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挪用貸款用途構成犯罪么
法律分析:貸款挪用屬於違法行為,應該盡快歸還,如果超過3個月的話,就屬於犯罪行為,要受到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貳』 如何防範貸款挪用風險
一是嚴格授信管理,核實客戶信貸資金用途,從源頭上防範資金挪用風險。客戶經理要盡職調查,真實反映客戶信貸資金用途,防止客戶虛構交易事實,套取銀行信貸資金。風險經理要嚴格審查,全面揭示資金可能被挪用的風險點,提出風險防範建議,並在授信批復中提出切實可行的管理要求。
二是落實用信條件,保證信貸資金適度合理投放。
三是加強日常賬戶資金監測。
『叄』 貸款挪用 如何處理
挪用銀行貸款資金的首先是銀行會停止發放貸款,若是挪用的數額比較大,挪用貸款的人就會有可能會構成挪用資金罪,依法處理。
一、挪用貸款資金
挪用貸款資金指的是將貸款資金用於了開支范圍外的項目等其他方面或借給其他單位(個人)使用的行為。如建設生產線的專項貸款,用於了夠買其他設備項目。「挪用」從使用范圍來看是指不經銀企雙方同意,將貸款資金的用途徹底改變用於其他用途,完全違背了該貸款合同文件所規定的項目或用途,且貸款資金已使用完畢或部分使用,賬務已作處理。
二、挪用資金行為的認定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這是較輕的一種挪用行為。其構成特徵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主管、經手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而挪用本單位資金,具用途主要是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但未用於從事不正當的經濟活動,而且挪用數額較大,且時間上超過三個月而未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只要數額較大,且進行營利活動。所謂「營利活動」主要是指進行經商、投資、購買股票或債券等活動。這里的「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是指挪用本單位資金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進行非法活動的。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也沒有數額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單位資金進行了非法活動,就構成了本罪。所謂「非法活動」。就是指將挪用來的資金用來進行走私、賭博等活動。
在銀行上班的職員,是不得挪用他人的貸款資金的,否則一旦挪用的數額超過一萬元,且在挪用之後,三個月內沒有將挪用的資金返還,那麼挪用的行為就有可能會構成挪用銀行貸款資金罪。
三、為減少和提防貸款挪用,可以:
首先是嚴格授信管理,核實客戶信貸資金用途,從源頭上防範資金挪用風險。客戶經理要盡職調查,真實反映客戶信貸資金用途,防止客戶虛構交易事實,套取銀行信貸資金。風險經理要嚴格審查,全面揭示資金可能被挪用的風險點,提出風險防範建議,並在授信批復中提出切實可行的管理要求。然後是落實用信條件,保證信貸資金適度合理投放。最後是加強日常賬戶資金監測。
『肆』 貸款挪用違反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違反了挪用資金罪,造成了惡劣影響的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第一款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伍』 貸款被挪用是否屬於犯罪
法律分析:貸款被挪用屬於犯罪。貸款被挪用可能會構成挪用資金罪,也可能會構成挪用公款罪,這個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陸』 如何判定挪用貸款用途
借款人挪用貸款,是指取得貸款以後,沒有按照借款申請或借款合同約定的資金用途使用,挪作他用的行為。
借款人挪用貸款是個普遍的問題,通過目前的受託支付、資金監管很難有效,債權人只能在一定范圍內實施監督,對借款人提出要求。
挪用信貸資金危害嚴重,即掩蓋了真實的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又迷惑了債權人的審查監督。實踐中,債權人可以通過調查並驗證真實的借款用途來判斷,以及近期(借款前後3-6個月)有沒有大額投資、有沒有大額資產采購、有沒有大額將到期或已經到期的負債,同時,還要以通過審查借款人的銀行流水(企業對公流水、企業主個人銀行流水及主要股東或財務人員的個人流水)發現蛛絲馬跡。
一旦發現借款人有上述跡象(如存在近期大額采購資產又不能說明采購資產的資金來源),債權人就立即停止借款流程。
如果是借款發生之後發現借款人有挪用資金的行為,一般是採用實施罰息的辦法,同時要求借款人整改,歸還挪用的信貸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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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挪用銀行貸款會有什麼後果
一次延期還款不會有很壞的影響,只是會在個人信用記錄里留下一次延遲還款記錄,對以後的貸款沒有很大影響,記得以後要按時還款,如果很多次還款都沒能按時就影響很大了
『捌』 挪用客戶貸款是什麼罪
法律分析:可能構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玖』 投資者經常以借款形式挪用資金的風險 具體風險點是什麼੧😭੧
是否屬於挪用,要看該筆資金的實際用途。如果該筆借款,確實用於公司業務,而且借款沒有及時還上,是因為發票沒有及時報賬,獲其他合理原因,資金並沒有為其個人使用,或者轉借,則此種情況不構成挪用資金。如果,借款只是一個名義,並未用於公司業務,則屬於典型的挪用資金罪。且屬於數額特別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拾』 貸款被客戶挪用,銀行承擔什麼責任
如果銀行執行了受託支付,銀行就沒有責任了。
否則銀行在管理上有問題。
對客戶,要求立即收回貸款,罰息,執行抵押物或要求擔保人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