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賣房,買家要銀行貸款有什麼風險嗎
您好
一般我們這邊都是房主、購房人、銀行、中介三方到場簽訂貸款協議的,也有因為特殊原因房主或者購房人沒有時間,單獨約銀行簽貸款協議的。
但是放貸的卡是銀行辦理貸款人員提前為房主辦好的,過戶當天中介公司會跟客戶業主一起去放貸銀行確認過戶完畢,領取各自銀行卡。業主領取的是銀行放貸指定的一張新卡,貸款人則領取每月所需還月供的新卡,同時銀行工作人員會通知房主此貸款會在幾號到賬。申請貸款人還可以領取每月還款明細單,以方便還款。
至於房產證20天出來以後去銀行,那是新房本需要放在銀行辦理抵押手續,也就是銀行工作人員要拿著新房本去建委給房本蓋上抵押章,這個您就不用跟去了。
現在國家對於個人貸款特別是房貸管理比以前嚴格了,以前過戶以後3個工作日基本就能放款,業主可以拿到錢,但是現在估計要個把月甚至更長時間,這就要業主做好心理准備。
希望我的解答能夠幫助到您。
② 請問我要賣房,但對方要貸款,我該注意哪些事項
貸款買房程序:雙方簽訂買賣合同,買方給你定金,然後你們准備好相關資料去貸款銀行面簽。在過戶的時候買方支付首付給你,等房產證辦理下來變成買方的名字再遞交給貸款銀行,由於銀行之前是審核通過的了所以會看到房產證直接房款到你賬戶上。
注意事項:
一、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共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簽。
二、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並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盡量明確所有明細費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項雜費。
三、選擇威望較高知名人士或正規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為交易雙方的資金、房屋交割的監管方,確保交錢後能順利過戶,或過戶後房與款兩清。
四、購買方需注意所購買房屋是否在抵押狀態中,以確定交易及入住時間。買賣交易後貸款時間拖得過長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五、購買方在交易前確定清楚貸款所需要條件及費用,防止買賣交易後因貸款問題所造成的交易損失。
六、交房時的物業登記及相關水、電、有線電視、煤氣等等的過戶及房屋情況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後發現這些問題而產生付費上的扯皮應交稅費。
(2)賣房買家貸款安全嗎擴展閱讀
貸款買房就是以房屋抵押的形式向銀行貸款購買房屋,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其貸款買房流程也就是從事貸款買房這一系列活動的具體操作步驟。
二手房價格雖然較一手房低,但卻會出現較一手房更多的問題,二級市場自開放以來,買房者與賣房者心態一直不平穩,對市場價格拿不準,賣方總希望把自己的房與商品房比較,定價較高;買房者認為房改房是舊房,價格應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得多。
1、交易雙方當事人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其成交價格時,房地產管理部門如果認為明顯低於市場價值,會委託具有一定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評估,並以評估的價格作為繳納稅費的依據。此外,交易雙方為確定合理的交易價格,也可以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以評估價作為交易價格的參考。
2、 進行房地產保險時需要房地產評估,分為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和保險事故發生後的損失價值或損失程度評估。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是評估有可能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的建築物的價值。
3、遇到征地和房屋拆遷時,要進行補償評估。
4、發生房地產糾紛時要進行房地產糾紛評估,可委託具有權威性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對糾紛案件中涉及的爭議房地產的價值、交易價格、造價、成本、租金、補償金額、賠償金額、評估結果等進行科學的鑒定,提出客觀、公正、合理的意見,為協議、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提供參考依據。
③ 通過中介賣房子,買方需要用我的房子貸款,有風險嗎
過完戶之後,再讓他貸就跟你沒關系了 。
④ 二手房買賣為什麼買家非要走抵押貸款,這里有什麼風險嗎如何規避~
回答如下; 你是上家,他首付8萬後,餘款要等貸款發放後才能給你,而貸款的發放必須將所購的房子做抵押登記(抵押給銀行)後才能辦理,所以這個程序是對的。 為了防止不測,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的付款條款中,應該寫明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一般的大城市對這種二手房交易,交易資金由一個專門的機構照管的(該機構一般設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等房證過戶後,監管機構將款項劃至(上家)賣房人。
⑤ 請進.我賣房,買家要求我配合他做高貸,有什麼風險
高評高貸對買家而言風險非常大,一旦業主合同履行過程中反悔,或銀行的信貸政策收緊,買家分分鍾構成違約。
據央行在官網發布的2011年1-6月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報告,社會融資規模增加7.76萬億元,其中人民幣貸款增加4.17萬億元,佔53.7%;而在2010年,這一比例為55.6%。
歷史數據研究表明,2002年新增人民幣貸款達社會融資總量的92%,占絕對主導地位。此前即有報道稱,中國內地「影子銀行」放款量或已佔社會融資總量的「半壁江山」。
(5)賣房買家貸款安全嗎擴展閱讀:
依據有關規定,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並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的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當借條上的簽名或蓋章是否是借款人所為不能確定時,應當由出借人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但同時,將提供筆跡和公章比對樣本的責任分配給被告,因為被告的筆跡和公章在被告處,原告無法或難以獲得。
⑥ 我要賣房子買方想貸款,我有有風險嗎
我覺得任何貸款都是有風險的,所以,我覺得買房想貸款是有風險的,需要留意。
⑦ 賣房子買家需要貸款我應該注意哪些細節
首先回答你的最後一個問題,貸款時間在手齊全的情況下,各個銀行的出款時間不一樣,各個時間看銀行的余貸額度不一樣時出款時間也不一樣,你可以自己先去各個銀行了解一下情況,可以指定銀行讓他貸款,一般來說如果你賣的是合理的價格五成是一定可以貸下來的,但一般來說三個月偏長。
至於合同,買二手房按揭的情況比一次性合付的情況還要多,所以無需過多擔心,可以到房產登記中心拿統一的買賣合同,選擇分多次付款的形式,寫明第一次50%的付款時間(這下你當然不用擔心),然手寫明第二次付款的50%應在什麼時候之前付款,而且是通過銀行貨款的款項,銀行到時會把款項直接轉到你的帳戶而不是他的帳戶。而且你可以在附加條款里加上一條:到**年**月**日為止,如買方仍未付清50%的餘款共計**萬元(以賣方出具的收據為收款依據),賣方必須把房屋退還給買方,而且須將該房屋買賣總價百分之??共計??萬元,留給買方做為違約賠償,並在??年??月??日前協助買方把房屋產權過戶到賣方名下,所產生的所有稅費也由買方承擔。(有了這一條到時你手中有他先付的50%房款,他不按合同來的時間你到法院一告100%勝訴),到領證日可以和買方一同前去,拿了證直接上銀行,銀行會把證收走。
不過你可能太多慮了,不用擔心的,這畢竟不是什麼特殊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