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碳交易的基本性質有哪些
「人為」性。碳交易是人為創造的市場機制。大氣層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是一種公共品,幾千年一直是一種天然的免費資。碳交易的實質是將這種免費資源變成付費資源,並通過市場機制來配置。天然的市場和人為市場的最大區別在於:前者具有較強的自我產生和演化的特徵,而後者自始至終是「自上而下」的制度設計。全球有效的碳交易必以全球各國一致行動為前提,全球減排機制是全球治理制度之一。各國有效的碳市場必是國家頂層的制度設計。交易制度設計組成一般包括減排目標及范圍、配額確定及分配、靈活機制和成本控制、機制運行管理制度等,但其核心是溫室氣體排放的總量控制和排放者的強制減排約束,否則排放權就不具有稀缺性,碳交易無從發生。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金融」性。碳交易的標的物——排放權是一種虛擬資產,類似於信用貨幣,但其價值不是天然的。其商品屬性是建立在國際協定和規則基礎上的。它基於全球碳減排協議、各個強制性減排市場的內部減排規則以及相關國內法的認定,不像原油等商品不需要任何政府背書就天然擁有穩定的價值基礎,排放權信用屬性的背後是國際法或國內法的強制力。因而,排放權具有貨幣屬性,碳交易市場實質上是一個金融市場。金融市場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需要更加完善和縝密的制度設計,尤其是嚴格的監管制度。除此之外,碳交易的特殊性更需要一個健全和完善的排放數據檢測、報告和核查機制,以確保減排發生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從而保證碳資產價值的真實性,這是碳市場運行的基本條件。
「基礎」性。由於目前經濟體系對化石能源的依賴,減排直接影響幾乎所有經濟主體的成本結構,涉及到整個價格體系,因而碳交易機制是市場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是配置資源的基礎制度。它不是以往簡單的排污權交易,比如固體廢物、污水排放以及導致區域酸雨的二氧化硫等氣體的排放權交易。碳市場的這種基礎性表明,碳市場必須是全國統一的碳市場。盡管目前有些國家存在區域碳 市場,如美國的地區溫室氣體倡議和西部氣候倡議,但必定是過渡性的或者實驗性的。作為碳基能源經濟體系下的資源配置制度,必須要有相應的微觀市場機制,減排主體要對價格信號敏感,正是這個原因,EUETS的實施是伴隨著歐盟電力的自由化改革進行的。另外,一個良好運行機制要避免造成的市場扭曲,如不公平競爭和不合理的收入分配。碳市場機制導致的扭曲將降低減排效率、阻礙環境目標的實現。
⑵ 碳交易在中國的現狀是怎樣的
碳交易在中國的現狀:
全國碳交易市場啟動在即
自2011年我國確定7個碳交易試點、進入碳交易元年起,碳交易市場在不斷成熟,發展在提速。按照時間表,全國統一碳市場有望在2017年正式啟動。業界普遍認為,隨著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啟動,未來需要讓更多企業參與到碳排放交易中,企業二氧化碳排放的數據也需要更加准確。
按照目前的時間表,全國統一碳市場將於今年啟動。所謂碳交易,即碳排放權交易是給企業排放設定上限,通過配額交易降低減排成本的重要制度。也就是,通過市場機制而非行政命令的方式,使節能降碳工作的成本由全社會共同分擔。當前,中國碳市場配額分配將以基準線法為主,鼓勵減排的政策工具必須從行政命令型、財稅鼓勵型向市場型轉變。
早在2011年10月,國家發改委批准北京、上海、天津、湖北、重慶、廣東、深圳等七個地方開展碳交易試點。2013年6月,深圳率先啟動了碳交易,拉開了中國碳市場的帷幕。根據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區域性碳排放權交易體系要向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順利過渡,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這一市場啟動運行後,將成為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場當中規模最大的市場。
到2020年力爭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躍、監管嚴格、公開透明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實現穩定、健康、持續發展。與此前涵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交易范圍不同的是,除了電力、水泥、電解鋁三大行業外,他5個行業等後續條件成熟時逐步納入。「目前,電力、水泥、電解鋁3個行業已公布碳配額分配方案,將率先進入碳交易市場。」
⑶ 碳交易在中國的現狀是怎樣的
要理解碳市場,首先要明白碳市場是如何形成的。
碳市場是政府通過對能源企業的控制而形成的人為市場。政府對企業能源消耗排放的歷史考察(根據燃料消耗等),然後根據庫存情況對企業建立一個未來的排放配額,配額通常低於企業價值的排放歷史,如果未來的排放限額以上企業,需要市場購買配額或CER(核證減排量)。這是政府對控制和排放企業強制性要求的配額或CER的要求。
「中國的企業是否需要申請准許碳排放的證書」,我想應該是指企業是否要為碳排放埋單,如上所述,這取決於企業是否被列入控排企業名單中。趨勢的話,7個試點地區,特別是廣東、深圳,體系已經建立,各地的高耗能企業應當對自身的排放情況及相關政策予以關注。
⑷ 碳交易是什麼
什麼是碳交易? 2008-12-02 11:06 碳交易(即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也就是購買合同或者碳減排購買協議(ERPAs),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過支付另一方獲得溫室氣體減排額。買方可以將購得的減排額用於減緩溫室效應從而實現其減排的目標。
通常來說,碳交易可以分成兩大類:其一是基於配額的交易。買家在「限量與貿易」體制下購買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賣)的減排配額,譬如《京都議定書》下的分配數量單位(AAU),或者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下的歐盟配額(EUAs)。其二是基於項目的交易。買主向可證實減低溫室氣體排放的項目購買減排額。最典型的此類交易為CDM以及聯合履行機制下分別產生核證減排量和減排單位(ERUs)。
世界銀行和國際排放貿易協會(IETA)去年10月發布的《2006年碳市場發展狀況與趨勢分析》顯示,無論就其市場價值或是成交量來說,截至2006年9月,EU ETS都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場,其成交額達到189億美元,佔全球碳市場總規模的87%,而同期CDM的成交額僅為碳市場總規模的11%。
實際上,早在《京都議定書》生效的同年,歐洲氣候交易所(ECX)就上市了EU ETS下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期貨。除了ECX外,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CCFX)也交易著相似現貨和期貨合約。此外,法國的Powernext Carbon是主要的歐盟二氧化碳排放配額現貨交易市場。
除了排放權買家多集中在歐洲的因素外,適宜的場內交易機制為EU ETS框架下的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事實上,對於歷史上大多數大宗商品而言,標准化的場內交易都是推動該品種成交量上升的重要動力。而在為排放權市場提供了充足的流動性及定價參考的同時,場內交易也為交易所本身帶來了良好的經濟利益。各地希望上市排放權相關品種的舉動也正基於對溫室氣體排放更為有效的控制以及相關經濟利益的考慮。
⑸ 啟動「碳交易」有什麼益處
碳交易的定義: 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採用的市場機制。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通過艱難談判,於1992年5月9日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⑹ 什麼是碳交易
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採用的市場機制。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通過艱難談判,於1992年5月9日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12月於日本京都通過了《公約》的第一個附加協議,即《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議定書》把市場機製作為解決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簡稱碳交易。
201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兩年來,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指導和支持下,深圳積極推動碳交易相關研究和實踐,努力探索建立適應中國國情且具有深圳特色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先後完成了制度設計、數據核查、配額分配、機構建設等工作。
(6)碳交易擴展閱讀:
碳交易的機制
能源結構優化,新的能源技術被大量採用與發展中國家能源效率低,減排空間大,成本低形成鮮明的對比。這直接導致同一減排量在不同國家之間存在著不同的成本,形成了價格差。從而產生了碳交易市場。
深圳市於2013年6月18日啟動全國首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中國碳排放權交易拉開了序幕。同時,深圳排放權交易市場對個人投資者開放,為全國人民打開了新的投資渠道。為方便全國各地關注碳排放交易的機構和個人,開設了「足不出戶,異地開戶」的服務
⑺ 什麼是碳交易碳交易是怎麼交易的具體如何操作
其實我也不懂,看到你的這個標題挺新奇,在網路搜了一下,我理解碳交易通俗講就是把多餘的排放配額拿出來出售,下面有一篇相關報道碳交易:要參與更要「話語」 2009-6-30 10:17:58 中國經濟導報 無 暇
因為有人願買,有人願賣,而且差價「誘人」,因此「碳交易」也就成了另類「金礦」。1997年簽訂的《京都協議書》中規定發達國家有減排責任,而發展中國家沒有,在這種情況下,碳的排放權和減排額度成為一種稀缺資源,從而催生了碳交易市場。尤其是2005年《京都協議書》正式生效後,碳交易市場在全球呈現了快速增長的勢頭。
6月18日,北京環境交易所首批碳交易掛牌,吸引了百餘國際買家中國買「碳」。同一天,北京環交所與紐約-泛歐證券交易集團BlueNext交易所在北京簽署協議。根據協議,在環交所掛牌的CDM項目將同時在BlueNext的渠道上發布,國內CDM項目信息服務的國際平台有望因此建立。
北京環境交易所的成立,意在打造本土交易平台,也是中國謀求國際碳交易市場定價權所邁出的重要一步。雖然中國已成為巨大的賣方市場,不過在這個市場上,中方卻沒有定價權,國內的賣出價格遠遠低於國際通行價格。碳交易價格一直是由發達國家的中間商和購買減排份額的企業所主導。據介紹,在行情最紅火的時候,每噸二氧化碳減排當量在中國和歐洲的價差達到20歐元。這就是說,如果某公司在中國開發了一個年減排20萬噸的項目,到歐洲一倒手,就能凈賺400萬歐元。價差的存在,使眾多國際炒家競相到中國來「炒碳」。
在近期召開的「第二屆中國清潔技術產業投融資峰會」上,芝加哥氣候交易所黃傑夫預計,如果美國通過了氣侯變化碳交易的法案,碳市場會從2008年的1100億美元上升到2012年的5000億美元。到了2020年,碳市場、碳交易的市場會達到3萬億美元。「這么一個市場,恐怕比原油市場以及目前最大的商品市場都要大很多。」黃傑夫說。
根據統計數據,截止到2008年4月,國際碳排放交易賣出總量是2億噸左右,其中中國近1億噸,市場份額佔到50%左右。而據此前聯合國的統計數據,我國提供的碳減排量已佔到全球市場的1/3左右,居全球第二,僅次於印度。到2012年,我國將占聯合國發放的全部碳排放交易的41%,成為全球第一大供應國。也有其他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2月,我國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獲得聯合國「核證減排量」達3600多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居世界第一位。
盡管不同時期、不同口徑的統計數據有所差別,但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巨大容量和廣闊前景則是不爭的事實。也正因此,承擔排放義務的發達國家企業和碳基金、中間商紛紛把觸角伸向了中國,加快在中國的搶灘登陸。據了解,在中國的碳國際買家最多時有二三百家之多,去年下半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大批投機性的買家撤離,目前還剩大約60家左右。
根據聯合國的統計數據,我國提供的碳減排量已佔到全球市場的1/3左右,居全球第二,預計到2012年,我國將占聯合國發放的全部碳排放交易的41%,成為全球第一大供應國,碳交易市場潛力巨大。
擁有碳交易巨大市場的中國,如果長期缺失話語權,肯定不利於中國未來的發展。而建立中國的碳交易市場平台,整合各種資源與信息,形成合理價格,則被認為是一個更有利參與國際市場的途徑。北京環境交易所的成立,對於擁有豐富「碳資源」的中國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同時,已經意識到自身利益受損的中國企業也已開始採取應對措施。據了解,目前,大唐集團、華電、中電投等碳減排項目出產大戶分別成立了大唐CDM辦公室、華電龍源碳資產公司、中電投碳資產公司等,把碳作為一種資源集中由專門的部門負責經營,以提高自身的議價能力。據某企業CDM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該公司的碳資產售價就比普通公司高出20%至40%。
6月18日,北京環交所首批碳交易掛牌當天發布的10個項目同時在BlueNext的交易系統上發布,讓歐洲買家直接購買,這意味著中國CDM項目業主在今後將可以直接面對眾多的國際買家,而無需藉手第三方。北京環境交易所董事長熊焰表示,「這將增加中國碳交易項目的議價能力,降低買賣雙方的交易成本,為碳交易市場創造更大的流動性。」
統計顯示,2008年,中國在CDM一級市場的市場佔有率達到84%。今年迄今為止,中國市場的新增CDM項目有800個。通過簽約,環交所與BlueNext交易所將建立交叉營銷合作關系:即雙方將相互推廣彼此的品牌;BlueNext可通過交互培訓和共享市場信息為北京環境交易所提供有關專家意見;雙方將共享國際環境權益交易的相關信息,在環交所掛牌的CDM項目可同時在BlueNext交易所的渠道上發布等。
北京環交所是中國首家國家級環境權益交易平台。由紐約-泛歐證券交易集團持股60%的BlueNext交易所則是目前全世界規模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權現貨交易市場,佔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權現貨交易市場份額的93%。BlueNext首席執行官塞基?哈利對媒體表示,與北京環交所合作,是BlueNext開拓中國和亞洲其他市場過程中邁出的重要一步,也向為碳的統一國際定價提供參考價格邁出了重要一步。
更重要的是,中國向爭取碳交易的國際話語權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同時,中國在發揮碳交易市場優勢的時候,也會進一步推動中國的節能減排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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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碳交易
碳交易(即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也就是購買合同或者碳減排購買協議(ERPAs),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過支付另一方獲得溫室氣體減排額。買方可以將購得的減排額用於減緩溫室效應從而實現其減排的目標。
通常來說,碳交易可以分成兩大類:其一是基於配額的交易。買家在「限量與貿易」體制下購買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賣)的減排配額,譬如《京都議定書》下的分配數量單位(AAU),或者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下的歐盟配額(EUAs)。其二是基於項目的交易。買主向可證實減低溫室氣體排放的項目購買減排額。典型的此類交易為CDM以及聯合履行機制下分別產生核證減排量和減排單位(ERUs)。
CDM規定減排的溫室氣體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亞氮)、HFCs(氫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
CDM分布的行業和領域:能源工業(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能源分配 、能源需求、製造業、化工行業 、建築行業 、交通運輸業 、礦產品、金屬生產、燃料的飛逸性排放(固體燃料,石油和天然氣)、碳鹵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產和消費產生的逸散排放、溶劑的使用、廢物處置、造林和再造林、農業。
目前,在歐洲、美國等金融發達的地區和國家已經形成了一些大型的碳排放交易中心,如歐盟二氧化碳排放量交易體系、歐洲氣候交易所、芝加哥氣候交易所。
⑻ 碳交易市場的三種機制
為達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全球溫室氣體減量的最終目的,前述的法律架構約定了三種排減機制:
1、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
2、聯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JI)
3、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e,ET)
這三種都允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國與國之間,進行減排單位的轉讓或獲得,但具體的規則與作用有所不同。
《京都議定書》第十二條規范的「清潔發展機制」針對附件一國家(開發中國家)與非附件一國家之間在清潔發展機制登記處的減排單位轉讓。旨為使非附件一國家在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進行減排,並從中獲益;同時協助附件一國家透過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活動獲得「排放減量權證」(專用於清潔發展機制),以降低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承諾的成本。
《京都議定書》第六條規范的「聯合履行」,系附件一國家之間在「監督委員會」監督下,進行減排單位核證與轉讓或獲得,所使用的減排單位為「排放減量單位」。聯合履行詳細規定於第16/Cp.7號決定「執行《京都議定書》第六條的指南」。
《京都議定書》第十七條規范的「排放交易」,則是在附件一國家的國家登記處之間,進行包括「排放減量單位」、「排放減量權證」、「分配數量單位」、「清除單位」等減排單位核證的轉讓或獲得。「排放交易」詳細規定於第18/Cp.預計在2007年起,「排放交易」將在「國際交易日誌」(各種減排單位核證的交易所)機制下進行。
⑼ 什麼是碳交易什麼是碳排放權
碳交易: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採用的市場機專制。屬
碳排放權:碳排放權是具有價值的資產,可以作為商品在市場上進行交換--減排困難的企業可以向減排容易的企業購買碳排放權,後者替前者完成減排任務,同時也獲得收益。這就是碳交易的基本原理。專家認為,碳排放權可能超過石油,成為全球交易規模最大的商品。
⑽ 中國目前有多少家碳交易服務公司
1、目前,中國已有3家主要的碳交易交易所: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由此延伸出來的碳交易服務公司有非常多,目前還沒有這類公司數目的統計數據,所以具體數字是無法得知的。
2、碳交易是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採用的市場機制。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通過艱難談判,於1992年5月9日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12月於日本京都通過了《公約》的第一個附加協議,即《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議定書》把市場機製作為解決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簡稱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