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抵押貸款手續有哪些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手續為:
1、申請貸款人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提交相關材料供銀行審批,相關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明材料、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等;
2、貸款銀行指定房產評估機構對貸款人的房產進行評估,並提交房產評估報告,進而確定放貸額度,對申請人提供的房產進行評估;
3、貸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等相關協議,在貸款銀行開立個人還款賬戶;
4、前往房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貸款銀行將放款至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⑵ 房產證抵押銀行貸款流程
法律分析:房產證在銀行抵押要貸款的流程:1、產權房屋所在區縣房地局詢問該房產是否可以辦理房產抵押登記;2、銀行指定房產評估機構對申請人提供有自有房產進行評估;3、銀行協助申請人辦理房產保險手續及相應的貸款審批手續;4、借款人持房產證、借款合同到房產所在區縣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機關費用由借款人承擔;5、抵押登記辦妥後,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