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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代客衍生品交易

發布時間:2022-03-27 02:58:28

㈠ 衍生金融產品有哪些

外匯,國內期貨,外盤期貨,黃金,白銀 債券 電子盤 期權

㈡ 中國有哪些金融衍生品

中國的金融衍生品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

1、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

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資產的交易形式。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因此,期貨交易流動性較高,遠期交易流動性較低。

2、掉期合約

是一種內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他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討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掉期合約中規定的交換貨幣是同種貨幣,則為利率掉期;是異種貨幣,則為貨幣掉期。

3、期權交易

是買賣權利的交易。期權合約規定了在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種類、數量、質量原生資產的權利。期權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標准化合同,也有在櫃台交易的非標准化合同。

拓展資料

金融衍生產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零和博弈

即合約交易的雙方(在標准化合約中由於可以交易是不確定的)盈虧完全負相關,並且凈損益為零,因此稱"零和"。

2、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的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一定的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間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這就要求交易的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變動趨勢作出判斷,而判斷的准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3、聯動性

這里指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系,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數相聯系的支付特徵有衍生工具合約所規定,其聯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者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的預測和判斷的准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風險的重要誘因。

(資料來源:金融衍生品——網路)

㈢ 什麼是一個金融衍生品交易員的自白

《一個金融衍生品交易員的自白》是一本關於金融衍生品的實戰教科書。書中揭露了金融衍生品的創造過程,向讀者展示了高盛、摩根士丹利、荷蘭銀行3大投行內幕,是一本來自金融風暴製造者的分析和自省的金融小說。作者是高盛集團前資深銀行家石川哲也,他以小說的形式,虛構了一位叫安德魯‧多佛的角色,希望避開互相指責之風,還原信貸動盪的真實故事,讓讀者了解並理解這些信用衍生品被創造的真實過程。作者希望藉此引導社會做集體反思,希望全球經濟可以在汲取教訓的基礎上,真正崛起,邁向又一個繁榮期。

㈣ 對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的看法

美國的次貸危機在全球金融市場引起了巨大的連鎖反應,全球經濟全面放緩。而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和應用所帶來的高風險無疑是誘發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本文對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特點和成因進行了分析,並進一步探討如何對金融衍生工具風險進行適度的防範和有效的監管。

[關鍵詞]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特點;風險成因分析;風險防範

美聯儲前主席艾倫。格林斯潘在接受美國全國廣播公司采訪時說,美國正陷於「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中,這是他職業生涯中所見最嚴重的一次金融危機,可能仍將持續相當長時間。為什麼發生在美國的次貸危機能在全球金融市場引起這么大的連鎖反應?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創新不斷多樣化的背景下,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和應用存在著巨大的風險。2008年1月16日,F·威廉·恩道兒在全球研究(Global
Research)上撰文,把導致次貸危機的責任人直接鎖定在美聯儲身上,他說在格林斯潘主政美聯儲期間,極大地放鬆了對華爾街的金融監管,以至於出現了各種金融衍生產品。而耶魯大學金融學教授陳志武也強調了金融衍生產品對危機的催化作用,「它使委託代理關系鏈條太長,或者扭曲了委託代理關系,以至於無人在乎交易的損失,時間久了問題就要釀成危機。」鑒於此,本文通過對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特點的分析,並探討對此類風險進行適時的防範和有效的監管。

一、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的特徵

金融衍生工具譯自英文規范名詞financial derivative
instrument.漢語可譯為金融衍生工具、金融派生品、衍生金融產品等。金融衍生工具由現貨市場的標的資產(underlying cash
assets)衍生出來,標的資產的交易方式如同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公告第119號中的定義為「一項價值由名義規定的衍生於所依據的資產或指數的業務或合約」;在我國一般解釋為由股票、債券、利率、匯率等基本金融工具基礎上派生出來的一種新的金融合約種類。金融衍生工具誕生的原動力就是風險管理。著名的巴林銀行倒閉案以及住友商社在有色金屬期貨交易中虧損高達28億美元等巨大金融風險大案等一系列金融風險事件的爆發都證明了金融衍生品市場存在巨大的風險。近年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卻越來越從套期保值的避險功能向高投機、高風險轉化,具有下述突出特徵:

(一)極大的流動性風險。金融衍生工具種類繁多,可以根據客戶所要求的時間、金額、杠桿比率、價格、風險級別等參數進行設計,讓其達到充分保值避險等目的。但是,由此也造成這些金融衍生產品難以在市場上轉讓,流動性風險極大。另一方面,由於國內的法律及各國法律的協調趕不上金融衍生工具發展的步伐,因此,某些合約及其參與者的法律地位往往不明確,其合法性難以得到保證,而要承受很大的法律風險。金融衍生工具的功能和風險是其與生俱來、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任何收益都伴隨著一定的風險,衍生產品只是將風險和收益在不同偏好客戶之間重新分配,並不能消除風險。金融衍生工具在為單個經濟主體提供市場風險保護的同時,將風險轉移到另一個經濟主體身上。這樣就使得金融風險更加集中、更加隱蔽、更加碎不及防,增強了金融風險對金融體系的破壞力。

(二)風險發生的突然性和復雜性。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是表外業務,不在資產負債表內體現;另一方面它具有極強的杠桿作用,這使其表面的資金流動與潛在的盈虧相差很遠。同時由於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有高度技術性、復雜性的特點,會計核算方法和監管一般不能對金融衍生工具潛在風險進行充分的反映和有效的管理,因此,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的爆發具有突然性。金融衍生產品把基礎商品、利率、匯率、期限、合約規格等予以各種組合、分解、復合出來的金融衍生產品,日趨艱澀、精緻,不但使業外人士如墮雲里霧中,就是專業人士也經常看不懂。近年來一系列金融衍生產品災難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特性缺乏深層了解,無法對交易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運作風險在所難免。

(三)風險迅速蔓延的網路效應。由於投資者只需投入一定的保證金,便有可能獲得數倍於保證金的相關資產的管理權,強大的杠桿效應誘使各種投機者參與投機。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既能在一夜之間使投資者獲巨額收益,也能使投資者彈指間血本無歸、傾家盪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風險會通過自身的特殊機制及現代通訊傳播體系傳播擴展,導致大范圍甚至是全球性的反應,輕則引起金融市場大幅波動,重則釀成區域性或全球性的金融危機。網路傳播效應加大了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

二、金融衍生工具產生風險的原因

(一)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交易者、經紀機構與衍生交易監管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金融衍生市場是一個創新思想不斷涌現的市場,新的衍生產品層出不窮,這些新的產品很多是為了規避現有的金融制度和管制安排,因此衍生市場的監管難度就更大。另外,交易者對自身的行為和信用狀況的信息肯定多於監管者所擁有的信息。監管者要想使交易者吐露自己的私人信息必須支付一定的成本。經紀機構對自身的交易設施、員工素質、資信水平及服務規程等方面的情況了解得更為全面,而交易者則無法低成本地得知上述各個方面的信息。交易者不能確切知道經紀機構真實的服務質量,只能憑借經驗推知所有經紀機構的平均服務質量,並按這個平均服務質量支付傭金。最後經紀行業里只能剩下服務質量最差的經紀公司,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因此必須建立一個適當的控制系統,規定交易種類、交易量和本金限額。慎重選擇使用金融衍生產品的類型。

(二)監管機構的監管缺失導致金融衍生產品的過度創新。金融衍生產品的過度創新,拉大了金融交易鏈條,助長了投機。投資銀行利用「精湛」的金融工程技術將買來的不同信用級別、不同收益率的各種證券進行分割、打包、組合,然後再經過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最後保險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然後再在金融市場上出售買給對沖基金、養老保險基金、主權財富基金等其他金融機構。以CDS(信用違約掉期)為例,CDS是一種貸款違約保險,它的出現源自於銀行轉移信貸風險的需求。CDS合約並不是在公開市場公開交易,也沒有特定的結算機構為其結算,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輔助進行交易的。在交易的過程中是不受任何機構監控,只是雙方私下締結的合同。CDS市場規模如此之大而沒有監管機構進行管制,對其交易產品也不能進行風險評估,華爾街的銀行家利用杠桿操作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放大功能進行大量套利交易。正是由於這種自由市場經濟缺乏監管才造成了歷史規模如此之大的金融危機,由此也就不難看出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放大功能。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防範

衍生金融工具是為了規避金融市場價格風險而產生的,然而運用不當,其中也蘊涵著巨大的風險。在投資日益國際化的大背景下,如果不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對沖和規避外匯及利率風險才是最大的風險。在實際業務中面對衍生金融工具帶來的風險,相關各方面應該積極地做好對風險的防範和監管工作。

(一)構建有效的金融監管體制和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管理機制。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發展,離不開市場興衰成敗的決定性因素風險管理。這是各國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發展實踐的共同經驗。多數國家建立政府監管機制、行業自律監管和交易所自我監管三級監管機制。政府監管機構制定法律法規對金融期貨與期權市場進行監管。交易所、證券商協會等通過制定運作規則,交易所制定規章和業務慣例,對衍生交易活動進行監管。、這種三級監管結構可以實現對交易事前、事中和事後的全程監管。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制,應當包括健全的風險預警機制、風險識別機制、風險評估機制、風險分析機制和風險報告機制。進行風險管理時首先要計算風險敞口頭寸,即市場價值。同時應建立分層次的風險評價和預警指標體系,使其能夠科學、合理、系統地反映整個體制的風險狀況。

(二)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披露,提高經營金融衍生產品業務的透明度。公平競爭是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重要特徵,其公平競爭性主要表現在:所有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場參與者都必須遵守共同的交易規則,確保市場不被少數交易人員操作壟斷,這是防範金融衍生工具市場風險的重要保證。衍生金融工具大多是一種尚未履行的合約。在合約簽訂之時,合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便已確定。而交易卻要在未來某個時候履行或完成,這就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確認和計量具有不確定性。對於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披露,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IASC)要求實體的管理當局應將衍生金融工具按照IASC所披露信息的性質進行適當的分類,說明其金融風險管理的目標和政策,披露每一類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范圍和性質以及採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因此企業要根據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改革傳統會計記賬方法和原則。制定統一的信息披露規則和程序,以便管理層和用戶可以清晰明了地掌握風險暴露情況,制定相應對策。

(三)加強國際監管和國際合作。隨著金融市場的國際化,單一國家和地區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管理鞭長莫及,不能有效地對風險進行全面的控制,因此加強對金融衍生工具的國際監管和國際合作,已成為國際金融界和各國金融當局的共識。在監管立法中,我國可以參考國際組織指導性文件,將其納入國內法律體系中,使風險監管與國際社會接軌,例如《巴塞爾協議》、《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管理指南》、《場外交易金融衍生工具風險控制機制》、《金融衍生工具監管信息框架》等文件,都對金融衍生市場的發展和監管具有很大的借鑒意義。

㈤ 請問銀行的金融同業部主要工作是什麼希望聽到個人化的理解和體會

金融同業指的是與金融相關或與銀行有共同客戶市場的業務,比如保險、期貨、證券等。金融同業部主要是負責這些同業客戶,並與之發展互助合作關系,比如銀保業務、銀期和銀證業務等。由於屬於不同業務范疇,有不同的終端客戶群體,所以彼此之間有很多業務邊界需要明確,而在目前不允許混業經營的情況下,金融同業還是有很大的發展空間的。

㈥ 金融衍生品市場的主要交易

金融衍生產品是指以杠桿或信用交易為特徵,以在傳統的金融產品如貨幣、債券、股票等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具有新的價值的金融工具,如期貨合同、期權合同、互換及遠期協議合同等。
市場分類
(一)金融期貨市場
金融期貨合約(financial futures contracts)是指在特定的交易所通過競價方式成交,承諾在未來的某一日或某一期限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某種標准數量的某種金融工具的標准化契約。
(二)金融期權市場
金融期權(option)又稱之為選擇權,是指賦予其購買者在規定期限內按雙方約定的價格或執行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的合約。
(三)金融遠期市場
金融遠期合約(Forward Contracts)是指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按照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
(四)金融互換市場
金融互換(Financial Swaps,也稱掉期),是指互換雙方達成協議並在一定的期限內轉換彼此貨幣種類、利率基礎及其他資產的一種交易。

㈦ 什麼是銀行的代客衍生產品

我用通俗的方式解釋一下吧。

首先衍生產品一般是依附於其他產品而產生的,比如前段時間鬧得比較厲害的次級債就是,它是由信用級別比較低的住房貸款打包成債務形式發行的。

我們國家比較常見的是外匯的衍生產品,比如一個與美元利率掛鉤的資金產品,假設每天的利率高於設定的某個點就按照一個固定價格計息,低於就按照另一個價格計息。同時這筆交易除了存款利率,還會有一個期權費,兩項相加是產品的收益,這樣銀行就以這個產品為基礎,發行一個衍生產品。銀行會在中間扣一定的費用,然後起個名字,大約告訴你原理,根據美元利率的走勢對你營銷。

以上舉例是最簡單的一種,衍生可以將不同類型的金融產品混合打包而生成。也就是說「衍生」的特點是在原有產品基礎上延生出來的產品,由於國外的資產證券化的程度高,這種產品很常見。

代客的意思就是銀行只起中介和橋梁的作用,不會用自己的自有資金進行交易和經營。比如,境內中行的一個外匯風險或理財產品募集資金後(即銷售給個人後),轉賣給境外銀行,比如花旗等,風險和收益是客戶自擔,價格一般是之前就與境外行談好的,實質是風險和定價由境外行決定,中行只轉手,不動用資金參與交易。

㈧ 簡述金融衍生品的作用

金融衍生品的作用如下:

1、金融衍生品的功能主要包括規避風險、發現價格、套期保值、提高金融創新能力等。

2、能夠幫助金融機構管理者更好地進行風險控制。

3、金融衍生品在優化資源配置、降低國家總體的金融風險、吸納社會閑置資金、有效地增加市場的流動性、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起著很大作用。

(8)有色金代客衍生品交易擴展閱讀:

金融衍生品具有的特點:

1、零和博弈

即合約交易的雙方(在標准化合約中由於可以交易是不確定的)盈虧完全負相關,並且凈損益為零,因此稱"零和"。

2、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的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一定的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

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間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這就要求交易的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變動趨勢作出判斷,而判斷的准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3、聯動性

這里指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系,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數相聯系的支付特徵有衍生工具合約所規定,其聯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者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的預測和判斷的准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風險的重要誘因。

5、高杠桿性

衍生產品的交易採用保證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金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某個百分比.保證金可以分為初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維持保證金(maintains margin),並且在交易所交易時採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

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那麼將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其將被強行平倉.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

6、契約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是對基礎工具在未來某種條件下的權利和義務的處理,從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種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社會信用基礎上的經濟合同關系。

7、交易對象的虛擬性

金融衍生產品合約交易的對象是對基礎金融工具在未來各種條件下處置的權利和義務,如期權的買權或賣權、互換的債務交換義務等,構成所謂「產品」,表現出一定的虛擬性。

8、交易目的的多重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機、套利和資產負債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並不在於所涉及的基礎金融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在於轉移與該金融商品相關的價值變化的風險或通過風險投資獲取經濟利益。

㈨ 國務院批準的哪八家正規交易所

一、如下

1、上海證券交易所;

2、深圳證券交易所;

3、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4、上海期貨交易所;

5、鄭州商品交易所;

6、大連商品交易所;

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8、上海黃金交易所。

二、全國只有8家交易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正規、合法且受到證監會監管、監控,其中包含三家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三家商品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一家金融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一家黃金交易所:上海黃金交易所。

(9)有色金代客衍生品交易擴展閱讀

1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位於上海浦東新區。上海證券交易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09年年底,上證所擁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351個,股票市價總值184655.23億元。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交易即上證所市場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為前市,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為連續競價時間。下午為後市,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場休市。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上證所市場交易採用電子競價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證券的買賣均須通過電腦主機進行公開申報競價,由主機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2009年11月,上交所升級新一代交易系統後,峰值訂單處理能力達到80000筆/秒,系統日雙邊成交容量不低於1.2億筆,相當於單市場1.2萬億元的日成交規模。

2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深交所的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業務規則;審核證券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進行監管;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深交所以建設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為使命,全力支持中國中小企業發展,推進自主創新國家戰略實施。2004年5月,中小企業板正式推出;2006年1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開始試點;2009年10月,創業板正式啟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架構基本確立。

深交所堅持以提高市場透明度為根本理念,貫徹「監管、創新、培育、服務」八字方針,努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3鄭州商品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成立於1990年10月12日,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國內首家期貨市場試點單位,在現貨交易成功運行兩年以後,於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貨交易。目前是全國四家期貨交易所之一,隸屬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垂直管理。

鄭商所是為期貨合約集中競價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及相關服務,並履行《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職能,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鄭州商品交易所章程》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鄭商所曾先後推出小麥、綠豆、芝麻、棉紗、花生仁等期貨交易品種,目前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的品種有小麥、棉花、白糖、精對苯二甲酸(PTA)、菜籽油、早秈稻等期貨品種,其中小麥包括優質強筋小麥和硬冬(新國標普通)小麥。截止2005年底,鄭商所共成交期貨合約44,081萬手,成交金額138,261億元。1997年至1999年,鄭商所期貨交易量連續三年位居全國第一,市場份額約佔50%左右。目前,鄭州小麥和棉花期貨已納入全球報價體系,在發現未來價格、套期保值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鄭州價格」已成為全球小麥和棉花價格的重要指標。目前鄭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品種有:白糖--SR PTA--TA 棉花--CF 強麥--WS 硬麥--WT 秈稻--ER 甲醇--ME。

5上海期貨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是依照有關法規設立的,履行有關法規規定的職責,受中國證監會集中統一監督管理,並按照其章程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黃金、白銀、銅、鋁、鋅、鉛、螺紋鋼、線材、燃料油、天然橡膠、石油瀝青、熱軋卷板等期貨合約,並推出了黃金、白銀和有色金屬的連續交易。

上海期貨交易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戰略決策,依循「夯實基礎、深化改革、推進開放、拓展功能、加強監管、促進發展」的方針,嚴格依照法規政策制度組織交易,切實履行市場一線監管職責,致力於創造構建安全、有序、高效的市場機制,營造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透明的市場環境,長期目標是:努力建設成為規范、高效、透明,綜合性、國際化的衍生品交易所,未來五年的目標是:建設成為亞太時區領先、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商品期貨、期權及其他衍生品的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現有會員200多家(其中期貨公司會員占近77%),在全國各地開通遠程交易終端700多個。

4大連商品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成立於1993年2月28日,是經國務院批准並由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的四家期貨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國東北地區唯一一家期貨交易所。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等期貨品種。

6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准,由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共同發起設立的金融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於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注冊資本為5億元人民幣。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成立,對於深化金融市場改革,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發揮金融市場功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宗旨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完善資本市場體系,發揮金融期貨市場的功能,保障金融期貨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正常進行,保護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金融市場正常秩序。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主要職能是:組織安排金融期貨等金融衍生品上市交易、結算和交割;制訂業務管理規則;實施自律管理;發布市場交易信息;提供技術、場所、設施服務;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㈩ 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謂衍生品是指從原生事物中派生出來的事物,如豆漿就可以稱為大豆的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指過去傳統的金融業務中派生出來的交易形態。
按金融界的定義,金融衍生品是有關互換現金流量或旨在為交易者轉移風險的一種雙邊合約,常見的有遠期合約、期貨、期權、掉期等,國際上屬於金融衍生品品種繁多,在我國現階段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指以期貨為中心的金融業務。期貨又可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後者主要包括貨幣期貨、利率期貨和指數期貨。
從金融衍生品的種類和定義來看,其最大特徵是依託一種投資機制來規避資金運作的風險,同時又具有在金融市場上炒作交易、吸引投資者的功能。
參考資料:www.1188.net
回答者:
貿易學徒
-
經理
五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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