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特幣交易平台跑路怎麼辦
好像市場上的確存在這樣的情況,不過似乎跑路的平台本身就屬於那種黑平台,沒有什麼正規資質認證以及類似國家法規認證,甚至就連投資方都不清晰。EasyBTC,已經獲得多家天使輪投資,輕易不會出現資金問題吧
2. 在比特幣交易平台上交易遇到問題怎麼辦
客服效率很高的,官網或者電話找客服就行。
3. 比特幣交易網國際站注銷了,我們的資產怎麼辦找誰理賠
關停後投資者怎麼辦
一旦比特幣交易平台被關停,投資者該如何處理手中的比特幣?
實際上,上述交易平台在關停前均有一定的緩沖期,不少恐慌的投資者已經將手中的「虛擬貨幣」拋售。「我買了以太經典,從110元/枚跌到90多元,本指望還能漲回去,現在已經跌到70多元了,果斷拋掉,及時止損。」一位虛擬貨幣投資人告訴記者。
某區塊鏈專家告訴記者,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投資者投資時需要下載「數字錢包」,投資者掌握錢包的私鑰(一個保密的數據塊,通過加密的簽名,證明你有權從一個特定的比特幣地址花銷比特幣,私鑰不可以泄露),當彼此知道對方的錢包地址時,便可以進行轉賬或者交易。
上述業內資深人士認為,在取締國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後,牽涉到貨幣兌換比較困難,國內投資人將很難進入市場。不過,也有個別比特幣的堅定持有者會趁機抄底,放到自己的數字錢包或者國外交易所屯著。「也有一些地下兌換渠道,但手續費十分高昂。」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將避免國內普通投資者遭受損失。
4. 遇到比特幣交易平台詐騙是通過法律追討好還是報警好
2013年10月22日,東陽人喬某在網上搜索比特幣交易平台gbl公司,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在該交易平台充值9萬元用來買賣比特幣。10月26日,喬某發現該網路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員不在線,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無法實施,隨後向東陽市公安局報案。
浙江省東陽市公安局立即著手偵查後發現,遭受損失的遠不止喬某一人,專案組民警經過努力,確定了gbl交易平台管理人員身份,並及時實施了追捕,轟動一時的國內首起比特幣交易平台詐騙案件告破。
律師分析: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高級特約研究員、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張延來律師認為:虛擬貨幣並不是新概念,q幣、網路游戲幣等早已經為人們所熟知,然而比特幣的出現卻再次讓人們認識到虛擬貨幣的威力。與傳統的q幣等相比,比特幣最大的特點在於它沒有統一的發行機構,比特幣的產生完全依賴計算機演算法,任何人都可以參與到比特幣的發行中來。
這就使得比特幣的源頭是難以追蹤的,也正是因為這個特質,使其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虛擬貨幣。比特幣的匿名性、跨國界性等互聯網基因讓人們看到未來社會可能會流通的一種新型貨幣形式,於是對比特幣的追捧和使用也在2013年度持續走高。一些外國政府已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在我國,一些網店開始使用比特幣交易,北京已經出現接受「比特幣」消費的餐廳,國內首個「比特幣」投資基金也正在募集當中,雅安地震後壹基金已獲得共計65比特幣的捐助,市價約5萬元人民幣。
問題當然會隨之而來,洗錢、詐騙、賭博等等相伴而生。本案就是一則打著比特幣交易旗號行詐騙之實的典型案件。作為我國首例比特幣詐騙案,公安機關也對比特幣相關的專業知識進行了深入學習和了解,最終破獲了案件。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首先明確比特幣不具有法定貨幣的地位,同時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央行認為比特幣交易存三大風險:較高的投機風險;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違法犯罪分子或組織利用的風險。未來,比特幣的前景尚不明朗,尤其在主權國家對貨幣這種涉及金融秩序和國家安全的領域一定會採取審慎保守的態度,所以社會公眾也應當對此提起足夠的風險意識。
5. 比特幣網上交易平台,平台跑路,報警不受理
要受到法律保護,你應參照如下幾個條件,看看是否能全部滿足:
1、截止到事件發生之日,該網站是合法運營的;
2、你所進行的比特幣交易是合法的,未受法律限制或禁止;
3、你所賺取的利潤是得到法律承認的,依法可以獲得分配並歸你個人所有。
如果上述條件滿足,你應當可以就此獲得法律保護,將來案件偵破,你應當可以受害人身份要求民事賠償,但不保證可以全額獲償。
一般情況下,如果公安機關立案追查的,案件經過多久都仍會受到責任追究;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可能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罰的,經過5年就不再追究了。可是,法律還有規定,如果在此期間受害人提出控告,有關機關應予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追訴時效期間限制。你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因為公安原因未立案,本案依法應不受追訴期間限制,過多久都不會散失追訴效力。
6. 如何在比特幣交易平台尋找客服解答自己的問題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5-06
7. 比特幣交易網站屬不屬於騙子交易所
不屬於。有人對比特幣有疑慮只是因為政fu態度,政fu沒承認,但也沒禁止。現在比特幣還是有蠻多人交易的。中國也有類似的產品,流量礦石,流量礦石也有交易,但流量礦石本質和比特幣不同,流量礦石是「中心化」的,更可靠。
8. 比特幣交易遭對方投訴會總樣
摘要 2021年1月生效的《民法典》中,為虛擬財產作為民事權利的保護留下空間,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然而,諸如敲詐勒索罪、盜竊罪等涉比特幣的刑事案件中,比特幣應作為虛擬財產還是電子數據等定性問題,以及是否依據現行司法解釋無法被納入盜竊罪范疇等問題,亦存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