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質押式回購的到期購回金額=購回價格×成交金額÷100此公式未懂求解 什麼是回購價格,成交金額
質押式回購的到期購回金額=購回價格×成交金額÷100。其中,購回價格=100元+成交年收益率×100×回購天數÷360。
質押式回購實質上就是一種抵押貸款,或者說質押式回購的憑證就是一種有抵押的債券
回購起始之日,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將債券質押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資金融出方將合同約定的「成交金額」付給資金融入方
回購到期日。資金融入方向資金融出方返還成交金額的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
到期時所付的利息使用的利率就是「成交年收益率×回購天數÷360」
把利率這個百分比加上本金的百分比(100%),再乘以100,就得到你給的第二個公式:購回價格
你第一個公式就是資金融入方到期時要付的本息和,所以就等於購回價格×成交金額÷100
B. 債券回購價格如何計算
債券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100元+(回購交易的成交年利率/365)*資金實際佔用天數/100元。其中,利息天數則為資金實際佔用天數,是回購交易成交日對應的交收日(含)至回購交易購回日對應的交收日(不含)的自然日天數。365是全年計息天數。
我們通過以上關於債券回購價格如何計算內容介紹後,相信大家會對債券回購價格如何計算有一定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C. 債券回購是按什麼價格結算的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實行「一次成交、兩次結算」。回購交易當日初次結算的結算價格按100元計算。回購到期日二次結算的結算價格按購回價計算。購回價等於每百元資金的本金和利息之和,其計算公式為:購回價=100元+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回購天數/360(天)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D. 債券回購交易的初次結算價格以及二次結算價格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債券回神洞購交易初次結算的結算價格為100元。回購到期二次結算的結算價格為購回價,購回價等於每百元資金的本金和利息之和,其計算公式為:
購亮改回價=100元+每百元資金到期收益×實際占款天數敬瞎判/365(天)
實際占款天數,是指當次回購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實際天數,按自然日計算,以天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