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委託貸款和短期債券投資的區別,委託貸款能不能算是短期投資
有兩種處理意見:
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金融企業(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金額、用途、期限、利率等代理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風險由委託人承擔。
觀點(一)為主
一、新准則對委託貸款的處理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新舊准則會計科目銜接的賬務處理》的規定:新准則沒有設置「委託貸款」科目。調賬時,應將「委託貸款——本金、利息」科目的余額分 別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應計利息」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將相應減值准備的金額自有關科目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這種做法 有待進一步商榷。
對於金融資產分類,在新准則中有一個突出的亮點,那就是體現管理者的意圖。如果管理者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想把某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則歸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某金融資產有固定到期日、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則可能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如果管理者持有意圖不是很明確 (既不是短期出售,也不準備持有到期),則可能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此不能認為某項金融資產一定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或是可供金融資產等,因為歸類必須 看管理者的意圖。
而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的投資的金融資產,其主要差別在於前者不是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並且不像持有至到 期投資那樣在出售或重分類方面受到較多的限制。如果某債務工具投資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則企業不能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根據新《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附錄科目及賬務處理,在關於「1303貸款」科目核算說明中規定: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 款項,應將「1303貸款」科目改為「1303委託貸款」科目。這說明,企業的委託貸款應設置科目單獨進行核算,而非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
1、關於委託貸款科目的問題:
新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中有「1303貸款」科目,核算企業(銀行)按照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將該科目改為「1303委託貸款」科目,核算非金融企業的委託貸款業務。也就是說,可以設置委託貸款科目。
2、關於委託貸款在報表中列示:
鑒於一般會計報表中,未單獨列示委託貸款,而新會計准則應用指南(徵求意見稿)將委託貸款歸類到持有至到期投資,所以建議在會計報表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列示「
3、關於委託貸款的核算
委託貸款下設「本金」、「應計利息」、「減值准備」明細科目
計提利息時
借:委託貸款-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貸款借出、收到利息、收回本金、發生減值的會計分錄不用說了吧
4、利息收入應交5%營業稅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金-營業稅
5、另外,如果實際貸款金額和實際利率與合同金額和利率不同,就會產生攤余成本和利息調整的計算,比較麻煩,所以建議實務中保持一致,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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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二)
1、關於委託貸款科目的問題:
新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中有「1303貸款」科目,核算企業(銀行)按照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將該科目改為「1303委託貸款」科目,核算非金融企業的委託貸款業務。也就是說,可以設置委託貸款科目。
2、關於委託貸款在報表中列示:
鑒於一般會計報表中,未單獨列示委託貸款,而新會計准則應用指南(徵求意見稿)將委託貸款歸類到持有至到期投資,所以建議在會計報表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列示「
3、關於委託貸款的核算
委託貸款下設「本金」、「應計利息」、「減值准備」明細科目
計提利息時
借:委託貸款-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貸款借出、收到利息、收回本金、發生減值的會計分錄不用說了吧
4、利息收入應交5%營業稅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金-營業稅
5、另外,如果實際貸款金額和實際利率與合同金額和利率不同,就會產生攤余成本和利息調整的計算,比較麻煩,所以建議實務中保持一致,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貳』 委託貸款 必須是自有資金嗎
是的,銀監有這方在的規定
『叄』 證券公司是否可以將資金交給銀行做委託貸款
可以的,證券公司作為委託方,提供《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允許的資金。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方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由受託方(通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受託方只收取手續費,並不承擔信用風險。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擬規定商業銀行嚴禁接受下列資金發放委託貸款:一是國家規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類專項基金;二是銀行授信資金;三是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四是籌集的他人資金;五是無法證明來源的資金。同時,委託貸款不得用於以下用途:一是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和項目;二是從事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理財產品、股本權益等投資;三是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或增資擴股;四是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肆』 委託貸款管理辦法最新
1、明確委託貸款的業務定位和各方當事人職責。明確商業銀行不得代委託人確定借款人,不得參與貸款決策,不得提供各種形式擔保;
2、規范委託貸款的資金來源。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受託管理的他人資金、銀行的授信資金、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類專項基金、其他債務性資金和無法證明來源的資金等發放委託貸款;
3、規范委託貸款的資金用途。資金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禁止的領域和用途,不得從事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不得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不得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或增資擴股等;
4、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委託貸款風險管理。《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將委託貸款業務與自營業務嚴格區分,加強風險隔離和業務管理;
5、加強委託貸款業務的監管。《辦法》明確,商業銀行違規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由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
拓展資料:
1、貸款: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2、貸款原則:「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伍』 流動資金貸款與委託貸款的區別
流動資金貸款是從貸款用途角度對貸款進行的劃分,該品種是銀行將資金貸給企業用於企業日常經營周轉用途的,如購買原材料、支付工資等,主要與固定資產貸款區分,固定資產貸款是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如建設廠房、購買設備等。委託貸款和一般貸款區別很大,主要是資金來源完全不同,一般貸款都是銀行的錢向外借給企業,而委託貸款的錢不是銀行的,而是A企業把錢存入銀行,制定該銀行將該筆資金發放給B企業的,銀行在這里只是一個經辦和管理貸款的作用,收點管理費,其他事情都和銀行沒關系。這樣說明白嗎?
『陸』 委託貸款和資金拆借區別有哪些
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銀行作為受託行可辦理委託資金為人民幣及其他可兌換外幣資金的委託貸款業務。外幣委託貸款業務必須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金策通金融顧問服務了解到委託人申請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時,受託人應要求其出具《委託貸款業務委託書》。
委託貸款業務屬於銀行中間業務,受託人不承擔任何貸款風險,只收取手續費,不墊支資金,不為委託人介紹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確和沒有指定借款人的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業務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借款人和擔保人。
1、.委託人是指提供委託貸款資金的單位或個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保險公司、基金公司、投資管理公司和自然人等。
2、受託人是指獲准授權經營委託貸款業務的銀行境內分支機構。
3、借款人是指委託人確定的從受託人處取得委託貸款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
4、.擔保人是經委託人認可的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柒』 委託貸款的現金池
就是採用委託貸款的方式將資金在集團內部進行劃撥。委託貸款簡單說就是一方向另一方貸款,委託第三方(商業銀行)進行管理。商業銀行不承擔貸款損失風險,只負責按照委託人所指定的對象或投向、規定的用途和范圍、定妥的條件(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委託貸款被用作是繞開公司間借貸禁令的一種方法。
現金池的基本操作是,以公司總部的名義設立集團現金池賬戶,通過子公司向總部委託貸款的方式,每日定時將子公司資金上劃現金池賬戶。日間,若子公司對外付款時賬戶余額不足,銀行可以提供以其上存總部的資金頭寸額度為限的透支支付;日終,以總部向子公司歸還委託貸款的方式,系統自動將現金池賬戶資金劃撥到成員企業賬戶用以補足透支金額。根據事先約定,在固定期間內結算委託貸款利息,並通過銀行進行利息劃撥。
委託貸款排除了企業間借貸的禁令,使得企業有效地集中化管理現金成為了可能。
『捌』 財政資金發放委託貸款有什麼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中國建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貸款通則》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建設銀行辦理的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資金並承擔全部貸款風險,建設銀行作為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回收的貸款。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委託人包括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人委託貸款業務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條 建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提供金融服務,應收取手續費,不得墊付委託貸款資金,不得墊付委託人應納的營業稅,不得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五條 建設銀行分支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由總行或經授權的一級分行審批。
第六條 建設銀行分支行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應向當地人民銀行備案。
第二章 受理和審批
第七條 建設銀行各級行均可受理委託貸款業務。
第八條 受理委託貸款業務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委託人資金來源正當;
2.委託貸款用途合法;
3.委託貸款利率和其他要求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九條 各級行在受理委託貸款業務時,應根據國家及總行有關規定,參考《委託貸款協議書》(見附件1)和《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資金委託貸款合同》(見附件2)標准文本的有關內容,與委託人協商達成一致意向後,報一級分行審批。委託人為中央政府部門,或者委託業務涉及兩個以上一級分行的,由總行審批。
第十條 總行或一級分行在批准委託貸款業務申請時,對涉及兩個以上經辦行的,應確定主辦行。
第十一條 經辦行(涉及兩個以上經辦行的由主辦行)負責根據上級行批准文件與委託人簽訂《委託貸款協議書》,辦理有關的各項事宜。
第三章 發放和回收
第十二條 經辦行(主辦行)根據委託人的《委託貸款發放通知書》(見附件3),與(或通知經辦行與)委託人、借款人三方或與借款人雙方簽訂《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資金委託貸款合同》。
第十三條 委託貸款發放前,應建立委託貸款基金戶,基金到位後方能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玖』 委託貸款的資金來源有沒有具體的限制~!比如不可以是投資基金之類~! 謝謝
國家對委託貸款沒有統一的管理辦法,但各家銀行分別制定了自己的管理制度,對資金來源的限制有:
1.直接或間接為信貸資金;
2.不接受無法證明資金合理來源的委託資金;
3.委託人一般不能是金融機構,因此基金公司的投資基金應該是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