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交易方式分別是什麼全價交易還是凈價交易
可轉換債券是:全價交易
其他債券品種:凈價交易
以上不區分上海或深圳市場。
❷ 債券在 分別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哪個平台交易謝謝!
上交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簡稱「固定收益證券平台」)。
❸ 本次《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修訂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本次細則修訂的主要內容是將深市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時間延長至15:30。深市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開盤集合競價時間保持不變,仍為9:15至9:25;連續競價時間為9:30至11:30、13:00至15:27;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為15:27至15:30。此外,債券質押、解質押的時間將同步延長至15:30,即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❹ 深圳證券交易所國債逆回購如何交易
每張債券面值是100元,也就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債券逆回購交易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交易。 3、債券逆回購交易中,我們絕大多數投資者是以資金出借方的形式交易的,在...
❺ 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開展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業務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
深證上〔2020〕429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滿足企業流動資金管理需求,根據《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公司債券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現就開展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業務試點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是指依照《證券法》《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則公開發行的、期限為1年及以下的公司債券,具體期限由發行人根據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和市場情況確定。
二、試點期間,擬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並在本所上市的發行人,應當具備良好的短期償債能力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適用本所公司債券優化審核程序要求,且最近三年平均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為正或最近一年末的速動比率大於1;
(二)綜合實力較強、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制度健全的證券公司;
(三)經本所認可的其他條件。
根據試點開展情況,本所將適時調整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試點范圍。
三、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可以單獨編制申請文件並單獨申報,也可與其他期限的一般公司債券編制統一申請文件並統一進行申報。
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實行余額管理。發行人在注冊文件有效期內,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待償余額不得超過注冊規模。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發行人可自主確定發行期數和每期發行規模。
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統一申報的,應當在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申報的短期公司債券發行規模。
四、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申請文件參照現行規定執行,發行人應當進行主體信用評級,同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進行債券信用評級。
五、短期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用途應當與債券期限保持合理匹配,募集資金限於償還一年內到期的債務和補充流動資金,不得用於長期投資需求。發行人應當在募集說明書中披露募集資金具體用途,合理解釋融資需求。補充流動資金的,需在申請文件中匡算流動資金缺口並提供依據。
發行人應當加強現金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並在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募集說明書中披露資金運營內控制度、資金管理運營模式、短期資金調度應急預案等內容。
六、發行人在注冊規模內首次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應當根據本所相關規定履行發行前備案程序;後續發行時,如果注冊文件未涉及財務數據更新且發行人未發生重大事項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在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後直接發行。
七、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後續發行時,發行人經營和財務情況無重大不利變化且未發生對償債能力產生重大影響事項的,發行人可適當簡化披露募集說明書中發行人基本情況、財務會計信息等相關章節,其他內容可以索引首次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募集說明書方式披露。簡化後的信息披露內容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最近一期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主要收入構成表及主要財務指標表;
(二)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說明原因。
八、發行人主體信用評級達到AA或以上,同時滿足《關於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的通知》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短期公司債券,可以採取集中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且其現券交易可採用多邊凈額結算方式。發行人主體信用評級調整為AA(不含)以下時,其公開發行短期債券交易方式調整及相關事宜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調整債券上市期間交易方式有關事項的通知》辦理。
發行人主體信用評級達到AAA(不存在次級條款等影響債項評級的相關契約條款)且採用多邊凈額結算方式的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可作為債券質押式回購的質押券種。
九、本通知發布前已經取得核准或注冊文件的發行人如果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條件,可在履行發行前備案程序時明確短期公司債券發行安排,並按照本通知的規定明確募集資金用途、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十、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是否符合試點范圍、募集資金使用以及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本通知相關要求進行核查並發表核查意見。受託管理人應當在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存續期內持續關注並監督發行人按照規定和約定使用募集資金。
十一、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上市交易未盡事宜按照本所現行規定執行。
十二、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以及自律監管機構等對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工具余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發布前,本所其他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特此通知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0年5月21日
❻ 我國債券市場的交易場所有哪些
我國債券市場的交易場所有證券交易所、銀行間市場以及銀行櫃台市場這三個地方。
1.證券交易所
作為債券交易的組織者,本身不參加債券的買賣,只是為債券買賣雙方提供服務,並進行監管。
2.銀行間市場
主要是我國各類型銀行相互之間的債券交易市場,可以有效地調節銀行之間的貨幣流通和供應量。
3.銀行櫃台市場
俗稱otc市場,不具有固定的交易場所、規定的成員資格和嚴格的交易規則等特點。
(6)深圳國債交易場所擴展閱讀
我國債券市場的交易功能
1.融資功能
債券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使資金從資金剩餘者流向資金需求者,為資金不足者籌集資金的功能。
2.資金流動導向功能
通過債券市場,資金得以向優勢企業集中,從而有利於資源的優化配置。
3.宏觀調控功能
中央銀行作為國家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部門,主要依靠存款准備金、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和利率等政策工具在債券市場進行宏觀經濟調控。
❼ 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實施注冊制相關業務安排的通知
深證上〔2020〕129號
各市場參與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中國證監會《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實施注冊制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相關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自3月1日起實施注冊制。現就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並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的發行上市審核及相關業務安排通知如下:一、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實施注冊制安排
(一)自2020年3月1日起,擬面向普通投資者或者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並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債券(不含可轉換公司債券),由本所按照《證券法》《國務院通知》《通知》等規定的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條件、本所規定的上市條件、中國證監會及本所有關信息披露要求進行發行上市受理、審核,中國證監會履行發行注冊程序。
(二)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實施注冊制後,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募集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暫參照現行規定執行。
(三)主承銷商應當通過本所固定收益品種業務專區申報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審核流程和時限等暫按公司債券上市預審核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四)本所遵循依法合規、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則,對申請文件實行電子化審核,確保審核透明,明確市場預期。審核通過的,本所將審核意見及相關申請文件報送中國證監會履行發行注冊程序;審核不通過的,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的決定。
(五)發行人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應當按照《證券法》《國務院通知》《通知》以及本所有關業務規則等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充分披露投資者做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發行人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六)主承銷商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應當按照《證券法》《國務院通知》《通知》以及本所有關業務規則等相關規定進行核查,並協助發行人做好申請文件的報送工作。
二、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上市條件及交易方式
(一)自2020年3月1日起,發行人申請其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在本所上市,應當符合《證券法》《國務院通知》《通知》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條件。
(二)公司債券上市後,發行人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及本所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上市後的交易方式及其調整機制暫按本所現行有關業務規則執行。
三、暫停上市的公司債券相關安排
自2020年3月1日起,本所不再實施暫停上市制度,已暫停上市的公司債券按照本所《關於調整債券上市期間交易方式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規定進行交易。
四、其他事項
(一)2020年3月1日前本所已受理的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上市預審核申請及上市申請,本所仍按照原《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等規定的標准和程序完成上市預審核工作和上市審核工作。
(二)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文件、掛牌條件確認、轉讓、信息披露等按現有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14年6月19日發布的《關於為暫停上市公司債券提供轉讓服務的通知》(深證會〔2014〕93號)同時廢止。《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及本通知實施前本所發布的其他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四)本所將修訂完善相關配套規則,適時對外發布。
特此通知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0年3月1日
❽ 國債怎麼買在哪裡買
國債一般是定期發行,央行發公告時,去銀行排隊。國債利息不是太高,穩定安全性好,現在很難搶到手。
❾ 債券交易場所有哪些
國內債券交易場所分為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兩個主要的場所,其中場外市場交易量佔到我國債券交易總額的95%以上,是投資者交易的最主要場所。
國內債券交易場所一般有兩個交易場所:銀行間市場與銀行櫃台市場(俗稱otc市場)
一.銀行間市場。
主要是我國各類型銀行相互之間的債券交易市場,可以有效的調節銀行之間的貨幣流通和供應量。
一般政府主體發行或者批准發行的國債,地方債及企業債在該市場流通交易。
二.銀行櫃台市場。
俗稱otc市場,具有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規定的成員資格,嚴格可控的規則制度和規定的交易產品和限制等特點。
一般由交易雙方協商交易價格。
部分國債交易在該場所進行交易。