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明令禁止的貸款用途有哪些
明令禁止的貸款用途:
1、無論是正規的金融機構,還是民間借貸,放貸人如果明知對方是拿貸款去賭@博,依然放貸,對方不還,去法院上訴也不會被保護。
2、無論是股票還是基金,這種投資都具有極大的風險及不確定性,為了將風險放在可控的范圍之內,銀行也會拒絕批貸此類貸款需求。
3、以消費貸款的名義付首付
,之前被嚴肅整頓打擊的首付貸就屬此類別。首付款其本質就是加杠桿買房,於房地產市場而言,會助長房價泡沫,於個人和銀行而言,也會面臨許多不確定的風險。
4、除了違法違規以外,高利貸還存在巨大的風險,是否能拿回貸款都不確定~
㈡ 銀行貸款對於貸款用途具體是怎樣規定的呢
申請貸款的時候,必須將貸款用途說清楚,也就是說,必須告訴銀行自己為什麼要貸款,貸款用在哪裡。一般來說,貸款用途必須按實際情況說明。若是在貸款吼起發現貸款用途與說明的情況不符,銀行可認定你是挪動貸款資金,有權要求你償本付息,並且,可上浮貸款利率;
㈢ 監管部門對銀行流動資金貸款的用途是怎麼規定的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流動資金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依法設立;
二、借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借款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
四、借款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銀行放貸主管部門應採取現場與非現場相結合的形式,調查核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的組織架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團隊的資信等情況;二、借款人的經營范圍、核心主業、生產經營、貸款期內經營規劃和重大投資計劃等情況;三、借款人所在行業狀況;
四、借款人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存貨等真實財務狀況;
五、借款人營運資金總需求和現有融資性負債情況;
六、借款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等情況;
七、貸款具體用途及與貸款用途相關的交易對手資金佔用等情況;
八、還款來源情況,包括生產經營產生的現金流、綜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對有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還需調查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和變現難易程度,或保 證人的保證資格和能力等情況。
㈣ 國家明令禁止的貸款用途有哪些
借款人從銀行取得貸款,目的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購買材料或者添置必備的設備,或者用於支付其他費用,貸款最終將與一定的生產要素相結合。
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和項目;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貸款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和增資擴股;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投入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
如出現上述違規行為,
有權採取措施提前收回貸款.
㈤ 個人經營貸款用途是怎樣規定的
若通過招行申請小微企業貸款(生意貸),是指授信金額500萬元(含)以內的小微企業對公貸款和授信金額1000萬元(含)以內個人經營貸款。其中小微企業對公貸款是指向小型、微型企業(具體指符合國家工信部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中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發放的對公貸款業務;個人經營貸款是指向從事合法生產經營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解決經營資金需求的貸款。
「借款企業」指小微企業對公貸款借款企業;「借款人」指個人經營貸款借款人(含個體工商戶);「借款人經營實體」指向我行申請個人經營貸款的借款人的用款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所經營字型大小商戶。
㈥ 確定貸款用途的依據有哪些
個人貸款要有明確用途,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交易背景真實,不得虛構交易背景和貸款用途。
個人貸款的使用應遵循誠信原則,符合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用途,根據國家現行規定,貸款資金不得違規進入股市、房地產開發等國家明令禁止進入的領域。
貸款購買住房的,應按照國家規定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根據國家現行規定,消費性貸款禁止用於購買住房。
㈦ 請問貸款有用途限制么有規定貸款不能用於哪些用途嗎
根據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行申請貸款都是需要有明確用途的。
關於貸款用途的限制,也是有明確規定的,需要專款專用,不得用作他用。這個用途是在你申請貸款時就向銀行提交了的。比如,住房貸款,貸款用途就是購房,只能將貸款支付給出賣人,不能挪做他用。
關於限制的貸款用途,也是在各個時期,限制用途不同。目前,銀行大多限制的貸款用途有房地產開發、民間資金借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