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萬塊錢一個月200利息算高利貸嗎
法律分析:一萬塊錢一月200利息,月利率為2%,年利率為24%,沒有超過36%,不算高利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B. 請問一下1萬人民幣每個月利息是200元!算高利了嗎
這樣算下來一年的利息就要2400元,24%的年利率!這種公司肯定是違法的。
C. 貸款1萬1個月收200元利息是合法嗎
如果貸款人講信用,你到期收到本息,就無所謂合法不合法,但你的借貸行為屬於高利貸(高於國家基礎貸款利率的4倍),一旦出現糾紛,國家法律不予保護!
D. 一萬塊錢一月200利息是多少啊,算高利貸嗎!
一萬塊錢一月200利息,月利率為2%,年利率為24%,沒有超過36%,不算高利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高利貸的標准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為標准,而以是否超過36%為標准,也就是說年利率不超過36%的都不屬於高利貸。
拓展資料:
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它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說,在資本主義社會出現之前,在現代銀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間放貸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參考資料:高利貸 (金融名詞)_網路
E. 在銀行貸款一萬塊一個月利息多少
目前銀行六個月內的短期貸款利率是4.35%,貸款一萬塊一個月利息:10000×4.35%÷12=36.25元。
F. 1萬元一個月200塊利息算不算高利貸 受法律保護嗎
如果按現在一年貸款利率4.35%算的話
10000×4.35%=435元(每年利息)
435元÷12月=36.25元(每月利息)
然後四倍就是36.25×4=145元(超過這個數就不受法律保護了)
也就是說200-145=55元,其實多出來的這55元就是不用還了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來說的,放高利貸的沒這么傻一般都是先收部分利息,借一萬先減利息出來,比如只給九千,然後剩下的利息就不會夠四倍了,他們也不會認賬了,就說給了一萬。
目前,我國對高利貸有不同的定義。通常我們所說的高利貸,是指貸款利率高出央行同期基準利率四倍的貸款。
對於高利貸,我國規定,對於所發生的貸款資金,貸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準利率的,將不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而如果是未高出的部分,還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高利貸的借條也並非完全不受法律保護。按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無論利息多高,借貸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債務人要及時償還借款的本金。
G. 現在正常貸一萬塊錢一個月利息是多少
正常貨款一萬塊錢一個月利息不會超過50元,但是手繼費分期費用比較貴,一般都是一百以上的,加在一起的話估計要2百左右吧
H. 貸款10000利息每月200,每月還款要多少
太高了,還有不知道貸款幾年是不能計算的。
貸款條件:
18歲以上;
上班,有社保或者公積金;
個人保險;
房,車(月供也可以);
徵信良好。
滿足以上之一就可以做貸款,網貸最起碼的要有還款來源。
I. 貸款一萬元一個月利息是多少
按照目前不低的年化收益率10%來計算的話,一個月利息是83左右。
計算公式
10000x10%=1000(這里得出的是一年的收益)
1000/12=83 (除以12個月,才得到你一個月的)
(9)貸款1w月利息200貴嗎擴展閱讀:
P2P網貸即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它是互聯網金融(ITFIN)行業中的子類。網貸平台數量在2012年在國內迅速增長,迄今比較活躍的有350家左右,而總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2018年6月以來,P2P網貸行業就進入了多事之秋,7月,出問題的P2P平台數量明顯增加。
2018年8月8日,全國互金整治辦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深圳市互金整治辦下發了《關於報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P2P平台盡快報送老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