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良貸款是貸款五級分類中的哪一級
不良貸款是指分類級別在次級及以下的三類貸款(次級、可疑、損失)。
貸款五級分類如下:
1、正常貸款:債務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債務人不能按時足額償還債務。
2、關注貸款:盡管債務人目前有能力償還債務,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
3、次級貸款: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
4、可疑貸款: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
5、損失貸款: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1)不良貸款清償順序擴展閱讀
次級類
(1)借款人經營虧損,支付困難並且難以獲得補充資金來源,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為負數;
(2)借款人不能償還其他債權人債務;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過出售、變賣主要的生產、經營性固定資產來維持生產經營,或者通過拍賣抵押品、履行保證責任等途徑籌集還款資金;
(4)借款人採用隱瞞事實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貸款的;
(5)借款人內部管理出現問題,對正常經營構成實質損害,妨礙債務的及時足額清償;
(6)借款人處於半停產狀態且擔保為一般或者較差的;
(7)為清收貸款本息、保全資產等目的發放的「借新還舊」貸款;
(8)可還本付息的重組貸款;
(9)信貸檔案不齊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遺失,並且對還款構成實質性影響;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貸款被劃為可疑類;
(11)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發放的貸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貸款或表外業務墊款31天至90天(含)。
次級類參考特徵:
a、借款人支付出現困難,且難以獲得新的資金。
b、借款人正常營業收入和所提供的擔保都無法保證銀行足額收回貸款本息。
c、因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或無力還款而需要對該筆貸款借款合同的還款條款作出較大調整。
d、貸款逾期(含展期後)90天以上至180天(含)。
e、本筆貸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資料之二:次級貸款,其它銀行還舉例如下特徵:
借款人凈現金流量為負值,支付出現困難,借款人不能償還其他金融機構的債務,借款人內部管理出現問題,妨礙債務的清償,預計貸款損失在30%以下,貸款本金逾期91天至180天(含)。
可疑類
(1)借款人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固定資產貸款項目處於停、緩建狀態;
(2)借款人實際已資不抵債;
(3)借款人進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對借款人的正常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
(5)借款人改制後,難以落實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債務或雖落實債務,但不能正常還本付息;
(6)經過多次談判借款人明顯沒有還款意願;
(7)已訴諸法律追收貸款;
(8)貸款重組後仍然不能正常歸還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貸款被劃為損失類;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貸款或表外業務墊款91天以上。
可疑類參考特徵:
a、因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或無力還款,經銀行對借款合同還款條款作出調整後,貸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無力歸還貸款。
b、借款人連續半年以上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收入來源不穩定,即使執行擔保,貸款也肯定會造成較大損失。
c、因資金短缺、經營惡化、訴訟等原因,項目處於停建、緩建狀態的貸款。
d、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超過100%,且當年繼續虧損。
e、銀行已訴訟,執行程序尚未終結,貸款不能足額清償且損失較大。
f、貸款逾期(含展期後)180天以上。
g、本筆貸款欠息180天以上。
資料之三:可疑類貸款,專業銀行舉例尚有:
預計貸款損失率在30%—90%之間;貸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後)180以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五級分類
『貳』 不良貸款怎麼辦
不良貸款是指出現違約的貸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還本付息達三個月之久,貸款即會被視為不良貸 不良貸款款。銀行在確定不良貸款已無法收回時,應從利潤中予以注銷。逾期貸款無法收回但尚未確定時,則應在帳面上提列壞帳損失准備。
幫助討債法客戶在經營中大多存在應收帳款不能按時收回而且數額越累越大的現象。面對這種現實,信貸員應當准確掌握應收帳款的筆數、金額、拖欠時間及對方的基本情況。深入分析、仔細研究,將應收帳款按易難程度,先後順序分類排隊,按先易後難的基本思路,親自參與客戶去清理應收帳款。清收成果應以歸還不良貸款為先,或部分歸還貸款,部分用於經營,而後對客戶應繼續提供幫助,不能放手不管。 出謀劃策法 貸款管理人員,其崗位是重要的,其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均應高於一般人員。面對不良貸款,管理人員不能就事論事,要由表層深入里層,由淺入深,尋找切入點,有針對性地幫客戶出謀劃策。要多支招,支實招,幫助客戶彌補管理上的漏洞與不足,糾正市場營運過程中的偏差,調整經營方向上的偏離,找到暢通的市場信息渠道,多懂並介紹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以及防止上當受騙的技巧等。通過為客戶出謀劃策,力求扭轉其經營中的困難局面,使不良貸款盡早收回。
『叄』 那些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後都是怎麼處理的呢
作為經營風險的企業,不良貸款是每個銀行都會遇到的問題,也是最頭疼的問題,不過出現不良貸款並不代表就全部都是損失,否則銀行早已無法維持了,舉個例子:2018年的時候曾有新聞報道,貴陽農商行的不良率接近20%(不良貸款余額超100億),如果不良貸款全部都算是損失的話,單以貴陽農商行目前的利潤水平來說,在保證未來20年不出現新的不良貸款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將現有的不良覆蓋掉。現實真的如此嚴峻嗎?顯然並非如此,否則貴陽農商的行業評級就不會一直保持在A級以上了。
總結個人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與企業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基本一樣,不過個人不良貸款不允許打包轉讓。對於不良貸款,銀行是不會輕易認輸的,一般都會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降低自身的損失,所以20%的不良率不代表著就真的是虧了20%,這只是明面上的數據而已。
『肆』 不良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統稱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管理,提高不良貸款管理和清收處臵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XX省農村信用社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不良貸款是指按照XX省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的有關規定劃分為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的貸款及表外不良貸款。
第三條 不良貸款管理是指根據不良貸款的內在特點,通過科學的管理方法與流程,對不良貸款移交、日常管理、清收處臵和監測、檢查與獎懲等各個環節進行的全過程管理。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管理單位是指承擔貸款發放、貸後管理等職責的農村信用社經營機構,包括縣級聯社公司業務部、個貸中心、營業部及基層信用社等。
本辦法所稱不良貸款管理單位是指承擔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等職責的農村信用社經營機構,包括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及承擔不良貸款管理處臵職責的貸款管理單位。
本辦法所稱還款義務人是指借款人、保證人以及依法承繼其還款義務的個人或單位,如財產繼承人、虛假出資或抽逃資金的企業股東、改制後具有債務承繼關系的企業、企業開辦單位等。
第五條 不良貸款管理遵循的原則:
(一)真實反映。真實、准確、客觀地反映不良貸款的形態狀況及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各環節的工作情況。
(二)依法合規。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規定。
(三)盡職履責。不良貸款管理人員根據盡職管理要求,忠實履行工作職責,維護信用社權益。
(四)科學管理。科學合理設臵不良貸款的管理體系和業務流程,創新工作模式,提高處臵技術水平。
(五)優化處臵。合理把握處臵效率和效益的關系,通過處臵時機的選擇、處臵方式的比較和定價機制的運用等,實現不良貸款處臵效益的最大化。
(六)信息保密。嚴格保密不良貸款管理、處臵相關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響和貸款損失。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資產管理部門。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和縣級聯社要設立資產管理部門,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數量的工作人員。轄內經營單位或不良貸款較少的辦事處也可設臵不良資產管理崗。
省、市、縣各級資產管理部門作為不良貸款管理處臵的主管部門,分級負責制度制定、監督考核、統計監測、業務指導、資產保全、項目審查(咨詢)等不良貸款管理工作。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同時負責全轄不良貸款的集中管理與清收處臵。不良貸款原則上應全部集中管理、集中處臵。小額個人類不良貸款也可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管理處臵方式。 不良貸款管理單位要根據本單位不良貸款規模,設臵不良貸款專職或兼職處臵崗。
第七條 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縣級聯社設立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單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有關事項的審議。
第八條 大額不良資產處臵咨詢委員會。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分別設立大額不良資產處臵咨詢委員會,按照許可權設臵審議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咨詢事項。
第九條 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與追究委員會。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縣級聯社分別設立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與追究委員會,逐級負責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過程中的失職行為進行責任認定與追究。
第三章 移交管理
第十條 經縣級聯社風險管理部門分類認定後,正常貸款轉為不良貸款以及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均應進行貸款移交。正常貸款轉為不良貸款的,由信貸管理業務條線移交給資產管理業務條線(以下稱正移交)。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的,由資產管理業務條線移交給信貸管理業務條線(以下稱逆移交)。
第十一條 正移交的程序。不良貸款形成一個月內,完成正移交。
(一)縣級聯社信貸管理部門向資產管理部門提交不良貸款移交清單、不良貸款責任認定材料。縣級聯社分管主任負責監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原貸款管理單位向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提交不良貸款移交報告及檔案資料清單;
2、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對不良貸款資料進行審核,並組織開展盡職調查;
3、按照檔隨賬走的原則,根據賬務劃轉情況交接檔案原件或復印件;
4、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指定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責任人;
5、縣級聯社分管主任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3)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在貸款管理單位內部崗位之間移交,由原貸款管理責任人製作移交清單,向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移交相關貸款資料;
2、不良貸款管理單位應對移交的不良貸款組織盡職調查;
3、對不能在一個月內移交的不良貸款,經貸款管理單位負責人批准,可適當延遲移交,但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
4、本單位負責人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四)不良貸款移交後,原貸款管理單位、貸款管理責任人要積極配合不良貸款的日常管理和清收處臵工作。
第十二條 逆移交的程序。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的,要在一個月內完成逆移交。
(一)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向信貸管理部門提交貸款移交清單。縣級聯社分管主任負責監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向貸款管理單位提交貸款移交報告和檔案資料清單;
2、貸款管理單位對照檔案資料清單進行核對,並對貸款進行實地調查;
3、貸款管理單位指定貸款管理責任人;
4、縣級聯社分管主任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4)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不良貸款清收處臵崗製作貸款清單,向本單位指定的貸款管理責任人移交相關貸款資料;
2、本單位負責人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第十三條 貸款移交完成前,各相關單位對擬移交貸款的管理責任不變。縣級聯社信貸管理部門與資產管理部門要加強配合,避免因移交影響貸款管理工作。貸款移交後,接收單位負責人對接收的不良(正常)貸款管理承擔相應領導責任。
第十四條 不良貸款移交後,要及時將移交資料清單、盡職調查報告等相關信息錄入信貸管理系統。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集中管理的不良貸款進行日常管理,對非集中管理的不良貸款要建立監測台賬,制定清收處臵計劃,並對轄內不良貸款管理單位進行業務考核及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實行不良貸款日常管理責任制。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是不良貸款日常管理的責任人,負責開展日常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十七條 實行不良貸款日常管理工作備忘制。 以工作日誌、會議紀要、調查報告、專題報告等方式記錄日常管理工作情況,及時反映和報告不良貸款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對重大事項應及時向上級報告,並記錄內容入檔留存。
第十八條 不良貸款主債權及擔保權利的日常維護,要圍繞盡職催收、權利保全、現場檢查、信息收集等工作進行。
(一) 盡職催收。定期向還款義務人催收不良貸款本息,督促其在催收通知書簽章後作回執留存。
(二)權利保全。根據法律規定及時主張權利,確保不良貸款訴訟時效、保證及抵(質)押擔保期間、申請執行期限、資產查封與續封期限等法律效力。
(三)現場檢查。及時了解還款義務人生產經營狀況及抵(質)押物情況,真實反映貸款風險變化。
(四)信息收集。密切關注還款義務人的動向,掌握其他債權人對其採取的維權措施等相關信息。
第十九條 系統業務信息的維護。及時將不良貸款日常管理獲取的數據、信息等資料完整錄入信貸管理系統,做好系統日常維護。
第二十條 檔案管理。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形成的資料要及時入檔,加強管理,確保檔案完整。
第五章 盡職調查與估值
第二十一條 盡職調查是以借款人某一時點的不良貸款為基數,對不良貸款進行全面調查,摸清不良貸款現狀,掌握還款義務人的主體資格、有效資產和償債能力,揭示不良貸款清收潛力。
第二十二條 正移交期間首次盡職調查後,公司類不良貸款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盡職調查,個人類不良貸款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盡職調查。對出現重大情況的貸款,要隨時調查。定期進行的盡職調查由不良貸款管理單位組織實施,實行雙人調查,清收處臵責任人為主調查人。不良貸款進行處臵時,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成立項目小組,實施盡職調查,項目小組組長為主調查人。
第二十三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採取現場調查與非現場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查內容包括還款義務人的基本情況、生產經營、資產負債、現金流量、或有負債、涉訴案件、還款意願、貸款抵(質)押物情況等。
第二十四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完成後,要形成書面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記錄盡職調查工作開展情況,以及還款義務人的各項信息,滿足不良貸款估值、定價需要,為不良貸款處臵方式的選擇和處臵時機的確定提供參考。盡職調查信息按要求錄入信貸管理系統。
第二十五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人員對盡職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確保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和誤導性陳述。
第二十六條 估值。估值是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對不良貸款某一時點的價值進行內部估算的過程。不良貸款的估值應綜合考慮還款義務人的生產經營、資產負債、償債意願、抵(質)押物的權屬以及國家政策、地方經濟環境、金融生態環境等因素。 不良貸款的估值參照省聯社規定的不良資產定價有關方法,實行雙人測算、交叉復核。
第二十七條 不良貸款的估值結果可用於不良貸款處臵預案的研究制定、處臵結果的分析評價、不良資產處臵損失的整體評測,也可作為貸款分類調整、減值准備計提的參考。
第六章 清收處置
第二十八條 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度規定,綜合運用各種清收處臵方法和手段,實現不良貸款收回、風險化解以及損失核銷等的經營行為。
第二十九條 實行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制度。不良貸款管理單位要根據規定對每筆貸款確定清收處臵責任人。清收處臵責任人應當密切監控還款義務人的還款能力變化,並結合日常管理及盡職調查時所掌握的情況,採取直接催收、賬戶扣收等方式清收處臵不良貸款。
第三十條 制定清收處臵預案。對新形成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應當在移交後15個工作日內制定清收處臵預案,明確清收處臵期限、擬採取的方式等。對清收處臵預案要定期分析,及時調整,並選擇有利處臵時機,啟動清收處臵程序。
第三十一條 制定與實施清收處臵方案。不良貸款清收處臵條件成熟後,應根據擬定的處臵方式,成立項目小組,組織盡職調查,制定清收處臵方案,並根據許可權設臵履行審查、審批程序。項目小組要嚴格按照審批後的清收處臵方案,在規定的處臵時限內對不良貸款實施處臵。
第三十二條 不良貸款處臵方式包括直接追償、依法訴訟、破產清償、以資抵債、債務重組、債權轉讓、代理清收、資產臵換、呆賬核銷及損失退出等。選擇不良貸款處臵方式應遵循成本效益和風險控制原則,綜合考慮還款義務人的還款意願、償還能力、抵(質)押物變現及貸款風險情況,擇優選取。不良貸款清收處臵可選擇一種或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在同等條件下,現金清償優先於非現金清償。
(一)直接追償。依據債權憑證,直接催收、扣劃賬戶資金或督促還款義務人處臵有效資產,收回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清收處臵責任人應通過賬戶查詢、電話簡訊、上門催收、預約面談以及發送函件等方式,強制或敦促還款義務人履行還款義務。
(二)依法訴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還款義務人履約。採取依法訴訟方式的,應按照省聯社訴訟案件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訴前論證並按規定報批後實施,不得以訴訟代替日常催收。
(三)破產清償。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對企業法人進行破產重整或者破產清算。對進入破產程序的還款義務人,要積極參與破產重整或破產分配,根據重整協議和清算結果重組或清償貸款。
(四)以資抵債。當還款義務人無力以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時,經各方(包括地方政府、自願承接債務的主體等第三方)協商一致或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依法裁決,以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作價抵償信用社債權。實施以資抵債應優先選擇易保值、易變現的資產,盡快實現處臵回收入賬,減少抵債資產損失。
(五)債務重組。在還款義務人發生財務困難且貸款形成不良的情況下,依據各方(包括第三方)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對債務構成予以調整。包括修改合同條款、債務落實、債務承接、債務削減等方式。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擬重組不良貸款進行盡職調查、制定並組織實施債務重組方案,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貸款操作規定辦理手續。對不良貸款實施債務重組時,應對還款義務人以及第三方的償債能力進行分析,審慎確定重組方式和重組條款,落實有關擔保措施,督促其履行約定義務。
(六)債權轉讓。合理確定不良資產債權處臵價格,通過拍賣、招標、競價、協議等方式,將債權及相應權益轉讓給外部買受人。債權轉讓可以單筆轉讓,也可以將多筆不良貸款按相應的標准和條件進行組合,形成資產包整體轉讓。
債權轉讓程序應嚴格按照省聯社債權轉讓辦法執行,堅持公開操作、市場競價的原則,審慎使用協議轉讓的處臵方式。
(七)代理清收。將不良貸款委託給具有清收處臵能力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社會中介機構或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受託人依據代理清收合同,依法對受託不良貸款進行清收處臵,並按約定收取酬金。委託代理清收期間,要及時了解代理人的清收進展情況,加強對代理行為的監控和督促,發現有損農村信用社利益的代理行為,應及時終止代理合同。
(八)資產臵換。在地方政府主導下,以其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等資產臵換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實現不良貸款批量處臵。用於臵換的資產必須是農村信用社真正擁有所有權、處臵權、收益權,且能按要求變現、足額抵頂債權的資產。臵換方案必須取得人民銀行、監管、稅務等部門的書面同意。
(9)呆賬核銷。對符合條件的損失類貸款,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核銷。
呆賬核銷應提供符合核銷認定條件的確鑿證據,並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按照內銷外追的原則,對未依法終結債權與債務關系的貸款繼續追索。
(十)損失退出。表外不良貸款符合絕對損失條件的,按照規定程序認定,予以終結性退出。對已認定絕對損失退出表外核算的不良貸款,要建立退出台賬,債權資料封存入檔,永久保存。
第三十三條 處臵定價。不良貸款處臵基礎價格應根據不良貸款債務人及其債務責任關聯方的經營、財務、資產、信用和實物資產的屬性、質量狀況等,並充分考慮市場、政策等因素,選擇適當的定價方法,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 第三十四條 處臵創新。結合本地實際,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創新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方式與手段。創新方式實施前,應向上級咨詢備案。
第三十五條 不良貸款清收處臵還要堅持以下制度:
(一)審處分離。按照業務操作流程,實行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與審查、審批相分離。
(二)集體審議與授權決策。決策人依據社員大會(股東大會)、理(董)事會的授權,對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的處臵方案予以決策。
(三)關系人迴避。與還款義務人存在利害關系的人員,在不良貸款處臵的各個環節,應予迴避。
第七章 監測、檢查與獎懲
第三十六條 建立不良貸款監測制度。省、市、縣各級資產管理部門按照許可權,對不良貸款形態結構、質量變化、權利保全、盡職調查、清收處臵等內容進行日常監測,並建立不良貸款清收處臵監測台賬,及時、准確、全面地反映和評價不良貸款的變動和處臵情況,形成分析報告。各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分析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縣級聯社要定期對本單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或組織專項審計,發現違規操作和不盡職行為,要及時糾正、問責。辦事處(市聯社)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轄內縣級聯社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工作情況的全面檢查,對重大處臵項目應及時檢查。省聯社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專項檢查。
第三十八條 建立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激勵機制。不良貸款管理和清收處臵人員的薪酬分配與不良貸款清收處臵成效掛鉤,對有功人員計酬獎勵。
第三十九條 實行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損失責任認定與追究制度。在申報呆賬核銷、抵債資產損失列支、利息減免及通過其他清收處臵方式將不良貸款納入表外核算前,以及表外不良貸款形成處臵損失或認定絕對損失終結性退出前,均須對不良貸款的日常管理、盡職調查、清收處臵等環節進行合規檢查,對因不盡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認定和追究,對盡職履責的責任人予以免責。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涉及的各環節業務操作要求,參照省
聯社相關規定執行。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第四十一條 辦事處(市聯社)、縣級聯社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XX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制定,解釋、修改亦同。
『伍』 不良貸款停息的條件
不良貸款起訴執行後,按法院的判決書申請執行。參考法條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後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第二條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履行期間的,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被執行人分次履行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
人民法院劃撥、提取被執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紅利等財產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劃撥、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的,計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通過其他方式變價的,計算至財產變價完成之日。
非因被執行人的申請,對生效法律文書審查而中止或者暫緩執行的期間及再審中止執行的期間,不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第四條 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先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再清償加倍部分債務利息,但當事人對清償順序另有約定的除外。
『陸』 問題貸款的依法清收有哪些方式
主動出擊法是指責任信貸員主動深入到借款人經營場所了解情況,催收貸款的方法。信貸員應經常深入到自己管轄的客戶中研究實際問題。將客戶群體分類排隊,在「好、中、差」的類別中突出重點開展工作,本著先易後難,先好後差,先小額後大額,先近程後遠程,先重點後一般的工作思路,尋找切入點。堅定信心,反復多次的開展工作,並在所到之處一定要簽發催收通知書和辦理相關合法手續,以達到管理貸款、提高質量、收回不良貸款的目的。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二:感情投入法
對於出現不良貸款的客戶,不要一概責備或訓斥,不要使用強硬語言,激化矛盾,以「依法起訴」相威脅。而首先應以一份同情心,傾聽對方訴說苦衷與艱辛,困難與挫折。站在借款方的觀點,換位思考,分析問題,查找根源,尋找出路。使自己的觀點與客戶相融合,以獲得其同情,被對方所接受,在工作交往中融入感情,建立友誼。在此基礎上,引導對方接受自己的工作觀點,即清收不良貸款的觀點,入情入理的細說不良貸款給自己帶來的不利影響,這些影響會使誠信遭到破壞,形象受到損壞,朋友之路越走越窄,經營困難越來越多。如能及時歸還貸款,既能表現實力,又能申請再借,既是遵守合同,又是信守承諾,使信用度得到提高。信用度的提高,就是自己的無形資產。通過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分析使之產生同情與理解,以達到自己工作之目的。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三:參與核演算法
貸款管理人員與客戶的工作關系,應當是合作的、友好的、知心的。應當經常深入到客戶中去,掌握客戶的經營狀況,幫助客戶客觀分析經營中出現的問題。找出問題的主要原因,使客戶能欣然接受,進而參與到經營核算中去。通過真實的會計賬目作出進一步研究,提出增收節支的具體措施,提高客戶盈利水平,降低客戶的經營成本。並關心客戶的措施落實情況,力爭取得成效,促進不良貸款的收回。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四:幫助討債法
客戶在經營中大多存在應收帳款不能按時收回而且數額越來越大的現象。面對這種現實,信貸員應當准確掌握應收帳款的筆數、金額、拖欠時間及對方的基本情況。深入分析、仔細研究,將應收帳款按易難程度,先後順序分類排隊,按先易後難的基本思路,親自參與清理應收帳款。清收成果應以歸還不良貸款為先,或部分歸還貸款,部分用於經營,而後對客戶應繼續提供幫助,不能放手不管。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五:資金啟動法
對不良貸款要進行深入實際的調查和認真仔細的分析,從中找出症結的根源,以便對症下葯。當認定借款人人品好,肯吃苦,具有一定的經營能力和管理能力,只因某種原因,如雷電、暴雨雪、洪水、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生產設施損毀,病蟲害、瘟疫快速傳播使種養業損失嚴重。出現上述及其他非常規因素,影響了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情況下,不但不能催要貸款,還應立即採取資金啟動法,向受災受損嚴重戶提供一定數額的新的貸款支持。使其精神上受到鼓舞,經營上得到幫助。盡快恢復生產,恢復經營,走出困境,進入常規營運軌道,以利於取得較好收益。待時機成熟時,逐步收回不良貸款,使其貸款規模控制在適當的數額上。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六:藉助關系法
對借款人的配偶、兒女、親屬、朋友要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選擇出有重要影響力的人物。與其進行接觸、交談、交往,達到融合程度,適時談其用意,使之理解進而願意幫助,由有影響力的人單獨與借款人談還款問題和利弊分析,勸其歸還貸款,也可以共同與借款人討論貸款問題,尋找出還款的最佳途徑。相對於借款人的客觀實際,要深入研究他的薄弱環節。如借款人很好臉面,千方百計掩飾自己,生怕自己欠款的事外露,影響形象。在多次工作無效的情況下,應考慮動員親朋好友、同學、同事、鄉村幹部、上級領導多人一同參與其工作,你一言我一語,發起攻勢,促使貸款歸還。在拒絕歸還貸款和即將依法起訴的矛盾相持中,不急於採取依法起訴方法,而應當拓展新的思路,尋找新的方法。村幹部、鄉鎮政府幹部、政法民政幹部及公安幹警等都是應考慮到的因素。利用這些因素充當第三者,以中間立場出現,幫助分析利弊,拉近雙方距離,化解矛盾,進行有效調解,使借款人在依法訴訟前歸還貸款。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七:群體進攻法
信貸員一個人的能力和智慧是有限的,但應盡職盡責。面對難點,應當考慮多名信貸員共同參與工作,深入研究,認真分析,尋找突破口,選擇出最佳時機,發起群體進攻,一氣呵成,不可間斷,直至取得成果。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八:剛柔相濟法
面對不同脾氣秉性的借款人,應當採取各自不同的方法。有吃軟不吃硬的,有吃硬不吃軟的,這就需要在實踐中體會摸索。避其強,攻其弱,採用剛柔相濟法,或先柔後剛或先剛後柔。論情、論理、論法層層深入,使借款人先從觀念上轉變,願意歸還貸款,然後再進一步開展工作。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九:領導出面法
具體工作都由領導去做,那是不可能的,也不正確,工作各有分工,職責也不一樣。但在現實工作中,確有很多工作出現困難,不好推進時,領導一出面就真的解決了。從實踐中研究出新的工作方法來,再指導於實踐中。清收不良貸款也是如此。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信息捕捉法
信息對各行各業都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相對借款人來講也是如此。尤其是借款人的經濟往來信息,產品銷售信息,應收帳款信息,資產處置信息等。這些信息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密切關注,發現有利因素,立即採取措施。特別是多頭開戶的各家銀行帳戶,務必搞清查實,一旦發現進帳款項,立即展開工作或依法凍結帳戶。創造出收回不良貸款的必要條件。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一:人員交換法
總是一副面孔,一個套路,難免工作略顯一般。你我了解,彼此適應甚至存在其它問題,致使個別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影響了貸款質量,使不良貸款增多。若是如此應考慮人員交換或針對某一問題,選擇得力人員加以解決或提供幫助。降低不良貸款佔用,提高貸款質量。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二:轉讓法
經營項目已經上馬,設備已安裝調試或進入生產狀態,但因某種事先未預測到的因素,導致生產無法連續進行或生產產品越多虧損越多,或主要經營者因病、意外事故、涉嫌犯罪,使經營項目不能繼續進行。在全面分析各種影響因素確認後,應當立即採取果斷措施,不要拖延時間,選擇把損失降到最低點的方案。首先應考慮項目整體轉讓,尋找經營管理能力強、實踐經驗豐富的同行業商談全面接收問題,包括接收不良貸款問題,力爭取得好的清收效果。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三:先本後息法
借款人品質不錯,能力略差,也能配合信用社工作,就因利息越累越多,陷入困境,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調查認定後,應當對此採取先收本金後收利息的方法。簽定協議,分解歸還。先收本金使之不再產生利息,從而減輕了借款人的負擔。這樣對借款人的還款意願是個鼓勵,對其還款能力是個幫助。給點時間與方法是能夠還清不良貸款的。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四:黑名單公示法
人是有尊嚴的,單位是有形象的,借款方也是如此,我們應尊重他們的尊嚴與形象。同時也必須強調尊嚴與形象必須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失去誠信必然失去尊嚴與形象。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本付息,且在多種努力無果的前提下,應當採取黑名單公示法。可在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多方位周期性公示,施加社會影響,促其歸還貸款。貸款本息還清時撤銷公示。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五:債權抵頂法
經營時間越多,往往形成債權的數額越大,追討難度也相對加大,也是形成不良貸款的影響因素。對於這種因素信貸員要認真仔細研究,准確評估對方債務人的還債能力後,應考慮以債權抵頂不良貸款問題,如果可行,應與借款方、借款方債務人三方以書面協議形式加以認可,確保開展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但在貸款還清前不可免除借款人的還款義務。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六:以物抵貸法
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已走向下坡,無力以貨幣資金歸還貸款。經深入調查確認後,要果斷地採取措施,不可拖延時間,一旦拖延可能錯過有效時機。應立即協商以借款人物品抵頂貸款本息問題。首先應考慮價值大的物品,如土地、使用權、房屋、設備的所有權、出租權或使用權,大宗的產品、商品、材料的所有權或處置權,辦公設備、汽車等的所有權和處置權,協商評估作價或由中介機構評估作價後抵頂貸款本息。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七:分解法
父母早年借款,因體弱多病,勞動能力降低,無力歸還貸款,或借款人意外傷害致殘致使不良貸款,而且貸款額均不是很大。在這種背景下,應細心研究其兒女親屬分擔貸款問題。首先調查其家庭經濟狀況,從事工作,收入多少,品德如何,詳細分析後擇優開展工作。工作要有耐心,要從父母培養兒女的艱辛,對傷殘親屬的同情心,兒女要有愛心,親屬要有善心這幾方面為切入點。融入感情反復交談,談到對方動情、動心,經多次努力,或平均分擔或不平均分擔,達到意見一致,願意分擔貸款並代為歸還貸款。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八:化整為零法
不良貸款往往是本金歸還不了,利息也越欠越多,困難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不要單一考慮貸款本息一次歸還問題,應當化整為零。視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每隔一段時間,就還一部分貸款本息,利隨本清。簽定歸還貸款協議書,分步進行。既能維持家庭基本生活,又能逐步歸還貸款,直至貸款本息還清。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九:擔保責任追究法
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其本質意義在於借款人不能按規定期限歸還貸款時,擔保人承擔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以保證借款合同的全面履行和信貸資金的安全性。然而在現實工作中,重視借款人而輕視擔保人的現象較為嚴重,這是一個誤區。貸款一旦形成不良,一定要借款人與擔保人一並追究。當借款人不足以歸還貸款時,不能忽略對擔保人擔保責任的追究,直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二十:依法起訴法
能夠在依法起訴前,使問題得到解決是最好的選擇,既能節省時間,又能節約開支,還不傷害感情。但在以下情況中,應重點考慮依法起訴的方法:1、依法保護債權的時間即將超過訴訟時效期;2、以土地、使用權、房屋、機器設備所有權進行抵押並登記的貸款逾期時間較長;3、借款人死亡或失蹤;4、反復協商達不成一致,5、需凍結、查封、扣押債務人資產及相關物品時;6、惡意逃廢債務。依法起訴相對於其他方法而言,應當是最後的方法,選擇此方法要權衡利弊,把握時機,務
『柒』 不良貸款包括哪三類
1、逾期貸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不能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帳貸款)。
2、呆滯貸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後到期)2年(含2年)以上仍不能歸還的貸款和貸款雖然未到期或逾期不到2年但生產經工行發布一季報不良貸款率降至3.6%營已停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帳貸款)。
3、呆賬貸款:是指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貸款人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質物所得價款不足以補償抵押、質押貸款的部分;經國務院專案批准核銷的貸款。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