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叫貸款方
貸款方即貸款人是指在貸款活動中運用信貸資金或自由資金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人或金融機構。
借款借款方即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貳』 債權方和債務方分別代表什麼
債權方與債務方是相互對應的關系,互為權利義務對象。
即債權方是對債務人享有權利的人,債務人是對債權人承擔義務的人。
例如:借款合同中,貸款人是債權方,借款人是債務方。
『叄』 金融債權人具體指的是什麼
公司債權人是指以公司作為債務人所形成的債的關系中有權請求公司為一定行為的權利主體。公司債權人可分為主動債權人、被動債權人、社會債權人以及公司債債權人。主動債權人所謂主動債權人,通常指的是與公司發生契約之債的債權人。契約遵守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須由當事人雙方台意簽署,契約始能成立生效。二、被動債權人此種債之關系並非出於債權人之自願,而是被動發生的債權。公司於營利過程,因其與外部之接觸,外部人即有可能因公司本身的行為或其僱用人之行為受到損害,從而對公司產生債權,侵權之債即為被動債權,而對公司擁有被動債權的主體即為被動債權人。三、社會債權人對員工以及顧客之保護、對環境及生態之保護、對社會資源之節約利用、甚至稅收之繳納,均為社會債權之一部分,基於社會債權而對公司擁有債權的人即為社會債權人,政府往往成為此種社會債權人。四、公司債債權人公司債債權人是指因購買公司所發行的公司債券而對公司享有公司債權的人。
『肆』 借款方,出借方是不是指的是,別人差我的錢叫我叫出借方,別人叫借款方是嗎怎樣寫一分具有法律的借條,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系。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盡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6、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曾有一個真實的案例是:一個借款人分幾次償還借款,每次償還就書寫在借條的下部,最後,貸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認借款人前面幾筆還款的事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償還。借款人以借條有撕去部分作為抗辯,最後被法官結合其他證件採納借款人,判決貸款人敗訴。
因此,借條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並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你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7、訴訟時效的問題,3年的訴訟時效是從還款日開始起算,如果從還款日起3年內,你未向借款人主張債權就喪失勝訴權。雖然從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還款就中斷訴訟時效,但是,你要證明自己某日確實向借款人主張過債權是非常困難的(這種情況下由貸款人證明),在實踐中基本沒有可操作性。
『伍』 貸款方和借款方誰是債權人
債權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也就是你說 貸款人(但這只是在借貸關系中的特殊稱謂)債權人與債務人是兩個相對應的概念,他們的職責在不同的法律條件下會有很多細微的差別。但總的來說。債務人就是履行債權人所要求的特定行為。在借貸關系中,債權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貸款承諾。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還完貸款。 希望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
『陸』 什麼是債權人,什麼是借方,什麼是貸方
債權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貸款債權人最關心的是債權的安全,包括貸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償付。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獲利能力和現金流量,以及有無其他需要到期償還的貸款。 商業債權人最關心的是企業准時償還貸款的能力,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 借和貸只是會計用中到的一種符號
並不是日常所謂借貸
首先你要先知道會計分幾大類
資產 負債 所有者權益 費用 收入 利潤
其次你要知道所有的科目分別屬於上述的那個類別里
像銀行存款這個科目屬於資產類 那麼它的增加計入借方 減少計入貸方
對於資產類、費用類賬戶(如現金、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應收款、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等),「貸」就是減;
2、對於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類賬戶(如應付款、長/短期借款、主營業務收入、實收資本、本年利潤等),「貸」就是加。
以現金和銀行存款為標準的話貸就是資金的流出。如:
1、購辦公用品時,資金流出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 貸:現金 ** ;
2、銷售產品時,資金流入 借:現金/銀行存款 ** 貸:主營業務收入 ** 按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將錢借給他人的人,稱為債權人;相對而言從別人手中借錢,欠別人錢的人稱為債務人。
『柒』 貸款方指誰
貸款方是指在貸款活動中運用信貸資金或自由資金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人或金融機構。
而借款方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貸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2、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4、依合同約定從借款。
貸款人有提供貸款的義務;貸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貸款人有對借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的權利。如借款人未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貸款人有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義務。
『捌』 被借款人是指哪一方
借款人是指哪方呢
借款方就是借款的人也稱債務人,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⑥借款人不得套取貸款用於借貸謀取非法收入,《貸款通則》規定借款人不得作為中間商在原貸款價格(利率)上再加價轉讓,抬高融資市場利率,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
『玖』 貸款方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
法律分析:借錢給他人的自己是屬於貸款方,也就是常說的債權人,借款方是屬於債務人。
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關於免除的性質有不同的學說,一種學說認為,免除是契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