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貨配資交易的七大誤區,你有幾個
期貨配資交易的七大誤區:
1、杠桿越高越好。
很多客戶在咨詢期貨配資時候,往往第一個問題就是你們最高能夠配多少倍。很多投資人希望配資公司能夠提供30倍甚至更高的杠桿,但從客戶的交易收益統計的情況來看,往往盈利的客戶是使用杠杠較低的客戶,比如1比2或者1比3的配資的客戶往往更容易盈利。這就折射出杠桿交易的雙重效益,在你使用高杠桿的同時,你的回撤也變小了,這樣就會不利於保持技戰術的發揮,處於很急躁的獲利狀態,往往會產生嚴重虧損。
2、配資必滿倉。
多客戶在配資後立即會開滿倉位,美其名曰如果我不開滿倉位,那我配資做什麼,殊不知期貨行業有滿倉必死或者死在黎明前最後一殺的說法,在期貨交易中大資金的手法往往兇狠,讓小散戶猝不及防,如果交易必滿倉,那就無疑是自己時刻處於風險最大的狀態,對於交易而言是非常不利的。正確的做法是忘記配資,把自己當成一個專業的交易員,合理地控制倉位。
3、止損沒必要。
「期貨交易中很多情況下是能扛回來的,所以我根本沒有必要止損。如果我止損就會頻繁被止損,影響我的交易心態。」很多交易員的都有這種只贏不輸的心態,但導致的結果往往是相反的。止損在期貨交易中幾乎是鐵律,不設置止損的交易員我認為是完全沒有風險意識的,全部都是不及格的交易員,更談不上優秀。不止損可能能夠提升交易的勝率,但是對於配資而言,由於強平線的存在,一次失誤就可能導致前功盡棄。我曾經有一位交易股指的客戶,連續35天獲利,但一天跌停不僅虧光了他的盈利,而且導致他爆倉。
4、交易機會到處都是。
這的確是事實,但是適合你的交易機會並不是無處不在,期貨交易尤其配資,忌諱頻繁出手,如果你認為交易機會隨時都有,那就必然會導致你出手頻繁,最後你會發現交易的成本巨高。正確的交易方式是只交易那些符合你的進場邏輯的機會,不符合的一律不出手,確定性的交易機會在一天之內是很有限的,要向狙擊手那樣心靜如水,耐心等待屬於自己的機會。
5、跟著感覺交易。
「我的盤感非常好。」這是我忌諱聽到的交易員的聲音,專業的交易員不是靠運氣的,而是靠豐富的交易經驗、嚴謹的交易邏輯、果斷的執行力和極其嚴苛的紀律,跟著感覺走往往的結果是被感覺忽悠。我們強烈建議不具備交易經驗、交易紀律和交易邏輯的資金方把資金交給專業的盤手交易。
6、逆勢摸頂抄底。
大多數散戶喜歡摸頂抄底,不喜歡順勢而為,殊不知道法自然,逆勢下單是期貨操盤的大忌,許多客戶死於摸頂抄底。我們建議客戶在實際操盤是只操作順應大勢的一個方向,不要貪心,多空雙向來來回回地做,多周期共振的行情勝算最高。
7、死不認輸,虧光為止。
期貨交易是不能跟市場較勁的,如果一天錯誤3次,那麼說明今天的交易邏輯是完全錯誤的,就不宜再操作了,再操作心態就容易亂了,切不可賭徒心態,不虧光不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交易的目的是盈利,投資之前先衡量風險,這是所有投資項目必須遵守的玉律。
B. 期貨配資交易有哪些限制
(1) 午間休市持倉量以保證金余額為基礎計算,商品期貨不得超過3倍,股指期貨不得超過4倍,商品加股指混合持倉不得超過3倍。
(2) 持倉過夜,以保證金余額為基礎計算,商品期貨不得超過2倍,股指期貨不得超過3倍,商品加股指混合持倉不得超過2倍。
(3) 不符合上述1及2規定的持倉在中午11:25分及下午14:55分(股指期貨在15:10分)後,超過部分多牛金融有權全部平倉處理, 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配資方承擔。在中午11:25分及下午14:55(股指期貨在15:10)分後如不符合上述1及2規定,乙方只能平倉,不得再開新倉;若多牛金融已實行平倉,乙方再開新倉或因此被迫留倉,如交易產生虧損,虧損額由配資方負責;如產生盈利,盈利部分歸多牛金融所有。
(4) 配資方操作上述期貨賬戶時,所有交易品種只允許做主力合約和次主力合約(以各品種交易量第一、第二為標准,主力合約加次主力合約日交易量低於30000手的品種除外,但不包含上市1個月內的新品種),以保證期貨賬戶的流動性。如配資方操作非主力合約或者非次主力合約,多牛金融有權將該等合約進行平倉,收益和風險均由配資方承擔。(5) 配資方在當日收盤後,該期貨賬戶空倉或者期貨賬戶內的持倉品種僅為開通夜盤交易的品種,可以進行夜盤操作。夜盤交易留倉規則與上述2條款相同。
(6) 不符合上述5規定的持倉,配資方不能操作夜盤,並且配資方同意多牛金融在下午收盤後修改密碼,但必須在次日開盤前將密碼還原。
(7) 如遇節假日,所有期貨品種的持倉不得超過配資方的保證金,但持倉過節需在當日下午2:40前通知多牛金融並徵得同意,否則視為配資方不選擇持倉過節,多牛金融有權做平倉處理。
(8) 特殊平倉,客戶投資品種虧損,當日距漲跌停板相差0.5%,多牛金融有權將該虧損品種強制平倉,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配資方承擔。例:股指期貨漲跌停板為上下10%,當漲跌幅達到9.5%時,多牛金融有權平出客戶虧損的該品種合約,此操作不受保證金多少平倉限制。
C. 期貨配資對交易有什麼限制
首先,期貨配資只能本金隔夜。因為配資交易必須有風控人員監管賬戶,夜盤沒有風控人員在,而期貨的波動又十分的據大,因此配資資金是不可以隔夜的。
再次,配資交易有平倉線,觸及平倉線會強制平倉。為了保障雙方資金的安全,當賬戶資金剩餘數額會危機雙方資金時必須採取措施控制風險,這也是與個人資金交易差別最大的一點。
D. 有人建議我做期貨配資,期貨配資合不合法的
期貨配資屬於灰色地帶,國家既不鼓勵也不支持。
不少配資公司甚至都是注回冊為投資咨詢公答司的小型企業,其注冊資本只有10萬元,客戶自有資金沒有任何保障。鑽法律的空子的經營者,期貨配資屬於灰色地帶,這種配資的交易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拓展資料:
期貨配資(Futures Financing),是指在期貨市場中,投資方(投資個人/公司,以下簡稱「配資公司」)通過借出資金,由交易方(期貨操盤手,以下簡稱「客戶」)委託理財的一種投資形式。配資公司借出的資金,可用於商品期貨投資,也可用於股指期貨的投資。其根本目的在於解決客戶的資金困境,放大資金杠桿。
風險和收益:交易盈利部分全部屬於投資者所有,當然虧損也全部由投資者承擔,公司不承擔交易風險。如果產生虧損,在投資者交納的保證金里扣除。虧損達到保證金的70%,停止操作。公司只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續費,不收取管理費、利息、會員費等其他一切費用。
合同簽署:簽定帳戶委託操作協議,本地客戶現場簽定,外地客戶可傳真簽定。合同中一定要具體規定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一些必要的交易規則,這些是投資者權益保障的依據。
E. 期貨配資的風險有那些風險
風險很大,你是把錢打到別人賬戶裡面才能完成配資。
你看看哪家配資公司敢把錢打到你的賬戶?
F. 期貨配資交易為什麼都以虧損而告終呢
本來期貨就是杠桿交易,一般我們建議30%倉位,3倍杠桿,一般人還是能承受的。
你配資,又主動放大杠桿,怎麼能承受得了
G. 期貨配資為什麼不合法
期貨配資不合法。
期貨配資(Futures Financing),是指配資公司以一定比例向客戶借出資金,由客戶投資於期貨交易的一種行為,其目的在於放大資金杠桿。目前,證監會明令禁止期貨公司參與到期貨配資的活動中,投資者進行期貨配資,其利益不受法律保護。
配資的優勢:
1、期貨交易將會得到充足的資金支持,資金鏈不會斷。
2、配資公司不提取盈利分成,客戶可以得到足夠的盈利;
3、交易盈利部分全部屬於投資者所有,當然虧損也全部由投資者承擔,期貨配資公司不承擔交易風險。如果產生虧損,在投資者交納的保證金里扣除。
(7)期貨配資交易無效擴展閱讀:
權利義務:
1、交易場地:無固定地點,客戶有權利選擇在家操作,或者現場操作。
2、交易賬戶:配資公司有義務提供期貨投資賬戶與資金,委託客戶進行交易與操作。
3、為了確保配資公司的賬戶與資金安全,客戶需將本金打入公司賬戶作為虧損時的資金保障,不需要另外交納風險保證金。
4、客戶須注重資金操作風險,在風險保證金虧損達到50%時需注意倉位資金安全,並主動止損,到70%的時候配資公司有權利強行平倉;如果客戶產生虧損超過所交保證金,配資公司對客戶所超出資金部分有追討權利。
5、一般合作雙方會簽署一些相關的協議,協議中具體規定了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一些必要的交易規則,這些規則主要是對操盤者操作方式的約束。
6、帳戶交易盈利部分全部屬於客戶所有,同樣,客戶承擔全部交易風險,配資公司不承擔交易風險。客戶交易如果產生虧損,在客戶向配資公司交納的風險保證金里扣除。
H. 最近期貨配資監管的這么嚴,到底期貨配資合法嗎
你好,用戶只要是選擇一家正規的平台公司合作的話應該是合法的,期貨配資(FuturesFinancing),是指配資公司以一定比例向客戶借出資金,由客戶投資於期貨交易的一種行為,其目的在於放大資金杠桿。
I. 期貨配資是否違法
期貨配資是否違法?期貨配資是指配資公司以一定比例向客戶借出資金,由客戶投資於期貨交易的一種行為,其目的在於放大資金杠桿。期貨配資之前,配資客戶和期貨配資公司需要先簽署一份協議即期貨配資合作協議。期貨配資合作協議中明確規定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有哪一方發生分歧,配資合作協議可作為評判的法律依據。期貨配資的優點:1、期貨交易將會得到充足的資金支持,資金鏈不會斷。2、配資公司不提取盈利分成,客戶可以得到足夠的盈利;3、交易盈利部分全部屬於投資者所有,當然虧損也全部由投資者承擔,期貨配資公司不承擔交易風險。如果產生虧損,在投資者交納的保證金里扣除。當客戶風險保證金虧損達到50%時需減倉操作,並主動做好止損;虧損達到保證金的70%,停止操作,公司強行平倉。期貨配資公司只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續費,不收取任何管理費,利息,會員費等費用。
J. 期貨配資是什麼,為什麼會涉嫌非法經營罪
涉嫌非法經營罪的,一旦罪名成立,要被判刑。其中,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回為三十七天。三答十七天之內決定是否逮捕。
《刑訴法》規定刑事拘留後的批捕期限: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