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有哪些
你好,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有:
1、個人徵信系統不健全。
個人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與個人信用風險,也即個人收入的波動幅度和道德品質修養水平,其中個人信用狀況還與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密切相關。在收入水平較為穩定的前提下,商業銀行對消費者信用的把握決定了消費信貸的發展程度。當前,我國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有效的個人信用制度,人民銀行的個人徵信系統尚在運行初期,可利用資源儲備不足,商業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加之個人收入的不透明和個人征稅機制的不完善,以及其它徵信部門的系統資源不相互共享,銀行難以對借款人的自有凈資產、個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和還款意願等資信狀況做出正確判斷。在消費信貸過程中,各種惡意欺詐行為時有發生,銀行採用詢問或實地察看等原始征詢方式已經不能保證信用信息的時效性和可靠性。
2、商業銀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潛在風險增大。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雖然不斷加強制度建設,但整體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難以跳出「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怪圈。由於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開辦時間不長,所以在這方面更缺乏先進的管理經驗。通常,商業銀行信貸人員僅僅憑貸款人身份證明、個人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征詢材料進行判斷和決策,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於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社會活動及最為重要的有無違法紀錄和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銀行內部在責任界定上也往往依據書面上反映的問題進行處理,使得就材料而談貸款的問題更為嚴重。同時在貸款發放上,重放輕管的問題相當突出。由於在放貸時對客戶的實際情況就只停留在資料上,因而發放後更是沒有一套相應的管理措施跟上。有的是一些籠統的管理制度,內容泛泛,面面俱到,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差,使管理客戶的信貸員無法按部就班,致使有些貸款實際上長期處在無人管理的狀態下。
3、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現行法律條款基本上都是針對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針對消費性個人貸款的條款,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即使有,也似乎存在維護債務人權益的傾向。不少新法律法規的實施直接使得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存在法律方面的缺陷和問題。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對出現的問題往往無所適從。由於消費信貸業務的客戶比較分散,均是消費者個人,並且貸款金額小、筆數多,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又不健全,特別是在個人貸款的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銀行執行債權成本較高,投入的人力物力較大,致使風險控制難以落實。當前城鄉消費信貸業務的迅速發展,呼喚我國消費信貸法盡快出台。
4、抵押物難以變現。
當前的經濟環境下,抵押物變現渠道窄、成本高,貸款擔保往往形同虛設。借款人不能按時歸還貸款本息時,銀行通常會把貸款的抵押物作為第二還款來源,而抵押物能否順利、足額、合法地變現,就成為銀行化解資產風險的重要環節。由於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交易費用偏高,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影響了銀行消費貸款的健康發展。同時,由於執行上的不規范,引發了大量的道德風險存在,進一步加大銀行的損失。隨著消費貸款規模的擴大和抵押貸款的增加,這類問題將會變得更加突出。現階段,我國住房一、二級市場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對大量非商品房產進行商業信貸支持,而一旦購房人無力還貸,這些非商品房產抵押又無法進行過戶轉讓,銀行很難得到充分的處置權,貸款抵押形同虛設。
5、盲目營銷,無規劃發放消費信貸,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
近年來,為擴大盈利水平,搶占市場份額,各家商業銀行紛紛鼓勵分支機構大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不少違規操作現象,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對高風險、低信用的客戶提供消費貸款,一些地區的基層行甚至為了完成貸款任務,給每個員工下達一定額度的消費信貸任務。不少員工為完成任務,盲目放貸,甚至自己使用貸款進行高風險投資或炒股。這種現象的蔓延將造成新一輪的風險積聚,不利於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B. 消費信貸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1、短期信用貸款
是貸款人為解決由本行辦理代發工資業務的借款人臨時性需要而發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內、額度在2000元至2萬元且不超過借款人月均工資性收入6倍的、毋須提供擔保的人民幣信用貸款。該貸款一般不能展期。
2、綜合消費貸款
是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不限定具體消費用途、以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權利質押擔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產作抵押擔保,借款金額在2000元至50萬元、期限在六個月至三年的人民幣貸款。
3、旅遊貸款
是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支付旅遊費用、以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權利作質押擔保或者有具有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提供保證,借款金額在2000元至5萬元、期限在六個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於旅遊項目實際報價30%首期付款的人民幣貸款。
4、國家助學貸款
又分為一般助學貸款和特困生貸款,是貸款人向全日制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在校學生發放的用於支付學費和生活費並由教育部門設立「助學貸款專戶資金」給予貼息的人民幣專項貸款。
5、汽車貸款
是貸款人向在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以貸款人認可的權利質押或者具有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還貸本息並存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提供保證,在貸款銀行存入首期車款,借款金額最高為車款的70%、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的專項人民幣貸款。
6、住房貸款
是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或者城鎮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貸款人認可的抵押、質押或者保證,在銀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額最高為房款的70%、期限最高為30年的人民幣專項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又分為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委託性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三種。
(2)消費信貸指標有哪些擴展閱讀
消費信貸意義
1、可擴大內需
首先,發展消費信貸有利於提高消費傾向,擴大內需。開拓國內市場,擴大國內需求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基本立足點和長期戰略選擇,所以有效刺激消費是中國經濟保持長期穩定增長的重要保證。
尤其重要的是,中國經濟運行呈現供給相對過剩和通貨緊縮的特徵,消費品市場從賣方市場格局向買方市場格局轉化;而另一方面,居民儲蓄率日趨高升,邊際消費傾向遞減。
2、為經濟增長提供推力
發展消費信貸有利於為經濟增長提供推動力。消費的增長始終是經濟活動的出發點與歸宿點,以消費為導向也正是市場經濟發展偽真諦。居民消費的增長與消費需求結構的升級正是經濟規模擴展與經濟向更高層次進化的根本推動力。
事實上,消費信貸是一個人乃至一 個民族有沒有信心的標志——敢不敢於花未來掙的錢,因此,通過發展消費信貸,可以從根本上改變傳統的制約消費的政策和觀念,把消費和勞動生產有機起來,激發勞動者的勞動熱情,提高勞動生產率,最終提高人民消費生活水平。
3、可優化社會信用結構
發展消費信貸可以優化社會信用結構,使債權和債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從而提高信用內在約束機制和全社會的信用水平。
發展消費信貸可以優化居民的資產結構,使居民的收益和風險通過信用消費的方式相結合。消費信貸和儲蓄對於貨幣流通的作用恰恰是相反的,前者是未來的收入現在使用,而後者是現在的收入未來再用。
C. 消費信貸的基本概念
個人消費信貸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採取信用、抵押、質押擔保或保證方式,以商品型貨幣形式向個人消費者提供的信用。按接受貸款對象的不同,消費信貸又分為買方信貸和賣方信貸。買方信貸是對購買消費品的消費者發放的貸款,如個人旅遊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個人短期信用貸款等。賣方信貸是以分期付款單證作抵押,
對銷售消費品的企業發放的貸款,如個人小額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汽車貸款等;按擔保的不同,又可分為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和信用貸款等。個人短期信用貸款的開辦,標志著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經營觀念,開拓業務新領域,對傳統業務模式的突破;個人消費信貸的開辦,順應了國民日益增長的金融產品多元化需要,優化了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結構,增加了商業銀行的創利渠道,也有利於啟動市場、擴大內需,增加消費品生產,形成生產——消費——生產的良性循環,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個人消費信貸的開辦,對引導個人有計劃消費、改善生活質量、提高生活品質也有著極積意義。但由於中國尚未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機制、個人經濟行為尚不規范,加之個人消費信貸開辦的時間不長,尚沒有多少成功的經驗可以借鑒,所以,此項業務有著許多新的課題尚待研究。
D. 消費信貸的種類
招行信用類貸款,可根據借款人的用途劃分為消費信用貸款和小微信用貸款。
申請招行信用貸款,可通過如下網址:
點此網頁鏈接錄入信息提交您的貸款申請,若初審通過會有專人與您聯系;
聯系當地網點個貸部門申請。
E. 8項消費指標有哪些
吃穿住等
F. 什麼是消費信貸它有哪些劃分方式
1、賒銷。
零售商向消費者提供的短期信貸,即用延期付款的方式銷售商品。西方國家對此多採用信用卡的方式,定期結算清償。
2、分期付款。
消費者在購買高檔消費品時,只支付一部分貨款,然後按合同分期加息支付其餘貨款。如果消費者不能按時償還所欠款項,其所購商品將被收回,並不再退回已付款項。
3、消費貸款。
銀行通過信用放款或抵押放款以及信用卡、支票保證卡等方式向消費者提供的貸款。消費信貸又可分為買方信貸和賣方信貸,前者是對消費品的購買者直接發放貸款;後者則是以分期付款單作抵押,對銷售消費品的商業企業發放貸款,或由銀行同以信用方式銷售商品的商業企業簽訂合同,用現金的形式把貨款付給商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