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發改委關於徵求對《推進葯品價格改革方案》意見的函
您好,意見函不少的內容: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總體要求,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近期加快推進價格改革工作方案》,現就推進葯品價格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改革葯品價格形成機制
取消葯品政府定價,通過醫保控費和招標采購,葯品實際交易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價或出廠價格。
二、取消政府定價後的監督管理措施
取消葯品政府定價後,我們將加盟宣傳和輿論引導,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時按照「統籌考慮、穩步推進」的要求,擬從四個方面加強監管,促進建立正常的市場競爭機制,引導葯品市場合理形成價格。
三、政策影響評估分析
取消葯品政府定價後,由於有招標采購機制的約束,醫院銷售的葯品價格不會上漲,但不排除改革初期,在社會零售葯店銷售的部分葯品價格會有所上漲。總體來看,由於有醫保支付標準的引導,以及葯品招標采購機制和醫保控費機制的綜合制約,加之對市場交易價格監測監管工作的強化,絕大部分葯品市場交易價格不會上漲。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您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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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於葯品調價的最新文件 誰有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國家基本葯物
零售指導價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根據《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的實施意見》、《葯品政府定價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委制定了國家基本葯物零售指導價格,現予公布,請按照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附表所列葯品價格為按通用名稱制定的國家基本葯物零售指導價格。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葯店及其他葯品生產經營單位經營基本葯物,其銷售價格不得超過附表所列價格。
二、我委及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許可權制定公布的價格,凡標注特定企業生產供應,以及「水、電解質平衡調節葯物」中標注「軟袋雙閥、軟袋雙閥雙層無菌包裝、塑料安瓿」的葯品和滴眼劑中標注「含玻璃酸鈉」的葯品,在我委重新調整價格前,暫按原定價格執行;作為基本葯物,其零售價格不得超過附表中同劑型規格品的價格。
三、附表未列的同種葯品其他劑型或規格品(劑型僅指國家基本葯物規定的劑型),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葯品差比價規則制定公布零售指導價格。附表按最小計量單位公布零售價格的葯品,同劑型其他包裝數量規格品,按公布的最小計量單位價格乘以實際包裝數量計算價格。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區和農村基本用葯定點生產的處方葯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287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區和農村基本用葯定點生產的非處方葯品最高零售價格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8]1560號)中有關葯品,凡與本通知附表所列葯品屬同品種的,按本通知規定價格執行。
五、附表葯品標注執行臨時價格的,零售指導價格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結束後,我委將重新核定價格。
六、各地根據《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增補的葯品,屬我委定價范圍的,暫按國家現行規定零售指導價格執行;屬於地方定價或市場調節價范圍的,由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零售指導價格。
七、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國家基本葯物市場購銷價格的監測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我委將根據成本及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零售指導價格;要加強對國家基本葯物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葯品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價格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本通知附表所列價格自2009年10月22日起執行。
附表:一、國家基本葯物零售指導價格表(化學葯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二、國家基本葯物零售指導價格表(中成葯部分)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㈢ 國家最新發改委降價葯品目錄……有沒有,要詳細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激素、調節內分泌類
和神經系統類等葯品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根據《葯品政府定價辦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在進行成本價格調查、專家評審和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我委決定調整部分激素、調節內分泌類和神經系統類等葯品最高零售價格。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降低部分激素、調節內分泌類和神經系統類等葯品最高零售價格。調整後價格,單獨定價葯品按附表一《單獨定價葯品最高零售價格》的規定執行;統一定價葯品按附表二《統一定價葯品最高零售價格》的規定執行。
二、附表一中未列的規格,以及附表二中未列的劑型和規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葯品差比價規則(試行)》,制定公布在本行政區域內執行的最高零售價格。
三、各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葯店及其他葯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相關葯品的價格不得超過此次公布的價格。
四、鑒於有關品種已停止生產或進口,決定取消原諾和諾德公司生產的重組人生長激素注射劑、英國羅素有限公司生產的孕三烯酮膠囊、拜耳公司生產的氯膦酸二鈉片劑和輝瑞公司生產的尼麥角林注射劑等產品單獨定價的價格;取消阿米三嗪蘿巴新的統一定價和單獨定價的價格。
五、上述規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執行。凡與本通知要求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葯品價格監督檢查和葯品市場購銷價格監測工作,在執行中如出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報我委(價格司)。
附表:一、單獨定價葯品最高零售價格
二、統一定價葯品最高零售價格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http://www.sdpc.gov.cn/zfdj/jggg/yaopin/t20110805_427312.htm
這個網址,是發改委8月4號新發布的調整葯品價格的信息,你可以打開鏈接下載
㈣ 我國取消大部分葯品政府定價,這對居民來說是個好消息嗎
看了這么多回答,我想寫寫自己的想法。我突然對你的問題很感興趣,所以我決定幫你回答。
首先,在以前,取消鹽價、鐵道部改革和列車票價上漲。說葯品的價格取消是不好的得看療效。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葯品價格關系,雖然不再受政府定價管理,但是,政府不是一個放,放任。換言之,政府將採取全面的監管措施,以確保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政府定價的葯品,也有它的好處,能保證葯品生產企業的利潤,而且在企業自主定價,利潤是相對固定的,政府定價的取消,企業可以根據葯品自主定價的價值,葯物可以是昂貴的。
最後,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㈤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不失時機加快價格改革,取消絕大部分葯品政府定價,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務收費定價權
D
①的表述是錯誤的,應該主觀與客觀具體的、歷史的統一。客觀由主觀決定是唯心主義的觀點。
②價格調整是職能的行使,沒有涉及政府機構的調整。
否定了原有的定價方式,建立新的價格形成機制,即否定又肯定,符合辯證否定的觀點,③正確。
價格改革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符合價值規律的客觀要求;取消絕大部分葯品政府定價,能形成更充分的市場競爭,從而推動葯品的降價,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④正確
㈥ 發改價格670號已被廢除了嗎
國家發改委2016年31號文件發布廢止的規章
㈦ 關於印發推進葯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904號
發展改革委 衛生計生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食品葯品監管總局關於印發推進葯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_2015年第21號國務院公報_中國政府網 (www.gov.cn)
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
關於印發推進葯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5〕9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衛生計生委(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局)、財政廳(局)、商務廳(局)、食品葯品監管局: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制定了《推進葯品價格改革的意見》,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葯品價格。麻醉、第一類精神葯品仍暫時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
二、此前有關葯品價格管理政策規定,凡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一律廢止,以本通知規定為准。
三、各地價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按照《推進葯品價格改革的意見》,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強化醫葯費用和價格行為綜合監管,做好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發展改革委衛 生 計 生 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商務部
食 品 葯 品 監 管 總 局
2015年5月4日
推進葯品價格改革的意見
推進葯品價格改革、建立科學合理的葯品價格形成機制是推進價格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對於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和轉變政府職能,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和醫葯產業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醫療衛生需求,減輕患者不合理的醫葯費用負擔,具有重要意義。為加快推進葯品價格改革,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葯品價格形成機制,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葯品價格的直接干預。堅持放管結合,強化價格、醫保、招標采購等政策的銜接,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同步強化醫葯費用和價格行為綜合監管,有效規范葯品市場價格行為,促進葯品市場價格保持合理水平。
二、改革葯品價格形成機制
除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外,取消葯品政府定價,完善葯品采購機制,發揮醫保控費作用,葯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其中:
(一)醫保基金支付的葯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醫保葯品支付標准制定的程序、依據、方法等規則,探索建立引導葯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
(二)專利葯品、獨家生產葯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
(三)醫保目錄外的血液製品、國家統一采購的預防免疫葯品、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葯品和避孕葯具,通過招標采購或談判形成價格。
(四)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仍暫時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
(五)其他葯品,由生產經營者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三、強化醫葯費用和價格行為綜合監管
推進葯品價格改革必須發揮政府、市場「兩只手」作用,建立科學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取消葯品政府定價後,要充分借鑒國際經驗,做好與葯品采購、醫保支付等改革政策的銜接,強化醫葯費用和價格行為綜合監管。按照「統籌考慮、穩步推進」的要求,重點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強監管,促進建立正常的市場競爭機制,引導葯品價格合理形成。
(一)完善葯品采購機制。衛生計生部門要按照規范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葯品采購的相關要求和措施,堅持葯品集中采購方向,根據葯品特性和市場競爭情況,實行分類采購,促進市場競爭,合理確定葯品采購價格。要調動醫療機構、葯品生產經營企業、醫保經辦機構等多方參與積極性,引導各類市場主體有序競爭。
(二)強化醫保控費作用。醫保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調查葯品實際市場交易價格基礎上,綜合考慮醫保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醫保葯品支付標准。在新的醫保葯品支付標准制定公布前,醫保基金暫按現行政策支付。做好醫保、招標采購政策的銜接配合,促進醫療機構和零售葯店主動降低采購價格。定點醫療機構和葯店應向醫保、價格等部門提交葯品實際采購價格、零售價格以及采購數量等信息。同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療機構合理用葯、合理診療的內在激勵機制,減輕患者費用負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在2015年9月底前出台醫保葯品支付標准制定規則。
(三)強化醫療行為監管。衛生計生部門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獎懲制度,加強醫療機構診療行為管理,控制不合理使用葯品醫療器械以及過度檢查和診療,強化醫葯費用控制。要逐步公開醫療機構診療門(急)診次均費用、住院床日費用、檢查檢驗收入佔比等指標,並納入醫療機構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績效考核目標。加快葯品供應保障信息平台建設,促進價格信息公開。
(四)強化價格行為監管。價格主管部門要通過制定葯品價格行為規則,指導生產經營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價格,規范葯品市場價格行為,保護患者合法權益。要健全葯品價格監測體系,探索建立跨部門統一的信息平台,掌握真實交易價格數據,重點做好競爭不充分葯品出廠(口岸)價格、實際購銷價格的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對價格變動頻繁、變動幅度較大,或者與國際價格、同類品種價格以及不同地區間價格存在較大差異的,要及時研究分析,必要時開展成本價格專項調查。要充分發揮12358全國價格舉報管理信息系統的作用,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價格監督機制,正面引導市場價格秩序。對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和壟斷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此外,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葯品生產、流通、使用的全過程監管,切實保障葯品質量和用葯安全。
四、加強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葯品價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地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細化政策措施,確保改革取得實效。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作配合,加強對地方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導,確保改革扎實有序推進。
(二)建立評估機制。葯品價格改革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地要建立葯品價格改革評估機制,加強對改革的跟蹤評估,及時總結經驗、完善政策。要密切關注改革後葯品價格和醫葯費用變化情況,對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要及時研究提出解決的政策措施。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通過多種方式,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向廣大群眾解釋清楚葯品價格改革的意義、內容和預期目標,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凝聚各方共識,形成改革合力,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㈧ 為什麼國務院會出台取消葯品政府定價的政策
原來政府定價的時候,許多葯品價格定的過低,當然還是高於生產成本的,但是其實葯品價格很大程度都是在銷售過程中提高的,出廠價非常低。後來政府定價後,葯品價格壓的很低,銷售要利潤就只能壓葯廠,導致許多葯廠根本無法做到盈利,曾經一度治療甲亢的基礎葯在葯店裡買不到了,就是因為沒有利潤,葯廠都不生產了。取消政府定價,但是會出台葯品價格支付標准,相當於從政府直接干預轉變為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間接干預。政府職能相對轉變。對於葯企,這樣的政策有利於激勵以葯品質量為主的市場競爭,對於市場來說,避免了因政府對市場不了解,定價偏低偏高導致葯價不合理的情。
一.,如果這么低的價格,葯廠要追求利潤的話,只能犧牲質量。我們都知道葯品是特殊的商品,葯品的質量影響生命安全啦。
所以現在都是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來控制葯價經國務院同意,中國將於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葯品政府定價,葯品實際交易價格將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
這次改革是中國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葯品價格形成機制的頂層設計,由原來的政府"單只手"管制葯品價格轉變為更好地發揮政府、市場"兩只手"作用,相關政府部門的角色將轉變為葯品市場競爭秩序和合理價格形成機制的維護者。」中國葯科大學醫葯價格研究所所長常峰說。經國務院同意,中國將於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葯品政府定價,葯品實際交易價格將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
二 原來政府定價的時候,許多葯品價格定的過低,當然還是高於生產成本的,但是其實葯品價格很大程度都是在銷售過程中提高的,出廠價非常低。後來政府定價後,葯品價格壓的很低,銷售要利潤就只能壓葯廠,導致許多葯廠根本無法做到盈利,曾經一度治療甲亢的基礎葯在葯店裡買不到了,就是因為沒有利潤,葯廠都不生產了。
還有一點就是,如果這么低的價格,葯廠要追求利潤的話,只能犧牲質量。我們都知道葯品是特殊的商品,葯品的質量影響生命安全啦。所以現在都是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來控制葯價。
㈨ 葯品的價格是葯店隨意定價嗎
物價局不管,說是市場調節價,葯店自己來定,只要能賣出去就可以。
近年來,國家對葯品價格形成機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旨在完善葯品采購機制,發揮醫保控費作用,放開葯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根據中省有關文件規定,葯品價格管理許可權一直在中省兩級,由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局制定價格。國家發改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七部門《關於印發推進葯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904號)規定: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葯品價格。麻醉、第一類精神葯品仍暫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
網友的通俗解釋:
1.不要物價部門審批.
2.執行不需要有物價批文.
3,比如一個葯品,葯店進貨價50元,完全可以賣75元,甚至100元.
4,比如這個葯品是特殊葯品更可以這樣賣.
5,雖然說不合法,但也不會觸犯國家法律條規,因為執法不嚴啊!
㈩ 發改委降價葯品明細
中新網3月7日電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從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於治療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環系統類葯品最高零售價格,共涉及162個品種,近1300個劑型規格。調整後的價格比現行規定價格平均降低21%,預計每年可減輕群眾負擔近100億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抗生素和循環系統類葯品使用范圍廣泛,降低其產品價格,對減輕患者經濟負擔具有重要的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成本和價格調查的基礎上,經過專家評審、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等定價程序,最終確定了價格調整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價格調整綜合考慮了葯品生產成本和市場實際交易價格等因素,並區分不同情況,突出了重點。對日費用高的葯品加大了降價力度、對日費用低的葯品少降價或不降價,目的是在減輕患者負擔的同時,保證價格相對低廉葯品的生產供應;對專利等創新型葯品適當控制降價幅度,以鼓勵葯品的研發創新;對已單獨定價葯品,進一步縮小了與統一定價葯品之間價差,以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葯品價格實行必要的監管是各國政府普遍採取的一項措施。合理控制醫葯費用支出,減輕患者葯費負擔,整頓葯品市場秩序,有計劃、有步驟地調整葯品價格是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此次降價方案公布後,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將按照既定工作計劃分期分批降低其他政府定價范圍內的葯品價格。價格調整將以葯品生產經營的社會平均成本為基礎,綜合考慮市場供求等因素確定。對過了專利保護期的原研製葯品,要進一步縮小與普通仿製葯品的價差。對新進入醫保目錄葯品,要探索制定統一價格,作為醫療保險的報銷計費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