中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在農村最基層的組織機構,它直接面對農戶和農村各種不同的金融需求主體,在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始終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己經成為中國農業貸款的主要金融機構。發放農業貸款對象以農戶為主,重點支持農戶的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和運銷業以及農戶子女教育和消費支出等,同時支持部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SPAN></SPAN></SPAN></SPAN> 由於農村金融的特殊性,還存在監管困難、執行低效等各種情況。尤其在農村信用社改革後,有關合作金融方面還沒有專門法律進行規范,主要還是靠行政辦法進行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監管機制,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採取多種模式改造農村信用社,在農村無法形成多種產權形式相互競爭和功能互補的金融機構體系,例如居民能否依法自願組建新的合作金融機構,以滿足弱勢群體對合作金融的需要成為未知數。另外,中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運行機制還不夠靈活。農發行除了支持糧食品種保護價收購資金的需求外,還支持糧食企業商業性收購資金的需求,但卻沒有支持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需求。因此,需要較大比例地提高對農業開發、生產、產業化服務等的貸款比重,對經濟與生態能協調發展的農、林、漁業等一些獲利能力較低的生產經營項目給予低息貸款的支持。 所以在2008年1月,第十個「三農」問題一號文件發布,文件指出,要按照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強農業基礎建設,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這就決定了農村金融改革的目標與指導思想必須以新農村建設為中心不斷推進。 改革的主要內容如下: 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把農村信用社辦成產權清晰、管理科學、約束機制強、財務上可持續發展、堅持商業性原則、主要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繼續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服務,明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的職能定位,形成農村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共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格局。盡快停止對新增郵政儲蓄實行利差補貼政策,並結合郵政儲蓄體制改革,解決存量部分的利差補貼問題。參考有關國家在社區發展與再投資的立法及實際經驗,要求有關存款類金融機構對縣域經濟發展提供必要的信貸支持。發展農業保險、大宗農產品期貨等,分散農村信貸風險。探索建立農村存款保險機制,保障農戶存款與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逐步放開縣及縣以下貸款利率,確保農村金融機構的利差能抵補成本和風險。實事求是地認識民間借貸的作用,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積極探索新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和金融產品。</SPAN></SPAN></SPAN></SPAN> </SPAN>
⑥ 中國四大政策性銀行
1994年中國政府設立了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三大政策性銀行,均直屬國務院領導。
發展歷程:
1994年3月17日,國家開發銀行在北京成立,注冊資本500億元人民幣,主要承擔國內開發型政策性金融業務。
1994年7月1日,中國進出口銀行在北京成立,注冊資本33億元人民幣,主要承擔大型機電設備進出口融資業務。
1994年11月8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北京成立,注冊資本200億元人民幣,主要承擔農業政策性扶植業務。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均直屬國務院領導。
2007年,中央匯金公司和國家開發銀行於12月31日在北京簽署協議,向國家開發銀行注資200億美元。
2008年2月,國務院批准了國家開發銀行改革實施總體方案。
2008年12月16日,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6日在京掛牌成立,成為第一家由政策性銀行轉型而來的商業銀行,標志著我國政策性銀行改革取得重大進展。
銀監會在統計口徑中將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列入政策性銀行,將國家開發銀行與政策性銀行並列統計。
(6)農副產業收購貸款擴展閱讀:
政策性銀行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從資本金性質看,政策性銀行一般由政府財政撥款出資或政府參股設立,由政府控股,與政府保持著密切關系。
如德國(復興開發銀行法)規定:復興開發銀行為政府所有,其中聯邦政府佔80%的股份,各州政府佔20%的股份。法國的對外貿易銀行,是由法國的中央銀行持股24.5%,信託儲蓄銀行持股24.5%,以及其他大商業銀行投資組成。
第二,從經營宗旨上看,政策性銀行不以營利為目標,而以貫徹執行國家的社會經濟政策為己任。其主要功能是為國家重點建設和按照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扶持的行業及區域的發展提供資金融通。
一般包括支持農業開發貸款,農副產品收購貸款,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貸款,進出口貿易貸款等。但是不以營利為目標並不意味著政策性銀行都不盈利,或是都無視效益性,而僅僅是以經營的目標角度來講,不追求盈利或利潤最大化。
第三,從業務范圍上看,政策性銀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眾存款,主要資金來源是政府提供的資本金、各種借入資金和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籌措的資金,其資金運用多為長期貸款和資本貸款。政策性銀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轉賬使用,貸款一般為專款專用,不會直接轉化為儲蓄存款和定期存款。
所以,不會像商業銀行那樣具備存款和信用創造職能。政策性銀行有自己特定的服務領域,不與商業銀行產生競爭。它一般服務於那些對國民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且投資規模大、周期長、經濟效益低、資金回收慢的項目領域,如農業開發、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進出口貿易、中小企業、經濟技術開發等領域。
第四,從融資原則上看,政策性銀行有其特殊的融資原則。在融資條件或資格上,要求其融資對象必須是從其他金融機構不易得到所需的融通資金的條件下,才有從政策性銀行獲得資金的資格,且提供的全部是中長期信貸資金,貸款利率明顯低於商業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有的甚至低於籌資成本,但要求按期還本付息。
第五,從信用創造能力看,政策性銀行一般不參與信用的創造過程,資金的派生能力較弱。因為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不是吸收存款,而往往是由政府提供,而且政策性銀行的貸款主要是專款專用,正常情況下不會增加貨幣供給。
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區別:
(1) 經營方式不同。政策性銀行多由政府出資建立,業務上由政府相應部門領導。商業銀行多採取股份制的形式,業務上自主經營、獨立核算。
(2)資金來源不同。政策性銀行一般不接受存款,也不接受民間借款。而商業銀行以存款作為其主要的資金來源。
(3) 經營目的不同。政策性銀行是為了支持某些部門的發展而專門成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與相應的產業部門關系密切。而商業銀行則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的,業務范圍廣泛。
⑦ 政策性銀行的特徵
政策性銀行不同於政府的中央銀行,也不同於其他商業銀行,它的重要作用在於彌補商業銀行在資金配置上的缺陷,從而健全與優化一國金融體系的整體功能。與其他銀行相比,政策性銀行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從資本金性質看,政策性銀行一般由政府財政撥款出資或政府參股設立,由政府控股,與政府保持著密切關系。如德國(復興開發銀行法)規定:復興開發銀行為政府所有,其中聯邦政府佔80%的股份,各州政府佔20%的股份。法國的對外貿易銀行,是由法國的中央銀行持股24.5%,信託儲蓄銀行持股24.5%,以及其他大商業銀行投資組成。
第二,從經營宗旨上看,政策性銀行不以營利為目標,而以貫徹執行國家的社會經濟政策為己任。其主要功能是為國家重點建設和按照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扶持的行業及區域的發展提供資金融通。一般包括支持農業開發貸款,農副產品收購貸款,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貸款,進出口貿易貸款等。但是不以營利為目標並不意味著政策性銀行都不盈利,或是都無視效益性,而僅僅是以經營的目標角度來講,不追求盈利或利潤最大化。
第三,從業務范圍上看,政策性銀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眾存款,主要資金來源是政府提供的資本金、各種借入資金和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籌措的資金,其資金運用多為長期貸款和資本貸款。政策性銀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轉賬使用,貸款一般為專款專用,不會直接轉化為儲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所以,不會像商業銀行那樣具備存款和信用創造職能。政策性銀行有自己特定的服務領域,不與商業銀行產生競爭。它一般服務於那些對國民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且投資規模大、周期長、經濟效益低、資金回收慢的項目領域,如農業開發、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進出口貿易、中小企業、經濟技術開發等領域。
第四,從融資原則上看,政策性銀行有其特殊的融資原則。在融資條件或資格上,要求其融資對象必須是從其他金融機構不易得到所需的融通資金的條件下,才有從政策性銀行獲得資金的資格,且提供的全部是中長期信貸資金,貸款利率明顯低於商業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有的甚至低於籌資成本,但要求按期還本付息。
第五,從信用創造能力看,政策性銀行一般不參與信用的創造過程,資金的派生能力較弱。因為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不是吸收存款,而往往是由政府提供,而且政策性銀行的貸款主要是專款專用,正常情況下不會增加貨幣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