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放貸款可以放給銀行工作人員嗎
放貸款,
當然可以放給銀行工作人員。
如銀行工作人員需要購房、消費,
也是可以貸款。
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㈡ 貸款對銀行有什麼意義銀行負責貸款的工作人員,主要工作是什麼
1、貸款屬於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是其最主要的業務活動,也是其收益最大的經濟活動,是其利潤的最大來源。
2、商業銀行通過貸款支持社會各經濟部門的生產和流通,促進經濟增長。
3、貸款有不同的類型,如短期、中期、長期貸款,一次性和分期償還貸款,信用和擔保貸款,等等。
4、負責貸款的工作人員要在貸款的各個環節把關,比如貸款申請人的資質審查、貸款條款的設定、貸款利率的設計、貸款的還款追蹤等,從而保證貸款安全收益。
㈢ 銀行工作人員和貸款人串通騙取貸款應犯什麼
新出的罪名:對於銀行工作人員來說施行非法放貸罪,貸款人就是詐騙罪。
㈣ 為什麼農民在銀行貸款需要向工作人員送禮(10萬送2萬多)
農民可能是所有的家當抵上去不止十萬元或者是農民向銀行內部人借的高利貸
㈤ 去銀行按歇貸款要不要給工作人員紅包
一、不需要給紅包的,也不允許工作人員接受紅包。
二、按揭貸款相關內容
1.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2.「按揭」這一詞原是地方方言,多見於中國的港、澳、台地區。80年代末以來,由南向北逐步見於我國大陸。除香港特別行政區外,中國法律並無按揭這一規定。香港回歸祖國前,香港對按揭的規定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質押(質押是動產的抵押)和抵押;狹義的按揭是指將房地產轉移到貸款人名下,等還清貸款後,再將房地產轉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所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區別,即這兩個法律對抵押的界定都以下轉移佔有為條件。房屋按揭貸款是一種新的融資方式,它不同於房屋抵押貸款的融資方式,二者有著本質區別。
3.「按揭」具有房地產抵押及分期還款兩層含義。指銀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住房,並以其所購產權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方式。分為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簡稱商業貸款)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簡稱公積金貸款)。具體地說,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購得的樓宇作為抵押品而從銀行獲得貸款,購房者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給銀行;銀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有權收走房屋。
㈥ 貸款戶給銀行工作人員發紅包工作人員不收會有影響嗎
銀行工作人員不收你的紅包是正常的,不收取客戶的財物是銀行工作人員的行規,收了你的紅包才大件事。
㈦ 銀行工作人員都是需要送禮才可放款嗎
沒辦法,現在這個社會就是這樣子,很多銀行職員放貸是您借20萬,其中5萬是他的,15萬是你的,不出奇。
㈧ 用自己的名義給朋友貸款在銀行工作人員直接把錢給了朋友,根本沒經我手,銀行需要負責人嗎
您好 我是力升投資擔保公司的資深客戶經理,從業7年,希望我的回答能給您貸來幫助。所謂用你的名義貸款把錢打給朋友了 這是銀行貸款的一種產品,交抵貸不一,您是抵押人,您朋友是借款人,在您去銀行去簽合同的時候您可能沒有用心去看,這個錢是直接打給借款人的。
銀行是不需要負責的,現在您要做的就是讓您朋友每月正常還款就可以,如果您朋友不還款到時候銀行是會向您追債的,如果是無抵押,如果不還錢到一定的時候銀行會起訴您,向您追債,如果不還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如果是有抵押的貸款你朋友如果不還錢,到一定時候銀行會向法院起訴查封您的抵押物,並進行拍賣。還有不管是有抵押的還是無抵押的,一旦您朋友還錢不及時都會給您的徵信造成逾期,以後會影響您自己的銀行信譽和貸款。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㈨ 朋友貸款他讓銀行工作人員來我店裡拍照片,我應該不有牽連吧
最好了解他怎麼填的申請,你是以什麼身份參與他的貸款,如果他按時還款,對你沒有影響;如果你為擔保人的身份參與其中,一旦你的朋友不按時還款,你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擔保人做擔保要承擔以下責任:
一、一般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二、連帶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三、撤消擔保人的責任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㈩ 朋友介紹我到銀行貸款,朋友和銀行某職員關系很好介紹我到某銀行發,款10萬元
那是以你的名義貸款,故意欺詐,所以說你是入套了,這個不管人家關系好不好,你要有拿出證據,因為所有的簽字都是你簽的,而且是你的證件,這樣打官司的話也不是很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