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煤炭價格主要受到哪些因素影響
主要應該與需求量,供應量,開采成本有關
⑵ 為什麼發改委控制不住煤炭價格暴漲
真當政府調控敵得過市場規律了,供求關系是鐵律。按多年經驗,政府的管製作用雖有效,但也只是拖延一下,除非政府有倉庫對沖
⑶ 2021年11月煤價會大跌嗎
2021年11月份煤價是不會大跌的,從2021年年初以來,煤炭的價格都是持續上升的,特別是北方地區,近日遭受了冷氣流的襲擊,民用電需求預期增加,都將繼續支撐產地市場和動力煤的需求,尤其是最近幾個月,煤的價格創出了歷史最高價位,等到快入冬的時候,許多單位和個人都會購買大量的煤炭來過冬,所以說,煤炭的價格是不會大跌的。
1、造成煤炭漲價的原因是很多方面的,其中的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煤炭需求量大。 最近的幾年,我國主要出口國煤炭因為天氣和出口政策影響,從國外進口的煤炭導致供不應求。 還有一點是,中國在不就前停止了從澳大利亞進口煤炭,從而導致了進口煤炭大量的減少,因此就導致了煤炭價格上漲。中國國內煤炭量減少。 山西、遼寧、河北、內蒙古等省是中國的主要產煤省。 但內蒙古受煤炭管理罰單和安全檢查影響,1-11月僅產煤9億噸,比往年減少數千噸,影響了我國煤炭供應體系,煤炭價格上漲。由於汽車用燃油國際上漲價,所以汽車運輸成本增加,火車或輪渡運輸可能發生二次倒運增加了成本,所以十一月煤炭價格不會下降,但國家會宏觀調控上漲空間
2、當然,在國家出了政策以後,2021年也有可能能會有煤價下調的趨勢,因為目前國內很多地方都出台了限電的措施,對煤炭的需求會有所緩解,會相對應的減少一些煤炭的排放,煤價也將得到修正。 其次,目前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已採取多項措施,表示在繼續淘汰落後低效煤炭產能的同時,有序釋放先進煤炭產能。 如此一來,煤炭市場供需緊張將趨於緩和,屆時價格將有所回落,但是這種方法也是暫時的,等到天氣進入了寒冷的冬天,民眾和各大單位肯定會進行瘋狂搶購的,那麼煤價必定會蹭蹭的上漲。
⑷ 為什麼今年煤炭價格這么貴
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周邊地區經濟復甦加快,對煤炭的需求也增加,而主要出口煤炭受天然氣出口政策等因素的影響,外陰不足引發煤價上漲,煤價跟分也很正常
受安全環保檢查的影響,上郵政量受阻,拉煤車排隊對產地的煤價產生支撐,也造成上有發動成本增加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支撐了下水的價格
目前,將每日125萬噸水平組織運輸,大家都在搶些大型線貨源,這也造成情感方向的運煤車減少,而情感裝船保持高位,促使秦港存煤長期處於500萬噸以下的低位,大家都知道,四大美岐軍寨,秦皇島港中轉貨物情感沒假,是全國煤炭價格的風向標,也是煤炭市場的晴雨表,香港庫存長期處於500萬噸甚至500萬噸以下的低位運行為家,上漲概率就非常的高,秦皇島港煤價上漲會帶動周邊港口煤價上漲,船引發產地二崗和下游卸貨下的全面上漲
所以煤炭上漲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不是某一個環節造成的,我們並不缺沒,但是有很多環節讓煤價上漲,但是這只是暫時的,通過一段時間的調整,價格應該能有所回落,而且隨著冬季的慢慢過去,價格一定會回落
⑸ 多地主動下調煤炭價格,每噸降幅超百元,煤炭價格下調會產生哪些影響
前段時間由於煤炭等能源供應緊張,導致我國能源供給不足,能源供給不足影響到了社會的方方面面。之前由於電廠的供電用煤不足,導致部分地區出現了限電的狀況。而且由於煤炭的需求量增加,煤炭的價格也大幅度攀升,這也引起了全社會對煤炭價格的關注。隨著國家政策的不斷出台,現在煤炭價格終於普遍下調,有些地方已經恢復至1200元每噸。這是煤炭價格下調的影響是深遠長久的,可以說和我們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
⑹ 國內煤炭瘋狂漲價,最終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
煤炭價格確實出現了很大幅度的上漲,從2020年3月份到現在,煤炭價格漲幅已經達到190%以上。進入2021年8月下旬之後,煤炭價格漲幅更誇張,從8月17日到現在,動力煤價格漲幅已經達到78%以上。
而煤炭作為最基礎的能源材料,一旦價格上漲,對很多行業的影響都非常大,這個影響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而在這一輪水泥價格上漲當中,除了產能限制是最大的原因之外,煤炭價格的上漲也有一定的影響。
隨著這些原材料價格都不能上漲,對應的建築或者其他下游產業價格也會有不同程度的上漲。
最近一段時間因為電力缺口比較大,所以很多地方都拉閘限電,在這種背景之下,很多地方企業都處於停工停電的狀態,有些地方的企業甚至處於開2停5的狀態,這大大影響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
比如目前有些企業原本計劃一個月之內交付的訂單,因為停電只能延期,有些企業延期三個月,甚至有些企業延期6個月才能交貨。
延期交貨不僅影響企業跟合作夥伴的合作關系,更關鍵的是延期交付導致資金沒法正常回籠,這就有可能讓企業償債能力被削弱,甚至出現債務違約的風險。
由此可見,煤炭價格的上漲影響面還是比較大的,而且這種影響是一環扣一環,下游各個產業都因為煤炭的價格上漲受到較大的影響,如果短期內煤炭價格不能控制下來,未來可能還會產生更大面積的影響。
當然除了工業企業受到影響之外,最近一段時間,東北還出現了局部地區居民用電停電的情況,這對居民的日常生活也會產生一定影響。
不過最近一段時間煤炭價格的上漲已經引起了國家層面的高度重視,國家已經明確採取各種措施去控制煤炭價格,同時提高煤炭的供應量,疏通煤炭的運輸體系。
相信在國家監管和調控之下,煤炭供應應該逐漸增加,對應的煤炭價格會穩定甚至下降,到時生產生活就會恢復到正常狀態。
⑺ 煤炭價格到底由什麼決定及未來走勢
目前,煤炭市場上買賣雙方根據煤炭銷售中交割地點的不同,主要有三種類型的報價,即坑口價、車板價、平倉價。
1、坑口價
煤炭坑口價也稱出廠價,是指煤炭從地下採集到坑道口,買賣雙方在坑口直接進行交易的價格。日常披露的坑口價多為含增值稅的價格,煤炭坑口價=煤炭完全成本+利潤+各項基金+資源稅+增值稅+地方政府收費。其中,煤炭資源稅由煤炭企業繳納,地方財政徵收,2014年煤炭資源稅改革,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計量方法從以量計征改為以價徵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煤炭資源稅稅率幅度為2%-10%(目前山西煤炭資源稅率為8%)。
2、車板價
煤炭車板價是指在火車已裝載煤炭、在出發前除火車運費以外的一切在火車站發生的費用。車板價=坑口價+汽車短途運費+站台費+地方煤運收費+代發費+稅費。其中,汽車運費是指從煤礦把煤炭經過短途運輸到達火車站的價格,根據煤礦與火車站之間距離的不同,運費約15~50元/噸公里。站台費可以理解為鐵路雜費,指煤炭運到鐵路發運站等待裝車,需要交納的各項費用,各地的收費標准有所不同,如內蒙古地區火車站台費15元/噸。
3、平倉價(FOB)
煤炭平倉價是指煤炭運到中轉港口並裝貨到船(既越過船舷)的價格,包含上船之前的所有費用(港雜費及堆存費等),但不包括其後的相關費用(海運費等),可以理解為賣方承擔的之前陸地運輸及裝船費用等後形成的價格。其中,港雜費為各個港口收取,包括場地費和裝卸費等;堆存費指的是煤炭買賣雙方未能及時將到港貨物完成裝卸,到港煤炭在港口堆放時間超出港區所規定堆放時間而產生的費用。例如,2017年4月1日起,秦皇島港港雜費上調為23.5元/噸(之前為22.5元/噸),1~10天內免堆存費,11~20天堆存費為0.2元/噸天,超過20天按照0.3元/噸天收取;而曹妃甸港口的港雜費上調為14.5元/噸(之前為13.5元/噸)。
⑻ 煤炭價格上漲,今冬北方地區供暖費也會隨之上漲嗎
最近一段時間,國內的煤炭價格突然發生了一個質的飛躍,很多地方的煤炭由於物資緊缺的原因導致價格飛漲,而現在,很多電廠煤炭庫存已經低於七天警戒線,對於這部分的人來說,是一個非常沉重的打擊,而有這方面的磚家預測,今年的煤炭價格將會維持一個比較長時間的高位運行,很多人在看到煤炭價格不斷上漲之後,也紛紛猜測,北方的冬天供暖價格是不是也會得到一定程度的增長。
所以說煤炭的價格上漲,但是北方地區的供暖費用不會得到一個太大的上漲,而對於那些中小型的供暖企業,我認為國家應該適當的給予他們一點幫助,讓它們能夠從這次的危機中恢復過來,這樣也會讓經濟更好一些。
⑼ 誰有國家關於煤炭市場宏觀調控的相關政策
(一)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市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戰略,組織編制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結構調整、發展速度和總量平衡的預期目標及調控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 (二)研究提出本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組織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加強國民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監控,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政策建議。 (三)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負責擬定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政策;組織研究、論證和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並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論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分級管理體制和社區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完善;研究提出公共部門和社會組織改革的總體思路、方案和相關政策;指導行業協會、市場中介機構的改革和發展。 (四)研究提出推進市場化改革以及所有制結構調整的政策;研究提出推動非公經濟發展和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政策:負責研究推進以股份化改造和發展混合經濟為重點的企業改革。受市政府委託,負責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審批工作。 (五)負責提出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組織規劃重大項目;負責審批(核准)按規定需要綜合平衡和享受政策的重大投資項目,負責審核並上報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投資項目;安排政府財力建設項目,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依法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六)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提出本市產業發展的導向和政策;加強各產業間的發展協調,推進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信息化的發展;研究提出產業布局及各類開發園區的設立、調整和產業導向的意見。 (七)分析全社會資金動態,研究提出政府性投資的重大項目融資方案;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實際可能,對全社會資金包括財政預算資金和政府性資金,以及國有資產的平衡協調提出意見,參與本市財稅政策的研究;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報批和監管;研究本市金融發展戰略,參與直接融資的協調管理;參與對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督。 (八)研究提出本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產業導向和重大政策,負責審批(核准)按規定需要綜合平衡和享受政策的 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審核並上報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利用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安排國外貸款建設資金項目;負責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九)監測預測本市價格總水平的變動,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及相關政策,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按分工負責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擬定和調整收費標准,負責中介服務的收費管理;組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提供價格信息服務;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十)研究分析區縣經濟發展情況,指導區縣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區縣發展和改革政策的綜合協調;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本市郊區城鎮體系和城鎮布局的意見,協調推進郊區城鎮建設。 (十一)分析預測國內外市場狀況,研究提出本市內外貿易發展戰略;組織編制本市要素市場和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實施。協調貿易發展和市場體系建設中的重大政策;負責研究提出重要物資、商品的總量平衡的意見,組織實施國家下達的糧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進出口計劃。 (十二)負責本市重要物資和商品戰略儲備的管理;負責規劃和協調社會應急處置體系中的物資保障工作;負責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下達的經濟動員工作任務。 (十三)負責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與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四)組織編制本市城市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城市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本市綜合交通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 (十五)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國土資源規劃與保護政策,協調推進國土整治;組織編制本市生態環境建設規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研究提出相關政策;組織編制本市能源發展規劃,負責本市能源的綜合平衡和調控,研究提出能源發展及結構調整的政策。 (十六)研究本市與國內區域經濟聯動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本市服務全國、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完成國家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戰略規劃、重大項目和政策協調等有關任務;研究和論證區域經濟合作與發展中的體制、機制和政策;協調推進區域經濟發展及有關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十七)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本市有關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本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控制的年度計劃,提出年度進滬人口總量和結構的調控意見;研究提出和協調人口綜合調控政策及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並推動本市常住人口的屬地化管理。 (十八)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