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NRA賬戶屬於以下哪種賬戶性質
都不屬於,NRA相當於離岸賬戶,有點境外賬戶的意思,上述都是境內賬戶。你可以把它歸入離岸帳戶的一種
❷ NRA賬戶資金與國內銀行做委託貸款是否需要提供資金方的財務報表
參考:http://www.treasurer.org.cn/webinfosmains/index/show/57450.html
❸ 開立NRA賬戶,人民銀行要審核哪些文件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9-07-13 文號:匯發【2009】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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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規范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的開立、使用等行為,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防範金融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境外機構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合法注冊成立的機構。所稱境內銀行是指依法具有吸收公眾存款、辦理國內外結算等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中資和外資銀行。
本通知所稱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不包括境外機構境內離岸賬戶(境外機構按規定在依法取得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銀行離岸業務部開立的賬戶)。
二、境外機構和境內銀行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開立、使用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收支業務,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
三、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外匯賬戶,應當審核境外機構在境外合法注冊成立的證明文件等開戶資料。證明文件等開戶資料為非中文的,還應同時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除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外,不需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批准。
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戶名應與其在境外合法注冊成立的證明文件(或對應的中文翻譯)記載的名稱一致。
四、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外匯賬戶時,應當在外匯賬戶前統一標注NRA(NON-RESIDENT ACCOUNT),即NRA+外匯賬戶號碼,並自行對境外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進行區別,以使與該外匯賬戶發生資金往來的境內收付款方及其收付款銀行,能夠准確判斷該外匯賬戶為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
本通知實施之日起18個月內,境內銀行應當完成前款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統一標注NRA內部系統調整以及本通知發布前已開立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統一標注NRA等工作。
境內銀行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下發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中特殊機構賦碼業務操作規程的通知》(匯發[2003]131號)等規定,為開立外匯賬戶的境外機構申領特殊機構代碼,向外匯局辦理境外機構基本信息登記,並通過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向外匯局報送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開戶、余額和收支明細信息。境外銀行在境內銀行開立的同業存款等外匯賬戶,不適用本款規定。
五、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與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之間的外匯收支,按照跨境交易進行管理。境內銀行應當按照跨境交易外匯管理規定,審核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有效商業單據和憑證後辦理。
境內銀行完成NRA標注前,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向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支付的,匯款銀行應在匯款指令交易附言中註明NRA PAYMENT,以使收款銀行判斷該項資金來源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向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支付的,除按規定提供有效商業單據和憑證外,還應向匯款銀行提供收款外匯賬戶性質證明材料;匯款銀行如因提供的收款外匯賬戶性質證明材料不明等原因而無法明確該外匯賬戶性質,應當向收款銀行書面征詢該外匯賬戶性質,收款銀行應當書面回復確認。
六、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從境內外收匯、相互之間劃轉、與離岸賬戶之間劃轉或者向境外支付,境內銀行可以根據客戶指令等直接辦理,但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除外。
七、通過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與境外、境內之間發生的資金收支,以及由此產生的賬戶余額變動,均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八、未經注冊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管理部批准,不得從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存取外幣現鈔,不得直接或者變相將該外匯賬戶內資金結匯。
九、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資金余額,除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外,應當納入境內銀行短期外債指標管理,以其作為境內機構從境內銀行獲得貸款的質押物的,按照境內貸款項下境外擔保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十、境內銀行辦理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有關業務,應當遵守有關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反洗錢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的規定。
十一、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在依法取得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銀行離岸業務部開立離岸賬戶、該離岸賬戶和境內之間的外匯收支,嚴格按照《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發[1997]438號)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賬戶、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境外機構B股外匯賬戶、具有外交豁免權的外國(地區)駐華使領館或者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等開立、使用和關閉,國家外匯管理局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本通知規定辦理,包括標注NRA等。
十三、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由外匯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外匯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十四、本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但通過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向外匯局報送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開戶、余額和收支明細信息的規定除外,其具體實施時間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通知。
本通知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解釋。
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盡快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外匯指定銀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反饋。
電話:68402429、68402129 傳真:68402430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❹ NRA賬戶的開立及管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文號:匯發【2009】29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規范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的開立、使用等行為,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防範金融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本通知所稱境外機構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合法注冊成立的機構。所稱境內銀行是指依法具有吸收公眾存款、辦理國內外結算等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中資和外資銀行。
本通知所稱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不包括境外機構境內離岸賬戶(境外機構按規定在依法取得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銀行離岸業務部開立的賬戶)。
境外機構和境內銀行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開立、使用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收支業務,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
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外匯賬戶,應當審核境外機構在境外合法注冊成立的證明文件等開戶資料。證明文件等開戶資料為非中文的,還應同時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除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外,不需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批准。
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戶名應與其在境外合法注冊成立的證明文件(或對應的中文翻譯)記載的名稱一致。
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外匯賬戶時,應當在外匯賬戶前統一標注NRA(NON-RESIDENT ACCOUNT),即NRA+外匯賬戶號碼,並自行對境外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進行區別,以使與該外匯賬戶發生資金往來的境內收付款方及其收付款銀行,能夠准確判斷該外匯賬戶為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
本通知實施之日起18個月內,境內銀行應當完成前款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統一標注NRA內部系統調整以及本通知發布前已開立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統一標注NRA等工作。
境內銀行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下發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中特殊機構賦碼業務操作規程的通知》(匯發[2003]131號)等規定,為開立外匯賬戶的境外機構申領特殊機構代碼,向外匯局辦理境外機構基本信息登記,並通過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向外匯局報送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開戶、余額和收支明細信息。境外銀行在境內銀行開立的同業存款等外匯賬戶,不適用本款規定。
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與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之間的外匯收支,按照跨境交易進行管理。境內銀行應當按照跨境交易外匯管理規定,審核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有效商業單據和憑證後辦理。
境內銀行完成NRA標注前,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向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支付的,匯款銀行應在匯款指令交易附言中註明NRA PAYMENT,以使收款銀行判斷該項資金來源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向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支付的,除按規定提供有效商業單據和憑證外,還應向匯款銀行提供收款外匯賬戶性質證明材料;匯款銀行如因提供的收款外匯賬戶性質證明材料不明等原因而無法明確該外匯賬戶性質,應當向收款銀行書面征詢該外匯賬戶性質,收款銀行應當書面回復確認。
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從境內外收匯、相互之間劃轉、與離岸賬戶之間劃轉或者向境外支付,境內銀行可以根據客戶指令等直接辦理,但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除外。
通過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與境外、境內之間發生的資金收支,以及由此產生的賬戶余額變動,均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未經注冊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管理部批准,不得從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存取外幣現鈔,不得直接或者變相將該外匯賬戶內資金結匯。
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資金余額,除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外,應當納入境內銀行短期外債指標管理,以其作為境內機構從境內銀行獲得貸款的質押物的,按照境內貸款項下境外擔保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境內銀行辦理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有關業務,應當遵守有關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反洗錢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的規定。
十一、
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在依法取得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銀行離岸業務部開立離岸賬戶、該離岸賬戶和境內之間的外匯收支,嚴格按照《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發[1997]438號)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賬戶、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境外機構B股外匯賬戶、具有外交豁免權的外國(地區)駐華使領館或者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等開立、使用和關閉,國家外匯管理局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本通知規定辦理,包括標注NRA等。
十三、
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由外匯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外匯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十四、
本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但通過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向外匯局報送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開戶、余額和收支明細信息的規定除外,其具體實施時間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通知。
本通知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解釋。
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盡快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外匯指定銀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反饋。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❺ 離岸金融賬戶怎麼開通
離岸金融賬戶開通方法:
借鑒國外離岸金融市場的做法,建立了規范的業務運作規則,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已形成較成熟的離岸銀行業務經營和管理機制,境外代理行和帳戶行遍及世界各個主要國家、地區和金融中心。 遠程服務尤其適合不能親臨銀行櫃台辦理業務的離岸客戶。離岸銀行業務可提供安全的、有效的帳戶控制文件(包括密押、印鑒等)和網上銀行帳戶查詢服務,助您實現: 1、跨境移動辦公,異地辦理離岸資金匯劃、國際結算業務。 2、遠程監控帳戶,網上隨時查詢離岸帳戶資金和交易情況,使您身處世界各地都能進行資金監控。 3、離岸客戶的進出口業務還能得到銀行提供的短期融資便利,包括各種進出口押匯業務。 離岸銀行業務 1. 接受境外公司、個人等非居民的外匯存款; 2. 辦理境外公司、企業等非居民外匯貸款; 3. 組織和參與國際銀行貸款; 4. 為境外公司、企業提供擔保和見證業務; 5. 辦理外匯買賣、匯兌和各項國際結算業務; 6. 辦理票據承兌、貼現,提供貿易融資便利; 7. 參與國際金融市場資金拆借和融通; 8. 提供有關諮詢、顧問業務; 9.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離岸銀行業務。
❻ 離岸賬戶哪個銀行好
國內開設離岸賬戶的銀行有很多,分為外資銀行和內資銀行,外資銀行比如匯豐、渣打、東亞、華旗、法興等等,內資的主要是招商、交通、平安(深圳發展)、上海浦東發展這四家。
要開離岸賬戶首先要有離岸公司的
注冊好離岸公司拿著離岸公司的整套資料和董事的身份證就可以去銀行開戶了
目前注冊離岸公司最多的的國家有香港,BVI(英屬維爾京群島),馬紹爾,紐西蘭和英國。可以開離岸賬戶的銀行有:浦發,深發,招商,交通,東亞,韓亞,渣打,匯豐。
離岸公司的主要用途有:
1,有了自己的離岸公司後,可以用公司名義做生意,申請外貿網站會員或者參加境外展會,從此有了公司的抬頭。用公司名義比用個人名義去談生意,效果會好很多。
2,在香港或大陸開設外幣賬戶收外匯,用公司名義接收T/T, L/C和開具INVOICE,從此有了公司外幣帳戶。例如在國內的招行開一個離岸帳戶,就可以收取國外公司給你的匯款了,國外打款進來需要2-4個工作日。
3,出貨方面,一般通過買單(核銷單)出口(有資質的貨代可以幫您基本解決出貨/報關/商檢方面的問題),貨代是個好幫手。如果是小件貨物,交給 DHL這些也是可以的,手續更加簡單;
4,有關銀行方面的操作,可以在開戶的時候申請網上銀行,以後可以網上查賬,轉賬,轉到國內私人帳戶或者工廠外幣帳戶。轉到私人帳戶後可以結匯,也就是換人民幣出來。
6,離岸賬戶對外匯沒有管制,外匯進出自由,不管是什麼幣種,多少金額都是自由收取的,方便你做國際貿易。
❼ 境外銀行可以向NRA賬戶發放貸款嗎
可以通知,最好選擇NRA客戶的開戶行作為通知行,以方便聯繫到客戶。或信用證報文的受益人欄位寫清該NRA客戶的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❽ 離岸賬戶和NRA賬戶
開立「人民幣NRA賬戶」更好些;你主要是想以人民幣結算,人民幣NRA 賬戶指的是以人民幣為幣種的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的境內外匯賬戶。 開立人民幣 NRA 賬戶不僅能使企業享受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諸多便利。
開通人 民幣 NRA 賬戶的企業可以將其在境外的外幣直接在當地轉換成人民幣,然後存入其擁有的 NRA 賬戶內,不僅可以分享人民幣升值帶來的 資產增長,還可以享受境內的高利率;另一方面,企業可以遠期購匯 資產增長,還可以享受境內的高利率; 取代即期購匯,賺取人民幣升值收益,同時可以人民幣 NAR 賬戶內的 定期存款質押, 通過在境內外銀行貸款外幣進行支付並使用境外不可 交割遠期合約(NDF)對沖匯率風險,在獲取可觀的套利收入的同時 在獲取可觀的套利收入的同時 也規避了金融風險。❾ 交通銀行離岸賬戶接到信用證能抵押貸款嗎
信用證通常是指跟單信用證,即買方開證行開給賣方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只有當受益人(賣方)按照信用證的規定行事(裝運貨物),並提交了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之後,開證行將保證對受益人付款。換句話說,就是受益人在相符交單之前,跟單信用證本身沒有價值,所以不能夠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
但是,跟單信用證可以向銀行申請打包貸款,條件是借款人(受益人)必須在銀行有一定流水的業務結算記錄,並根據具體的情況,銀行會對受益人的申請和信用證項下的而業務做評估,然後決定是否給予借款人(受益人)做打包貸款。
離岸公司不是本地公司,如果在銀行沒有相當流量的業務結算流水,且信用證項下的業務銀行無法掌控,那麼,銀行是不會接受離岸公司的打包貸款申請的,也就是說,離岸公司一般情況下不大可能從銀行申請到信用證打包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