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受託支付
受託支付是貸款資金的一種支付方式,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目的是為了減小貸款被挪用的風險。
受託支付適用的情況是:貸款資金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受託支付有助於提高商業銀行強化科學的貸款全流程管理貸款發放的質量,也有利於管理,可以真正實現貸款管理商業銀行增強貸款風險管理模式從粗放型走向精細化。
【拓展資料】
受託支付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是為什麼很多人選擇迴避這種方式呢?
當我們貸款時,我們通常選擇申請一個合適的金額而不是實際需求,這樣貸款後資金就會有盈餘,可以用來做其他事情,從其他方面得到一些好處。這種對另一方的直接貸款實際上等於消除了所有這些額外的利息。就像上述所說,因為不能一次性拿出來,這就造成手中的資金比較少,短期投資收益也會減少。
此外,獲得資金也是一個問題。眾所周知,本身銀行的貸款程序通常很復雜,更不用說一個企業去貸款大量的資金,這將會造成手續更為復雜。由此帶來的直接問題是處理它需要很長時間,可能長達半年。但是項目開工之後,就不是時間和金錢所能等的起的。而無數的商業領袖對於這筆貸款跟不上他們自己項目的啟動時間,感到煩惱。如果說在開工前拿到這筆前,再好不過。但更多的問題在於工作條件。當獲得貸款的一方按要求開始工作時,一旦工作完成後質量不合格,雙方往往會開始爭論,這時付款問題就開始產生了。如果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借款人與項目建設單位發生糾紛,如何保證利益?這已經成為人們不得不思考的問題。
㈡ 銀監會對貸款人受託支付規定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並按照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慶猛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仔差空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實踐中,流動資金貸款原則上要求受託支付,不準用於拆借,包括償還股東借款等這種非生產經營性活動。念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