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房貸款用假的工作證明,但是按時還款,銀行會不會查
用假的工作證明去貸款買房,明文規定肯定是不行的,這涉及到了法律層面的詐騙貸款,而且用假的工作證明,那你提供的一切相應的資料,比如工資流水、社保繳納單位等,都是偽造的,至於問題,銀行會不會查,我覺得可以從以下方面來說清楚。
綜上所述,關鍵問題在於,你個人能不能按照銀行的規定按時還款。
Ⅱ 如果用假證貸款,在銀行發現的情況下如數如期的還上,我會怎麼樣會有罰款或者判刑之類的嗎
不會的,還上後銀行不會再追究你的責任。但是會追究給你辦理貸款業務的經辦人責任。
Ⅲ 假結婚證貸款十萬,但是按時還款,要追究刑事責任嗎
應該不會…………
Ⅳ 假資料貸款6萬有按時還款算犯罪嗎
你好
一般來說是不構成的
因為是貸款按時歸還,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給銀行造成損失,那麼是不構成犯罪的
但是借錢不要用假資料,要經過合法的程序和途徑,這樣對你自己更有好處
不然一旦還不上錢,很可能被起訴追究責任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
Ⅳ 利用假章辦貸款但正常還構不構成犯罪
已經涉嫌犯罪了,如果及時歸還了,沒有後果則會免予追究,要對讓對方報案了,司法機關介入必負刑事責任,那就悲摧了,趕快採取彌補措施。否則,會有牢獄之災的。
Ⅵ 我用假的購房合同貸款,銀行來家拍照了,只要我按時還款就沒事吧
1、如果你簽的是預售買賣合同的話,那銀行會抵押預售買賣合同,等你以後辦出房地產證後,再抵押你的房地產證而退還你預售買賣合同;
2、如果簽的是現售買賣合同,銀行是直接抵押你的房地產證,不會要你的現售買賣合同的。
Ⅶ 買房貸款用假的工作證明,但是按時還款,銀行會不會查出來
其實對於這一點,再進行貸款的時候,銀行就已經告知你了,是不能夠使用假的工作證明的,同時也不能夠提供假的流水,但是一些銷售顧問為了能夠更好的提高自己的服務品質,說白了就是讓人家能夠放下顧慮,買他的房,就會通過各種各樣的辦法來為顧客製造一些假的工作證明和假的流水賬單,從而能夠在銀行里邊兒申請貸款。那麼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按時還款,銀行會不會查你的工作證明?
第三,如何看待這樣的一個方法?
一般情況下,其實大多數人都不會想過通過這樣的方法去騙銀行的貸款,只有一些中介機構會想出這樣的辦法,他們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夠讓消費者在他們這里買東西,至於貸款如何還跟他們就沒有任何的關系,所以這也就導致了在市場上出現了很多的違約行為,所以銀行也正在逐漸的加強對這方面的監管。
Ⅷ 偽造證件貸款但還款正常屬於騙貸嗎
偽造證件貸款,即使正常還款依然屬於騙貸行為,是詐騙犯罪。
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刑法修正案(六)新增加此條}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關鍵在於主觀上以占為己有為目的。
Ⅸ 用假資料貸款後,按時還款,會受處罰嗎
收入證明啥的弄一點假不會受到處罰,其他的就不好說了。
正常情況下,只要你的身份證、名字什麼的沒有問題,只要你每月按時還款,沒有不良記錄,所謂的假資料無非是什麼收入證明等等的一些東西,誰也不會不閑麻煩的去查一個按時還款人的資料的,放心。
以下行為構成犯罪:
偽造虛假資料貸款,四種情形包括: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和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構成犯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如下:
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拓展資料:
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1)貸款後攜帶貸款潛逃的;
(2)未將貸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揮霍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3)使用貸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4)改變貸款用途將貸款用於高風險的經濟活動,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5)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改變貸款用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6)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的,等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