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營改增後二手房怎麼繳稅
營改增後二手房買賣繳稅如下: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非普通住房按差額徵收增值稅。
【法律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B. 營改增後二手房交易稅費怎麼算
二手房過戶需要買賣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地、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管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到地稅繳納契稅,最後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過戶。
二手房過戶是根據地稅指導價收取,按照以下比例:
90平以下,契稅1%,90平以上,契稅1.5%;
增值稅約4.76%,證過2年可減免;
個人所得稅1%,證過5年且是業主唯一住房可減免;
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積90平以下,契稅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樣;三套房及以上,契稅按照3%收取。
C. 二手房交易,營改增以後增值稅怎麼計算
1、二手房交易增值稅怎麼計算?
二手房增值稅的計算方式是,以差額或者全額的方法計算(未滿兩年)全部房款÷1.05×5%×1.13,無論是全額徵收還是差額徵收,都是用應納稅金額除以1.05。還原成不含稅價格,然後再乘以稅點。二手房的增值稅是原來的營業稅取消,更為增值稅。被稱為營改增,個稅保持不變。增值稅的稅率為5.6%,決定「增值稅」多少有兩個關鍵條件:「是否滿兩年」,以及「是否為普通住宅」。
2、二手房交易增值稅的規定有哪些?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證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對於非一線城市,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北、上、廣、深四個一線城市,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D. 營改增實施後 個人二手房買賣如何交稅
買方
1、契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商用用房,二次購房或大於144平米的稅率為3%)
2、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05%
4、產權轉移登記費: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賣方
1、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05%
3、土地出讓金: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4、解困房: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3%×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築面積
6、分攤費用: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
7、個人所得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徵)
8、營業稅及附加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5.5%(房產證或購買時契稅完稅證未滿五年)
拓展資料
交易稅概述:
交易稅,對商品的交易行為按成交額徵收的一種稅。目前世界各國普遍徵收這種稅,但在徵收對象及范圍上各有不同。中國的交易稅是對特定產品、特定場所的交易行為按交易額徵收的一種稅。
在中國,交易稅歷史悠久,稅名不一。新中國成立後,政務院於1950年1月發布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將交易稅列為全國開征的稅種之一。
E. 營改增後二手房交易要交多少稅
購買房屋所需要的費用並不只是建築面積與單位面積售價的乘積,還需要交納一些國家規定的稅費。國家對這些費用的收取標准有明確的規定。下面列出了各種稅費的稅率、收取單位及收取條件。一、印花稅:為房價的0.05%,由稅務局收取;二、契稅:為房價的4%;除了稅費以外,還需交納以下費用:一、房屋買賣手續費:買賣雙方各為房價的0.5%。由房地局收取;二、公證費:外銷房買賣雙方各為房價的0.3%。內銷房若客戶需要公證亦按此收費,若不需要公證則可免收。三、律師費:外銷房按律師事務所所定標准收取。內銷房若客戶需要律師亦按律師事務所規定標准收取。四、委託辦理房產手續費:為房價的0.3%。五、物業管理費:按國家及相關的規定特殊情況予以收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F. 營改增之後二手房交易會交哪些稅費
營改增之後二手房交易的稅費有: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等。對居民個人轉讓普通住宅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為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05%(2009年至今暫免);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契稅稅率為4%,普通住宅及普通首套房住宅各省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